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引发赔偿官司:义举无责

2024-01-12 16:46陈义言
恋爱婚姻家庭 2023年22期
关键词:南渡被告公交车

●文/陈义言

判决见义勇为者免责,大快人心。

2023 年2 月20 日,江苏省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入选。公交车上,一名男乘客以“争吵影响司机安全驾驶”为由,好心规劝与司机争吵的女乘客。不承想,女乘客竟起诉男乘客,要求赔偿争执中的受伤损失。最终,常州中院二审认定见义勇为者无责任,驳回了这名女乘客的索赔请求。

公交站台取消引发口角,同车乘客规劝

刘丽萍出生在江苏溧阳,工作后定居在上海。2021 年3 月23 日下午,已经退休的刘丽萍从上海回到溧阳,准备在南渡镇邮电局路口搭乘开往大溪集镇方向的公交车。

常年居住在上海的刘丽萍对于溧阳的公交路线变更情况并不熟悉,不知道原来的乘车站点已经取消,当她看到公交车从眼前驶过,赶紧招手示意要上车,可驾驶员并未停车。

刘丽萍心中纳闷,已经好几辆公交车过站点不停车了,她不愿再等,便铆足了劲儿跟着这班公交车一路小跑,终于在下一站点南渡镇公交车站追上公交车。上车后,刘丽萍累得气喘吁吁,由于当时天热,她在原站点等候许久未能上车已经心生不满,后来又为追赶公交车跑得满头大汗,心中的怒火压不住地直往上蹿。

刘丽萍不顾驾驶员正在开车,大声理论道:“我从外地刚回来,不知道邮电局路口不停车了,你们取消站点,至少应该在那里弄个牌子指示这边不载客了吧!”驾驶员觉得那个站点已经取消很久了,乘客们都知道,再说刘丽萍找不到乘车站点也不应该责怪自己,于是回道:“你上不了车不能怪我啊!”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发生了言语冲突。

这时,同车的一名叫史强的中年男乘客上前劝解,他对刘丽萍说:“这事儿司机也做不了主,你就不要再说了,让人家安心开车,有话到公交公司去讲。”史强见刘丽萍还不肯善罢甘休,就苦口婆心地劝她,让她不要骂司机。

史强原本是出于安全考虑,好心规劝刘丽萍,并指引她通过正当途径反映问题。但当时正在气头上的刘丽萍并不领情,反而将矛头转向了史强:“你是谁啊!你不帮我们乘客说话,却帮司机说话,那好,我就跟你说说理儿……”史强很无奈:“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呢,我只是让你不要去干扰司机开车。”这下刘丽萍更不高兴了:“你说谁不讲道理?”于是,两人之间爆发了激烈的争执。

过了一会儿,无法招架的史强打电话报警,称车上有个女乘客大吵大闹,影响司机安全开车。此时,公交车已经行驶到大溪农贸市场对面的终点站,车上的乘客陆续下车后,刘丽萍一把抓住史强的羽绒服不肯松手。

史强见刘丽萍纠缠不休,赶紧将手里的包临时交给路边的保洁王某保管,然后用双手使劲掰开刘丽萍的手,跑步离开了公交终点站。

溧阳市公安局南渡镇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后,刘丽萍告诉民警,史强在挣脱过程中导致其摔跤,并且自己的腰部非常疼痛。民警将刘丽萍送回家中后,让她自行休息,并告知她如后续需到医院检查治疗,再联系双方当事人来派出所处理。

两乘客对簿公堂

事发后的第二天,刘丽萍就来到南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治疗,1 周后又去了一次卫生院,一共支出医疗费1151.11 元。过了几天,刘丽萍觉得腰部疼痛并没有缓解,于是来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治疗。4 月13 日,刘丽萍又换了一家医院,到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做了进一步治疗。

在上海的两家医院,刘丽萍花了近1500 元的医疗费,为了减轻腰部疼痛,她还花费1880 元购买了一款医疗仪器器械范畴内的胸腹护带。

2021 年6 月18 日,刘丽萍拿到了溧阳市公安物证鉴定室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载明:“据案情及病历资料,被鉴定人刘丽萍于2021年3 月23 日受伤,伤后至医院就诊,诊断为腰3 压缩性骨折,双手软组织挫伤。目前法医学检查见腰部活动受限,余体表未见明显异常。阅片示腰3 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未达1/3。依上情况,对照《人伤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4d 之规定,评定刘丽萍所受之伤为轻伤二级。”

在溧阳市南渡镇派出所,民警向刘丽萍进行了询问,刘丽萍陈述称,当时下车后史强想跑,她拉住史强的肩膀不让他走,但史强并不理睬,非要挣脱,在此过程中史强还推了她一把,导致她往后一倒,摔在了地上。刘丽萍表示,她爬起来以后再次拉住了史强,史强遂将其双手掰开,导致她的手指也被掰伤。刘丽萍还强调:“当天晚上我在家睡觉时,就感觉身上疼痛难忍。”

史强并不认可刘丽萍的说法,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刘丽萍遂于2021 年8 月16 日向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史强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等合计5000 元。后来,刘丽萍又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史强赔偿医疗费3437 元(已扣除医疗统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2000 元,保留日后对伤残等级以及三期的诉讼请求权利。

