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民法典》背景下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探究
    0在现代社会中,法人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人作为独立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法人也应该被赋予相应的人格权利保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对于法人人格权的定义及保护在国内外法学界仍然存在着争议。同时,侵害法人人格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如恶意攻击、虚假诽谤、商标侵权等。此类行为除对法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外,其信誉和声誉的损失也是一种无形的损失。因此,对于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规则的叙述,将有助于

    法制博览 2023年36期2024-01-23

  • 《民法典》设立中法人责任的解释论
    长久以来,设立中法人制度一直是众多学者分析和研究的对象,而设立中法人的责任承担又是该制度的关键问题。对于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5条做出如此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然而,《民法典》第75条这一看似面面俱到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6期2024-01-22

  • 资本的人格化:近代欧洲法人学说之争及其启示
    国资本主义大公司法人的兴起和发展,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欧洲学术界围绕法人的本质和起源问题,形成了不同的学说流派,展开了一场跨世纪的国际学术争论。这场法人学说之争始于德国历史法学派,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学派与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学派,在这场学术争论中山鸣谷应,和而不同,融汇共生,最后各成其说,影响深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回归这场国际学术争论的起点,重新认识这场争论,法人的本质和起源问题便豁然开朗。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表明,法人是经济社会内容与法律制度

    史学集刊 2023年3期2023-06-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社会组织部分
    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

    大社会 2023年2期2023-03-24

  • 法人设立阶段的效果归属与责任承担
    第1 款前段,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所为之民事活动的法律效果。 对该条第2 款进行反面解释可知, 第1 款所规范的情形为设立人非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即设立人应以设立中法人或成立后法人的名义。但无论为何,法人在设立人为代理行为时并不存在, 根据代理的一般法理,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时本人须具备主体资格,否则难有效果归属之可能。[1]为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有必要厘清该段背后的法理基础。根据民法典第75 条第2 款,若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对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2-11-21

  • 文化馆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及思考
    功能定位,建立 法人治理 结构,完善 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既是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也 是推动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关键词:文化馆; 法人 ;治理结构 ;探索 ;思考前言:根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再度明确提出要创新运行机制,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建立由利益相关方共同

    科学与财富 2022年10期2022-07-04

  • 《民法典》中的非营利法人制度
    正式确立了非营利法人制度。就目前研究看,关于非营利法人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法人立法模式的选择上。但是对于非营利法人作为法人类型的制度源流、我国非营利法人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将我国非营利法人制度展开落地,进而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的创新和优化等方面的探讨明显不足。正基于此,本文拟对上述几个问题作进行讨论,以期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非营利法人制度的研究,推进我国非营利法人制度发展。一、《民法典》非营利法人制度的由来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划分,尽管不是大陆法系国家法人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2021-12-23

  • 法人能否成为诈骗罪的受骗者?
    定性。不可否认,法人完全可能成为诈骗罪的被害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人本身也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受骗者。关于法人的本质,民法上存在三种主要学说。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为观念的存在,其人格是基于法律的拟制,换言之,是出于法律上的目的而承认法人的人格。法人否认说则是不承认法人存在的各种学说。其中,目的财产说认为,法人不过是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存在的无主财产,法人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受益人主体说认为,法人仅仅是形式上的权利义务的主体,而实际上的权利义务的归属者,只是享有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7期2021-11-12

  • Research on the Legal Position and System of th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Support Center (TISC)
    甚明朗,究竟适用法人抑或非法人组织规制并不清晰,其内部组织机构也存在诸多疑问。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是否有存在必要及如何建构,执行机构如何决策部署和对外衔接都是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从长远来看,TISC若适用非营利法人,纳入社会服务机构规制,能较好的展现其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的内在价值,更好的促进区域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关键词: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法人;非营利法人;社会服务机构

