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努力开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

2024-04-10 03:40张国明
黑龙江教育·小学 2024年3期
关键词:师德师哈尔滨市师德

张国明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哈尔滨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归教育本真,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出台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实践探索,努力开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

一、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夯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基础

就教师队伍建设而言,师德师风是影响教育满意度的核心指标。多年来,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哈尔滨市教育局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每年局党委印发的第1号文件必然是师德师风工作要点。从2017年的师德师风建设年,到2018年的提升年、2019年的质量年、2020年的巩固年,再到今年的师德师风规范化建设常态年,每年一个主题,5年一个周期,赋予了师德师风建设五大法宝“教育宣传、典型引路、考核评价、监督预防、规范惩处”更多的内涵和创新性举措,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提供了保障。

强化正面弘扬,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教师学先进、当标兵。2017年以来,哈尔滨市教育局先后以“教师的责任”“面向未来的教育”“牢记初心使命,支撑百年梦想”为主题,每年教师节都在全市教育系统轰轰烈烈地开展“四有”好老师、好校长表彰活动。近几年,连续表彰“四有”好老師、好校长13509人,以特岗教师、援藏援疆教师、扎根一线的农村教师、教育脱贫攻坚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代表作事迹报告,组织师德师风宣讲团巡回宣讲。借助省厅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遴选表彰契机,推出27个省师德师风先进单位、106名师德先进个人,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学有榜样。以《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篇)》为标准,以《哈尔滨中小学练兵强师行动》为载体,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引领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挖掘学科核心素养,讲好学科背后的故事,着力构建具有哈尔滨特色的育人模式。在全市开展涵盖全学段27个学科的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核心素养展示活动。借助“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平台提升师德育人能力,以34所市、区级基地学校宣传展示为牵动,通过“每日一校”、学校共同体等活动,使“四有”好老师的育人理念和动人事迹在冰城各个学校传播、发扬。

坚持多措并举,在“疏”上做文章。为杜绝个别教师参与校外补课行为,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开设云课堂,目前“名师优质课”和微课程已经覆盖到全学科、全学段、各章节、各单元,课程数量达到15855节,供学生随时学习,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严格规范教学,强化常规治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各学科课程,向家长宣传“提前抢跑”的弊端。实施教学常规“三级”检查,通过对市、区、县(市)、学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提前开课、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要求、“课上不讲课下讲”问题。连续9批,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695家,白名单1298家,重点查处、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黑培训机构”。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启了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利用课后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艺术、体育、科技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和特色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核心素养。

建章立制、划红线、定标尺,从制度上强化师德约束。近年来,哈尔滨市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厅《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师德规章规定,同时密集印发了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处理办法、“六条禁令”、“十严禁”、《师德考核细则》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坚持师德违规问题月报和通报制度,从制度层面立规矩,让教师清楚什么不能做,触犯师德规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将师德建设作为对区县(市)评估、对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首要标准,将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着眼防患未然,在监管和预防上下功夫。为彻底打消家长顾虑,围绕违规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风险点,开展毕业季排查活动。开学前组织学校召开“家长不送礼,教师拒收礼”主题家长会,教师、家长面对面进行双承诺。开展“区对市、校对区、师对校”三级承诺活动,通过媒体公布市、区(县)教育局师德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组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的60位市级师德师风监督员和86位区级师德师风监督员队伍,广泛参与对教师、学校的持证随机性监督,及时提出好的建议,定期反馈,使教育行政部门更及时、更准确地了解掌握基层教师的动态和信息。除了常规预防外,每个假期前都要专门下发警示通知,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督导、明查暗访、联合检查、“扫街式”暗访排查。

严肃惩处,媒体通报警示震慑。针对个别教师违纪违规典型问题,2017年以来,先后对198名违规教师给予处分,33名校长因连带责任受到处分。2020年,用重典、下猛药,首次开除1名直属学校教师,先后4次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师德问题典型案例,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突出教师培训,全市师资力量能力素质逐步提高