庭审中,史强陈述称,其与刘丽萍在车上没有肢体接触,是刘丽萍一下车就拉住了自己,他跨了一步后,刘丽萍就躺在地上拉着他的衣服不放手。史强认为,自己没有伤害原告,刘丽萍年纪大了,有基础疾病,她去医院治病与自己无关,其不应承担责任。

为弄清事情真相,2021 年7 月6 日,南渡镇派出所民警曾向现场的一名目击证人保洁员王某作调查。王某陈述,当时其看到史强和刘丽萍从公交车上下车,刘丽萍一下车就用双手抓住史强上衣胸口部位,后史强用手剥刘丽萍抓着他的双手,剥了好一会儿没剥开。刘丽萍还往广场的地上侧躺下来拉住史强的衣服,史强被她拽得只得俯下身来,俯身后因史强肩上背的包碍事,就把包脱下来叫其帮忙拿一下。后史强用双手剥开了刘丽萍抓着他衣服的手,剥开后,史强起身远离刘丽萍,刘丽萍见状,立马从地上爬起身追赶史强,但没有追上。

随后,南渡派出所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载明:因刘丽萍被殴打一案,具有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受伤的原因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如何确定。关于原告受伤的原因,根据公安机关向原、被告及案外人所作的调查材料,以及溧阳市公安局对原告伤情所作认定,应认定原告身体受伤是原告拉住被告不让其离开,而被告甩手臂和掰开原告抓住被告的手指,导致原告跌倒造成的,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受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被告应对其自身行为所致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责任确定,在原、被告发生纠纷后,被告为此报警,原、被告均有义务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来处理。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料到年老的原告的身体状况,在原告拉住被告时,被告不应采取限甩手臂和掰手指的方式应对,而应采取劝说、讲道理等方式平息原告的激动情绪,等待公安民警来处理。而原告为了等待公安民警来现场处理纠纷,强行拉住被告不放,有不当之处,对其自身的损害,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义举无责,不可各打五十大板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史强心中五味杂陈:自己是出于好心见义勇为,没想到却可能带来很大的麻烦。他怀着无比焦虑的心情,等待着庭审结果。

2022 年2 月10 日,溧阳法院综合案件所涉纠纷的前因后果,认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负50%的责任,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史强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丽萍医疗费1718.5 元、交通费250 元,合计人民币1968.5 元;驳回原告刘丽萍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史强不服,提出上诉。

史强上诉称其没有违法事实,刘丽萍的伤情和伤情鉴定都与其无关,没有因果关系,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史强指出,一审判决始终不提南渡派出所作出的《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本案具有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明确其没有违法事实,没有伤害刘丽萍。史强还表示,南渡派出所所作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中指出:民警询问周边群众,均未看到打架,这说明其没有推刘丽萍。刘丽萍双手紧抓其衣服时,她自己躺在地上,其只是用双手剥开刘丽萍的双手,然后逃开。史强表示,目击证人王某的证言可以证实刘丽萍是自己侧躺下来拉住其衣服的。

刘丽萍书面答辩称:一审判决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综观本案事实,刘丽萍因在未设置公交站台点等候不到公交车而心生不满,而后在搭乘上南渡集镇开往大溪集镇方向的公交车后,被上诉人刘丽萍为泄私愤,在公交车行驶途中言语辱骂他人,并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其间,上诉人史强规劝刘丽萍不要与司机争吵,影响司机安全驾驶,刘丽萍非但不予理会,还再次与史强发生口角争执,引发本案纠纷。

常州中院认为,刘丽萍这一恣意妨碍公共公交安全运行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史强作为一个社会公众同时又是同车乘坐人员,其劝阻行为系理性的正当、正义行为,应当得到肯定,而刘丽萍下车后随即故意纠缠扯拉史强,从而引发本案纠纷,实属不当之举。后刘丽萍在纠缠扯拉过程中受伤损害,不排除是其自身故意行为所造成,史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且依据事发当时公安机关的调查,刘丽萍伤势系意外造成,史强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

综上,常州中院认为,刘丽萍恣意影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其诉请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弘扬优良社会风尚相悖,不应得到支持,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史强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不当,也不符合社会公众的普遍评价,对史强的上诉理由应当予以支持。2022 年7 月18日,常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刘丽萍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

判决应有利于引导公众积极见义勇为

对于这起案件,二审法院改判一审判决,最终判决见义勇为者免责,大快人心。

法院的裁判依据有二:一是符合事实。 从现实证据来看,上诉人在与原告发生争执过程中未实施对其的侵权行为,无过错即无责任。

二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诉人规劝原告的动机正当,是指引其正确行使权利,并通过阻止原告恣意影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行为的方式,确保公交车行车安全,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判决有利于引导公众在类似情况下积极见义勇为。

猜你喜欢
南渡被告公交车
溧阳市南渡镇推进“联防联治联建”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双被告制度的检视与重构——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
你们认识吗
直击现场:“我单位成了被告”
他睡在九月的昙花里
公交车上
公交车奇妙日
我被告上了字典法庭
城里的公交车
浅说李清照后期词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