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信箱

2024-12-31 00:00:00
党员生活·下 2024年12期

马上就过元旦了,我们单位可以买礼品走访慰问一下困难党员吗?可不可以用公款购买慰问品呢?

答: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的党员、职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组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方式,体现组织的温暖。慰问活动需要经费,一定要按照规定来办。

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对慰问对象、慰问方式、慰问标准都有明确要求。因此,节日期间,单位按照规定公款购买一些礼品对困难党员和群众进行慰问是允许的。但是,决不能把慰问工作变了味,打着慰问的旗号挥霍浪费,变相搞公款消费,变成了借机乱发福利的普惠行为,变成了只慰问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变相公款送礼行为,这是党纪所不允许的。否则,根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请问近期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立足工作实际,《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4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二是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

听说主动交代问题,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是这样吗?如果交代的是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还能不能从轻或减轻了呢?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强调的是涉嫌违纪党员交代自己问题的主动性。

“主动交代”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问题的,无论该问题是否已被组织掌握,都不影响成立“主动交代”;二是在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必须是组织尚未掌握的,才能成立“主动交代”。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违纪党员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