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内涵、逻辑与进路

2024-03-20 07:21尹西明陈泰伦陈劲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4年4期

尹西明 陈泰伦 陈劲

收稿日期:2022.10.17  修回日期:2023.01.29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104027);北京市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22JCC0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2232004);中国工程院重大战略咨询研究课题(2022-JB-01)

作者简介:尹西明(1991-),男,河南平顶山人,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特别副研究员,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融合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為创新管理与数字经济;陈泰伦(2001-),男,北京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创新管理与数字经济;陈劲(1968-),男,浙江余姚人,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创新管理与科技政策。本文通讯作者:陈泰伦。

摘  要:军民融合是协同推进国防事业与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巩固提升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核心议题。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科技创新成为强化科技安全、保障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关键纽带。针对我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面临的新挑战与新使命,基于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理论,提出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系统解析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和典型特征,构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基本架构,探讨强化军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协同和整合式创新,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攻关,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和场景化应用,以科技安全支撑经济、国防和新型国家安全的过程逻辑。提出以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为抓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路径与对策。

关键词: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安全;科技强国

DOI:10.6049/kjjbydc.2022100418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中图分类号:E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24)04.0151.10

0  引言

自2015年军民融合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在新型举国体制支撑下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可以跨越传统意义上军民资源与技术体系之间的隔阂,打通交流与协同渠道,充分发挥军民两方优势,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进而在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1+1>2”的效应[1]。军民融合创新能够有效联结现代工程和科学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战略前沿技术布局,是实现科技强军战略目标、助力科技强国建设的关键引擎。

国防科技的战略性及前沿性决定其在保障经济、国防、科技、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中的核心地位,是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的重要抓手。当前,美国、韩国等世界科技强国先后启动新一轮以国防科技为抓手的军民融合创新战略。例如,美国政府分别于2017年、2018年提出和强化国家安全创新基地(NSIB)战略并在拜登上任后加速这一战略实施。然而,我国军民融合创新体系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严重阻碍了军民融合创新成果转化。其中,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就是如何从体系建构和体制机制创新入手,变革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组织模式[2]。在国家战略需求引导与政府部门协调下,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为依托,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创新前沿成果产出,实现军民融合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与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打造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与成果双向转化的快车道。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深化和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健全和完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是实现这一新使命新要求的主要途径。本研究基于对现有军民融合发展研究的批判性回顾和国内外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实践调研,提出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国家科技安全使命的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即以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思想为理论基础,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制度逻辑,以新型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为体系依托,汇聚军民两大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多元创新主体,以有组织的科研为主要组织模式,全面提升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能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本文通过系统解析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和典型特征,深入探究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支撑国家安全的基本架构、过程逻辑、强化路径与对策建议,可为健全军民融合创新体系、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创新发展、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理论启示及决策支撑。

1  理论回顾

1.1  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内涵与概况

军民融合是统筹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也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进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思想。军民融合的核心要义在于突破传统意义上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二元分离局面,一方面有效规避片面拉高国防经费而使国家安全陷入“穷兵黩武”的不平衡发展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实现对军工产业的有效补充和结构优化,进而加快国防科技发展与武器装备现代化进程,提升国家安全体系保障能力和成效(高青松和宋倩倩,2018)。

从国际经验看,20世纪末以来美国、日本、以色列等科技强国的军民融合实践充分表明,军民融合不仅是推动国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李海海和孔莉霞,2017),更是一国抢占战略前沿技术制高点的关键[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历经市场经济转型、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发展3个阶段,进入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局面(游光荣,2018)。这一阶段性变化反映出新时代国家竞争的新趋势和新特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纵深演进以及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科技创新范式跃迁(马子健等,2018),战争形态走向信息化与智能化,军民两大产业体系底层科技逐渐通用化[4],国家竞争转向以科技为核心竞争力、创新为核心推动力、国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要做到“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具体体现在更优化的顶层设计、更融通的运行机制以及更高水平的国防科技。其中,深化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进而实现科技兴军,成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5]。

