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理论意蕴、现实藩篱与路径指向*

2024-01-12 00:21李悦金满文钟品妍
农业经济 2023年3期
关键词:高素质培育农民

◎李悦 金满文 钟品妍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是解决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问题的关键。人才振兴的基础是农民素质提升,而农民素质提升的根本是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主力军,是城乡统筹中最重要的利益群体,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谁来兴村”新的有生力量,加快推进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政策演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战略取向

2013 年11 月2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农科院召开座谈会时指出,“要适时调整农业技术进步路线,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农民。”2019 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立足新时代,农业农村部将新型职业农民提法统一为高素质农民,其重要特征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秩序转型,促进小农户和农业全产业链衔接[1],高素质农民无疑承担了示范带动引领的价值作用和角色担当。

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积极推进,实现应有的价值属性和实然要求。2019 年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从培训对象到绩效管理进行了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的规范要求,引领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高质量发展。同年12 月“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会在江苏省句容联合召开,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联合“出重拳”引领涉农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迈向更高水平。2020 年和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就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以及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各类培育机构规范、科学发展,强化培训与学历的衔接,强化高素质农民的社会身份认同。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指出“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指出“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

从政策的演进中也不难看出具有递进式地从明确内涵外延到培育规程、从技能培训到职业等级证书再到学历提升,抑或终身教育,体现了全程培育、定制培育、重点培育、多元培育等理念的形成和融入,体现了培育新农人的理念和社会职业体系价值认同中的农民职业观。特别是农民作为社会职业分工这一政策价值导向的不断强化,是把农民作为人力资本要素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将其和职业精神、社会资本等有效融合,是时代与社会不断进步的集中价值彰显。

二、理论意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价值起点

在乡村人才振兴中,高素质农民作为战略实施的价值主体、实践主体,深刻理解和阐释其在培育发展中面临的理论问题,能够从逻辑起点的维度高屋建瓴地指导、推动和创新实践工作。

(一)基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思曾明确提出:“为使人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2]同时,马克思又把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非性产性劳动就是指劳动者受教育、培训以及保持劳动能力的那部分劳动。高素质农民作为社会劳动分工、职业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其所从事的劳动并不是狭义的劳动,抑或体力劳动,而是既包括生产性劳动,也包括非生产性劳动。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是知识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有机结合,高素质农民从培训到培育、从“办培训班”到“育新农人”,体现的是劳动价值和劳动者身份,高素质农民是体面的职业而非狭隘的身份,是社会劳动分工、职业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树立了农民这一大职业观。随着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素质农民作为社会职业分工的产物,不但会对这一职业的职业水平标准化、专业化和技术等级不断提升作出显著贡献,而且能够从社会环境认知中不断强化职业分化。这种职业分化会大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向高级阶段迈进。

(二)基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

舒尔茨把人的知识和技能统称为“人力资本”,他指出“人力资本是对生产者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身上的凝结,它表现在蕴含于人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和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3]人类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以各种形式来发展和提高人的智力、体力与道德素质等,以期形成更高的生产能力。当下,在我国正处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历史时期,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根本特征是专业化和集约化,现代农业装备、智慧农业生产、全产业链融合等都在加速推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继而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现在其身上的正是由“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身上的凝结”,提升科技和文化素质、生产技巧,通过掌握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促进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现实藩篱: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问题屏障

全国高素质农民发展报告自2016 年首次发布,到目前已经连续发布6 年了。纵览历年报告,可以看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整体发展态势向好,尤其是政策环境,但是从实然到应然仍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屏障。

(一)入口:培育对象识别遴选精准度不够

高素质农民培育究竟“培育谁”这是实践起点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关涉后续的其他问题,必须严把入口关,培育对象的精准识别与遴选是关键问题。整个“十三五”时期,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500 万人,截至2020年12 月,高素质农民超过1700 万人。[4]试想这个数字和全国2.6 亿农户和 5.6 亿劳动人口相比显然只是非常少的比例,然而若是培育对象的选择再不精准有效,后续培育效果何以保证?在实际基层工作中,存在有关协调对接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一是培育政策的主导模式不是自下而上,而是自上而下,具有强烈的行政“任务”“指标”摊派色彩。培育机构和培育主体二元维度存在信息不对称,农民更是处于弱势群体,对于如何申报、如何参加培训知之甚少,更何提多元发展、与学历教育衔接等。二是遴选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具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一些基层村干部将高素质农民培育混淆成普通的、广义的农民培训,认为农民都可以参训,造成供需错位,这也违背了政府政策的初衷和政策的公信力与实施效果。

(二)过程:培育体系不完善,培育供给能力不强

虽如前文所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政策环境良好,但是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有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有走形式、走过场,为了完成上级任务的倾向,仅仅是为了培训而培训,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高素质农民培育问题。同时目前还存在政府单方唱独角戏的情形,虽各类资源均有作为培育机构参与培育工作,但是力量、角色发挥也不尽相同,资源丰富、力量雄厚、工作规范的涉农院校没有在培育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农广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在师资力量、教育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局限性。此外,各培育主体是否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授课,授课教学质量和效果缺乏监管和评价。

