谁给了景区商家不让游客拍照的霸道劲儿?

2023-11-09 01:57章梦晗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3年10期
关键词:黄果树自带商家

章梦晗

10月17日,一名叫“琦哥”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称自己在贵州安顺5A级景区黄果树瀑布拍照时,被景区内一“大妈”遮挡镜头阻拦,理由是“这儿被承包了”。事后,有记者联系景区,对方就此次事件回应称,景区内游客可随意拍照,但景区外的摄影人员,如在景区内从事摄影经营项目,需办理相关证件才可以。不少人质疑,以经营为目的的摄影景区如何判定?少部分商家又凭什么占据景区的绝佳观景位进行摄影经营活动?

?黄果树事件并非孤例。2020年11月,“桂林象鼻山景區不准游客自带摄影师入内”的通知也曾引起讨论。当时景区声明并不禁止游客自行拍照,但已有人承包了象鼻山景区内拍照业务,自带摄影师需事先到景区登记,外来摄影师不具备经营资质,在景区内从事摄影活动,会影响到园区内经营者的利益。这与此次黄果树景区事件颇有类似之处,其背后的质疑都指向景区管理者与商家是否能够垄断景区内某些最佳位置的摄影权。

从诸多景区对此类事件的回应来看,不少都认为景区内商家办理了相关经营证件,出于对商家的保护,不让外界的商拍影响景区商家无可厚非,但此次黄果树景区事件中,商家“手机拍摄可以,单反相机拍摄不行”的区分有可操作性吗?游客明显也可以自带单反拍照,从拍摄工具来断定拍摄者的身份过于简单粗暴,是景区管理粗放的表现,无疑会引来游客的反感。

江山风月,景色不属于私人。有律师称,景区出租排他性的拍照业务给商家,并不具备正当性。提供摄影服务的商家是景区增值的服务项目,本应提升游客旅游体验感,但通过占据最佳观景点、擅自遮挡游客拍照镜头、阻挠游客购买自己喜欢的摄影服务,实际上属于强迫旅游者去接受景区内经营者的摄影服务,这其实侵犯了游客对摄影服务的自由选择权。

此外,摄影商家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理应受到景区的统一管理,游客购买门票游览却遭到商家对一部分景点拍照权的“霸占”,一方面说明景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另一方面不禁让人发问,景区到底与商家达成了什么“协议”,才导致商家认为自己有权力阻止游客自由拍照?即使景区管理方拥有经营权,可以售卖摄影服务,但权责范围的界定也应清晰,游客们应被保护的权益以及景区收费的范围,须给予更加详细具体的说明。

除了对拍照权被“霸占”的不满,区别对待更让一些游客感到不解与愤怒。据一些游客反映,在一些景区或博物馆参观时,工作人员以会伤害文物为由不允许开闪光灯,然而却允许一些有组织的游学团队、景区内导游带领的团队随意拍照、开闪光灯。文物的保护标准还可以因博物馆利益而产生变化?还是说景区肆意扩张管理权限,将自身利益凌驾于游客权益甚至规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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