1.2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现状

新发展格局的本质特征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本在于更好地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价值[6]。与之相对应,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也需要从根本上坚持创新驱动,通过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强化国家科技安全,以新型国家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近年来,学术界与产业界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关注持续升温。理论上,有学者指出应从创新网络视角构建国防科技产業联盟(高杰和丁云龙,2019;赵泽斌等,2019),以资源调控理论为基础搭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7],以及借鉴集成动员模式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机制[8]。现有研究认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参与主体包括以军工集团为首的国有军工企业、民营高技术企业、国防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校;主要目标是促进创新资源调配,打破信息共享隔阂,提高主体间对接效率,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方炜等,2020);主要特征是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以国防需求为运行核心,创新主体间关系呈现动态性特征(陈璐怡等,2018)。

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影响因素和具体机制。军民深度协同能够促进军地有效联合与市场资源高效配置,进而促使军转民或民参军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9]。运行机制是影响民参军企业知识转移的核心因素(方炜等,2019),尤其是成本与利润共享机制设计关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成果产出和创新绩效[10]。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绩效与网络嵌入程度直接相关,并受到组织知识架构、政府调控与财税政策的影响[11]。在区域层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有助于缓解由国防科技成果空间集聚导致的发展不平衡,促进国防创新绩效空间溢出(王欣亮等,2020;杨晓昕等,2020)。在主体角色作用发挥方面,政府支持是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效率提升的主要措施,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效应较为显著(何海燕和曹华伟,2020),而高校与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有待开发[12]。

然而,我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面临多重瓶颈与重大挑战,严重阻碍了体制融合与效率提升。第一,军地技术创新体系长期分离导致各个层面均未建立有效双向沟通机制,军民创新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2]。第二,民参军门槛高、链条散、周期长,民营企业与多元主体难以跨越鸿沟,无法实现与军工企业的有效协同。第三,国防科技创新环境商业化程度较低,科研院所与实验室缺乏将创新成果及时转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知(李冰和张纪海,2021),严重制约着战略前沿技术转化应用效率。第四,军民融合创新理念未在军工体系内部得到充分重视和应用,军工企业主动协同意愿和能动性不足(张于喆,2017),军民融合创新缺乏场景牵引,科技向战斗力的转化效能严重滞后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求。

伴随着以无人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国防科技革命、工业体系重构和新战争形态的加速演进,深化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迫在眉睫。基于此,本文立足于科技安全的战略使命,针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新挑战新要求,提出构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引领,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制度保障,以新型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为体系支撑,整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国防科技创新的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可为统筹新发展格局下的安全与发展,加快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实现科技兴军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重要理论基础与实践启示。

2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概念内涵、理论基础与典型特征

2.1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概念内涵

创新联合体作为大科学时代涌现出的新型科技创新组织形态,其核心在于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与有力载体的作用,通过“有组织的科研”实现多元、异质性创新主体间的高效协同与多重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末兴起的联合体与技术联盟组织模式,强调关键核心技术需要多个主体协同攻关(白京羽等,2020)。不同于以往联合体和技术联盟以高校院所为主导、松散耦合的组织模式,创新联合体一般以领军企业为核心主体,在国防和政府部门支持下,主动整合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校、中介服务机构等多元创新主体,深化“政产学研用”体系,加快创新成果产出与转化(王巍等,2022)。不同于传统研究联合体和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以新质主体构建军政产学研深度协同体系,确立企业在多元主体协同创新中的核心地位,以有组织的科研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强化创新主体间的利益共生[13]。创新联合体运行机制具有复杂总体论思想和创新生态系统的特征,表现为内部主体通过优势互补性,在与外部环境交互过程中实现价值创造,从而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创新联合体这一组织形式对于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变革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新抓手。组建创新联合体不仅是科技领军企业带动高技术产业实现后发超越的有效模式,还是构建新型国家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有效协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行技术攻关以促进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成果产出的可行路径[14]。尹西明和陈劲等[15]认为,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为有效整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科技领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了新思路。

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对现有研究的批判性回顾、国内外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实践调研和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挑战新使命,将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Military.Civil Fusion Innovation Consortium,MCF-IC)定义为“以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为理论基础,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为引领,以强化科技安全、保障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为使命,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底层制度保障,以新型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为支撑,由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主导,产学研多元主体高效协同,以有组织的科研为基本创新模式而组建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

