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几个误区

2009-03-12 09:00唐利华
科技经济市场 2009年12期
关键词:规费招商引资招商

唐利华

近年来,各地大力招商引资,弥补了自有资金的不足,创造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财政收入,对缩小地区差别,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逐渐走入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误区。

误区之一:急躁冒进式的招商引资。从解放初期的合作化开始,几十年在如何改变落后面貌这个问题上,我们反反复复地受阻于一个老毛病,就是急躁冒进。近几年,不少地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也是雄心勃勃,那种“县要每天见项目开工,市(区)要每月有上亿的招商项目进场”的口号就是个种思想的具体体现。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策划,周密的部署,务真求实地进行的,而是习惯于跟风赶浪头。今天组织人员到港澳,明天组团到南韩日本,后天组织招商代表团去欧洲,有的招商团成了标准的“观光团”,国内国外到处走,意向书多,履约率低,引资不成,声势浩大。这是一种只图表面风光,不做深入调研,热衷表面轰轰烈烈,不求实效。

误区之二:全民忙招商。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采取全民动员,全员招商的办法。有的地方直接采取党委、政府发文将招商引资的指标下达到党委、政府的每个部门和直属单位,部门和单位也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将招商引次资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头上;有的地方甚至连公安、法院、检察院都有招商引资的任务。认真分析这种招商引资的方法,不难发现既不科学又根本行不通的,招商引资的项目投资数额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生产成本和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大小的判断,与政府分解的指标完全是两回事。另外,这种招商引资的办法是不能达到目的,因为招商引资并不是每个人都熟悉其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的;这种招商引资的办法,极大地损坏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因为,公安、检察、法院这些司法机关都参与了拉资金,不是明显让投资者感到地方政府部门是在不务正业,投资的环境是必不佳,管理不规范,最终使投资者止步。

误区之三:以土地换投资。纵观分析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工作,不能发现很多打出的优惠条件是低价土地。有的地方向投资者承诺,你来投资土地只收成本价的一半或几分之几;有的地方向投资者承诺,你来投资土地只收成本价;有的地方向投资者承诺,你来投资土地不要钱--奉送;有的地方为了吸引投资者不但将应缴给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金全部免收,而且还向投资者承诺地方财政出钱将土地的三通一平搞好给你;有的地方为了吸引投资者,对新征的建设用地应缴中央财政部分的新征用地有偿使用费也用地方财力垫缴,有的地方甚至就不缴,有个别地方政府举债先征用一批新征建设用地,然后将此无偿送给投资者以此来吸引投资。甚至有的地方不办用地手续,政府出面同投资者签个协议,就将土地转让给投资者了。这样做造成的负面效应是很多的,一是政府举债将造成地方财政运行困难;二是征地补偿不能到位,造成失地的农民生活无着落,不安定因素增加;三容易造成是个别投资者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后将此地的资金转移到其它地方再进行圈地,给个别所谓的投资者玩空手道留有可剩之机;四是搞乱了土地批租市场秩序;五是容易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圈而不开,形成抛荒。

误区之四:以减税免收规费吸引投资者。税法本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规,可是一些地方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不顾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公开向投资者打出了“税收减免无底线”的广告;有的地方提出“优惠政策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口号;有的地方向投资者表示,地方规费和政府性基金可以免收;有的地方向投资者提出,只要到本地投资兴办企业,地方税收可以免收;有的地方明确向投资者表示,来此地投资,不但地方规费、政府性基金可免收,地方税收不收,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也可返还给投资者;甚至有的地方就直接提出,零税费的投资环境。这种做法从国家税法角度分析,是一种地方政府明显违法行为;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这种做法严重违背WTO原则。其实,无论从哪方面看,目前一些地方采取的依靠减税免收规费的办法来吸引外资的思路,实实在在是陷入了一个“招伤”的误区。

误区之五:重优惠政策轻投资环境。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往往只注意各种优惠政策,如土地出让价格低,而且三通一平都搞好,有的甚至还将减免税收规费的保证书送到投资者手中。可是投资者到此安家落户后,感到一些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投资感到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些有权的部门和单位是在层层设卡,道道寻租。有的就是办个证件也要投资者跑断腿。因此,有的投资者,特别是外商发出了“现在有的地方在引资时是点头哈腰,进门后则是官气实足,投资的软硬环境差别很大。”的质疑。在这些地方,如果这种:“这边是优惠政策在招商,那边却是缺少规章制度,不依法办事;这边是政府的各项承诺和亲热,那边却是不给办事”的衙门环境不从根本上进行改变,再优惠的政策也引招不来投资者。

误区之六:数字招商。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只追求表面数字的大小,而不重视实际落实的多少,被群众称为:“吹了几次号,放了几回炮,热闹过后还在原地叫。”近日有新闻媒体报道:某市举办了一次隆重的招商大会,签约总额5亿多元,但最终到位的资金不足6000万元,而且大部分是服务娱乐项目的投资。其实,我们在一些市(地区)、县级地方报纸、电视台的地方新闻节目中经常看到:某某领导带领多少人到某地或在本地举行了招商活动,一次性签订了投资协议多少份,合同利用外资多少万元美元,合同利用内资多少亿人民币等,可是最终落实到位多少就很少见报道了。这种形式主义的如商引资,其实是一种典型的浮夸,形式主义。

误区之七:只注重项目引进不注重环境污染和安全保护。一些地方为了能引进项目,将沿海一些大城市和发达国家目前禁止生产的一些污染严重的化工项目也引进,并且还建了所谓的化工园区,甚至有的引进项目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工污染企业;一些地方引进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几华里之外就感到气味难闻,不但附近农田里的庄稼生病,就连土壤也被严重地污染了。某些地方为了能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不顾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安全,将其它地方不让生产的不安全产品当宝招进,如最近国内不少新闻媒体报道的辽宁省昌图县双庙子镇鞭炮厂爆炸案,仔细剖析这一爆炸案,不难发现是辽宁省昌图县双庙子镇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一切代价,为了保证这一引进的项目上马,视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不顾,采取了违规立项、违规建设、违规指挥、违规生产、违规储存的办法使骗子成了招商引资的“香饽饽”。类似昌图双庙子镇鞭炮厂的项目在全国还有不少。对此我们各地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绝对不能牺牲环境、忽视安全生产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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