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应用科技大学校企合作对我国工程教育的启示*

2024-04-24 07:38陆倩倩吴央芳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24年6期
关键词:芬兰应用型校企

陆倩倩 吴央芳

浙大城市学院工程学院 杭州 310015

0 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中国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大国。为满足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2019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在《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要构建产教融合的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的推进机制[1],为建立完善产教融合提供了政策环境。应用型本科院校应在立足“地方性”和“应用型”的属性下,致力培养应用创新型、应用研究型的复合型人才。校企合作是培养未来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的一种有效模式,在推进“新工科”建设和全面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形势下,有效发挥校企合作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受到工程教育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正逐步加强和推进校企合作,推动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实现高等教育和企业资源的优化组合[2]。但是,由于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高校考核评价机制偏科研、企业自身生产与实践教育协调困难等原因,一直未能将本科生的专业性实践教育有效融入校企合作。虽然应用型高校在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设置了企业生产实习、毕业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但主要以参观实习、企业文化和产品介绍等方式实施,尚未达到建立本科生职业观、专业技能和工程素养的目的。

本文通过分析芬兰应用技术大学的校企合作现状和模式,结合中国当前校企合作的现状和局限,探讨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中,政府、应用型高校和地方企业共同推进校企合作的实施措施,以落实校企合作培养未来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实践育人功能,实现知识、能力、实践、创新一体化[3]的培养目标。

1 芬兰高等教育及校企合作现状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测评高等教育毕业生最佳表现的研究报告显示,芬兰长居世界前列(2017年排名第一),佐证了芬兰的高等教育质量好[4]。芬兰的工程教育始于1849年的赫尔辛基技术学院[5],2003年,芬兰议会通过修订后的《应用科技大学法》(Polytechnics Act),标志着芬兰高等教育体系双轨制的确立,即由综合型大学和应用科技大学共同组成[6]。芬兰的应用科技大学旨在为社会培养技术人才,使受教育者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促进个人的职业发展,通过从事应用研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其地位和办学宗旨与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类似。目前,芬兰共有16所综合性大学和25所应用科技大学,2017—2019年,两类大学的在校生总数和本科生入学新生数如表1所示,可见应用科技大学在芬兰高等教育的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芬兰的应用科技大学以项目形式保持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实现了学习与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了与小微企业和服务部门的科研合作,促进了地方的就业率提升,扩大了学校的开放性,推动了学校的国际化发展。2019年,来芬兰应用科技大学攻读学位的本科留学新生数为2 600人,较2018年增加近200人,印证了芬兰应用科技大学秉承市场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的校企合作育人方式获得国际认可。

表1 2017—2019年芬兰的综合性大学和应用科技大学学生规模(单位:人)

芬兰应用科技大学根据就业市场的实际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教育,将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校企合作,将教学、研究、开发、服务、创新过程融入实际项目,坚持让学生在“做中学”“发展中学”的理念[7],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本文通过对芬兰25所应用科技大学校企合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总结了芬兰校企合作中政府、高校和企业三者互助互补的关系。

1.1 政府提供专门政策保护并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

首先,应用科技大学与综合性大学分属两套管理体系,受不同法律约束,应用科技大学遵循《应用科技大学法》,独立的法律确保了应用科技大学的办学质量和宗旨,有效防止了“学术漂移”现象[8]。其次,校企合作项目经费来源丰富,主要来自欧盟、芬兰政府、专业基金会和地方企业,用于开放性科学与研究;此外,芬兰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用于应用科技大学的经费支持校企合作。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如政府和区域发展组织、相关的部委,全过程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校企合作中的困难、监控项目质量。

