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某市生态环境局发现在某质检技术服务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遂向该市市场监管局移交违法线索。该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案的执法主体应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该生态环境局则认为,造成检测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的原因是数据计算错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质检技术服务公司存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处理没有法律依据,遂向该市司法局提出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管辖争议的申请。
争议处理
某市司法局收到申请后,进行了调查和研究论证。经研究,该质检技术服务公司数据计算错误,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情形,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定,该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质检技术服务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因此,该市司法局提出了监督意见,报请该市政府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明确由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该质检技术服务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