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

  • 安倍遇刺身亡 “凶器”迷雾重重
    论纷纷,希望通过凶器来对该事件作出更准确的判定。日本媒体起初称枪手所持为霰弹枪。但奈良县警方此后更正说法称,嫌疑人使用的是“手枪”。日本《朝日新闻》8日引述警方相关人士的说法称,嫌犯使用的枪械系自制枪械,枪身为筒状,被用胶布固定。日媒《现代商业》8日消息则称,袭击者使用的黑色自制枪支或为3D打印机制作。军事专家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木艮据现场流出的图片和视频可以看出,枪手使用的更像是自制霰弹枪,枪手应该具有相关培训背景,自制武器不仅能够躲过现

    环球时报 2022-07-092022-07-09

  • 消失的凶器
    ,现场找不到任何凶器。动物们有着同样的伤口:直径约1厘米,深约10厘米。”艾斯接着问道:“只有一种伤口吗?有没有贯穿伤?”“是的,无论体形大小,都只有一种伤口。只是有些体形大的动物,会有好几个伤口。”“排除枪械了?”“对,枪声是很响的,在这么空旷的森林里,没有听到任何枪声。如果安装了消音器,子弹也会留在动物体内吧?可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艾斯喝了几口苦涩的黑咖啡,继续说道:“可能是你太着急,不能冷静思考了。在古代中国,人们发明了一种兵器叫‘十字弩’,

    小读者 2021年11期2021-11-22

  • 消失的凶器
    ,现场找不到任何凶器。动物们有着同样的伤口:直径约1厘米,深约10厘米。”艾斯接著问道:“只有一种伤口吗?有没有贯穿伤?”“是的,无论体形大小,都只有一种伤口。只是有些体形大的动物,会有好几个伤口。”“排除枪械了?”“对,枪声是很响的,在这么空旷的森林里,没有听到任何枪声。如果安装了消音器,子弹也会留在动物体内吧?可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艾斯喝了几口苦涩的黑咖啡,继续说道:“可能是你太着急,不能冷静思考了。在古代中国,人们发明了一种兵器叫‘十字弩,外

    小读者·阅世界 2021年6期2021-08-31

  • 消失的凶器
    手的身上根本没有凶器。当然,房间里面也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一种像棒子的凶器。房间并无窗户,因此,凶器不可能被抛到外面。警察忽然发现凶手的鞋和袜子是湿漉漉的,还沾有沙子,于是知道了凶手杀人的秘密。你知道凶手使用了什么凶器吗?偷马贼的证词一个星期天的半夜时分,骑马俱乐部的英国纯种马被偷了。刑警调查发现住在近郊的农夫嫌疑很大,便前往询问其不在场的证据。农夫回答:“我怎么可能偷马?星期天晚上,我整晚都在家里。因为我养的母骡子生产,所以我彻夜都在照顾它。只不过因为难

    生命与灾害 2021年6期2021-07-24

  • 会员单位新月山犬业携犬协助警方找到伤人凶器
    找到嫌疑人作案的凶器。救援队到达现场后首先勘察了道观的周边环境,然后采集了伤者的血迹做为嗅源让寻血猎犬开始搜索。现场附近坡高林密,给寻血猎犬作业增加了难度。由于已是晚上11点多,夜晚光线昏暗,难以作业,所以搜救队和民警商议决定第二天再来搜索,由民警安排人保护好现场等待天亮。第二天早上7时,搜救队再次来到现场,这次换了另外一头犬,两头犬找的地方几乎都在一条线路上,都想进密林去,于是搜救队当时很肯定地告诉民警凶器就在这片林子里,民警也认同他们的看法,就组织十几

