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调取病历被判侵权的警示意义

2024-04-14 02:13王琦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4年1期
关键词:隐私权病历个人信息

王琦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作出终审判決,判定医院及调取病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向患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医院而言,保护患者隐私是基本职责之一。病历作为患者的个人健康记录,包含着极为敏感的个人健康信息和医疗详情,一旦泄露或被不当使用,将对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数字化医疗日益普及的今天,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与使用应更加审慎。此次事件中的医院未能恪守职业道德,擅自调取患者病历,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应受到谴责和法律制裁。

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法律对于个人隐私的坚决保护,也提醒了医疗机构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遵循的底线。在信息化社会,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日益受到重视。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的庄严承诺。医疗机构作为个人健康信息的保管者,理应对患者隐私负有更高程度的尊重和保护义务。这起事件是一次警钟,提醒着所有医疗机构必须把患者的隐私权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这一事件凸显了医疗机构在病历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与监管缺失。医疗机构作为患者病历的管理者,应当承担起保障病历安全、严守患者隐私的职责。但现实中,由于一些医疗机构对病历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此外,相关监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在病历管理上做到合法合规。

对此,医疗机构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整改。除了加强内部监管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外,还应提高全体员工对隐私保护的意识。同时,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应采取更为严格的保管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患者数据的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与追责机制,以便在发生类似事件时能够迅速查明真相并承担责任。

当然,仅仅依靠医疗机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隐私保护的专项检查。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在病历管理中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定和约束。此外,还应加大对侵犯患者隐私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对于患者而言,需要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应时刻关注自身信息的保密情况,一旦发现隐私权益受到侵害,应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权益,投诉医疗机构、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只有当每一个患者都敢于发声、捍卫自己的权益时,才能促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患者隐私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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