    科技与法律 2021年4期2021-09-26

  • 论强人工智能体刑事责任主体之否定
    ,强人工智能体同法人在意志能力、财产权利和刑罚配备上均有很大区别,因此无法类比法人将强人工智能体拟制为刑事主体。理应将人工智能体看作人类社会治理的辅助工具,从而有效规制人工智能体带来的刑事风险,解决人工智能犯罪的刑事归责问题。关键词:人工智能体;主体;功利主义;法人中图分类号: D91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1)02-0008-05一、风险社会:人工智能之发展现状科技发展是人类发展的一小步,却是指引人类迈向更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2021-09-08

  •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论的法理反思
    承载法的人格人。法人同样具有自己的独立意志,乃是一种目的性和自律性的存在物,属于法律主体。人工智能与法人不可相提并论。人工智能不具备心理认知意义上的意志,它自身并非是一种目的性存在物,且不具有自律性,人工智能无法承载法。从后果主义上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化势必会给人类带来不堪承受之重。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人格人;目的性;法人中图分类号:D90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2397(2021)04-0073-16DOI:10.3969/j.is

    现代法学 2021年4期2021-09-05

  • 民法总则实施后事业单位改革与法定机构理论研究
    之中理解与适用。法人制度是民法总则中具有标志性的一项内容,且其在民法总则中已经出现较多的新构思与亮点,主要是赋予法人明确的分类,并明确了法人的体系与功能,虽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法人制度的复杂与争议,但是可以预见,民法总则施行后,法人制度的诸多规范将显现应有的规制性,这就为事业单位的改革提供了导向,本文将以民法总则颁布之后法人制度的适用为角度,同时以法定机构理论为参照,并对比新加坡与英国的法定机构模式,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以及改革路径进行探讨。关键词:事业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1年3期2021-09-01

  • 法人的本质
    ◆摘  要:关于法人的性质,有虚构论、否定论和实在论。本文从法律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对这三种理论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法人与人的本质进行了比较分析。本文阐述了对法人性质的一些看法,并运用该方法分析了目前对法人性质的几种解释。正确理解法人本质,对正确理解、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关键词:法人本质;法理分析一、法人本质学术法理及现实分析法人拟制理论,顾名思义,是指法人是自然人,具有为法律目的所承认的人格。法人拟制理论没有解没有涉及法人的本质,具有一定

    速读·下旬 2021年5期2021-07-28

  • 浅论法定代表人制度
    词:法定代表人;法人;优点与弊端;改革一、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由来 公司为拟制的法律主体,因此需要自然人为其从事商业活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由公司承担,与其他国家的公司可由多人同时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相比,我国在法律规定上只由一个自然人代表公司,即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制度为我国特有的制度,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体现出明显的权责色彩,而其他国家则更加强调公司自治。如在德国、日本等国家,董事即可以代表企业对外行使权力。如《德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社团法人

    客联 2021年12期2021-02-25

  • 合作社法人类型辨
    并界定合作社为“法人”, 但并没有明确合作社的法人类型。 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典型形态为合作社)被划归“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基本分类之外的“特别法人”。 在《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颇有争议的法人分类问题因《民法总则》的出台一锤定音, 合作社的法人类型也得以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确。 但是, 《民法总则》对合作社“特别法人”的立法定位是否存在偏差, 是否能反映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是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12-19

  • 国有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与对策
    重点之一就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国有煤炭企业应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企业要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结构。本文就国有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与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法人;改革1国有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1未确定明确的制衡机制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仍然没有明确,而且财政、经贸、人事等各个部门都有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失,会导致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和

    青年生活 2020年22期2020-10-21

  • 浅议中国法人制度
    一大空白,而且在法人制度部分做出了改动和明确。本文在详细研究法人制度历史的基础上,通过法人概念上的仔细辨析,概括了当代中国法人制度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实践中发生的问题,提出了对该领域法则修改的展望。希望能够引起同仁对民法典该领域的反思。【关键词】法人;非法人组织;有限责任一、法人制度的历史 法人一词源自古罗马,是一种与自然人相对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源泉的传世的罗马法中有很多关于法人制度的术语,如Caput, Collegia sociat

