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的中国“尤努斯”们

2008-03-29 02:37何忠洲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10期
关键词:农贷公权小额

何忠洲 刘 震

“每个文明遇到危机或者挑战的时候,首先考验的就是这个文明共同体里的精英集团。”这就是当年的海归李效民们甘愿在国难之际奔赴农村僻壤,创造中国农贷史的内心动力

2006年,已退休的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教授李安平,听到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这时他的父亲李效民已经过世35年。

其时,被称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发表演讲称,中国的小额信贷正是从孟加拉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中获得启示而发端的。而当时在中国传媒中因小额信贷而引起国人注意的,是著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与他在山西的龙头水基金。

有关中国的小额信贷,我们能看到的,是一段学习孟加拉的历史。

然而,发生在中国的一段史实被湮没了。2005年,在搜寻父亲的历史资料时,李安平惊讶地发现,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涉农小额信贷就已经在中国的大地上滋生,并且轰轰烈烈,在中国的抗战史上留下了极为丰满的一笔。

中国小额信贷的前世今生

所谓小额信贷,目前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发放贷款的一方限定贷款的最高额度,而申请贷款的贫苦民众组成合作体,采用联保的方式,通过信用,而非抵押,申请贷款。

但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由中国著名的金融家、时任中国银行总裁的张公权所推动的小额信贷(时称农贷),一开始却连联保的方式都不用。

当时为什么要推行农贷?30年代初,国民政府需要巩固政权,银行家鉴于工业受列强排挤、需另谋资本投资出路,实业家需要拓展原料和市场,这几股力量与爱国并关心中国农民的知识分子合流,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农村。1923年河北省香河县出现了我国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28年江苏农民银行诞生。

中国银行是在国家银行中率先办理农业贷款的,它也被国民政府定位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但它的国际汇兑业务受到当时国外资本的挤压。张公权认为,发展农村经济,可以提高农民购买力,并可发展工商外贸,从另一个方面带动金融工作全局。

正是在此种背景下,两位留洋的高材生进入了张公权的视野。

一个是清华学校毕业,获美国康奈尔大学农业经济硕士的张心一。此人在中国的农业经济史上鼎鼎大名。他后来成为农业经济学家、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专家、中国农业统计学的奠基人。1988年第20届国际农业经济学家协会曾授予他“荣誉终身会员”称号。

另一个年轻人是1933年张公权在西北地区考察时发现的。在一次吃饭时,一位年轻人在饭桌上向他陈述乡村的凋敝与他的复兴意见,这让正要办农贷的张公权眼睛一亮。他于是盛邀这个年轻人到中国银行任职。这个年轻人便是李安平的父亲李效民。李效民,1901年生,清华大学毕业,美国西北大学商学士,哈佛大学商业管理硕士。

见张公权时,李效民正在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很快,李效民辞去西北大学教职,从1934年6月起,赴河南开始举办农贷。当教授时,李效民的月薪为230元,到了银行,只有120元。

低息打开农贷通途

李效民在河南所面临的现实是,向农民提供贷款,是无抵押贷款,风险明显;而要和从无与银行打交道习惯的农民建立诚信关系难度极大。更何况,向农民贷款,不同于城市银行信贷员和工商企业打交道,农贷员需要到四乡八镇调查基本情况、提供资金、知识、技术、组织合作社等等全套业务,这种困境直到现今仍然存在。而且当时,全面战争的阴影已迫在眉睫。

张心一和李效民当时在河南的做法是:鼓励贫农加入农贷团体,中国银行及分行、支行,“着重对贫农、小农、佃农的放款”,“对各合作社及其他农民团体贷款,务由本行派员直接贷放,以免假手他人剥削农民之弊。”“已经核准之农贷,均按照农业季节贷款,免失时效。”

贷款的利息相当低。按照1942年1月1日制定的《中重交农四行局各种农贷准则》,“以时值或费用之六成为最高限额。”利率“各行局直接对合作社各项贷款定为月息一分,除照案提取合作行政补助费一厘外,实收月息九厘。”月息一分的意思是,农民们每借一元钱,每月的利息是一分钱。

这一做法,在河南很快发生作用。

当年的历史资料表明:在农贷开展的第二年(1935年),贷款额猛增2.76倍,第三年贷款额继续增长1.5倍,贷款的县份从零开始发展到16个县,联系农民3万户,贷款额跃居当时的中国银行在全国各省贷款额的第二位。

史料记载说:农民们用贷来的钱,开掘水井两千余眼,获益匪浅。在被认为是李效民所拟的一份汇报材料中,他写道:“成绩俱称不恶,殊足欣慰”,流露出当事人的喜形于色。

激励糖业,支持抗战

但是,李效民在河南推进的小额信贷延续时间并不太长。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河南沦为战场,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很快转移到西南。

李效民是在1938年被调到重庆,任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农贷专员的,主持四川省农贷工作。

内江自古以“甜城”而在中国的糖业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当时的糖业已经被“洋糖”冲得七零八落,但是战争却使得内江已经奄奄一息的蔗糖业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下肩负起了供应全国蔗糖的重任。而且,这里还成为开发甘蔗渣制酒精、替代奇缺的汽油的重要能源补给线。

对于当时的农民来说,种植甘蔗周期长、风险高。每年3月下种后,蔗农需要肥料、发放雇工工资等资金继续投入,至11月始能收割出卖而收回资金,但往往收割时遭遇收购方的压价。甘蔗又不能够长期保存。所以蔗农一般采取“卖青山”的方式,甘蔗未种或未收之前,预计产量 、预定价格,将尚未出苗的甘蔗预售给制作坊,以抵还债务。这时,糖房有优先收买权,而糖房却分期付款给蔗农。甘蔗预卖价格,一般仅相当于市价的50%左右。

蔗农资金周转不足,致使高利贷盛行。当时的商业银行、钱庄纷纷从国家银行以1~2分月息取得资金,然后以3~5分利息贷于糖房、漏棚(蔗糖加工作坊),再由其转贷于蔗农。到了蔗农这一层,负担的利息最少5~6分,多则7~8分。当时,专放高利贷的个人和机构遍布全川。

而抗战爆发后,原来在农贷中唱主角(1934年商业银行占农村贷款总额70%~80%以上)的、以追求盈利最大化为唯一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纷纷退出。

按照国民政府当时的分包片区,四川省内江正是中国银行的负责范围。

在李效民的主持下,从1938年开始,在内江组织蔗糖产销合作社,发放甘蔗生产及制糖加工贷款,并推广优良蔗种。

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农村合作社暂行条例》,到了抗战中,作为战时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农贷工作形成政府行政组织(以合作社系统为主)——农业技术部门——银行的铁三角关系,大后方的农贷网,事实上成为农贷、水利、农业推广、扩大生产、垦荒各项农业工作的依托。

这些小额的贷款是否真正落实到穷苦的佃农和自耕农身上?当时专家有过详细的论证。结论是这些小额贷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据当时的论证资料,仅用三年时间,到1940年沱江流域蔗糖产量创造了空前的历史最高水平,在确保前后方的食糖供应的同时,还开发了以甘蔗为原料的燃料酒精,仅内江一县就满足了主持战时经济的“资源委员会”需求量的13.8%。

农贷扩大后,高利贷者自动将利息降低,产蔗区糖商放款利率由月息3~4分减至8厘,甚至不计利息,仅以蔗农所产甘蔗完全由贷款商家收购为条件。1940年中行农贷受益农民80余万户,估计约400余万人,约占当时农民人口百分之一,而当年中行农贷人员一共不到3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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