新发展阶段我国国防建设强调以科技兴军为核心理念,以国防科技创新为主要抓手,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事关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一般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主要是面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15],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聚焦于这一宏观使命中的科技自立维度,以保障国家安全发展为特色,即为实现我国科技自主性和可控性,以实现科技兴军目标、强化国家科技安全、保障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为核心使命,重点瞄准国家重大安全场景相关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领域的原始性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科技成果转化等重要问题,通过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及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强化科技安全以作为国家安全的先决保障条件。此外,借助使命和战略引领下的“有组织的科研”,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通过高效整合并强化军民融合战略科技力量,重点破解当前军民协同创新过程中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低、创新主体散、创新协同弱等关键痛点问题。

2.2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理论基础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理论基础为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其中,使命驱动型创新(Mission.Oriented Innovation)范式的提出源于欧美等科技强国创新政策着眼点从传统单一经济利益导向转为战略导向和意义导向(Hekkert 等, 2020),更加关注创新对解决重大国家安全和社会民生难题的价值[16]。使命驱动型创新强调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转型,从以往防止市场失灵的辅助角色转型为主动引导创新方向的重大创新组织者,提供制度型市场供给,为重大科技创新开辟新市场、创造新机会[17]。当前,我国发展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社会层面的“大挑战”层出不穷。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重大使命任务的达成更需要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张学文等,2019),吸引跨学科、跨部门的广泛参与,围绕创新核心主体汇集创新力量,激励“自下而上”的使命型创新项目和解决方案。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建立与运行是面向国家安全重大挑战、承担科技兴军和保障国家科技安全的使命型举措,意味着政府需要扮演重大国防科技创新组织与引导的关键角色,以新型组织模式强化战略科技体系化能力。

使命驱动型创新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而整合式创新则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优化创新模式、驱动军民深度融合提供了方法论。基于系统观与总体论的整合式创新(Holistic Innovation)[18.19]理论扎根于东方哲学和新中国以来中国探月工程等重大科技创新实践,强调战略视野引领的全面性、开放性与创新协同性。整合式创新理论着眼于解决事关国家发展的重大创新问题,即复杂的系统性创新工程(吴欣桐等,2020),如国防科技创新就属于此类创新工程的典型范例[20]。这类创新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特征,且需要面向技术发展未来趋势进行前瞻布局(陈红花等,2019)。基于整合式创新理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能够前瞻性把握当今国防科技创新的非连续性、非线性和非对称性特征[21],通过组织开放資源共享降低系统风险与创新成本,促进知识流动与双边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系统内各主体形成特定功能的创新子系统,协调利益共享和目标管理,建立基于互信的协同,推进全要素、全员和全时空创新,打造持续赋能国防科技突破的动态核心能力。

2.3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典型特征

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顺应新发展阶段科技强国建设与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两个重大战略需求,在理论基础、聚焦问题、主体关系和创新组织形式等多个方面具有明显的超越性特征,强调充分调动军民两大领域内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整合推进科技安全、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建设(见表1)。

2.3.1  理论基础

从协同创新走向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有利于破除军民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和协同障碍。现有军民融合创新模式主要以协同创新为基础,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以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为核心。协同创新强调主动协调并利用外部资源的重要性,但缺乏面向使命或基于战略引领的方向性。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阶段与科技自立自强要求下的国防科技创新攻关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凸显了协同创新理论在解决当前我国科技安全问题上的局限性。在国防科技协同研发攻关过程中,信息共享往往局限于最低限度任务要求,不仅会阻碍及时反馈与沟通,还会使项目在起始阶段便限制各部分参与者对整体全貌的认知,增加不必要的沟通成本,并阻碍创新先决条件的形成。而使命驱动型创新和整合式创新的共通点在于强调顶层设计与规划在统领创新活动方向性上的重要性,更贴合当前国防科技创新的时代需要。

2.3.2  聚焦问题

从解决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到面向新型国家安全问题,体现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内涵。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主要面向解决传统国家安全问题,间接服务于科技大国建设,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战略指导,面向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过程中的新型国家安全问题。随着国际形势的剧烈变化与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加速演进,以科技安全问题为首的新型国家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形成传统安全问题与新型安全问题并存的新局面,科技创新成为保障科技安全、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核心抓手。这使得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角色相较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更侧重于底线思维下的科技安全保障,以此支撑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科技强国这两大国家战略目标。例如,美国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于2020年启动“曲速计划”,由医药领军企业、高校和国防部门三方联合开展新冠疫苗科技攻关,旨在强化国家生物危机防御体系,在应对公共卫生危机、保障新型国家安全方面占据战略制高点。

