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研究※

2024-03-28 11:26王嘉祯王新勇伊磊
西南金融 2024年2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供应链融资

○王嘉祯 王新勇 伊磊

1.北京中财绿融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1

2.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雄安 071800

“双碳”目标是我国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我国要逐步实现全产业链的低碳转型,而目前中小企业数量多且行业分布广泛,相较于大型企业,低碳转型相对落后,并且技术、资金和政策等多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制约了中小企业低碳转型的效率。因此,推动中小企业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步骤,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重要途径。

我国已经推广了一些运用碳资产、供应链和金融工具的发展模式,如碳资产和金融工具融合的碳金融、供应链和金融融合的供应链金融,以及包括了碳资产和供应链的低碳供应链等,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这种模式在发挥供应链金融融资低成本、低风险等优势的同时,嵌入低碳供应链具有降低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提高供应链各环节系统性脱碳等特点,并加入碳交易市场、碳核查机构、碳金融产品等碳金融场景的独特要素,实现多种应用场景优势互补,增强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和链上企业的低碳协同发展,为推进中小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新思路。但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尚不完善,因此本文归纳了目前国内外主要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两种运作模式,提出了“低碳供应链+碳金融”的创新服务模式,并根据目前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内涵与意义

(一)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内涵

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又称作“碳供应链金融”,是综合运用了碳资产、供应链和金融工具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在供应链交易活动基础上,以碳资产作为交易抵押资产,运用碳金融融资工具和碳市场交易等手段,推动碳减排项目的实施,促进整个供应链的低碳转型。这种模式在强调碳资产价值的同时,通过创新性运用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融资渠道,从而推动供应链的低碳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目前,业界已经出现了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探索与实践,但文献中对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研究较少。在概念方面,已有研究虽然尚未明确提出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这一概念,但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如李齐(2010)将低碳供应链与碳金融的结合称为“碳链金融”,建议依据供应链碳足迹建立基于碳金融市场、碳基金、碳金融机构及跨国企业四位一体的碳金融供求体系;王嘉祯等(2022)基于碳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发展,提出了“供应链碳金融”的概念。在实践效果方面,宋华等(2023)以案例分析的方法对供应链金融促进供应链低碳发展的作用机理进行了研究。

供应链金融、碳金融和低碳供应链是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供应链金融是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及市场交易活动(胡跃飞等,2009),主要服务于链上企业之间的赊销交易,旨在降低供应链融资成本、解决供应链节点资金短缺问题(谢世清、何彬,2013)。在供应链交易中,链上企业地位不完全平等,中小企业在供货或购货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远大于核心企业,因此中小企业常面临资金流缺口问题,并直接影响供应链稳定性。供应链金融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增信对链上企业的真实交易进行资信捆绑,通过资金闭环运作(夏雨等,2019),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最大特点是从核心企业出发带动整条产业链的资金流动,优化企业运营资本,扩宽企业融资路径。其次,碳金融的研究表明,碳金融狭义上专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金融现货、期货和期权交易,广义上涵盖与温室气体排放权相关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安排,其中包括碳资产交易,以及一切与碳投融资相关的经济活动,如碳信贷、碳现货、碳债券、碳基金等。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有碳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进行交易。企业开展碳金融活动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将碳配额或CCER 资产在碳市场进行交易,获得融资并完成履约;二是将碳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低碳转型是从企业生产技术革新到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性变化,限制企业碳排放需对其转型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碳金融主要通过资本驱动环境改良,提高企业碳排放成本,并推动资金向低碳领域倾斜。最后,对低碳供应链的研究指出,低碳供应链是在传统供应链基础上引入低碳理念,即将碳排放纳入到供应链的管理与运作中(刘晓红等,2022),旨在降低生产生活中的资源浪费、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随着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供应链的低碳发展成为当前增强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向,对链上企业进行节能改造,由单方面强调经济效益转向对环境效益及可持续效益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剑,2012)。低碳供应链具有低碳运作、系统减排等优势,低碳运作是指对链上企业经营活动各环节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进行管制,以达到供应链整体效益的最优化,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Mao et al.,2017)。系统减排指以供应链为整体,通过各成员技术、资产、知识的共享(Liu,2018),推动链上企业协同减排。

