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的闪亮足迹

2024-02-17 02:38
人民之声 2024年1期
关键词:联络站人大常委会高质量

文 灵 迪 琳 琳 张 奥 筱 臻 李 军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亲自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定向导航,赋予广东“走在前列”新的使命任务,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为广东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劲动力。省委作出“1310”具体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以“再造一个新广东”的意志和干劲,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0个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6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本届履职良好开局。

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的5个月时间里,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中学、代表履职学、干部经常学的“四学”联动机制,召开30次常委会党组会议75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举行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连续第6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持续推动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切实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牢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方法和法定职责,出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提升人大工作效能的意见,深入开展各类调研105次,形成56篇调研成果,提出一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硬招实招。坚持学习、对照、检视、整改一体推进,扎实完成6个方面18项问题整治整改。

(详情见本刊2023年每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谱写广东人大工作新篇章”“大兴调查研究 人大在行动”栏目和2023年第7期、第9期“本刊策划”栏目)

涉大湾区立法:全面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大湾区立法步伐,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立法创新成果。

2023年3月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制定这部法规是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的生动案例,在多个方面首开地方立法先河。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突出难题,最大限度放权赋能、探索创新,为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夯实法治基础,是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新突破,对探索区域法治建设尤其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具有示范作用,有利于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区。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机构、管理职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发展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要将合作区加快建设成为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自主创新拓展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节点区,为国家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模式提供了立法样本。

2023年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郭晴/摄)

此外,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对南沙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容错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规则衔接、法律服务等作出规定,确保南沙建设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2期、第10期“人大视窗”栏目)

高质量发展立法:全面增强法治的保障力、助推力、服务力和影响力

省人大常委会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制度供给。

围绕制造业这一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利器”,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法规,即《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条例聚焦“五大提升行动”,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等作出全面规范。

2023年11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是全国首部强调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我省政务服务应用管理创新,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百千万工程”是我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2023年11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发展方向、规划的编制与衔接、供水工程的建设方式和标准,注重强化水源保障保护、水质检测,进一步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建立了水价形成机制,标志着我省农村供水事业迈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2期“人大视窗”栏目)

生态文明建设立法:高水平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森林保护、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教育等方面强化立法工作,为广东进一步绿起来、美起来贡献人大力量。

2023年5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全面充实了保护内容,衔接上位法和国家最新政策,为新时代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创下诸多“率先之举”:在全国率先规定林长制考核内容、率先规定跨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率先规定林下种养相关制度等等,对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具有重大意义。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于2023年11月2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条例实施23年来首次修订,突出优化绿色空间格局、绿地保护、绿化激励等制度设计,对推动我省城市绿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素养立意,为教育赋能,从“小切口”入手,在全国率先对全国生态日作出地方立法回应,明确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意识,对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培育生态环境素养、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0期“人大视窗”栏目和“立法时空”栏目)

社会民生领域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为民、利民、惠民作为立法价值取向和立法工作重点,加快社会民生领域立法,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

2023年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围绕政府职责规定、宣传教育、婚检孕检、住院分娩管理、母乳喂养、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管理、隐私保护等方面进行研究完善,紧扣时代命题、聚焦监管重点,对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0月26日,全省人大财经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郭晴/摄)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着力疏通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堵点、卡点,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参与活力,构建系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格局,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修改实施工会法办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修改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8期、第9期、第12期“立法时空”栏目)

基层立法联系点:让更多基层声音“原汁原味”直通立法机关

基层立法点是是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有效平台。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大力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更多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地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直通车”抵达国家立法机关。

为推动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提出“七个完善”的工作措施和“五个加强”的保障措施,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2023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惠州召开广东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全面部署新阶段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展现广东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实践的重要窗口。2023年全年群众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有1900多条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近200条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0期“立法时空”栏目)

重大事项决定:强化人大对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

2023年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这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新举措。决定提出对省政府12个方面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必要时可对全面深化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提升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或作出决议,其中特别规定要重点关注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跟踪监督”成为决定的高频词。根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丰富监督方式,并明确可以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0期“人大视窗”栏目)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聚焦落实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要求,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会议,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等情况报告,加强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连续第6年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开展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三方专项绩效评价,推动国资国企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深化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及时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围绕集中债券资金支持“百千万工程”等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更好实现举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力、化债有序。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0期“人大视窗”栏目、第11期“特别关注”栏目)

