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之歌

2008-10-15 02:56阙文晖
中学生优秀作文·高中版 2008年4期
关键词:刽子手巴克狂风

阙文晖

阿拉斯加的夜晚,狂风像落魄的魔鬼横扫整个荒原,奔腾着,呼啸着,似乎要湮没这惨淡的星空。

千里孤坟。巴克像陷入了漩涡般绕着坟墓狂奔,因为里面沉睡着它最爱的主人——约翰·桑顿。他的形影一直在它的脑海中蹰躇徘徊,挥之不去。累了,累了,它停了下来,蜷缩在坟头残乱的荒藤中,轻轻地刨着那方透着血腥的泥土。

风,更冷,更硬了。只有上帝知晓,那座矮矮的坟墓是它仇恨、痛苦的根源。回首往事,无尽的爱恨,无尽的思念像一尾尾乱窜的箭鱼,扎得它玲珑的心儿一直滴血。

血,映红了整个荒原。

在温暖的南国,巴克作为米勒法官领地上所有爬着走、匐匍着走、飞着走的生物的大王,何等气派高贵,俨然成了一位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

但一切只是开始!

自从棍棒雨点般砸向它的脑袋,自从身后拖起长长的雪橇,自从桑顿收养了它,与它相依为命,而后善良的他为它被土著人杀死。它永远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它原始的野性爆发了,复仇的毒花在它孤寂的内心越开越盛,渐渐吞噬了它整个灵魂。

巴克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尖的牙齿。咬啮声金属般冰冷。

巴克所向无敌,在人群之间东扑西咬,凶猛地撕着,扯着,破坏着,敌人射向它的箭不起作用。这群弱懦而又凶残的刽子手吓坏了,混乱了,往树林里乱窜,口中不停地哀鸣。

但,巴克疯狂了!它的喉咙里时时透出可怕的胜利的笑声!

终于,他们都倒下了。金灿灿的毡上,新添了斑斑的鲜红血迹。刽子手们纵横躺着,痉挛般挣扎着,他们撕裂的皮肉上,都涂满泥和血。

这时,月又羞又怯,掩着面躲入一片黑云里去了。

狂风依旧怒吼着,咆哮着!

巴克望了望无涯的荒野,呼啸着去了。

冬季的长夜到来,狼群跟随食物进入低谷时,却可以看见它巨大的身影在灰白的月光里或是在漠漠闪动的北极光里领着狼群蹦跳,在它唱着原始世界的歌时,它那巨大的喉咙轰轰地响,那就是狼群之歌!

教师点评

《野性的呼唤》虽说是写了一只猛犬,却将人类的奋斗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此文对《野》进行了很好的诠释,融入了作者自己的理解和真情实感。全文一气呵成,文字精干,是一篇较好的读后感。(叶 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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