2.3.3  创新主体关系特征

创新关系从传统松散耦合走向场景驱动的紧耦合强共生,有利于全面提升一体化创新能力。现有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多以松散耦合模式连接,尤其是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面临技术特性或人为设置的多重产业壁垒,造成军地二元分离局面,国防科技创新体系难以与区域或国家创新生态系统形成高效融通[22]。此外,军工产业与民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存在较大差异,军民技术标准融通率低,使得民用企业高精尖技术无法在国防科技体系下得到及时认证[23]。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强调重大安全场景驱动全过程、多主体实现强耦合,由军工科技领军企业作为核心主体,发挥牵引性和平台性作用,主动整合原本势均力敌甚至相互竞争的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民口科技领军企业等多元创新主体,建立基于共同使命和利益共享的紧密共生关系。简言之,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围绕国家重大安全场景需求,根据场景目标和任务设计明确角色分工,推进体系化协同,以有效破解传统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中较为普遍的主体责任不清或分工重叠等瓶颈。

从市场驱动迈向使命驱动的有组织科研,有利于提升创新主体能动性和产出效率。当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更强调经济利益驱动和市场机制作用,能够缓和传统军工产业壁垒和隐性“旋转门”问题,激发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资源配置。然而,单一市场驱动模式容易使创新活动囿于短期主义和绩效限制,难以适应国防战略高技术创新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的特征。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以有组织的科研为创新组织模式,更贴合新发展阶段科技兴军和科技强国对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有组织的科研作为新型创新组织范式,在充分吸纳激励相容市场化理念的基础上,强调以国家安全和国防现代化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实现从原创策源到成果产业化的全创新链联动[24]。通过方向引导、跨界合作体系构建、商业模式设计,使多元创新主体在各个阶段的合作均能够在计划部署和统一组织调动下实现场景、主体与资源的高效适配,能够极大程度上提升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能力向新域新质战斗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转化效能。

3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架构与过程逻辑

3.1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基本架构

新型国家创新系统和整合式创新理论指出多元主体深度融合创新的关键在于应用整体观和系统观思想。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作为新型举国体制的核心载体,是以国家军民融合战略科技力量为核心牵引、军政产学研多元主体有机协同构成的多层次、系统性高能级创新组织形态,带有一般高能级创新联合体的结构化和系统性特征。具体而言,典型的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包括由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科研机构等军民融合战略科技力量组成的原始创新供给体系,由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主体融通打造的军民融合创新成果产业化生态体系,以及汇聚创新资源提供生态支撑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或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这3个子系统以科技强国使命为导向,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牵头作用,通过重大安全场景驱动资源汇聚、制度保障、需求牵引与成果应用实现深度融合,打造“原创供给—产业化应用—生态支撑”的整合式创新生态系统(见图1)。

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架构中,公共部门主要聚焦顶层设计,以前瞻战略和新型举国体制推动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为核心使命。在坚持“四个面向”的前提下,根据我国国防科技发展的战略性需求,支持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示范作用,以重大国防科技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和“揭榜挂帅”制度创新为抓手,激发军民融合战略科研力量围绕国防重大产业需求开展整合式创新活动,集聚力量实现原创性引领性科技突破,夯实国家安全科技保障。例如,2018年,四川省将省级层面与军民融合和国防科技发展相关的办公室整合为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暨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统筹协调四川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作。在统一机构领导下,四川省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军民融合原始创新供给体系是由與国防科技体系密切相关的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级科研机构组成的原始创新与基础研究策源地,整合教育、科技、人才“三个第一”。其中,由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构成的国家实验室体系是原创供给体系的中坚力量,以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各类军工背景院校、军事科研机构为核心,形成“小核心、大外围”的分工协同模式。国家实验室体系重点推进“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充分体现了当前国防科技创新所需基础研究的跨学科、前沿性、原创性特征,围绕军工领军企业场景需求进行长期探索[25]。国家级科研机构需要贴合武器装备研发具体环节或部件开展定向技术攻关,以高效产出高技术含量的自主创新成果为主要任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需要配合国家级科研机构与国家实验室体系的任务要求,着力培养一批在国防科技相关学科与专业上有所建树的专业型人才,为我国军工体系储备高水平人才队伍,同时也为军工企业持续获取人力资本这一重要的创新资源提供保障[26]。例如,中国科学院大学发挥与中国科学院长期合作的基础优势,先后于2016年、2019年设立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和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科教融合”优势,初步实现军民融合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转化统筹发展。

