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加班致猝死,?法院判决算工伤

2024-05-21 12:32:05李坤晓
公民与法治 2024年5期
关键词:微信

李坤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上工作、居家办公也成为普遍现象。陶某生前是某贸易公司的员工,根据他生前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0年的一个工作日,陶某下班回家后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当晚19时40分左右,陶某在家中突发疾病倒地身亡。当地社保局不予認定工伤后,陶某妻子起诉至法院。

那么,在上述情形下发生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法院又是如何判决和认定的呢?

丈夫在家中猝死,妻子申请工伤认定

某公司的员工陶某,家里有一个患病的儿子,家庭负担比较重。他每天在岗位上勤勤恳恳地工作,加班加点也没有怨言,为的就是尽可能多挣一些钱照顾家人。

陶某在公司做售后客服相关工作。很多客户下班后才有空在网上和陶某沟通,谈谈自己的产品需求以及质量问题, 陶某不得不在下班后用微信回复工作信息。虽然处于下班时间,但依照公司的规定,他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投入其中,也只有这样才能不得罪客户,保住自己的工作职位。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陶某即使回到家中也会持续关注微信群,随时准备回复同事和客户的咨询。

然而,过度劳累终使陶某发生了意外。在2020年某个工作日的晚上,陶某在家中像往常一样,用手机回复了客户留言后,突然感觉身体有强烈的不适。陶某告诉妻子自己感到剧烈的胸闷和呼吸困难,在他拿起手机准备紧急寻求帮助的同时,似乎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使他瞬间失去了意识,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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