近年来,通过行政搭台、业务唱戏,每年由下至上征求意见,由上至下审核方案计划,有效保证各年度培训项目的实效性和可行性,累计向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单位投入培训经费1.3亿元,培训教师38.2万人次,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以城带乡,促进一体化发展。以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为根本原则,连续15年实施品牌项目乡村骨干教师进名校培训,该项目作为市政府40项民生工程之一,每年培训乡村骨干教师500余人;对乡村骨干教师实施跟踪问效培训机制,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最后一公里,注重教师培训的返岗实践指导、教学行为变化和培训成果转化应用。抓“五育”全能教师队伍的短板———薄弱学科队伍建设,精准施训,每年在培训语数外教师8000余人基础上,开展培训1200人的紧缺学科农村教师专项培训,强化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突出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增强农村教师队伍自身的“造血”机能。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培训机制,抓好农村教师全员培训。2018年,启动“哈尔滨市县(市)教师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9区对9县,实现了全学段、全学科、全员覆盖的“三全”结对帮扶培训,涵盖33个学科,累计培训教师4.5万余人次。

完善制度,搭建学时学分管理平台。为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学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哈尔滨市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平台,有效地解决了当前教师培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重项目设计、轻整体规划,重统一培训、轻教师选学,重短期学习、轻持续提升,重学时认定、轻结果应用等问题。完善培训学分标准体系,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积极推行教师培训选学,建立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有效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提升培训质量。

资源共享,完善教师培训支持体系。落实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探索省市共建模式、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依托哈尔滨师范大学,建立哈尔滨市教师发展中心,有效拉动哈尔滨市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校地资源优势互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充分利用本地培训资源,持续提升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与绩效。参照教育部教育工作司与国家教育学会签署协议,共同推进教师培训模式高质量发展,依托哈尔滨教育学会建立了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助力提升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和水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抓好哈尔滨市教师队伍的上层建设。积极帮助名优教师完善教育思想、创新教育模式、优化教育方法、凝练教学特色,大力营造教育家型名师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切实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遴选出两批哈尔滨市名师工作室60个,成立名师工作室理事会,通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遴选与建设工作,引导和带动广大教师逐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职业理想信念、掌握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专业发展意识、清晰专业发展方向、了解专业发展体系、掌握专业发展方法,提升名优教师在区域范围内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三、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

我市在落实已有人事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建设中小学教师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在松北新区率先开展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原则,完善中小学教师“以县(市)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主权,打破教师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了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整体工作进展顺利。2020年,全市18个区、县(市)均完成“县管校聘”改革任务,交流轮岗校长241人、教师3208人。

在松北新区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松北新区全面试行校长职级制,将校长职级划分为“四级九档”,建立并实行校长竞聘、任期、交流制度。通过以聘任制取代校长终身制,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减少对学校行政干预等措施,不断激发校长的创新精神,逐步改变学校政府化和校长官员化状态,提升校长专业素质、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经营学校能力,实现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转变,助力校长专业化发展。

全面推进教育人才招聘工作。近年来,我市教育人才招聘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拓宽引才渠道,提高引才效率,增强人才招聘质量,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意见(試行)》(哈教联发〔2020〕7号),根据我局直属单位人才队伍现状和教育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先后开展了两次校园招聘和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招聘流程更规范、报考方式更便捷、面谈环节更严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四次招聘工作近2500人参与报名,2000人参与面谈,合计录用人员近200人,切实为我市教育事业打造一支结构较合理、素质较优良的人才队伍积蓄力量。

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全面实行“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师待遇优先保证、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制度,构建了“党政重教、部门帮教、社会助教”的教育改革发展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九区九县(市)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每年年初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提高教师工资标准10%;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退休时退休金比例在国家规定的退休费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将教师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我市在全省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标准基础上,又持续为中小学班主任增加了工作性补助每人每月共280元,现达到每人每月合计津贴540元。特级教师津贴在国家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基础上,市政府为在职特级教师又增加岗位津贴每人每月300元,现达到每人每月600元。依法为教师办理了“五险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和生育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落实乡镇补贴;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2018年为义务教育教师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补贴在基本工资15%基础上,市政府又增加10%,目前达到25%;全员享受健康体检待遇。

教师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哈尔滨市教育局党委将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真正让冰城教师成为令人羡慕、受人尊敬的职业,办好让冰城人民满意的教育。

编辑/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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