以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为主组建的国防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生态系统,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体系中占据“承上启下”的核心位置。其中,向上为军民融合原创供给体系提供应用场景和产业共性需求,从而加速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吸收知识、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同时将其产品化与产业化;向下依托国家或区域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中心汇聚的创新资源,并通过创新成果产出促进其建设与发展。这一层级不仅是创新活动的起点,也承担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价值创造使命。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以军工集团为首,是军工产业中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典型代表,承担着装备制造产业链“链长”与国防科技创新主导者的关键角色。通过在国防科技创新与武器装备研发方面持续的高投入与高产出,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在确立行业竞争优势的同时,还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研发体系和成果转化流程,并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应用场景。这一特性决定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中承担着国防科技创新“出题者”以及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生态建设者”的双重职责。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围绕场景需求,在政府部门协助下主动汇集相关领域大型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以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为首的中小企业,推进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项目发展,充分汇聚产业链上下游有生力量,构建互联融通的国防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生态体系,以有效提升创新效能。

自二战以来,美国政府通过曼哈顿计划(Manhattan Project)、国家纳米计划(NNI)、《创新与竞争法案》等一系列军民融合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法案,逐渐形成并强化以军产学为核心的国防科技创新“金三角”,本质上也是军民融合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形式。近年来,由埃隆·马斯克创立的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公司)和 “星链”互联网公司(StarLink)虽是民营企业,但其核心技术知识、研发资金和订单主要来源于美国国防部和空军,通过俄乌冲突等军事场景应用、政府保密通信和民用生活场景化应用,强化美国航空航天产业链创新链深度协同,并在2022年12月初宣布针对国家安全和军事部门推出新一代“星盾”业务,标志着“星链”正式向军事化目标迈进。在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融通“北斗”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保障北斗系统研发攻关及北斗应用产业高速发展。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园区是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生态基础,通过政策链打通传统军地二元、军民二元结构,汇聚国家或区域层面优质创新资源,整合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推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与区域和国家创新生态系统有机融合,进而持续赋能军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3.2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支撑国家安全的过程逻辑

在新型国家创新系统视角下,建设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家安全与发展、面向新发展阶段军民融合国家重大需求,建设新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完善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以底线思维强化科技自立、保障国家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和安全性的基石,更是构建国家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从而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科技创新强国的重要引擎(见图2)。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安全为发展的先决条件,强调以系统思维兼顾传统安全问题与非传统安全问题[27]。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保障。在当前国际局势下,国家安全问题的动态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日益凸显,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边界日益模糊,国家发展极端风险突出,尤其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常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科技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典型代表,成为构建新型国家安全体系的基石。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随着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唯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权和持续产出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才能切实保障国家安全(陈劲等,2020)。换言之,科技安全是实现国家安全的必要前提,也是支撑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其它安全的基础。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是实现科技安全的重要动力源,也是联结国防安全与经济安全的重要纽带。2018年“华为中兴事件”以来,美国政府利用“实体清单”和长臂管辖等手段对我国多个“卡脖子”技术领域展开针对性封锁,大国博弈战略制高点已转向科技竞争(苗争鸣等,2020)。拜登上台后奉行“小院高墙”的科技竞争战略,在现有科技出口限制措施上不断加码(王才玮和李光,2022),更是针对未来产业与前沿战略领域部署了一系列攻关计划(周文康等,2022)。美国政府分别于2017年、2018年发布《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和《美国国防战略概要》,提出并深化了国家安全创新基地(NSIB)概念,将国家主导的研发投资视作拜登政府应对中国竞争的基石,致力于动员和整合学术界、国家实验室、私营领域全部科技力量应对中国竞争,确保美国全球科技领先地位和国防安全。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提出宇航产业军民协同科技创新详细行动计划。2022年,韩国总统尹锡悦在“韩国2022军工出口战略会议”上提出,未来5年将支持军工产业成为韩国先导产业,并加快国防领域颠覆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可见,未来国家安全博弈的主旋律必然围绕科技安全这一命题下功夫,而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则是破题的关键。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作为新型举国体制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打破军地、军民二元分离格局,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转化为具体创新场景和目标任务,整合军民两大领域的创新主体和战略性资源,带动前沿领域基础研究与高精尖产业发展[28.29]。以科技安全为核心,保障国防安全、经济安全与其它安全,加快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为新发展格局提供保障。