    中国工作犬业 2020年10期2020-11-18

  • 消失的凶器
    ,现场找不到任何凶器。动物们有着同样的伤口:直径约1厘米,深约10厘米。”艾斯脱去外套,坐在餐桌旁,双手握着冒着热气的咖啡杯,接着问道:“只有一种伤口吗?有没有贯穿伤?”“是的,无论体形大小,都只有一种伤口。只是有些体形大的动物,会有好几个伤口。”“排除枪械了?”“对,枪声是很响的,在这么空旷的森林里,没有听到任何枪声。如果安装了消音器,子弹也会留在动物体内吧?可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艾斯喝了几口苦涩的黑咖啡,继续说道:“可能是你太着急,不能冷静思考

    小学科学 2020年11期2020-03-04

  • 法益保护视角下携带凶器盗窃的认定
    问题的提出“携带凶器盗窃”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行为类型。«刑法修正案(八)»的草案说明指出:“为了加强对民生的保护,加大惩处力度,对盗窃罪的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其出台源起于传统盗窃罪之规定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法益保护的需要,盗窃犯罪的多发性加上经济发展与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不断给盗窃罪的司法实践带来新情况和新课题。“携带凶器盗窃”之独立行为方式的添加,在犯罪成立上取消了数额的限制,打破了普通盗窃罪“唯数额论”的标准,降低了入罪门槛,扩大了犯罪圈,将社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3-02

  • 聚众斗殴中“持械”争议问题探究
    聚众斗殴 持械 凶器 共犯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长期以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注的罪名之一。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6条规定,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可见,聚众斗殴罪的既遂不要求发生实际损害后果。持械聚众斗殴是《刑法》第292条第1款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四种加重情节之一,涉及法定刑的升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9年11期2019-02-02

  • 美是一把凶器(外二首)
    的创作。美是一把凶器美色,美言或其他形状千奇百怪,总有一把适合那个被选中的人一刺便中,绝无失手你觉不出疼痛,甘之若饴把心芽露出来祭那凶器的尖端在本该痛苦的时候笑得欢畅,明媚为了日后回忆,有诛心的泪美是一把凶器有人倒下去,有人冲上来空气中弥漫着飞蛾扑火的焦气我坐在桌前,看着你的来信那电子卷轴的里面是否也包着一把凶器五月底因为你要来,这个春天变得意味深长窗前的蜘蛛在两片叶子之间来回跋涉,要织一匹五彩锦缎别人都说,那是一张陷阱其实,更多时候是它自己躺在里面栏杆上

    星火 2018年6期2018-11-06

  • 论刑法中的“凶器
    要:刑法学上关于凶器的模糊概念,使得理论界与实务界在案件的处理上往往因对其含义理解的不同而造成对同一或同类案件作出不同的定性,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为了避免此现象的增加,也为了协调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凶器的理解,本文主要是从将凶器的认定在实行行为阶段、凶器的本质是具有杀伤力以及根据对生命健康的危险程度将凶器进行分类等方面对凶器进行重新解读。关键词:凶器;杀伤力;有意携带;实行阶段一、明确凶器的实质是具有杀伤力在我国,对凶器的理解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5期2018-09-20

  • 论“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性
    7条第2款之携带凶器抢夺。本文主要探讨“携带凶器抢夺”这一法律拟制行为,并对携带、凶器、抢夺作严格的入罪分析,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发现现行刑法在对“携带凶器以抢劫罪论处”这一规定在用语上比较模糊,容易造成司法实践中罪责刑不相适应,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背离。本文对此作出了相关的修改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关键词 携带 凶器 抢夺 抢劫罪 法律拟制作者简介:何静,绵阳广播电视大学。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7期2018-08-13

  • 致伤凶器上血迹DNA鉴定1例
    附着有明显血迹的凶器1件(图1)、死者薛某心血、伤者张某血样以及50余份现场血迹。据现场法医介绍,薛某被刺中心脏,导致心脏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张某被刺中大腿等处。为明确薛某与张某是否为同一凶器所伤,委托本鉴定所对凶器与两个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鉴定。图1 凶器背面取样点分布图1.2 检验情况1.2.1 初检凶器正反两面均有大量明显血迹,采用湿棉签分别在凶器两面各提取血迹10处,经抗人血红蛋白金标试剂条法检验,均呈阳性。再用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树脂法提取上述20