可以发现,供应链金融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实现链上企业信息共享,缓解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弱化银行融资风险,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然而传统供应链金融侧重融资的经济效益,对链上企业及供应链低碳转型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虽然近年来绿色供应链金融发展较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融资模式单一、链条较短,以及“漂绿”“染绿”等诸多不足(薛小飞,2022)。对于碳金融,尽管我国积极发展碳金融,推动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促进低碳产业发展,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数量众多,这增加了金融机构对其环境效益监管和碳核查的难度,同时,多数中小企业本身就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低碳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困境。低碳供应链可以发挥企业间的协同作用,实现链上企业风险共担和技术共享,进而促进全产业链实现低碳转型,但转型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链上企业的内源性资金难以支撑企业实现低碳转型,需要借助金融机构等外部资金支持,培育低碳产业发展。因此,需要发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来解决以上问题。

(二)发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意义

1.缓解中小企业低碳转型困境。相比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在低碳转型方面面临更多问题。首先,低碳转型的成本较高。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更加关注短期利益,而低碳技术研发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因此企业在低碳资金投入方面通常较为保守,难以从战略层面布局低碳项目开发或技术研发。其次,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不足。与传统融资相比,中小企业在碳金融中同样面临较多的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以信用风险为例,由于当前碳市场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显著,融资企业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到期后无法进行还本付息,也无法交付减排项目产生的碳资产,最终会使金融机构蒙受损失。因此,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等级依然较低。发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可以缓解以上问题,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避免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碳资产数量较少而影响低碳转型的进度。

2.增强供应链金融的绿色低碳属性。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对绿色转型的推动作用有限,引入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可以有效提升供应链金融的绿色低碳属性,对实现供应链及链上企业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传统供应链融资的目的在于增强资金流动性,提高金融服务产业链的能力,其对资金是否投向绿色领域关注较少,而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入绿色理念,开始注重融资过程中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协调问题(钱立华,2019),但近年来绿色供应链金融对链上企业及供应链的低碳发展尚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与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相比,绿色供应链金融不局限于减碳降碳,其强调一系列范围更广、旨在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活动,如降低废弃物排放、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虽然众多金融机构都推出了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应用对象多聚焦大型企业,如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曾以企业设备和节能收益进行抵押提供融资支持,而这些服务多侧重核心企业的绿色采购,对链上中小企业的低碳转型需求关注不足。因此,当前绿色供应链金融存在“链条较短”的问题,缺少向供应链上下游产业的延伸,本质上属于供应链金融在环保项目上的应用(钱声勇,2020)。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包含的企业主体更多、服务的供应链更长,能够更好地利用碳市场及碳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在实现对单个企业环境效益改善的同时,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场景的深化。

3.优化低碳供应链的发展。低碳供应链可以有效推进链上企业系统减排,降低集体减排的成本,但当前低碳供应链的构建与发展也存在一些困难。第一,长期以来我国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多数产业链、供应链碳排放高、碳减排难,链上企业搭建低碳供应链的基础仍然较为薄弱。第二,碳减排行为属于典型的外部性问题,企业碳减排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而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因此链上企业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低碳供应链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第三,资金短缺和规模不经济也是低碳供应链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链上中小企业多存在较大的碳减排资金缺口,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碳供应链的发展,同时由于当前低碳供应链信息共享程度较低、整体运行效率低下,链上企业尤其是核心企业也常常出现规模不经济的情况(蔡璐等,2020)。因此,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既可以借助碳金融等融资手段弥补资金缺口,也可以借助供应链金融机制强化信息共享。

二、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国内探索与国际实践

目前,全球各国正在积极推进涵盖全球价值链的温室气体(GHG)减排计划。各大企业和金融机构也纷纷开展实践,希望通过充分发挥碳资产、供应链和金融工具的作用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也在大力推动全产业链的低碳转型,并已展开了一系列降碳减排计划。这些计划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国内TCL 财务公司的“绿色碳链通”计划,以及国外沃尔玛可持续供应链融资(SCF)计划和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创新等。本文将这些计划归纳为两种模式,即“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和“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国内主要采用“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而国外主要采用“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

(一)“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应用

1.TCL 财务公司“绿色碳链通”创新。2021 年11 月,TCL 财务公司联合广州金融机构,推出了我国首个“绿色碳链通”服务,采用了“市场化企业碳账户”与“绿色供应链金融”融合的创新模式,将碳金融场景与供应链金融场景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碳资产管理的低碳导向和供应链金融的普惠属性等独特优势,属于对“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实践。TCL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多元化企业,涉足了多个与消费电子、家电、通讯设备及其他技术相关的业务领域,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在该融资流程中,TCL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供应链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为基础,根据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出具的低碳评级,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票据贴现融资,比同期的贴现利率低100基点以上。