1.2 加强校际互通,健全工程教育条件

1)芬兰政府不仅支持学校和企业间加强合作,还倡导应用科技大学之间的合作,促进学校联盟和企业的深度合作,汇集各校的资源和平台,使其共同完成项目合作。如诺维亚应用科技大学(Nov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的海上模拟和可持续能源技术两大工程项目就是与荷兰大学和芬兰其他应用科技大学合作进行的。学校间的合作更有助于发挥学校的专长,高质量地完成项目,推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2)建设资源共享平台,推广高校应用研究和合作能力,让合作企业和高校共享教育资源、实验室资源和服务资源。对外,高校除了参与企业应用型研发、技术服务等项目外,还提供实验设备、仪器等对外的租赁服务;对内,平台上建立了研究者和学生的自由选择通道,吸引学生主动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3)树立加强实践的教学理念,坚持发挥学生在“做中学”“在发展中学”的主动性。应用技术大学规定4年制的本科学生必须完成一个学期的实习任务,要求本科生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并签订协议,最终的本科毕业设计也必须与参与的项目相关。

4)部分学校建立设计工厂或者生活实验室,帮助地方性中小企业产品更新或者新产品商业化;如赫梅应用科技大学(Häme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建立的设计工厂,是一个集学生、教师、研究人员和企业于一体的跨学科产品,是为服务而设计的学习平台,塑造以激情为基础的学习文化,向企业推广专业知识服务,并进行产品的开发;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Tampere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建立的生活实验室与赫梅应用科技大学的设计工厂类似,提供应用性产品测试和实验条件,吸收学生参与当地企业的研发项目,与学校研究者和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参与新方案的研讨和实施,完成企业研发项目。

5)健全高校教师培养体系,大范围地促进高等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促进教师去企业和其他学校间交流,进行国际化的访问,并提供经费支持。

1.3 合作模式中,企业参与者角色的多样性

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提供平台,企业的技术人员扮演着学习者、技术支持者、兼职导师的角色。首先,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并签订协议,鼓励实习生参与项目研发,并支付报酬。其次,企业员工接受学校提供的针对企业需求的在职培训,包括语言培训、商务培训、技术培训等;再次,企业的项目参与者定期参与校企合作的技术研讨会,及时反馈技术需求和市场需求;最后,企业参与者在校企合作项目中参与评价学生的能力培养和成果质量。

2 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现状

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加强实践教育方面也全面融入校企合作项目,并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的校企合作途径主要有:1)聘请企业导师进行专业课授课、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或者举办专业讲座;2)企业提供便利,协助高校完成生产实习,并逐步推进跟岗、顶岗实习模式;3)签订校企合作研发类或者服务类项目;4)高校教师去地方企业挂职锻炼以及高校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名誉教授或企业导师;5)高校与企业建立专用实验室,依托高校研究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或者应用型研究成果的推广。

尽管高校和企业在推进校企合作方面有共同的目标,但是目前的合作在人才培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导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是在校内进行,考核方式依照学校课程体系,虽然企业导师本人具有实践经验,但校内缺乏实践环境,而且企业导师缺乏教学经验,教学模式传统,因此,并未达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效果。

2)与企业合作开展的实习以参观为主,学生缺乏动手实践的能力训练;建立的实训基地能够形成规模性接纳实训学生的企业很少;在实训过程中,企业不仅很少提供劳务报酬,而且考虑正常生产秩序会受影响,反而会让学校支付实习费用,合作模式无法实现教学和服务的结合;学生毕业实习的单位只有少部分是学校推荐的,大多数学生是自己联系实习基地,不仅实习分散,且实习效果和质量无法准确评价。

3)关于校企合作的研发类或服务类项目,企业旨在依托高校研究人员针对性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高校方面的参与者多为高校研究人员和研究生,本科生能融入的机会非常少,另外,科研项目合作部分激励因素是高校研究者为了学校的科研考核和职称评审,因此,项目合作尚未发挥其在本科人才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中的效用。

4)高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周期一般为6~12个月,切实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但在挂职过程中,教师仍然需要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的考核;而且,这种一次性的企业挂职锻炼很难维持与企业的可持续合作关系。