    法医学杂志 2018年3期2018-07-23

  • 如何理解刑法意义上的“凶器”概念
    8号)规定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形中的“凶器”,故不能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997年《刑法》最早使用“凶器”一词,其第267条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罪处罚”。在此基础上,《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的”增加到刑法第264条规定之中,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此外,《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8年1期2018-02-11

  • 如何理解刑法意义上的“凶器”概念
    8号)规定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形中的“凶器”,故不能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997年《刑法》最早使用“凶器”一词,其第267条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罪处罚”。在此基础上,《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的”增加到刑法第264条规定之中,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此外,《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期2018-02-07

  • “携带凶器抢夺”性质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般认为,1997年《刑法》第263条规定了普通抢劫罪、第267条第2款、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等相关犯罪的定罪处罚措施。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转化型抢劫罪规定的解读多集中在1997年《刑法》第269条规定的事后转化型抢劫上,而

    南都学坛 2018年5期2018-01-23

  • 论刑法中的“凶器
    广州)一、明确凶器的实质是具有杀伤力在我国,对凶器的理解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杀伤力说”,认为凶器必须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是能够用于或者可能用于杀伤他人的器具,如果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意图杀伤他人,但是却用了不具有杀伤力的物品,则不能被认定为凶器。诸如,行为人携带空矿泉水瓶在盗窃的过程中向被害人投掷、击打,因其不具备杀伤力,也不能将此认定为凶器。同样的,如果行为人携带假枪进行盗窃行为,也不能被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另一种观点是“威吓说”,认为凶器既包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美是一把凶器 (外二首)
    刘夏美是一把凶器美色,美言或其他形狀千奇百怪,总有一把适合那个被选中的人一刺便中,绝无失手你觉不出疼痛,甘之若饴把心芽露出来祭那凶器的尖端在本该痛苦的时候笑得欢畅,明媚为了日后回忆,有诛心的泪美是一把凶器有人倒下去,有人冲上来空气中弥漫着飞蛾扑火的焦气我坐在桌前,看着你的来信那电子卷轴的里面是否也包着一把凶器五月底因为你要来,这个春天变得意味深长窗前的蜘蛛在两片叶子之间来回跋涉,要织一匹五彩锦缎别人都说,那是一张陷阱其实,更多时候是它自己躺在里面栏杆上缠绕

    星火·中短篇小说 2018年6期2018-01-11

  • 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认定标准分析
    入罪标准——携带凶器盗窃。那如何界定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该修改对数额没有要求,导致该罪的入罪门槛相对较低,如何严格限定和把握“携带”、“凶器”的认定标准,成为认定该罪的关键所在。本文结合办案实践,以及2013年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浅述携带凶器盗窃中“携带”和“凶器”的认定标准。关键词 携带 凶器 盗窃行为作者简介:柳俊伟,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9期2017-12-05

  • 试论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
    款的内容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69条的内容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显然此两种情形的抢劫罪与标准的抢劫罪概念大相径庭,即行为人实施了某种犯罪,由于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形或因素,导致一种犯罪行为转化成另一种犯罪行为,这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转化①。那么上述两种非标准的抢劫罪就是我们所要研究的转化型抢劫罪。当然,犯罪转化是对犯罪性质发生转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2017-05-23

  • 浅议携带凶器盗窃的司法适用
    199)浅议携带凶器盗窃的司法适用李 颖(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 201199)《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直接作为盗窃罪入罪形态纳入刑法评价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入罪标准与司法适用仍有不明晰之处。应当运用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进一步制约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入罪标准,在准确界定“凶器”与“携带”认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携带凶器抢夺、抢劫罪等与携带凶器盗窃行为具有相近似或转化关系的罪名进行合理区分。携带凶器盗窃;入罪标准;司法适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4期2017-04-11