首先,广州碳交易所对参与融资企业的碳账户额度及历史表现进行评级。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应向广州碳交易所提起等级认证申请,交易所将根据企业碳账户中的方法体系对企业的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进行评估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与企业历史数据和行业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对参与融资企业的低碳发展水平作出进一步评判,并出具低碳评级认证报告。同时,为融资的企业设立“碳账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在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惠州市中心支行的政策指导下,为电子和电器制造产业的供应链企业定制了碳账户测算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了定性和定量指标,从企业工艺生产端的碳排放和企业的碳资产管理水平两个方面来确定企业碳账户的额度。通过采集企业的原材料消耗、燃料消耗、外购电力和热力等数据,定量计算碳排放量,并通过企业低碳发展战略、低碳办公措施、节能技改行动方案、能源管理措施、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等指标,定性对企业碳资产管理方面进行评级。将两方面进行融合,确定企业的碳账户额度。

其次,金融机构根据融资企业的低碳评级对企业进行授信审批。依托供应链金融,在供应商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交货后形成应收账款,以此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州碳交易所开具的报告。金融机构根据质押品和评级报告为企业提供不同利率水平、不同期限的信贷支持。

TCL 的“绿色碳链通”这种“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国内开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范本,这种模式在国内也实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广东省。在TCL 公司“绿色碳链通”落地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也借鉴这一模式在当地推出产品创新。2022年3月,顺德农商行依据广州碳交易所的低碳评级结果成功为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提供了184.58万元的供应链票据贴现融资,成为国内家电行业首笔“绿色碳链通”案例。

2.“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特点与优势。“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是以供应链融资模式(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质押)为基础,借助碳交易所或碳管理公司等机构的优势,加强对企业在节能技改、减碳降碳等领域的融资支持,通过利率优惠等方式,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王嘉祯等,2022)。该模式主要以供应链金融工具为载体,融入碳金融的低碳理念,侧重通过控制供应链整体融资流向达到支持低碳项目、低碳产业的目的。

“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案例还包括2021 年3 月国家电网推出的“碳e 融”服务,以及2022年3月湖州市落地的浙江省首单“专精特新碳e融”业务。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可为向核心企业提供物资装备的上游供应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等业务模式,与碳交易所的低碳评级结果相结合,为供应商提供优惠融资。金融机构还可通过预付账款融资、绿色设备买方信贷融资、票据等供应链金融工具,重点关注低碳产品、技术和设备的下游购买方的融资需求,为低碳产品提供融资支持。

以低碳产品供应链为例,核心企业是大型企业,专注于低碳产品生产,上游是低碳设备供应商,下游是低碳产品采购商。碳金融与应收账款结合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核心企业通过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采购商的交易形成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此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碳交易所对供应链低碳水平进行评级,并向金融机构提供反馈信息。融资企业和采购商需要提交低碳评级报告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优惠。同时,核心企业还与金融机构签署回购协议,以确保在下游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无条件回购剩余产品。

图1 “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与现有碳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模式相比,“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将融资企业碳评级纳入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考虑因素中,可实现金融机构、融资企业、供应链三者的互利共赢。对金融机构而言,企业碳评级报告将使金融机构增进对上下游融资企业的碳排放水平、碳资产管理水平、低碳发展战略及供应链整体的碳评级等信息的了解,据此为链上不同环境表现的企业匹配差异化的融资支持,既可以规避融资过程中高环境风险企业的违约风险,降低贷款不良率,也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碳金融融资效率,减少贷前审查成本。对融资企业而言,碳评级较好的企业可以获得低利率融资,从而继续加快自身绿色低碳转型进程;碳评级欠佳的企业将面临融资限制或融资成本增加,从而形成有效的碳减排约束机制,倒逼其加强低碳发展意识。对供应链而言,对供应链及融资企业进行碳核算及碳评级,同时发挥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可以撬动金融资金精准支持供应链低碳发展。该模式的局限性主要在于对供应链的稳定性水平要求较高。

(二)“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的应用

1.沃尔玛可持续供应链融资(SCF)计划。2019年,沃尔玛通过与汇丰银行(HSBC)合作推出可持续供应链融资(SCF)计划,帮助其削减范围碳排放,并设定了可持续目标,以鼓励供应商参与。这是沃尔玛为实现降碳减排目标的一大创新突破,通过可持续供应链融资(SCF)计划,供应商只要符合沃尔玛设定的可持续性标准,就可以获得比传统供应链融资更有竞争力的价格。