4  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的路径与对策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科技强军,健全新型国家安全体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2022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时强调:“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强化党和国家对重大科技创新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大幅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

未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面临更加严峻的安全挑战。产业链供应链“断链阻链”风险攀升,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民粹主义与逆全球化浪潮兴起,“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频发,使我国安全发展面临的极端风险日益加大。在此背景下,更要重视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为抓手,强化使命牵引、场景驱动、企业主导、生态支撑、数字赋能和人才引领,全面提升军民融合战略科技力量整合式创新效能,进而实现科技、经济和国家安全的战略目标。

4.1  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必然前提,也是新发展格局下国家安全的根本保障。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本质上属于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因此更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这一使命的牵引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和核心主导企业需向参与方明确这一使命的纲领性地位,支持有意愿、有能力和有实力的主体“揭榜”,牽头任务导向型联合体建设。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内部,需要制定多种灵活的激励机制,贯彻落实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国家安全的战略使命。促使观念转型,强化底线思维,明确国防科技和关键核心技术独立性自主性可控性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战略意义,在自主的基础上采取灵活措施,主动嵌入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

4.2  强化国家重大安全场景驱动

场景驱动创新强调面向真实场景,以使命或战略引领技术供给与用户需求双向融合,成为破解前沿技术和未来技术应用瓶颈的新兴范式。一方面,围绕国家重大安全场景的创新活动兼具引领性和战略性特点,往往能够引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相关产业变革;另一方面,场景应用使多元需求整合为一体,同时也使原本较为模糊的需求在嵌入场景的具体环节后更加具象化、结构化。因此,需要将科技安全或国家安全重大风险场景化,设计面向国家重大安全场景的创新任务,为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提供共性需求和任务清单,形成面向“揭榜挂帅”的真实榜单。进一步通过场景问题解析、场景任务设计和场景需求分解,为多元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基于自身优势协同解决重大场景瓶颈提供系统性抓手,进而提升分工和协同创新效率。

4.3  强化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主导

中央和地方政府、军事主导部门需要以体系化法律或政策,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资格认定与淘汰机制,并明确其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中组织协调多元创新主体的主导性、平台性地位,促进国防科技创新资源向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汇聚。分类引导军民科技领军企业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面向重大安全场景组建任务导向型创新联合体,灵活开展专项研发与定向攻关。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要不断完善自身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结合自身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深度支持、参与原创基础研究和产业人才联合培养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发挥产业链链长优势,主动联合“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等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和开放重大创新场景,推动军民融合、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4.4  打造五链融合创新生态体系

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发展有赖于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中心或创新示范区生态赋能,从而破解军地二元结构发展分离问题,全面提升军民融合创新效率。因此,应重视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中心或示范区建设,以政策链推动区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在总体观视角下实现全国范围内军民融合有效协同,并根据不同地区国防需求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或激励措施。充分吸收国内外已有成熟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发展经验,将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与区域高精尖产业发展相匹配,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与区域和国家创新发展体系效能提升。

4.5  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赋能

近年来,数字化和智能化在科技强军建设中的重要性愈发明显,俄乌冲突涌现出的新战争形态凸显了数字要素对传统战争模式的颠覆性作用。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在建设过程中要更加重视电子战与信息战特种设备、传统武器装备数字化更新等国防科技需求,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创新赋能作用。此外,要利用数字要素的可塑性、可迁移性与强连接性,打造数字驱动型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借助数字化平台提升协同效率和创新效能,加快军民融合创新成果向新域新质作战能力和高精尖产业发展能力转化。