  • 无限追踪③
    你有办法断定吗?凶器哪儿去了某男子倒在家中,显然他是后脑勺遭到了打击。但是,有目击者反映,疑似凶手离开时,手上并没拿棍棒之类的凶器。从图中看,你可以看出凶器到哪儿去了吗?共躲藏着几个歹徒有一伙歹徒逃到这一带并躲藏了起来,你能将他们一一找到吗?共有几个歹徒呢?该走哪条路这天,神探小子们途遇三岔路口,只有一块指路牌上的提示是正确的,并且只有一条路能走通,究竟该走哪条路呢?怪树迷宫有歹徒作案后躲进了怪树林中,你发现了吗?共有几个歹徒?怪树林中还暗藏着迷宫,你能走

    小猕猴智力画刊 2017年3期2017-03-24

  • 携带凶器盗窃的理解和适用
    30081)携带凶器盗窃的理解和适用臧蒙(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纪检监察处,湖北 武汉 430081)携带具有可以随时使用的特点,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来理解携带行为;对凶器的理解应该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对凶器的范围进行限定性解释;正确处理携带凶器盗窃和其他盗窃方式的关系。携带行为;凶器的范围;其他盗窃方式一、携带凶器盗窃独立入罪的立法背景携带凶器盗窃之所以独立入罪,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有直接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2017-02-23

  • 刑法语境下关于“凶器”的认定与思考
    刑法语境下关于“凶器”的认定与思考韩 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抚顺 113000在刑法分则中,多个条款将犯罪时携带或使用凶器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前提,而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往往由于犯罪情节和手段的多样化而使得对于携带或使用凶器这一关键问题的认定存在一定分歧。本文以一抢劫案例为依托,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中有关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进行探讨。抢夺;抢劫;携带凶器一、基本案情2016年7月9日,被告人刘某甲找到刘某乙相约一起到某市抢夺财物,达到该市后,二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2017-01-27

  • 消失的凶器
    江户川乱步消失的凶器◎[日]江户川乱步“啊—救命呀!”随着一声尖锐刺耳的叫喊,只听扑通一声闷响,紧接着是玻璃稀里哗啦的破碎声。男主人佐藤立即冲了过去,拉开女主人美弥子的房门,看到她倒在了血泊之中……找不到凶器美弥子的右臂受伤了,伤口不停地流血,但没有伤到动脉,不会有生命危险。佐藤急忙请来附近的医生为美弥子处理伤口,随后打电话向警局报了案。侦探小五郎和警官专太郎,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来到案发现场。“这是蓄意谋杀!”美弥子情绪激动地叫道。“慢慢说。”专太郎安慰道

    微型小说选刊 2016年23期2017-01-19

  • 一本1988年的《故事会》
    事”《吃掉了的“凶器”》,父亲在这篇故事旁用钢笔打了两个“?”,两个“!”。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对外国夫妻在家里准备吃晚饭时,丈夫提出要离婚,妻子很震怒,从冰箱里拿出冻得像铁锹一样的羊腿,砸在了丈夫的脑壳上,把丈夫砸死了。妻子接着又把羊腿放进了烤箱,烤熟之后请前来现场的警察们吃了。看完故事,我沉睡已久的记忆立刻被唤醒了。1988年春节的时候,天气格外寒冷,连下了几场大雪。元宵节还没到,我们这个小县城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小伙子被人打死在一个巷子里。当时,父

    故事会 2016年21期2016-11-10

  • 试论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
    款的内容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69条的内容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显然此两种情形的抢劫罪与标准的抢劫罪概念大相径庭,即行为人实施了某种犯罪,由于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形或因素,导致一种犯罪行为转化成另一种犯罪行为,这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转化①。那么上述两种非标准的抢劫罪就是我们所要研究的转化型抢劫罪。当然,犯罪转化是对犯罪性质发生转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6期2016-01-31