根据2017 年沃尔玛提出的“千兆项目”(Project Gigaton™),到2030 年在全球价值链中减少10 亿公吨或1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如果供应商在六大方面中至少有一个方面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汇丰就会通过改善融资渠道和条款来鼓励供应商。合作旨在鼓励所有沃尔玛供应商在能源、自然、废弃物、包装、运输和产品使用设计六个方面实现减排目标。供应商在获得可持续供应链金融项目后,可以进行特殊融资,对其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投资。由于供应商需要资金来发展和经营业务,因此这一计划为供应商提供了一种更实惠和便利的方式获得新的融资和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推动他们自发追求可持续性。

2021年,沃尔玛进一步完善了其可持续供应链融资计划,加强对其供应链合作伙伴的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在深化与汇丰银行合作的同时,与全球非营利组织CDP合作,通过引入改进的标准和合作模式帮助自家品牌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升技能水平,更好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并进一步推动整个供应链的透明度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CDP 成立于2000 年,负责管理企业、城市和地区的环境信息披露系统,目前已与超过590家全球投资者建立合作关系,拥有庞大的资本支持,合作伙伴的资产总额超过110万亿美元。这使得CDP在推动环境披露方面具有显著的全球影响力,全球超过1.4万家机构通过CDP披露数据。CDP通过促使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借助投资者的支持推动企业改善环境绩效,在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首先,沃尔玛创建了一个早期支付计划,明确了资金来源和资金划拨计划,一方面为这一项目明确了更可靠的资金来源,同时通过认证的供应商可以更快速地获得资金。其次,随着CDP 评分的加入,该项目为供应商提供了另一种通过进步和披露来改善融资的方式,参与Project Gigaton™的供应商可以选择设定科学的目标,并让科学目标倡议组织(SBTI)验证其目标,或者在其CDP气候变化报告中达到一定的得分门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向汇丰银行索取沃尔玛批准的发票,并根据供应商的CDP得分、设定的目标和报告的影响来进行融资定价。设定最高目标的供应商将有更大的可能获得以最低价格融资的优势。

目前,这一计划成功吸引了更多的供应商加入沃尔玛降碳减排项目,根据供应商报告,2020年当年降低了超过1.86亿吨(186MMT)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累计避免了超过4.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这一方案通过核心企业或能力较强的企业在低碳转型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分享转型知识、技术和资源,另一方面提高了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的投资,扩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流动性,解决了中小企业内部缺乏气候专业知识和资助气候转型的资金规模和渠道有限等问题。

2.Concord 资源有限公司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创新。2019年,在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的倡导下,利用CarbonChain平台对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的碳排放量和每笔交易对应的供应链的碳排放进行测算,生成了一份全面的碳足迹和强度报告。Rabobank 银行据此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控制供应链排放的复杂性,识别供应链的碳风险,以供应链金融为基础,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合理的金融支持。

Rabobank是总部位于荷兰的投资银行,由荷兰174 家独立的地方合作成员行、荷兰合作银行中央机构及其子公司构成,以合作制原则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目前是荷兰第二大银行,其主要业务中包含了以贸易金融为基础的供应链业务,通过产品集成与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解决方案、全球行业分析和专业咨询服务,并提供市场风险管理支持,协助核心企业整合管理供应链。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有色金属和原材料分销的金属贸易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金属和矿物贸易商之一。以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为中心的供应链是目前碳密集行业典型的高碳排放供应链。

Rabobank银行对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流程如下:首先,量化Concord资源有限公司交易范围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利用其经济绩效测试,细化碳排放来源。为了增强评估的准确性与真实性,Concord 资源有限公司对每年1万多笔交易进行分析,这个分析覆盖每个产品的端到端供应链。充分利用AI大数据技术直接从其商品交易和风险管理(CTRM)平台调取数据,然后利用CarbonChain 平台模拟跟踪商品从原材料、生产到运输的全过程,测算全链条的碳排放。其次,基于业务模式设计不同的运行框架。如供应商在向银行进行融资时,根据CarbonChain 平台对供应商的资产和交易的碳绩效进行评级,实现KPI设置和进度跟踪,将该供应商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并实时跟踪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监测链上企业的现金余额,对企业的碳绩效与碳风险水平进行判定,决定是否予以资金支持。此外,在进行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帮助核心企业制定绿色采购战略,对关键活动涉及的上下游企业、资产等的碳绩效与碳风险进行对比,发现供应链关键阶段的潜在减排机会,同时筛选出最优的上下游企业及原材料等。