4.6  战略科技人才引领

创新驱动的本质在于人才驱动,国防科技创新因战略意义和涉及领域的前沿性而对高水平战略科技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应加快推动战略科技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打造由战略科学家和战略管理科学家“双总师”制协同牵引的高水平军民融合创新人才梯队。考核模式由原来考核个人为主转向考核联合体整体绩效为主、个人绩效为辅,充分激发多元人才参与联合体建设和结构优化的能动性。充分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对科技人才的汇聚和培育作用,建立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双向开放人才培养和交流渠道。军民融合科技领军企业应主动打通军地二元结构,整合区域科技人才链,充分吸收当地科技人才,综合运用“军令状制”“赛马制”“揭榜挂帅”等多种制度,吸引国内外战略前沿技术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青年人才,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提升中国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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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王敬敏)

Military.civil Fusion Innovation Consortium: Connotation, Logic and Approaches

Yin Ximing1,2, Chen Tailun3, Chen Jin4

(1.School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Beijing 100081, China;2.Research Center for Integrative Innovation, Beijing 100081, China;3.School of Management,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58, China;4.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Abstract:Military.civil fusion is a vital grip to promote national defense strength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ynergistically, as well as a core issue to consolidate and enhance the holistic national strategic system and capability. China's military.civil fusion development has entered a senior stage, reflecting the trend of intelligent warfare patterns and the generalization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technologies. The need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capability of the national defense S&T industry is highly stressed by the government. Therefore, this study proposes to build a military.civil fusion innovation consortium (MCF.IC) with the goal of S&T self.reliance and self.improvement as well as a national S&T security mission so as to complete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ilitary.civil fusion innovation system.

There are some critical challenges in China's military.civil fus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First, there is a severe separation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the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Information barriers hinder the connection between military and civilian innovation subjects. Second, the institutional cost for private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military.civil fus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s high, and they must go through a long process of stringent qualification review. Meanwhile, relevant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laboratories lack sufficient attention to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obstructing the applic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of frontier technologies. Finally, there is a more pronounced lack of willingness among enterprises in the military industry to actively collaborate with private enterprises on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The lack of an adequate context as a carrier to bring together innovation subjects impedes defens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The MCF.IC is a new organizational model that can solve the abov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military.civil fus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practice. With the mission of strengthening S&T security to guarantee national and economic security, it is based on mission.oriented innovation and holistic innovation theory, and led by the strategy of building a modern, powerful socialist country. It is supported by a new national innovation ecosystem and efficiently coordinated by multiple innovation subjects from industry, academia and research. It is a typical high.level innovation consortium formed with organized R&D.

Unlike the existing military.civil fus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he MCF.IC responds to two important strategic needs in the new development stage: the construction of an innovation powerhouse and the bottom.line requirements for secure development. It addresses a series of problems faced by the current military.civil fus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terms of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it has been changed from the theory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o mission.oriented innovation and holistic innovation which are aimed at solving the existing information barriers and collaborative obstacles. The major issues in focus have been converted from traditional national security to new national security, responding to the needs of the era and the strategic connotation of the senior stage for military.civil fusion. In terms of the relationship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on subjects, they bave been shifted from a loosely coupled model to a tightly coupled and co.evolution model with context.driven as the core, which enhances the integration level of innovation capability. As for the driving mechanism, it has been turned from the profit.oriented market mode to the mode of organized R&D, which solves the problem of dynamism and improves the efficiency of S&T innovation output. On the structure, the MCF.IC has the systemic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of an innovation ecosystem. Specifically, a typical MCf.IC includes an original innovation supply system composed of national laboratories, high.level research universities and 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 ecological system for MCF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by the integration of leading S&T enterprises and hidden champions, and a regional innovation center or MCF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that brings together innovation resources.

Operationally, this study breaks the dichotomy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sectors and transforms national strategic needs into specific contexts and goals for innovation. By integrating innovation subjects and strategic resources in both military and civil fields, the MCF.IC drives the breakthroughs in basic research in frontier fields and develops strategic industries. It takes S&T security as the core, safeguards national defense security, economic security and other security, accelerates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system and capability, and guarantees the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with a new security pattern.

Key Words:High.quality S&T Self.reliance and Self.improvement; Military.civil Fusion Innovation Consortium; National Strategic S&T Strength; S&T Security;S&T Power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