“百千万工程”:打出系列“组合拳”以头号力度全面助推

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要求,把助推“百千万工程”作为头号工作,从2023年年初就开始谋划,以头号力度扎实推进,全力强化“百千万工程”法治保障,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本届第一年唯一一项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审议专项报告,通过面对面问询,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在县域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齐心协力抓落实,营造全社会都想“百千万”、都谋“百千万”、都干“百千万”的良好氛围。

2023年9月,黄楚平主任到云浮调研“百千万工程",听取有关意见建议(郭晴/摄)

聚焦产业有序转移这一补齐区域协调发展短板的重要路径,推动广州海珠中大纺织服装商圈转型升级和产业有序转移,助力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打造全省产业有序转移示范项目,清远“万亩千亿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聚焦盘活资源深化改革,开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法治保障调研和云浮“政银企村”共建模式蹲点调研,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法律问题,提出加强法规和政策供给的意见建议。

聚焦改善人居环境,在上位法空白的情况下制定农村供水条例,对建设职责、运行管护、水质保障等作出规范,保障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听取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检查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推动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7期“本刊策划”栏目、第12期“本期策划”栏目)

主题活动:奏响“绿美广东”和美新乐章

自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每年7月组织全省四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已成为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

与往年的主题活动相比,2023年的主题活动又有创新:创新组织方式,向全省13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发出“绿美广东代表行动”倡议书。创新宣传方式,首次在广州塔循环播出“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宣传口号,并制作30秒短视频在省级主要新媒体平台播放,营造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主题活动期间,全省共有12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收集群众建议28478件,形成代表建议6042件,当月推动解决19423件。一批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绿化美化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8期“本刊策划”栏目)

“三化”建设:使代表履职“主阵地”能力更强、辐射更广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市落实 2022年出台的两个指导性意见,结合实际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全省共建成线下代表联络站12621个、网上代表联络站2056个,基本建成以乡镇(街道)中心联络站为主要阵地,辐射带动村(居)、特色行业、产业园区、省际边界、重点项目等联络站为基本阵地的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网络体系,确保“群众的需求在哪里、联络站就建设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各地代表联络站理论政策宣传有效开展,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可观、可观、可触、可见,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扎实有效,通过街边听声、民主议事、走访约谈等形式,“既迎群众来、又向群众去”,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民生微实事办理。全年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4.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2万多个。代表联络站“民意窗、连心桥、宣传站、大课堂、监督岗”的作用更为凸显。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新增为基层联系点。

为讲好人大代表联络站故事,扩大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7月至12月开展了第六届全省县乡人大工作暨首批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创新案例征集活动。2023年11月7日至9日,经过初审的23个代表联络站进入网上宣传投票环节,广东人大网、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首次开展寻找广东“群众最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网络投票评选活动。网络投票评选活动一启动,立即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每天成千上万个用户扫码观看视频,为自己心目中支持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打call”。几天时间里,点击率达2627万次,投票率达884万次。这次网络投票评选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影响深、内容实、实效足,是一次人民群众意愿的广泛汇集和集中表达,无不彰显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呈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最真实的面貌,让大家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蓬勃生机活力。经过基层推荐、项目初核、实地调研、网络投票、集中评审,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共有15个代表联络站示范站。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期“人大视窗”栏目和2024年第1期“本期策划”栏目)

代表建议办理:创新“五项机制”狠抓“三结合”督办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内容高质量”与“办理高质量”,创新五项机制,助推代表建议质量提升。一是创新培训机制,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能力基础。采取基础学习与提升能力、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案例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讲授与代表分享“四结合”方式,举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专题培训班,85%的代表留言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创新联系机制,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精准度。明确各委员会协助直接联系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职责,切实提升代表提出建议的专业性。三是创新活动机制,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实操性。在今年7月开展的“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代表主题活动中,创新代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对高质量开展好代表主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向全省13万名多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全面发动代表积极参与履职实践,增强履职能力。四是创新审核机制,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规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代表建议预提交和提前审核机制,帮助代表提升提出建议的有效性。五是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示范性。研究制订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宣传评价激励工作机制,首次开展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结合从2021年开始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双管齐下”激励代表不断提高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狠抓“三结合”督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实效。坚持将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与常委会重点督办、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结合起来。黄楚平主任带队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门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督办;有关委员会创新开展“联合督办”“清单式督办”,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8期“本刊策划”栏目、第12期“特别关注”栏目)