目前,这种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可以有效检测供应链上的碳排放,帮助金融机构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碳风险,但发展这一业务面临的一个重要障碍是链上企业缺乏高质量的排放数据。一方面,一些原材料的信息不易获得,由于不同产品的碳足迹会因生产地点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一些原材料生产地、生产过程等信息的缺失会导致测算的碳排放出现误差,最终影响评估结果。另一方面,这一业务需要更多的核心企业自主加入并提供相关的数据,核心企业加入该业务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暴露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面前,特别对于低碳减排相对落后的企业,会增加整个生产链的融资难度。

3.“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的特点与优势。沃尔玛和Concord 资源有限公司采用的“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是指银行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为主导,在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不仅重视传统主体信用指标和财务状况等因素,还加入对融资企业低碳运营、低碳技术研发等碳减排绩效的考虑,以此为基础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优惠利率服务。该模式主要以低碳供应链为载体,以核心企业开展的供应链低碳评级为依据,以订单或应收账款等资产为质押品,侧重通过发挥低碳产业链的优势优先向符合标准的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贷款。

“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模式对企业环境效益的评级更加依赖核心企业(如图2所示)。核心企业是低碳供应链的主要管理者和维护者,因此要对上下游企业低碳发展状况进行评价,通过设立准入门槛对进入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进行筛选,再对各企业进行低碳等级认证,金融机构以此等级认证结果对上下游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融资优惠。在融资过程中,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核心企业也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一套通用的金融机构向各类企业提供融资的低碳发展评价体系,将其与融资企业主体信用、财务状况等指标一并纳入授信考虑范围。

图2 “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

与现有供应链融资模式和低碳供应链应用场景相比,“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通过加强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管理和链接作用,将对核心企业、融资企业、金融机构、低碳供应链有所裨益。对核心企业而言,通过对供应链和融资企业进行独立的低碳评级,一方面,可以增强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与话语权,提高其对供应链的主导和管理作用;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可以将低碳评级作为谈判筹码,更有效地倒逼上下游企业低碳转型。对融资企业而言,通过核心企业设立供应链低碳准入标准,上下游企业可据此获得差异化融资便利,从而激励其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可大幅节省融资企业委托碳交易市场等第三方机构进行低碳评级所支付的成本。对金融机构而言,一般来说核心企业对链上融资企业的低碳水平较金融机构更加了解,因此该模式下金融机构同样可节省环境信息尽职调查的成本,提高融资审批效率。对低碳供应链而言,该模式中核心企业深度参与供应链整体与融资企业的碳评级过程,形成了由核心企业主导,同时囊括上下游低碳企业的低碳供应链,可以更加系统地推动链上各主体协同减排。该模式的局限性主要在于对核心企业信用状况、主导地位,以及自身拥有的低碳评级技术等要求较高,如果核心企业出现低碳评级信息造假或者低碳评级方法学不科学、不全面等问题,将会显著增加供应链融资的风险。

(三)国内外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的对比分析

国内“碳金融+供应链金融”实践模式是在供应链金融模式基础上发挥碳交易所或碳管理公司的优势,以促进对低碳领域的融资。而国外主导的“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模式以链上核心企业为主导,通过审核碳排放和碳减排等数据,优先为低碳中小企业融资。“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针对的是融资企业,一方面纳入碳市场企业的碳数据可通过交易所的碳排放数据获取;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和借贷市场对ESG表现的不断重视,企业会自主披露碳排放数据,使操作流程相对简单。“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模式与“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模式相比,对企业环境效益的评级更加依赖于核心企业,且该模式更注重整个供应链的低碳状况,而不仅仅是关注融资企业,这意味着在评级和决策过程中考虑了整个供应链的低碳表现。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依托碳交易市场进行低碳评级。因此,对于尚未纳入碳排放的企业,不能够依托碳交易所获取碳排放量,难以进行碳评级,也不能够利用“碳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进行融资和减排。而“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模式主要由核心企业主导,依托碳资产管理公司或专业的评级机构,对成熟的评级机构或平台的要求较高。目前国内专业的碳足迹追踪机构及碳资产评级机构相对落后,但碳交易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运行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普及化,国内依托碳交易数据的评级可获得性和可靠性都相对较高,因此国内主要采取“碳金融+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

此外,可以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实践模式,对碳金融产品的整体应用度不高,主要依托的是碳配额交易市场,而并未将其他碳金融产品纳入服务模式中,且并未发挥出碳金融产品的金融属性。因此,现有的发展模式并不全面,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现实困境