    客联 2020年7期2020-09-10

  • 人工智能作品权责主体公示制度研究
    《著作权法》规定法人和其它相关组织享有作者权,从而造成团体和组织享有精神权力不合逻辑的观点,结合人工智能的特点提出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义务主体公示方式,以便更好地保护好各方利益。关键词:人工智能作品   法人   作者   署名权一、对人工智能作品权责主体进行强制公示的必要性近日,腾讯状告“网贷之家”著作权纠纷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判决的形式对人工智能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予以确认。人工智能以人类无法比拟的学习、创作能力,在新闻编写、艺术创作等

    祖国 2020年5期2020-05-11

  • 有限责任公司涉章决议中的股权保护
    ,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但现代性条件下股东、公司法人以及外部社会之间的张力尚存,且现有法人理论不足以支撑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实践。为更好地规范涉章决议以避免其侵害股东权益,仍需进一步发掘我国公司法人理论。从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共同体中的特殊性权利义务出发,在公司法人差异化,章程、股东权类型化的前提下实现股东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关键词:公司章程;法人;决议;股东权利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05-06

  • 从公司法人格否认看商法的严格责任原则
    本文主要通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角度,来对商法的严格责任原则进行分析和论述。关键词:法人;人格否认;商法;严格责任其实,对于严格责任原则来说,它不仅仅属于企业商法中的原则,实际上,它也属于整个民法系统,属于基本的原则之一,尤其是在合同法等法律当中,它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充分地体现了权责分明的重要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交易环境当中,不能脱离严格责任原则,尤其是在法人人格否认等相关的具体情况当中,该原则充分地展现了企业的管理工作人员的义务和权益。在近几年,在诸多公司

    各界·下半月 2020年3期2020-04-26

  • 我国捐助法人民事法律制度建构 ——以《民法典》总则部分的非营利法人为整体视角
    势,如若仅视营利法人为经济优化的唯一主体类型,则很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形态的多样化。因此,探析捐助法人的私法理论和制度规范,不仅有利于完善和推动我国民事主体法律制度的系统化和科学化,而且对于规范非营利法人这一基本法人类型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捐助法人在《民法典》非营利法人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对于没有采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以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作为法人分类选择模式的《民法典》,其仅以四个条文规定捐助法人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无论是从政策文件还是从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10期2020-03-12

  • 对《民法总则》法人的分类方式的思考
    《民法总则》当中法人的分类各有其观点。法人的重新分类是《民法总则》的一个重点,在《民法总则》中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并将非营利法人分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捐助法人四种具体类型。而以往的《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四类,前三类又统称为非企业法人,因此从大体上看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即: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西方国家民法典(如德国)多采用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基本分类。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1期2020-02-25

  • 论公司法人制度的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法人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古罗马使用“人格”用来区分“自然人”,十七世纪注释法学派对古罗马制度进一步的诠释出“法人”,并且一直沿用至今。法人制度的两大价值——“团体人格”和“有限责任”是为了解决团体参与法律活动问题。“法人”将团体人格化,进而区别团体人格与团体成员人格,简化团体参与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成为“法人”之间或者“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则上法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无限责任,但是团体成员例外的以其出资额承当有限责任,但是团体成员应当承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1期2020-02-25

  • 法人概念的狭义与广义
     田恩铭关键词 法人 法人格 私法 法人制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现代大学制度下公立大学章程法律性质研究》(项目编号:12532235)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魏新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辛红光,首都师范大学;付金柱、范传鸿、田恩铭,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2019-12-20