2019 年12 月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印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其中对培育课程模块、素质能力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培育机构重技能轻综合素质,为了促进高素质农民在短期内较快掌握有关农业新技术、新技能,并未全面系统设计有利于其整体文化素质提升和有力有效应对市场风险能力的有关内容培育。培育后续返乡创业、跟踪服务以及和学历教育的衔接均有脱节,也未建立通过参加培训项目积累而进行学分积累和学分转换的有效运行机制,更不用提及高素质农民的多元发展和终身教育了。

(三)出口:培训绩效难以有效评估,学员带动示范效应不强

目前在某些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学员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人才的作用亟须充分发挥。虽然近年来高素质农民队伍逐年增多,尤其是在乡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人才等方面,但也存在着培育的整体社会效应未能彰显出来,未能达到“培育一人、带动全村”的效益,并且很多与高素质农民发展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保障机制不健全,如贷款需求不能很好满足、享受不到城镇职工医保,很多高素质农民并不希望子女继续从事农业工作,这些造成了部分接受培育后的“人才”依旧选择离开了农村。此外,虽然近几年来,部分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承训机构开展了绩效考核,但很多是对培训过程性材料的“考核”,未能究其本质。

四、路径指向: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策略选择

(一)建立培育对象常态化资源库,精准选对人员,提升针对性

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的关键是精准,要选对人选准人,科学确定培养目标和规格标准。[5]从培训的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农民主动获取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并不高,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分化,农村地区留守人员较多,城市人口相对集中,不少青壮年即使外出打工也不愿意留在农村种地,而农村留守人员大多是年岁已高的老人,他们并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6]乡村振兴需要“互联网+”赋能,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提质赋能作用。各个县市区、乡镇村等可建立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要求的参训人员资源库,在一定时期内及时动态更新资源库,以免在上级下来参训任务时,降低标准、随意凑数、临时抱佛脚式地措手不及“抓人、请人、求人”参加培训,坚持有甄别遴选有情怀、有知识、有体力、能创新、能带动的人员参训。通过首席专家进村入户、百千人才进乡村等各种特色活动,广泛开展培育需求调研,在田间地头发现真正精准的培育对象,带着问题、带着期望、带着渴求参训,能够极大地提高培育工作在入口的精准度,保证参训人员培育满意度,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二)实施培育过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延展供给领域,丰富供给内容

在多元培育主体构建中,要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利益共同体,各培育机构要在充分利用好政策引导和政策激励的前提下,分工合作,各取所长,发挥各自优势,彼此寻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最大同心圆,改变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状,形成共建、共享、共赢、共创的理念和具有资源优势互补、机制高效协作等特征的培育体系。诸如发挥涉农院校在师资、理论等方面的优势,发挥现代农业科技企业的桥梁作用和样板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校园和田园的互联互通,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一体化衔接。[7]

供求不对等时,可以说供给是无效的。高素质农民既要懂田间地头,同时也要懂市场码头,因此,应建立高素质农民教育成长的全链条、闭环式培育模式,在模式指导下构建培育内容,根据培育内容,精准制定培育方案。培育方案是核心,是落实培育理念、政策、要求等的“具体操作手册”。遵循聚焦产业、深入调研、深刻分析、充分论证的原则,围绕县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培育方案。在课程设置、授课内容、教学设计等方面,应有涉农企业、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等多方参与。[8]根据闭环培育管理指导思想,后续要开展跟踪指导、创业帮扶等跟进举措,可通过结对子、党支部共建、项目进村入户、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转化、定向扶持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学员的跟进式帮扶。

(三)创新培育效果和绩效考核方式,强化学员带动示范效应

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培育机构,培育工作的效果和绩效考核都是不应该缺失的,应形成一定的奖惩机制,调动积极性,更好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效能。建议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培育效果的调查反馈,形成对培育机构的绩效考核真实有效。对培育项目实施结束后,形成对学员的跟踪机制,建立数据库,形成学员成长值模型,真实考察其成长周期。

培育后端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参训学员和产业发展都非常重要。一方面要实现学员的示范带动效应。结合学员返乡生产实践的实际迫切需求,并结合农业生产的农时特点,广泛开展田坝课堂、移动课堂等灵活多样形式的新型田间教学模式,形成与学员面对面交流的常态机制,进一步挖掘他们的潜力,培育和孵化出更多田秀才、土专家,再由他们指导帮扶其他农民,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学员创业孵化成功的项目,推广种植、养殖以及电商产销等,让更多农民看到实惠,达到“培育一人、带动全村”的效应。

(四)贯通高素质农民人才成长通道,促进职业“生成”与发展

农业的竞争实质也是农业经营者素质的竞争。连续六届“全国十佳农民”中,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占61.7%。[9]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联合实施了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通过高职扩招大批高素质农民走进校园成了“大学生”。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育才”的培育理念,就必须促进其学历提升,让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就地就近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因此,要逐步建立从技能培训到学历提升相互贯通的人才培养通道,打破农民教育培训的天花板,同时完善有关配套扶持的政策体系。此外,要使高素质农民真正成为体面、尊严的社会职业,必须真正从实际出发解除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的后顾之忧,必须创造条件支持其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养老、医疗等待遇,以及在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信贷担保和金融保险方面的支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高素质农民的“职业生涯”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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