当前,“碳金融+供应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服务模式的应用场景在国内外已初具规模,但这些应用场景下仍存在诸多问题,尚不能满足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需求,具体困境如下:

(一)供应链企业协同减排的内部驱动力不足

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以全过程、全链条低碳发展为导向,需要链上各企业的共同参与。一方面,对上述案例分析发现,上述模式的一大问题是缺乏可靠的底层数据,而这些数据大多需要企业自主提供,如何使企业自主加入协同减排的信息披露是关键。另一方面,与单个企业的自主减排和独立低碳转型相比,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依托核心企业与链上企业开展碳金融服务,其实质上将部分链上企业环境治理的压力、绿色发展的动力传导到供应链上,需要链上企业加强合作,建立企业间的碳信任关系,实现协同减排,然而目前协同减排的难度较大,企业间的内部驱动力不足,如何增强企业协同减排的内部驱动力是发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一大难点。

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发展需要依托企业间的协同减排合作,而目前链上企业间的低碳合作相对较少,随着我国低碳转型的深入,进一步提高了对企业基于供应链协同减排的要求,增大了协同减排的难度。尽管上游供应商、核心生产商、制造商、下游采购商和经销商等均应积极践行低碳发展理念,但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强制碳减排政策尚未涉及的中小企业,未出台切实可行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企业转型难度大,并且与其他链上企业的减排合作相对较少,协同转型路径不清晰,不能将自身低碳转型与供应链减碳降碳相结合,尚未实现环境治理成本合理分担、环境风险整体防控和借助链上企业低碳技术的协同转型。此外,企业间缺乏信任加剧了链上企业协同减排的难度。相较于传统的供应链金融,这种信任关系除了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营的基础上,还包括对企业低碳转型技术、质量和低碳信誉的要求,实现依托供应链的碳风险分担。由于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的不确定性和低碳减排核算方式的不规范性,不能准确有效度量企业面临的碳风险,企业间难以建立碳信任关系,特别对于中小企业,由于核心企业及金融机构不能获取足够的相关信息,影响了企业间协同减排的碳信任关系的建立,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相关的技术、资金支持及信用担保,阻碍企业低碳减排的同时限制了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发展。因此,如何推动企业间减排合作,帮助企业建立信任关系,增强协同减排的内部驱动力,是目前发展的难点问题。

(二)对多元化碳金融产品的应用不足

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中,上下游企业中的低碳效应主要依托金融产品的支持,碳金融产品决定着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范围和低碳转型绩效,而现有的发展模式主要依赖碳交易市场和碳管理公司对碳绩效、碳评级的应用,缺乏对其他碳金融产品的应用,导致碳金融产品在供应链减排中的绩效被削弱,此外,我国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相对滞后,也限制了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因此,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和迭代是当前工作的一个主要难点。

目前,我国碳金融落地产品包括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碳现货、碳远期、碳期权、碳信托等。碳现货是我国碳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而一些国外已成熟的碳金融产品在国内尚未推行,碳衍生品市场规模有限,许多产品还处于试行阶段,且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试点碳市场地区,各类产品应用规模差距较大,进而可推行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的产品相对较少。此外,金融机构发行碳金融产品回报周期长,相较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产品风险高,而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对碳金融产品的灵活度、更新速度、业务范围要求高。一方面需要碳金融产品能够充分匹配政策和转型的发展现状,结合上下游及核心企业需求,提高产品灵活性和更新速度,及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实现盈利和低碳并行;另一方面需要扩大碳金融产品的业务范围,形成能覆盖全链条、带动全供应链的低碳减排的金融产品,充分发展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融资优势,为低碳转型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因此,如何加快推动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为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提供更多的适配度高的新兴碳金融产品是当前一大难点。

(三)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金融产品的管理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定和督查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涉及环保类型的金融产品,容易出现“漂绿”等问题,这也是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建立在对链上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的基础上,旨在推进其实现低碳减排。然而,目前碳金融产品相较于传统产品实施周期较长,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此外,基于供应链融资的企业大多属于棕色行业,低碳转型的难度大、风险高,可能导致转型成效无法达标,引发声誉风险和违约风险。尤其是这种风险可能会传导至整个供应链,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和投融资情况。同时,可能会打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对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影响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推广。虽然这一过程可以依托供应链展开相关的督查和担保,但是目前一直是供应链金融的一个短板。因此,金融机构如何依托供应链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加强对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过程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管理体系,有效划分责任和督查任务,对相关企业及时开展规范化的资产认定和过程监督,防止出现违约、“漂绿”等问题,是目前的工作难点。解决此问题才能提升其低碳贡献,推动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持续发展。