  • 箱子里的东西
    所有的箱子中都有凶器”;第二个箱子上写着“本箱中有卷宗”;第三个箱子上写着“本箱中没有遗物”;第四个箱子上写着“有些箱子中没有凶器”。如果其中只有一句话是真话,那么应该选:A.所有的箱子中都有凶器B.所有的箱子中都没有凶器C.有些箱子中没有凶器D.第三个箱子中有遗物E.第二个箱子中有卷宗(答案见下期)上期答案:把这三个仓库分别命名为甲、乙、丙,三个警察分别拿一个仓库的钥匙,再把剩下的钥匙这样安排:甲仓库内挂乙仓库的钥匙,乙仓库内挂丙仓库的钥匙,丙仓库内挂甲

    读者·校园版 2016年3期2016-01-21

  • “随意殴打他人”类型寻衅滋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特定的对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可明确为持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携带个人的器械或与上述器械具有相同致害结果的物体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罪需考量主观上是否存在藐视或者挑战社会正当秩序的心态。“破坏社会秩序”可以理解为随意殴打他人的结果。关键词:随意殴打他人 凶器 公共场所 社会秩序《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1项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2013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10期2015-11-09

  • “携带凶器盗窃”的适用流程
    0207)“携带凶器盗窃”的适用流程王德政(四川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携带凶器盗窃”由于法条的简略性,适用时凶器的认定、行为人对凶器的认识、行为人应否具备“使用凶器”的目的,以及行为人“使用凶器”的目的种类不一时如何处理这四个关键点,影响了行为人之行为的认定,有悖于刑法的“体系思维”。立法者应以“携带凶器盗窃”的立法目的——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法益——为立足点,紧扣这四个关键点按从客观到主观的认定顺序,创制该法条

    宜宾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2-14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中“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理解和认定
    款第四项规定,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关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理解,出现了不同的意见,仅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不同检察院、法院也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本文以王某等四人寻衅滋事案、牛某寻衅滋事案为例进行讨论,兼论与“持械”的异同。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司法解释 凶器 持械作者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2014-10-21

  • 基于刑法修正案八的盗窃罪既遂未遂界定标准研究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同时降低了盗窃罪的量刑——废除了盗窃罪死刑。一时间,盗窃罪究竟属于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的说法众说纷纭①,既遂、未遂的标准也有所改变,这在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笔者通过调查走访浙江省某县,对该县2012~2013年刑事案件进行调研和统计,得出以下数据。2012~2013年浙江省某县刑事盗窃案件统计情况由数据可知盗窃案件在刑事发案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高达85.34%。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由于其特殊性,故未进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6-18

  • 简论携带凶器盗窃
    100)简论携带凶器盗窃孙阳(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湖北武汉430100)携带凶器盗窃与普通盗窃的主要区别在于“携带凶器”。携带凶器盗窃的认定应把握好携带和凶器这两个方面。在已将特定物品认定为凶器的前提下,携带就是构成携带凶器盗窃的关键要素。携带凶器盗窃之携带是将某种物品带在身上或者置于附近,保持该物品处于行为人现实支配之下的状态。按照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对携带的本质特征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考量:在主观方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主观认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2014-04-07

  • 盗窃案件适用法律难点五人谈*
    问题一:对“携带凶器盗窃”的理解与判定。实践中,“携带”是否需有向被害人明示之意,“携带凶器”是否必须要求为了“盗窃”,一般作案工具能否评价为“携带凶器盗窃”中的“凶器”?谢望原: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的,当然就是携带凶器盗窃——因为法律对此已有明文规定,并不存在争议。问题在于,如何正确理解“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我认为,对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携带”应当是随身携带或者随手可及。比如

