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3月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新闻

2024-04-25 05:04
中国化妆品 2024年2期
关键词:裁量技术规范化妆品

01

19 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2024 年3 月21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 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的通告(2024 年第12 号)”。通告显示,《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 项制定项目为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自2024 年12 月1 日起实施。《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 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自2024 年12 月1 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他氟前列素、他氟乙酰胺、曲伏前列素为新增禁用物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02

2024 年春节假期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达24.89亿元

据海口海关2024 年2 月18 日统计显示,2 月10 日至17 日,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24.89亿元人民币,购物人数29.77 万人次,人均消费8358 元人民币。与2023年春节假期相比,今年春节假期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增长近六成,购物人数增长近九成。据游客反馈,箱包、护肤品和香水等免税品价格实惠。(海口海关)

03

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涉及化妆品

2024 年2 月23 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其细则涉及化妆品。该规则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坚持合法裁量、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该规则自2024 年8 月1 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04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化妆品补水是智商税”毫无科学依据

2024 年2 月29 日,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发文表示,某账号拍摄的人物声称“化妆品补水是智商税” 这一观点忽视了皮肤生理学和现代科学研究的基础,未能正确评价补水对皮肤健康的重要性,强烈反对“化妆品补水是智商税”的观点。这一言论不仅缺乏科学依据,还会误导消费者,对其皮肤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协会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护肤问题,遵循科学、合理的护肤方法。(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05

爱美客、华熙生物、巨子生物等企业负责人获评“福布斯中国2024 杰出商界女性”

2024 年3 月7 日,福布斯中国发布“2024 杰出商界女性100”。其中,与化妆品行业有关的杰出商界女性排名如下:爱美客董事长简军排名第12 位;华熙生物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赵燕排名第13 位;巨子生物联合创始人、首席科学家范代娣排名第37 位;雅诗兰黛集团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樊嘉煜排名第53 位;宝洁大中华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许敏排名第59 位;锦波生物董事长杨霞排名第64 位;开云集团大中华区总裁蔡金青排名第69 位。(中國新闻网)

06

2023 年已有60 万家中国企业“出海”

据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外贸经营主体首次超过60 万家,达64.5 万家。总进出口金额达41.76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2%。其中,进口金额为17.99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3%;出口金额为23.77 万亿元人民币,实现正增长。(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

07

2024 年1-2 月化妆品类零售额678 亿元

2024 年3 月18 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4 年1-2 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1307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其中,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为678 亿元人民币,同比上涨4.0%。(国家统计局)

08

欧盟修订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和限用物质清单

2024 年3 月14 日, 欧盟委员会修订了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对其中的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附录 II) 和限用物质清单(附录 III) 进行修订。其中,附录II新增“苯乙烯/ 丙烯酸( 酯) 类共聚物( 纳米)”“苯乙烯钠/ 丙烯酸( 酯)类共聚物( 纳米)”等多个纳米材料;附录III 新增羟基磷灰石(纳米) 的使用限制。(《中国化妆品》)

09

《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发布

2024 年3 月6 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简称《合规指引》) 发布。明确了以功效宣称为核心的化妆品广告功效宣传的原则,允许企业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对功能及其效果作一定解释和说明。明确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化妆品广告宣传的特殊要求。儿童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成人功效,不得使用“可吞咽”字样及食品图案,不得滥用儿童化妆品专用标志“小金盾”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12315 平台接化妆品类投诉占比较高

2024 年3 月14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说新语” 公众号发布题为《2023 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呈现八大特点》的文章。文章显示,2023 年,全国12315 平台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261.1 万件。从商品服务类别看,投诉举报较多的有食品(29.6 万件)、化妆品(15 万件)、家居用品(14.4 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虚构产品效果、夸大产品优势,通过“好评返现” 提高虚假声誉,误导消费者购买等。(“市说新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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