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行动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从2023年开始,用3年时间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以更高标准、更新要求、更实举措提升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努力为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人大力量。其中,2023年是增效起步年,2024年是优化提升年,2025年是巩固拓展年。

自2023年4月19日部署开展“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把效能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和基础工程,按照“五个更加、五个进一步”目标要求和“三步走”工作安排,有力有效开展凝心铸魂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行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创先争优强化落实行动的“五大行动”,20项具体任务当前均积极推进,部分工作完成了年度目标,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大行动都有亮点,逐步形成重点项目创新带动工作提能增效的良好局面,“增效起步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人大工作创新项目评选展示,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激发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活力和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3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创新项目展示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的12名同志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创新项目情况,评审组进行了现场打分,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参加展示的成果,都紧扣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政治方向把得准、服务中心跟得紧、方法举措谋得实、推动工作效果好,在思路理念、方法举措、制度机制、工作实效等方面可圈可点、可感可悟、可学可传,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提升的好成效,全面展示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气神。

2023年9月,黄楚平主任调研“数字人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郭晴/摄)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1期“特稿”、第12期“特别关注”栏目)

“数字人大”建设:取得新水平新成效新突破

如何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高标准高质量“数字人大”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数字技术赋能人大工作,以好用、实用、管用为导向,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坚持“系统规划、急用先建、循序渐进、以用促建、用中提高”的建设原则,按照“整合一批、升级一批、新建一批”的模式扎实推进,把人大数字化改革作为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机关效能的总抓手和突破口,从数字基础底座建设、工作平台搭建、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创造性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人大行权履职深度融合,为新时代人大工作装上“数字大脑”、插上“数字翅膀”,“数字人大”建设取得新水平新成效新突破:围绕“144N”总体框架,建成“两中心一系统”的数字人大基础平台,涵盖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4大业务域13个信息系统,汇聚近500类4000万条数据,率先实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与国家法律法规库对接,率先实现国资监督系统绩效评价功能,率先实现对财经工作信息的智能查询分析,率先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场景,首创人大面向公众的“粤当家”小程序,四级人大全贯通、五级代表全覆盖、智慧履职全方位的数字人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数智支撑。

(详情见本刊2023年第10期“本刊策划”栏目)

外事工作:创新开展地方人大对外交往“1+N”工作模式

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全省外事工作,立足人大职能和专业领域,加强与国外有关地方立法机构的交流互鉴,创新开展地方人大对外交往“1+N”工作模式,即在每一项外事工作任务中,融入N个元素:常委会领导会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介、有针对性的参访活动、人大代表在代表联络站讲述履职故事、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借用外嘴外脑提升国际传播力等。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推动外事工作和外宣工作高度融合,打造“老外看人大”外宣品牌等,安排来访团组参观人大历程展,实地参访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近距离感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东的生动实践,有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外交部的充分肯定。

理论研究:人大制度研究和优秀成果评选结出“硕果”

扎实推进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3项课题研究,认真组织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2022年度5个课题立项工作和2023年度2个课题立项工作,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效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继续开展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年度研究工作。经组织评审,共评选出《关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用的研究报告——以对广东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民生微实事立办制的实证分析为例》等63篇优秀成果,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本次共征集到研究成果297篇,其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办公厅报送23篇,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制度研究会)报送272篇(包括县乡人大、人大街道工委143篇),高校、社科研究机构报送2篇。作者来源分布覆盖了全省各级人大工作者,此外,还有不少作者来自党委(纪委)、政法、行政、党校、高校、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研究成果涉及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各方面,既有对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又有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的深入思考,部分成果聚焦数字人大建设、基层治理进行了研究探讨,成果丰富。

(详见本刊2023年每期“思考探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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