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教师的准确定位

2009-02-22 09:14王晔学
中国教师 2009年20期
关键词:客体主体教学活动

王晔学

“新课程标准”确立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的理念,其目的是改变以往以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然而,随着这一理念的推广,部分教师的认识却走向极端,过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忽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有些教师认为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是以学生自学为主;对学生的错误观点不予以纠正,认为只要是学生的观点,就是适合他们年龄特征的对事物的认识观;课堂上不着边际的发言,就是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的张扬。孰不知,这种“放羊式”的教学对学生的养成极为不利。长此以往,学生接受不到正确的知识,不能培养出良好的学习品质,学校教育也就不能达到育人的目的。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要重视,教师的“主导”地位也不能丢,将二者科学地结合起来才可使教学活动形成良性循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同时具有多重身份,但只有对关键的几种身份进行准确定位,才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用辩证的眼光看,教师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

从哲学的角度讲,主体是实践着、认识着的人,客体是被认识、被改造的对象。主体与客体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无主体,客体便不存在,无客体,主体也不存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实践和认识的对象是教学内容(教材),学生实践和认识的对象也是教学内容。在教学这个实践、认识过程中,教学内容便成了教学过程中的两个主要因素——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客体”,教师和学生毫无异议便是教学过程中的双“主体”。

两个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同时实践、认识教学内容这个共同的客体,所不同的是学生是以学习理论为依据、以文化知识为载体、以学习活动为方式实践教学内容这个客体,而教师则是以教学理念为依据、以学生活动为载体、以教学组织形式为方式实践教学内容这个客体。同样的两个主体,就目标而言,教学是以学生发展为主的育人过程;就教师而言,他实践、认识的过程是建立在另外一个主体——学生的实践、认识过程的基础上的。因此,两个主体,还是侧重于学生这个主体。但是,学生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同时也是一个可塑性很强的主体。他们属于年龄、心理、情感、意志、世界观逐渐形成的群体,对事物和事物发展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表层上,因此教师要利用其“主体”和“主导”的双重地位,认识研究另外一个主体(学生)和客体(教学内容),研究这个主体认识客体的规律和发展过程,以追求教学的良好效果。

二、从提高学生的能力看,教师是引导者

曲宗湖教授在《素质教育与农村学校体育》一书中总结出,美国教育教学的理念是一个“健康体适能”目标。所谓“体适能”就是身体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问题。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是健康(Health)、每个学生(Every one)、终生(Life time)、个体(Personal)四个方面,而把四个关键词的第一个英文字母组成另外一个词(Help),就是帮助,也就是说,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帮助学生实践、认识教学内容,达到身体锻炼的目的。

虽然不能说美国的月亮就是圆的,但在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帮助,应该算是一种具有人性化的定论。因此,教师在课前、课中、课后的一切准备、实施措施、评价手段,就是帮助学生实践他们所选择的教学内容,并逐步认识教学内容这个客体。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对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比较肤浅,他们是一个可塑性和惰性共存的群体,如果过分强调其主体地位,放任自由,教师和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就是一句空话,教学活动便成了无效劳动,失去了教育教学的意义。因此,教师要合理利用一切手段,引导、帮助学生积极参与实践过程,认识事物及其发展规律。

三、从教学过程与效果看,教师是教学情境的设计者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学习完全是个体行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是一种学习方法,是教师预先设置好的一种教学策略,而不是随意进行的教学行为。因此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需要教师在课前或实践中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学生在情境活动中,实践、认识教学内容,领会学习内容,感悟学习的魅力。

情境的创设并不是剥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是根据学生的心理或这个年龄所特有的认识事物的方式而创设的学习环境或氛围。在情境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体地位仍得以凸显。也就是说,教师利用所创设的情境教学,使学生实践、认识教学内容,同时教师也依赖学生这个主体目标的实现而实践教学任务,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四、从教学中的师生关系看,教师是学生的朋友

学生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年龄段,他们有认识事物、发现其规,帝的好奇心或强烈的欲望。同时,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心理不成熟、知识或认识事物方式的匮乏,他们会做一些“出乎意料”“不可思议”其至“出格”的事。其实出现这些情况非常正常,甚至可以说,是成长的一种需要。有的教师在出现这类情况后,认为是扰乱了所谓“正常”的教学秩序,一味地批评学生,这也不该做、那也不该做。长此以往,学生就变成了教师实践教学的工具,无形中泯灭了孩子的天性,也就无个性发展一说了。

教师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会使学生越来越反感,甚至会出现叛逆行为,做出出格的事来。如果教师能降低自己姿态,和学生以朋友相处,学生会认为你容易接近,会对你说说自己的想法,教师会进一步了解学生思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及时评价,也不能有凌驾于学生之上的语气和气势,要以温和的、学生易于接受的语气给予适当的评价或建议,或用第二语言(手势、表情、赞许的眼光等)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到教学的活动中。“你说对吗?…‘你看怎样?”“我觉得这样是比较合适,你说是吗?”这些话听起来会使纵是“出格”的学生都尊重你或你的意见,因为你尊重了他。

五、从学生的信任层次看,教师也是亲人

古人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的成长需要教师的教育,同时也需要父母的呵护,他们需要鞭策,也需要鼓励。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处事的出发点,纠正他们错误和不成熟的或者是畸形的观点,帮助他们认识世界,了解现实,需要教师慈母般的耐心和严父般的责任,这样才能来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

常有教师评价学生说,“某某某一点也不听话”“对他讲道理那真是对牛弹琴”之类的话。其实,也许一次过分的呵斥,一次不公正的评价,一次错误的理解都会造成“不听话”的结果,甚至是“对着干”。和学生交流州,教师如果不能理解学生,不明白他们处事的出发点或方式,那只能是“对牛弹琴”了。

如果学校给学生以家的感觉,教师给学生以父母般的情感,给每个孩了以亲人们的信任,就可进入他们的思想世界,融入他们的生活。只有这样,老师的汗水才可浇灌他们的健康,老师的关爱他们才会感到甜蜜,师生也才能轻松地融入沟通的良性循环。

六、从知识和能力的高度看,教师是学生的楷模。

教育教学是一种潜移默化、要用身体力行来教育和感染学生的工作,是在任何情况、任何地点、任何事件中都能体现的育人活动。因此,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作用,而身教显得尤为重要,优美的动作示范就是一种无声的动作技术的诠释,良好的行为胜于千万次的谆谆说教。基于此,教师会成为大多数学生崇拜的对象,学生也会模仿自己信赖的教师的一言一行。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或生活中以优美的肢体语言吸引学生,以高尚的身体力行感染学生、鼓舞学生。

总之,教师的责任不只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在课堂上你给学生讲的也许是“子曰诗云”,也许是a、b、c,或者是跑、跳、投,但是,学生的健康成长发展才是教师工作的中心和重心,教师的角色也应该是丰富的。

(责任编辑:朱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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