四、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基于目前低碳供应链发展落后、碳金融应用度不高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服务模式,本文进一步提出“低碳供应链+碳金融”的服务模式,形成了完整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框架。

“低碳供应链+碳金融”服务模式,是指运用碳金融工具或碳交易机制,加大对进行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支持力度,通常为核心企业,同时也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创新。该模式主要以碳金融为载体,碳金融工具的应用对象为供应链上进行低碳管理的企业,通过支持这些企业发展促进供应链整体低碳发展。

“低碳供应链+碳金融”服务模式下,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创新成本分担的商业模式或建立低碳担保基金等方式促进供应链低碳发展。以碳基金为例,链上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共同成立碳基金,用于统筹协调各企业低碳转型融资需求,同时在模式中融入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市场交易等手段。碳基金在该体系中对供应链所有交易和融资行为具有领导和决策作用,包括碳资产质押、碳资产交易等。该模式的具体运作如图3所示。

图3 “低碳供应链+碳金融”服务模式

第一,建立碳基金。由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联合上下游中小企业签署协议共同成立碳基金。第二,资金注入。核心企业向碳基金注入初始资金供日常管理运营。在实际运营中,如果出现资金缺口,无法支付保证金,可要求上下游企业注资。第三,将碳资产转入碳基金。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将自身拥有的政府发放的碳排放权配额、自身低碳项目产生的碳减排资产转移至碳基金中。该协议转让流程即供应链企业与碳基金管理者就碳资产转移达成一致后,向所纳入的碳交易所申报,碳交易所作为结算方对其申报资料审核后即完成碳资产转移交易。第四,成立碳基金管理团队。管理者以核心企业为主导,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安排专人组成,对碳基金日常运营、资金流动、交易结算等业务直接负责。第五,申请融资。在碳基金筹备工作完成后,碳基金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用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低碳项目建设等活动。第六,授信审批。金融机构对融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综合考虑核心企业信用状况及供应链整体风险水平,向其发放贷款。将贷款注入碳基金后,由碳基金管理者负责对融资资金进行分配,通过协调资金流向,实现供应链整体碳减排的帕累托最优。第七,到期还款。在融资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并产生环境和经济效益之后,碳基金按照约定时间向金融机构还款,并将质押的碳资产赎回。第八,收益分配。碳基金管理者结合各个企业碳减排状况等要素对供应链整体碳交易的成本及利润进行分配。第九,供应链企业进行碳资产转移。对当前供应链整体的碳排放量与全部碳配额和碳减排资产进行盘查,若两者数量相同则完成履约;若供应链整体实际碳排放量仍超过拥有的碳资产数量,则在碳市场买入碳排放权;若供应链整体实际碳排放量低于拥有的碳资产数量,则可在碳市场售出碳资产。

与现有碳金融融资模式和低碳供应链应用场景相比,“低碳供应链+碳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和应用了面向低碳供应链企业的碳金融产品,不仅有效发挥了碳金融的低碳理念,还通过碳基金、碳信贷等具体融资模式将链上企业紧密联系,提升了供应链的减排效率。对于融资企业而言,能够以低成本获取资金,专款专用于对应的碳减排项目并获得收益。由于融资资金先由金融机构注入碳基金中,因此大大增加了资金分配的灵活性。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转型困难企业,即使其抵押的碳资产数量有限,也可以通过与碳资产数量较多但融资需求较小的企业签订契约,实现资金在供应链内部的转移,使资金得到最大利用。对金融机构而言,可极大简化对各融资企业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流程,由于碳基金由核心企业主导建立,因此通过对核心企业进行管理和驱动,可以在融资风险可控的同时有效提高融资效率。对供应链整体而言,通过链上企业对资金的协商、自主决策和合理分配,可规避资金需求错配等低效率资源配置现象,最大限度降低供应链的边际减排成本,有效推动供应链的低碳发展。但该模式的局限性也较为明显:一是对供应链要求较高,需要供应链企业具有较为紧密的关系,使资金分配及后期的利益分配可以顺利进行;二是对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的要求较高,该模式需针对碳信贷、碳基金、碳保理等具体业务形式进行创新,同时需要金融机构对供应链整体的资信情况、环境效益、碳基金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授信评估,审查内容也远多于“碳金融+供应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两种模式。