    中国检察官 2014年10期2014-03-11

  • 浅析盗窃罪的客观方面
    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三种新列入的犯罪类型进行探讨研究,结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等盗窃罪客观方面的其他情形,从整体上把握盗窃罪罪状表述的理论脉络,使其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以期达到刑法在保护民生、保障人权的同时,准确打击盗窃犯罪分子的目的。一、盗窃罪客观方面的变化及表现形式《刑法修正案(八)》将盗窃罪客观方面增至五种情形,除“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未作改变,“多次盗窃”可重新定义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三种情形的具体认定、定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3期2013-08-15

  • 入户盗窃行为的认定
    装有匕首、砍刀等凶器的布袋。王某寻找到目标后,将自行车以及装有凶器的布袋放在楼下,走上三楼意欲实施盗窃。王某准备打开房门进入屋内,却因不熟悉该楼构造转动了正门旁边卫生间的房门,王某听见屋内有声音,遂走下楼去,屋内租住户张某听见房门发出声响,便随后追下楼来,对王某进行质问,王某见状,便拿起自行车筐内的布袋逃跑,张某随后追赶。在二人距离两米左右的时候,王某为抗拒抓捕,从布袋内拿出砍刀,向张某挥舞,张某受惊吓跌倒,王某遂成功逃脱。本文争议焦点,行为人的行为能否认

    中国检察官 2013年4期2013-01-31

  • “携带凶器抢夺”之认定
    马玉海“携带凶器抢夺”之认定马玉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颁布以来,第267条第2款引起了理论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作者在梳理相关学说观点的基础上,立足犯罪体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凶器”应当以可以产生足以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为标志,“携带”应具有随时使用凶器的可能性,并根据主客观情况的不同分为五种类型对“携带凶器抢夺”进行了详解。另外,“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不应以数额较大为要件。抢夺;抢劫;凶器;携带;数额1997年《刑法》自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2年2期2012-12-08

  • 一起抢劫杀人案中 血迹搜索犬使用分析
    围现场遗留物证和凶器的可能。为了以防漏查,4月11日上午,警犬中队又派出8名警犬训导员携带2头血迹搜索犬对中心现场、外围现场以及嫌疑人逃跑路线附近进行了第2次勘查和搜索,经过4个多小时的搜索,依然没有发现嫌疑人遗留下凶器和其它痕迹物证。由此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应该是把作案凶器带离了现场。于是警犬训导员将此情况反馈给一同勘查现场的技术人员和侦查人员,并建议不必将堪查重点放在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上。4月12日下午4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3人对4月10日晚

    中国工作犬业 2012年10期2012-09-08

  • 携带凶器抢夺行为之研究
    50000)携带凶器抢夺行为之研究石艳芳(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河南 郑州 450000)自1997年中国刑法中规定“携带凶器抢夺”以来,因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进而发展为一个研究热点。研究主要是从理论上对“凶器”、“携带”的概念界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法理反思以及对2000年司法解释的理解和反思等。鉴于此,通过对携带凶器抢夺行为的相关理论分析,希望能得出一些有用的理论。携带;凶器;携带凶器抢夺一、现行刑法对携带凶器抢夺的规定刑法第26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2012-04-12

  • 凶器未显露在外的抢夺行为如何定性
    文◎李红霞凶器未显露在外的抢夺行为如何定性文◎李红霞*本文案例启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中的“凶器”,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足以杀伤他人的器具,包括性质上的凶器与用法上的凶器。从该条法条性质及文义规定看,携带凶器抢夺并不要求行为人显示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显示自己携带了凶器。[基本案情]2010年4月至6月间,赵某某、鲍某某分别在河北省文安县和天津市静海县多次实施抢夺行为,每次抢夺均由鲍某某驾驶摩托车载赵某某寻找作案目标,当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0期2012-01-28

  • 论抢劫罪的司法认定
    。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性问题《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此种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抢夺犯罪行为;第二,行为人必须携带有凶器凶器的定义对本罪极为重要,它决定着案件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携带凶器抢夺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二是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立法者之所以将携带凶器的抢

    法制与社会 2009年4期200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