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继母跟20岁的继女能处好吗?

2009-02-23 06:10
祝你幸福·知心 2009年12期
关键词:生母公婆前妻

倾城:

你好!

2001年,24岁的我认识了大我17岁的他,他是韩国人,有2个小孩,离婚后来中国生活了。2002年我们开始同居了,他说要孩子们同意他才可以结婚。我同孩子们沟通:我爱他们的爸爸,爸爸一个人很孤单,需要人关心,需要爱……那时大孩子12岁,小的8岁,也许因为平时我对他们很关心,他们同意了。

2003年春节,他带我回家见他父母,他的父母很善良,说老公是离过婚的,但我是第一次结婚,所以一定要办婚礼。老公当时同意,但到现在结婚已经六年了,婚礼也没举行,这成为我心里解不开的结,和他沟通过很多次也无效。

老公在中国做贸易,中文不太好,工作上的事情常常都是我帮他做。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老公做过结扎手术,这事发生在我们结婚之前,恋爱时老公没说过半个字。当时的我觉得不重要,觉得有两个孩子就够了,只要孩子们对我好,老公对我好,就满足了。

古人说的没错: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2006年,老公的生意开始走下坡,有癫痫的大女儿开始发病,变得脾气暴躁,不去学校,去了不是打人就是睡觉,也爱说谎了。学校常常叫我去,鉴于她有病,我一直都原谅她。

可是有一次真的忍不了了,给她钱买试卷,她没交不说,还一口咬定交了,是老师冤枉她。老公很生气地说:你去和你亲妈过吧。女儿便立刻要走。她的生母差不多六年没见过弦子,一听她在电话里哭,立刻把她接了过去。但是,老公的前妻把这件事完全算在我头上,女儿也很怨恨我,为了避免尴尬,送女儿走的那天,他没让我去机场。看着车离我远去,我哭得喘不过气来。后来孩子回到韩国后打了电话来向我说了对不起,这件事才告一段落。

2007年10月初,婆婆带着孙女来中国,说孙女变坏了,在学校打架骂人,还偷生母的钻石去卖。她生母管不了她,把她送到奶奶家,爷爷奶奶气病了,只好又把她送到中国来。孩子这时已经17岁,个子1米75,每天当我是透明人,每天向她爸爸要钱,到处去玩。

2008年年底,女儿放假回来,天天和她妈妈通电话。快过年的时候,老公轻描淡写地说孩子妈妈想孩子们,23号来我们家,我心碎的声音到现在还很清晰。当时回老家的机票和火车票已经订不到了,我就订了去韩国的机票,去公婆家。我让老公和我一起去,他不肯……我订的是24号的票,老公前妻23号就到了。她看着我,连头都没点一下,一句招呼也没打(她不懂中文)。后来公婆才告诉我,他前妻一直在要求复婚,婆婆一直对我说“对不起”。

这件事,成为我们争吵至今的导火线。老公变了,变得我很不了解。我很明确地告诉老公:如果你们要复婚,请你第一时间告诉我,我不会挡你们的幸福的。这时老公就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比如:公婆喜欢我不喜欢前妻,我年轻前妻老了……从来没有明确对我说过不可能。从孩子的妈妈来过之后,儿子对我就不一样了,女儿给我留言说,让我别挡着他们一家人的幸福,趁早离开她蕾爸,去寻找我自己的幸福。以前我觉得自己很了解这个人,现在我才知道他是陌生人。

跨国婚姻里面,最难沟通的可能就是文化。这文化的不同,也许就是鸿沟,比如,我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你老公前妻要来,你就乖乖让贤。以我对中国女性的了解,手持一把菜刀拦门是正理,要么今天上演“孙柔嘉刀劈苏文纨”,要么你跨着我的尸体进去。

无他,因为主权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这是我的家,我捍卫它,正如母狮捍卫自己的领地。

但我随即想到,也许在韩国文化里面,那不是你的家,也不是你老公与你共同的家,纯粹就是“他”的家。是的,他的家,他的钱,他的儿,他的女,他的前妻,他的继妻……都是他的。那,该如何应对与处理?

于是,你只能逃到公婆家里请他们代为申冤,而他们,也只能对你说“对不起”。对不起其实是最无耻的语言,尤其是,一边伤害一边说。

某种意义上,我必须同情你,24岁就成为12岁女儿的母亲。你不能怪她不把你当作母亲,你确实生不出她来。而且还这么年轻,一定也爱玩爱笑的你,不一定有强烈的母性情怀,能视她有如己出——你真的自己生了孩子,你都不一定能做得很好,因为太年轻。

但另一个角度,我也得问:你为什么要嫁他?他年长你那么多,有两个孩子,不同文不同种。这个人,连中文都不肯说——在中国的土地上,赚中国人的钱,不学人家的语言,可见多么骄傲自大。你就是恋慕中年男人吗,是强烈的恋父情结作祟,抑或……呃,抑或有钱的作用?你没说,我不便妄自揣测。但你也应该知道,大部分类似你的情况下,普通人是如何判断的。

那么,食得咸鱼抵得渴,你嫁了他,嫁之前就知道他中年,有前妻,有一对青春期的小孩,你就必须承担这一切,因为这是你自愿的选择。

当然,你也没想到,日子会艰难起来,无论是经济,你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孩子。但你不能用此刻的“没想到”来反证你当年的不自愿。而这,其实是你应该能够想到的。因为他肯定会越来越老,20岁的继女肯定与30岁的继母处不好,换言之,你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许是利(欲,情,怜)令智昏,让你疏忽了这些可能性。

而现在,事已至此,你已经挡着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怎么办?我是中国女性,不是韩国女性,所以我欣赏刚烈洒脱的作风:要你走,你就走,留来留去留成仇。

但是,在走之前,关于经济,关于过去与未来,情债不算,经济利益,还是要好好算一算的,以保证你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反正,你还不到三十岁,你确实可以如你老公女儿所说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

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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