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力
近日,据媒体报道,甘肃天水村民阮双全因被指无证倒卖烟草,一审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阮双全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其律师指出,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烟草专卖局(下文简称“麦积区烟草局”)提交的《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下文简称“通知”)送达照片,是三年后补拍的,而且有监控为证,这涉嫌提供伪证。
阮双全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状态是本案关键。根据烟草专卖法,无证经营烟草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且没有辩护空间。但若是“有证倒卖”,则视情节而定。阮双全曾合法取得该证,并自述对证件被注销一事不知情。
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送达无效性可能影响阮双全的定罪。《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烟草专卖局在作出撤销、撤回及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等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而证明该行政行为有效的直接证据就是送达时所拍摄的照片。
也正是这一证据,引发了巨大争议。对此,麦积区烟草局出庭人员表示,在三年前他们确实进行了送达,但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照片丢失,这次补拍属于补正行为,是两名工作人员擅作主张,事后觉得不妥才告诉单位领导。两名涉嫌伪造人员已移交纪委。
麦积区烟草局的补正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否注销阮双全证件也并无实际证据,反而“摆拍”照片一事是证据确凿。诚然,是否构成伪证还需要进一步查证和审理,但如果发现麦积区烟草局工作人员明知当事人未收到“通知”而故意“摆拍”后作为证据提交,这就足以构成伪证,绝不是单位内部处理、口头道歉就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