5)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的模式对推进校企合作意义重大,但是涉及学校场地投入和资金的大量投入,绝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很难支持,而资金雄厚的企业往往要权衡和高校共建实验室能否实现共赢。而且,绝大多数企业认为教育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并未意识到应履行其社会教育责任。

3 对我国工程教育的启示

芬兰应用科技大学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成功,展现了全球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为我国推进应用型本科工程教育提供借鉴。

3.1 政府全方位支持和全过程参与

政府是高校和企业合作的坚实后盾,更起着校企合作的催化剂作用。一方面,政府应出台用于支持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的专门政策,建立支持地方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专项基金,在合作过程中为学校和企业提供政策和经费上的保障;同时,明确学校对企业的服务性以及企业在人才培养环境中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加入校企合作过程,参与校企合作的质量评估,能确保校企“双赢”合作机制的建立。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参与过程性评估,不仅能起到监管作用,而且还能及时了解学校和高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协商制定对策,及时调整政策,还可以及时推广成功的校企合作模式,扩大受益面。

3.2 高校整合资源,建立服务企业的共享平台,健全实践教育评价体系

首先,加强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打通资源共享渠道,集高校优势,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按需服务”。应用型本科院校联盟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和共同发展,为当地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合作资源。目前,一些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已经形成了高校联盟,比如,2016年浙江省13所应用型本科院校结成高校联盟,但是,在教学和实验室资源共享,教师互聘以及学生校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仍有待推进。同时,在推进新工科建设的进程中,高校应合理整合传统专业,创建新型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专业,树立学校特色,与市场保持信息畅通,以满足市场经济和地方建设的人才需求,探索未来人才培养新模式。

其次,重视实践教学并加强应用性科学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私人定制式的服务;为实践教育和企业需求做好嫁接。应用型高校创建网络共享平台,做好宣传,将学校能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培训、技术、设备等信息和资源在平台上共享,为企业提供技术和服务的绿色通道。

再次,应用型高校建立基于教师应用型能力的评价机制,不要过度追求学科建设,导致应用型高校的“学术漂移”。应用型高校定位与研究型高校不同,在人才培养方面应该更重视实践教学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鼓励教师“走出去,资源带进来”,塑造“双师型”教师,学校在绩效机制中应灵活评价教师在应用型资源和人才实践培养中的工作,鼓励教师和企业对接项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实践培养全过程。

最后,建立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性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实践和创新的全方位考评。学生的质量是衡量教育是否达到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唯一标准。芬兰教育中遵循的“做中学”“发展中学”充分发挥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在校企合作中,以项目驱动方式,给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和条件,发挥学生的应用和创新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建立校企双方关于学生参与度、成果质量和应用能力的全方位评价体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升。

3.3 企业肩负实践育人的社会责任,建立储备人才通道

1)企业需肩负社会责任,肩负起未来人才工程教育的重要任务。如建立储备人才的部门,对接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或暑期实习,并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储备人才。按照企业标准参与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质量考核,严格把控学生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关卡。2)企业以其产品二次开发为驱动,赞助高校举办专业竞赛项目,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搭建平台,同时为企业和行业塑造潜在人才。3)企业结合产品或技术特点,开设企业学堂,和地方性院校共建实践类高品质课程。

4 结束语

本文结合校企合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分析芬兰应用科技大学校企合作的成功之处,通过剖析我国应用型高校在实践教育中面临的问题,提出:1)政府方面,除了提供政策和经费,还要融入校企合作全过程;2)高校方面,要整合高校资源,建立企业服务平台,制定科学的实践评价机制,履行其未来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型技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三大任务;3)企业方面,要肩负培养实践型人才的社会责任,在共建实践平台和学生实践能力评价上弥补高校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不足。校企合作是加强我国应用型本科工程实践教育的重要途径,政府、高校和企业应共同合作、共谋发展,一起探索和践行符合我国产业模式发展的实践教育培养模式,实现我国工程教育培养未来应用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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