  • 捐助法人治理结构在我国的发展
    尔滨)一、“捐助法人”称谓的由来《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等统称为“捐助法人”。纵观各国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都不曾查阅到“捐助法人”一词,该称谓原系我国个别学者所创设,用以代指大陆法系国家中“财团法人”的概念。在《民法总则》编纂之前,关于我国基金会等公益法人法人分类中的称谓是否采“捐助法人”一词,在理论界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两类:第一类学者认为《民法总则》在法人分类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4期2019-12-14

  • 职教集团的法律属性初探
    教集团能否定性为法人问题进行了理论论证,得出了职教集团是职业院校、企业、政府和行业四方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体,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的结论。关键词:职教集团 法人法人组织课题:本文系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机融合、多元多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与模式研究(主持人:谢云叶,项目编号:2017509)研究成果。“职教集团”从概念提出到付诸实践,已有近二十年的时间。这二十年间,虽然政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热情参与,行业

    职业·中旬 2019年10期2019-11-30

  • 浅析我国法人人格权现状及立法建议
    730070一、法人的本质法人的本质是研究法人人格权所避不开的话题,是它的理论基础,对法人本质的认识决定着法人人格权制度的方向。目前在国内外有三种学说,即法人拟制说、法人否认说、法人实在说,法人实在说又分为有机体说和组织体说,但两者无本质区别。(一)法人拟制说法人拟制说这一概念最早产生于教皇英诺森四世之手,在西方的历史传统中,他们都信仰基督教,而在13世纪,处于封建统治的西方,他认为教会是上帝实现统治的工具,英诺森四世教皇将社会置于上帝的统治之下。假如有人

    新生代 2019年6期2019-11-14

  • 浅谈“法人管项目”的弊端
    行业内流行一种“法人管项目”的模式,且很多公司也以此为指导思想进行了实践和改革。虽然这种方式有其现实意义,但也存在着较大的弊端。本文分析了“法人管项目”模式的现实意义以及弊端,为改善建筑行业项目管理的现状提供借鉴。关键词 法人 项目管理 管理模式“法人管项目”模式指的不是企业的哪一个人管项目,而是企业的各职能部门按一定的程序对项目进行控制管理。项目经理只是代表企业去管理项目,是执行人而不是决策者,要严格遵循企业的精神和宗旨,严格执行和落实企业管理项目的制度

    经营者 2019年18期2019-11-12

  • 捐助法人治理结构在我国的发展
    摘 要:我国捐助法人治理结构的总体发展趋势是“行政管控式”的治理结构逐步退位于“法人治理型”的治理结构,严格的外部监管逐步退位于宽松的内部制衡,纵向的行政立法体系逐步退位于横向的以捐助法人制度为基础的私法体系,这也体现了我国公益事业和立法技术的不断发展。但是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总则》只是对捐助法人制度作了总纲式的规定,具体的规定还散落在社会法性质的《慈善法》和行政规范性质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因此,捐助法人治理结构的私法构建任重而道远。关键词:捐助法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2期2019-05-09

  • 民企法人犯罪是个伪问题
    是有问题的。民企法人犯罪是个伪问题。我们在民法上规定,法人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法人主体有4种,一是机关法人,一是事业法人,一是社会团体法人,还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指政府,政府有犯罪的吗?就算领导班子都腐败了,重新换一拨人,政府照样运转,机关法人没有犯罪的问题。事业法人,我们的工青妇及大学,这些有犯罪的吗?社会团体法人也没有。唯一犯罪的就是企业法人,尤其是民企法人犯罪,这是悬在民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的法人主体地位是平等的,这个原则必须维护。法人代表犯

    董事会 2018年6期2018-07-13

  • 日本公益法人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的2016年公益法人概况及公益认定等委员会的活动报告显示,日本全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特例民法法人到公益法人的过渡,公益法人数量达到9460家,其中的74.5%由都道府县进行认定,内阁府认定的仅为25.5%,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比例分别为43.9%、56.1%*信息来源于https://www.koeki-info.go.jp/pictis_portal/common/.访问时间:2017年9月8日。。距2006年日本公益法人制度重构已逾十年,现行的公益法人