五、结论与建议

(一)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服务框架

综上,基于现有的两种服务模式和本文提出的“低碳供应链+碳金融”模式,为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种运作模式:“碳金融+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低碳供应链+碳金融”(如图4所示)。三种模式通过供应链金融、碳金融和低碳供应链实现优势互补,提供了多种基于供应链的减排应用场景,充分发挥了三者的减排优势,为不同的企业、供应链提供多元化的减排路径,有助于实现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

图4 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三种服务模式

(二)对策建议

为推动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结合三种模式的特点和面向供应链碳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本文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个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低碳生产政策制度。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模式的推广和创新需要在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政策的建立可以极大激发企业参与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积极性,使企业自发基于供应链开展减排活动。为此,政府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制定低碳产业的相关标准。在法律法规层面,应加强对低碳产业的标准制定,确保这些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行业朝着更低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此外,建议设立奖励机制,对符合或超过低碳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认证和奖励,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其次,设立碳排放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相较于国外面向供应链的应用模式,国内金融机构和碳管理公司在碳评级方面相对落后。因此,可以从政府层面建立碳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制度,加快打造碳信息、生产信息、产品信息等的公开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准确可信的碳排放数据,以便监管机构进行核实和评估。未来可通过制度法规的方式,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明确提及碳排放情况,逐步推动企业从源头管理碳排放。

最后,对参与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和激励政策。设立财政奖励和补贴机制,对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奖励,以激励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例如,对于主动进行碳金融信息披露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奖励,以推动企业更加透明地管理碳金融相关业务;对于主动开展相关业务的核心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于链上企业在低碳技术研发方面给予支持,设立基于供应链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低碳领域的创新和实践,通过税收激励等方式,推动企业更广泛地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提高整个产业链的低碳水平;通过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升级。

2.完善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文提出的“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碳金融+供应链金融”“低碳供应链+碳金融”三种服务模式的应用均需依托碳市场的建设、碳排放核算及评级体系的完善,以及碳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为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评级公司可从以下方面发力:

政府部门应持续推进碳市场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完善。首先,在市场层面,应持续加强碳市场建设,例如,根据经济发展及转型实际需要,逐步收紧碳配额总量,并优化配额的分配。同时,丰富碳交易主体,逐步将电力之外的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为更多行业企业参与碳交易及低碳供应链的形成提供条件。其次,在企业层面,应加快企业碳账户试点向非试点地区推广,不断更新各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及方法学。此外,应大力培育低碳评级、碳资产管理公司、碳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可通过与高校合作建立低碳服务相关智库,满足链上企业开展碳金融业务的需求。

尽快推进国内金融机构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及评级公司碳核算和碳评级。当前国内碳金融产品以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债券等为主,而非信贷类产品应用程度不足,因此,金融机构应结合供应链企业的业务结构,创新票据、基金等非信贷类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业务开展提供成熟的产品应用模式和应用场景。其中,以低碳资产支持票据为例,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是票据业务的主力,低碳资产支持票据不仅可以满足供应链上低碳融资需求,也可以加强银行信贷资金对低碳产业的倾斜。

此外,碳交易所、碳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存在需求的中小企业对接,立足融资企业特征,为其量身开发更多碳金融相关服务。如提供专业的碳资产识别评估、碳资产交易及风险管理、碳排放及碳减排测算等服务,从为单个企业服务拓展到覆盖全产业链,从而推动整个产业链的低碳化发展。

3.加强政银企合作以提高供应链企业碳金融服务输出能力。目前面向供应链的碳金融主要以金融机构和链上企业的合作为主,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结合不同行业供应链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探索政银企合作模式。

加强与核心企业在审查评估上的合作。开展融资相关业务时,金融机构可加入碳排放审查、碳资产抵质押等环节,根据链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运营情况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服务。具体而言,首先,依托核心企业完成对中小企业环境绩效及碳风险的考核、审查及碳资产的识别,发挥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注入资金,促进交易平等,解决供应链企业的融资失衡问题,并依托供应链对资金的使用途径进行监管及绩效考评,帮助企业间建立协同减排的合作与信任关系;其次,改变银行投融资风险评估模式,由专注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转为对供应链整体风险的把控,创新风险共担机制,降低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范围。

加强与政府部门在碳信息共享上的合作。大型金融机构可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搭建自身客户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平台,通过对融资企业终端碳排放数据的自动采集与传输,实时掌握企业生产活动的环境效益,以动态调整授信政策。此外,金融机构也应加强与环境部门、电网公司的合作,打通数据传输障碍,如利用国家电网“电碳地图”,精准采集企业碳排放水平与历史趋势,并依据地图上图块颜色所显示的碳排放规模,对企业融资授信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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