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事

1981-08-20 05:13江响林
中国青年 1981年23期
关键词:过门高家团支部

江响林

我原是湖北省蕲春县高新铺公社高德畈四队的社员,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1979年春,我参加公社水利建设,认识了同公社高六房垸四队的青年高德时,并渐渐产生了爱情。“秘密”公开后,一些同学好友纷纷反对,主要理由是说小高的家庭经济不如我。我哥哥担任大队赤脚医生,父亲、嫂嫂和我都是劳力,年年进钱,母亲会喂猪喂鸡,副业收入也不少。小高家只有一人劳动,还要赡养老母亲,再加上人少口粮紧,几年养不起猪和鸡,经济上确实有些困难。但我想只要人好就行,条件差点可以改变,困难多点可以克服。一天傍晚,我回去同家里人商量,进大门时见父母亲都板着脸。母亲劈头就问:“听说你同高六房垸的那个伢谈恋爱,是真的吗?”我一听,心情不觉沉重起来。我还没说两句,母亲又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那个伢家里劳动力不多,家底又空,你跟他有么好处?”父亲也紧跟着劝我说:“你长得不比哪个差,还怕找不到个经济条件好些的女婿!”这天夜里,我躺在床上,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小高来:记得在一个闷热的下午,我顶着大太阳,站在水田里给公路边新建的水泥渠浇水。当时我用的是吃饭的小瓷盆,浇水时腰不能伸直,人吃亏,工效不高,真有点急人。在附近驾拖拉机打田的小高见此情景,休息时走来对我说:“咳,你用这个东西怎么完得成任务!”我不在乎地说:“完不成慢慢来嘛!”连看也不看他一眼。谁知他并不见怪,跑回去拿来自家的粪瓢,帮我干了一阵,然后将粪瓢交给我。我试着用了几下,又快又省力。没想到这个青年,有这么好的心肠。他不但心肠好,乐意帮助人,而且做活有力气,生产内行,在同辈青年中算冒尖的。他脾气也好,听得进别人的意见,愿意改正错误。经济条件暂时差点怕什么,生活过俭朴些就是了。现在党的政策好,只要人勤快,生活是会逐步地得到改善的。再说,即使家里现在给我找一个家庭富裕的对象,但如果志不同、道不合、感情不深,那有什么幸福呢?第二天,我反复向母亲谈了自己的想法,打动了母亲的心。在她的帮助下,父亲和哥嫂的心也被打动了。

恋爱的风波平息后,我又经过了“三关”:

第一是“定亲”关。去年八月,我和小高正式定亲。按我们这里的习惯,定亲时,男方到女家“认亲”要送“见面礼”,花钱少则七八十元,多则二三百元。女方到男家“看屋”,要带上十名“陪客”,男家得办几桌丰盛的酒席,给过门的媳妇扯几套高级衣料,买几双象样的鞋袜,还要给每个“陪客”送一份礼物,小到糖果点心,大到雨伞衣料,至少也要花二三百元钱。我觉得这实际是把自己当成了商品,这样做不是丢自己的人格吗?再说小高家里本来就很困难,我还没有嫁过去,就让他扯债,这哪能行?于是,我当时就把小高给我的“见面礼”退回去了。我去他家“看屋”,也没提前告诉他,独自一人提了两斤点心,利用傍晚看电影的机会到了他家。小高的母亲见只有我一个人,误以为我是来退亲的;当听我亲热地叫了一声“妈”,又听我说明来意后,她高兴得流出了眼泪。她直埋怨我不提前招呼一声,搞得她一点准备也没有。第二天,她拿出八十元钱,一把塞到我手上,要小高陪我去县城买几套衣服。路上,我对小高说:“现在我有衣服穿,再买新的放在那里也是个浪费,这些钱给你留下来做别的用。妈的心意我还是要领的,就买点纪念性的礼物吧。”这一下小高急了,说:“连几件衣服也不扯,你家大人会怪我太不懂事,搞不好会影响两家关系。”小高的话提醒了我。是呀,我不收“见面礼”,“看屋”不带“陪客”,家里人已经有些意见,再空手回去,说不定要发火的。我感到左右为难,一时拿不定主意。从小高家里去县城不过七八里路,但我们骑自行车足足走了半个小时,最后还是想了个两全其美之计:我先去县百货商店和新华书店买了一双凉鞋和一双袜子,买了一套长篇小说《初恋》,共用了六块多钱。然后到县福利院找在那里工作的一位女同学借了两套衣服和衣料,带回去说是小高买的。这一关总算过去了。