    时代法学 2018年1期2018-04-01

  • 茶企法人犯罪的犯罪构成与刑罚配置之完善研究
    先后在我国建立,法人组织渐渐地成为了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并成为了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其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然而,“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企业作为一种赢利机构,其所有活动的出发点均是为了获利,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某些企业法人利用其地位的特殊性,不惜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国家和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地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当前的法人犯罪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茶企法人犯罪也早已见怪不怪,但由于犯罪主体不是自

    福建茶叶 2018年6期2018-01-19

  • 浅析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人之分类
    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人之分类付子豪(山东大学,济南250000)随着我国民法典制定进度的加快,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论正式出台,法人制度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将之前的法人分类修改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类,尤其在特别法人的设置中出现了争议。现通过探究民法总论制定和草案修改的过程分析,旨在探讨我国现在法人分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为我国法人制度的后续修正提供相关思考。法人法人分类;民法总则一、民法总则法人分类变革概述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现阶段民法学

    北方经贸 2017年8期2017-12-23

  • 论公立高校的法人属性
    言,大部分成立于法人制度化之前;就举办者的身份性质而言,绝大部分高校由国家(政府)出资设立,即属于公立性质的高校。虽然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已对法人概念、要件及其分类进行规定,但公立高校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彼时尚未确定,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教法》)的颁布及实施,高校的法人主体资格得到明确肯定,高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但高校的法人属性究竟如何则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12期2017-04-02

  • 法人人格权主体地位证成
    高 可法人人格权主体地位证成高 可法人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对法人的认识有其历史性。法人拟制说、法人否定说及法人社会作用说,都有各自的不足,法人实际具有独立的意志并能与其构成者即自然人相区别,故应坚持法人实在说。法人不仅仅是经济的追求者,更有社会目的、文化目的等;法人作为团体人,在权利范围上与自然人有所区别。赋予法人以相应人格权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的制度发展趋势,我国的现行法律与司法实践虽承认法人人格权,但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进步空间,有必要在立法及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3期2017-03-25

  • 法定代表人于法人犯罪之管窥
    0法定代表人于法人犯罪之管窥谈乔雪1唐劲松21.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 成都 610400;2.岷山律师事务所,四川 成都 610000囿于刑法的谦抑性,法人在《刑法》中主体的地位承认的比《民法》要晚。二十世纪经济滕飞方兴未艾,我国《公司法》又一举取消了企业门槛、扩大法人的权利能力。雨后春笋般涌入的法人也给传统刑法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正是这种蝴蝶效应迫使刑法开始正视法人的主体地位,一时间刑法学术界也掀起了研究法人犯罪的高潮,文献盈累千万。今笔者坐享前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2017-01-27

  • 以“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基本分类构建法人制度
    李永军以“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基本分类构建法人制度李永军*目 次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二、民法典法人制度构建中的应然分类三、结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章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作为基本的分类来构建我国的法人制度之基础,但这种做法在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上极为罕见。而且这种分类与传统民法典上的社团与财团分类比较,后者能够更好地体现民商合一的基本原则,更适合构建法人的基本规则(提取法人之公因式),更能够体现法人“组织体”的基本特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5期2016-03-08

  • 法人作品中参加人署名权保护研究
    100024)法人作品中参加人署名权保护研究○张鸿霞(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 北京100024)法人作品主要是参加人的智力创作完成,但在我国,参加人的权利没有法律的明确保护,以至经常引发纠纷。本文分析了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目前法人作品制度的缺陷,指出本着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应赋予参加人表明身份的权利,即署名权。同时基于对法人利益的保护,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他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可由法人单位享有。法人作品;参加人;署名权任何作

    学术界 2016年3期2016-02-26

  • 法人侵权
    江苏 南京)论法人侵权马梦丹(210093 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 南京)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但是我国的现行法,包括《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中都没有规定法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条款,只是在有关企业法人条款的内涵中对企业法人侵权责任的内容进行了概括,以及通过有关司法解释从形式上部分解决了法人侵权责任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2016-01-31

  • 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定位
    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社区居委会不属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社区居委会不属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它与社会团体法人比较接近,但是显然居委会本身也不能成为法人,只能是法人代表机关。在不修改《民法》的前提下,我们目前只能按照这个思路去考虑居委会的法律性质定位。关于社区居委会界定为社团法人机关性质的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第一个层面,社团法人的界定和特点。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

    中国民政 2015年3期2015-08-22

  • 民法典法人分类模式之选择
    88)。民法典法人分类模式之选择吴珊**吴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100088)。[摘要]传统民法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二分作为法人分类的基础模式,然而随着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标准的趋同及新类型团体的出现,这种分类模式遭到了极大的批判,而中国现行的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二分的模式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欠缺科学性,理应摒弃。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二分模式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前述两种模式的问题,其分类标准更清晰,更能全面涵盖现有法

    研究生法学 2015年3期2015-02-01

  • 南通改革法人年检制度
    管服务方式,取消法人年检制度,完善登记监管机制。一是取消年检制度,转变监管思路。出台了《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对法人年度报告“三联审”的责任,明确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明确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要求,明确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举措。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初始登记约谈制度。对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通过与法定代表人或登记工作专办员谈话交流,宣传法人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6期2015-01-30

  •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又称法人代表。因此,将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苏 振)endprint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9期2014-09-28

  • 试论《民法典草案》对我国现行法人分类制度的修正
    、当今几种主要的法人分类制度(一)几种主要法人分类方式由于法人分类是立法对不同法人形态的组织结构和行为规则进行系统化抽象的结果,因此各国在构建法人制度的过程中,始终将有关法人分类的理论和原则作为重点研讨对象。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在法人分类问题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由《德国民法典》确立的将法人在性质上区分为公、私法人两部分,然后将私法人划分为社团与财团,继而又将社团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这种划分方式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①马俊驹:《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5期2013-08-15

  • 对德国民法法人制度的借鉴与反思
    国民法典所确立的法人制度,自问世以来,便得到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借鉴。但是,这些国家对法人制度的借鉴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传统对其进行了扬弃,毕竟“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1]我国当前正着手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也有必要对德国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进行反思。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民法典在其总则编之始就规定了法人。该法典第一章在对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作出若干规定后,紧接着在其第21条至第89条共用69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2期2011-08-15

  • 没有法人的受理函 合同无效
    中,经办人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看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函。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何正文同志:法人是经济组织。凡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以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然而在实践中,法定代表人多是授权工作人员办理,代理人必须受到正式委托,法人承担法定责任。合同生效后,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离开原单位,合同依然有效。代理人应出具正式的法人代理委托函,并存入合同附件中,以备查询。据此,合同才能有效。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1年9期2011-05-14

  • 法人基本权利的内容
    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对于自然人的基本权利问题我国《宪法》和《民法》均有明确规定。而法人基本权利主体的地位通过哪些具体法律条款体现,我国现行法律仍没有做出细致的规定。在国际上,例如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在基本权利的性质许可范围内,基本权利也适用于本国的法人。在德国,“法人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享有基本权利的保护,取决于所主张的基本权利的性质”。一般认为,法人可以享有经济自由权,而不能成为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的主体。1 法人概述法人的民

    时代农机 2010年7期2010-08-15

  • 法人人格权刍议
    现行法律规定关于法人具体人格权。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人拥有三项具体人格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法人一般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6期2010-06-29

  • 牟其中是法人吗?
    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人牟其中(牟奇忠)……。其实,这里的“法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上述报道所表述的是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公司法人、企业法人)行使一定职权的自然人。由于一些记者、编辑和主持人缺乏民法常识,常将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法概念混为一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法人是被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法人具有三方面的特征:一

    新闻记者 2000年11期200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