第二是“婚前礼”关。按我们这里的风俗,从订婚到结婚,男方要给女方送很多重礼,有端阳、中秋、春节这些节礼;有“做屋礼”“生儿礼”“婚嫁礼”“丧礼”,女方有人学艺得送“出师礼”,有人读书得送“升学礼”,每年得一二百元开支。另外,还要接媳妇正式“过门”,送一笔相当数量的“过门礼”。在这些礼节上,我没有让小高多花钱。去年中秋节,小高挑来了满满两篮子的鱼肉烟酒。晚上,我对母亲说:“到了节日,小高买点东西来孝敬老人是应该的,两家也显得亲热些。但东西买多了,你一下子吃不完,人家又增加了经济负担。”我一说这话,母亲就晓得我是想退礼,她笑着同意了。第二天,我除留下一块约两斤重的猪肉、四盒烟、一斤红糖外,其余礼品都送回小高家了。以后每逢送节礼之前,都是我到他家亲手从俭办理。我家亲戚办喜事,一般都不通知他送礼。

今年端阳节,小高要接我去他家正式“过门”。我认为自己几次去过他家,再不需要“过”什么“门”了,免得他家花钱。父母亲见我不愿意“过门”,也不勉强,但哥哥不答应。他说:“如果不过门,将来嫁过去不发旺。”我回答哥哥说:“家庭发不发旺,在于人的勤劳。那年你为了嫂子过门和办婚事,扯了一身债,以后好几年的日子不好过,难道你忘记了?现在你怎么不替人家想想,不替做妹妹的想想呢?”听了我的话,哥哥不好再说什么,此后再不提“过门”的事了。

第三是“结婚”关。在我们那里,这是最难过的一道关。结婚前,男家要给女方送“报日礼”,最多的要“八个八”:八双鞋、八双袜子、八套衣服、八十斤鱼、八十斤肉、八百个饼子、八百个米粑、八条烟,花钱得四五百元。男方到女方抬嫁妆时,要给一笔“挑箱钱”。新媳妇进门那天,要办十几桌甚至几十桌酒席。新房里要有满堂红的家具。家庭条件不好的往往是婚事落地,债务上身,压得喘不过气来。今年十月间,我和小高商定结婚。正好这时团县委号召反对变相买卖婚姻和请客送礼,于是,我与小高商量,不送“报日礼”,不送“挑箱钱”,不大办酒席,并商定各自做好自己父母的工作。我还是采取老办法,先做好母亲的工作,再通过母亲做父亲和哥嫂的工作。这次思想工作最难做的是小高的母亲。小高劝她,她就骂小高没“志气”;我向她解释,她一句也不听,把我直往外推。她四处奔波,借了七百多元钱,并拿出三百六十元钱塞到我的手上,要我买几套结婚用的高级衣服,还对我说:“女儿呀,两年来你没让我用多少钱,我总觉得过意不去,这次结婚一定得按老规矩来。”我和小高到县城一人买了一套新衣服,再买了些结婚后的生活必需品,余下的二百九十元钱全部存入银行。当我把存折交给婆婆的时候,她满脸的不高兴,埋怨我和小高不听话。结婚的前几天,我几乎每天都要往小高家跑一趟,向婆婆指出结婚大搞铺张浪费的危害。我对她说:“你想把婚事办得体面些是为我们好,但如果因此借了债,将来还不是要我们去还,要你老人家吃苦吗?”最后婆婆的思想也通了。结婚那天,两个大队团支部组织青年们敲锣打鼓地把我们送到公社参加集体婚礼,又敲锣打鼓地把我们送进新房。

去年快入冬的时候,我见小高穿的单薄,担心他冻坏了身子,就托人给他买了一套腈纶球衣和一双回力鞋。这件事一下子在垸里议论开了。有的人说我通情达理,做得对;但多数人都反对,说什么:“江家贴女婿,是怕女儿嫁不出去。”这些话传到我父亲的耳朵里,他气急了,回到家里不管三七二十一,重重地打了我两巴掌,还抽了我几棍子,骂我是“贱骨头”。这时我才真正感到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是多么的不容易。但我没有屈服,主动向大队团支部反映了情况。团支部很重视这件事,几次派人上门做工作,终于打通了父亲的思想。以后家里人也积极支持我,帮助小高家解决困难。

前不久,我和小高算了一笔经济往来帐。两年来小高为我用的钱约一百五十元,我为他却用了近三百元。于是有人把我叫作“倒贴媳妇”,我感到很光荣。因为,恋爱双方是平等的,不是买和卖的关系。我们这样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深厚感情,比钱财不知要贵重多少倍呢!

(题图:聂昌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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