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执政党理论建设的两个根本问题

2009-07-09 08:24邵艾青
唯实 2009年6期
关键词:理论体系思维方式执政党

邵艾青

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成功解决了执政党理论建设的两个根本问题,即:理论体系上由“革命党理论”到“执政党理论”的转型和思维方式上由平面的思维方式到分层次的立体思维方式的优化,从而为新时期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科学的方法。

关键词:执政党;理论体系;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6-0004-06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建设一直是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历史性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基本上没有涉及这一课题;列宁提出了问题并进行了初步探索,但内容非常有限;斯大林和毛泽东非常重视这一课题,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其探索在总体上并不很成功。真正为解决这一历史课题做出重要贡献的,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及其理论创新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笔者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我们党成功解决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理论建设的两个根本问题,即:理论体系的转型和思维方式的优化。

一、理论体系的转型

历史地看,从“革命党理论”向“执政党理论”的历史性转型,是执政党理论建设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它在根本上决定了执政党理论建设的方向。所谓“革命党理论”,是指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背景下领导夺权斗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阶级斗争;所谓“执政党理论”,是指掌握国家政权后运用公共权力领导国家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由于二者所对应的实践基础不同,各自适用的时空范围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虽然前者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曾经非常有效地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但其特定的历史局限性也很明显。所以,党在执政后应该及时、自觉地推动意识形态向执政党理论转型。然而遗憾的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我们党一直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以至建国后直到“文革”结束前,党的指导思想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革命党意识形态的羁绊,“阶级斗争”仍然被当做全党全国工作的“纲”。正因为如此,推动由革命党理论向执政党理论的历史转型,就成为新时期党的理论建设所面临的首要而紧迫的任务。这种转型有两个重要表现。

理论体系转型的第一个重要表现是从“破坏”到“建设”。

革命党理论是围绕“夺权”展开的,其中心任务是“破坏旧世界”。因此,其理论的聚焦点是寻求“造反”的依据和动力,否定性和批判性是其意识形态的显著特征。而执政党理论是围绕“掌权”展开的,其中心任务是通过“建设新世界”来保证执政目标的实现,并为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思想资源。因此,执政党理论的聚焦点是寻求建设的动力,建设性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的显著特征。这种建设性具体说来包括两重含义。一是与“破坏”相对,执政党理论对现实的改造不是主张“推倒重来”,而是主张在保持现有社会框架的基础上使之不断完善,是“肯定的否定”。二是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相对,执政党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推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建设和发展,主张通过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共赢,而不是通过政治斗争消灭某一方。这两重含义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中,较为集中地表现在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理论主题上。

从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来看。十三大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清晰地体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具有“建设性”特征的执政思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其意识形态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工作中心的转移,表明党的意识形态不再以阶级斗争理论来统领;二是工作中心转移后的意识形态调整必然以“建设”为导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中心内容进行理论体系的继承和创新。这个转变意义重大。而“两个基本点”中,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本”是动摇不得的,这体现的是“肯定”;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对现实的改造和变革,它体现的是“否定”。“两个基本点”的统一,所体现的正是一种“在接受现状的基础上努力加以改造使之更加完善”的执政思维,这就是“肯定的否定”。显然,这是与“造反有理”的革命党思维根本不同的。因此,“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建设性特征的两重含义,可以说是非常吻合的。

再从新时期党的理论主题来看。执政党理论建设30年的艰辛历程,始终贯穿着一个鲜明主题,那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论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是科学发展观,都是围绕“建设”展开的,是在不同发展阶段关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探索和创新。即便是其中占有相当比例的改革和批判的内容,其针对的也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那些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目的还是在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尽管国内外形势不断变化,但这条清晰的理论主线却从没改变。就邓小平理论而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其首要的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几乎所有的重要思想,都是从不同方面回答这一基本问题的。他不但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从而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在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先后提出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以及改革开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的称号,对于邓小平同志来说确实是当之无愧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着重回答的,是“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同科学发展观所着重阐述的“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一样,实际上都是在“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上,依照实践的逻辑和时代的发展而实现的认识上的深化。随着这种深化,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执政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正越来越远离“造反”和“破坏”,而越来越聚焦于“建设”和“发展”,同时,也越来越符合历史过程的内在本质和政党执政的一般规律。

理论体系转型的第二个重要表现是从“零和”到“整合”。

一般说来,革命党理论主要是为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心任务服务的。作为政党实现自身目标的重要工具,这一理论必然强调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对立,强调二者利益的不可调和(哪怕客观上仍存在某种程度的统一性);同时,旗帜鲜明地代表受旧制度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中下层劳动阶级的利益。只有如此,革命党才能聚集起最为广泛的社会资源,完成夺取政权的历史任务。因此,革命党理论的阶级性尤为突出,并且具有明显的“零和博弈”思维特征:强调阶级斗争的“你死我活”,强调“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而执政党理论则与此不同。由于执政党的中心任务不再是“破坏旧世界”,而是领导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是一个必须遵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动员全民族的力量才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执政党所掌握的公共权力,是属于包括不同利益群体在内的全体公民授予的,因此,其意识形态必然具有突出的整合性,这是执政党最为重要的思维特征。这种整合性的涵义有两层:其一,执政党意识形态要在代表本阶级根本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不同阶层的不同利益,以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其二,执政党意识形态要在充分体现社会不同阶层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将其整合为社会共同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社会都认可的核心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出现的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正体现了这样一个逐步摆脱“你死我活”的零和思维的束缚,向着“共存共生”整合思维转换的过程。

首先来看邓小平理论。建国以后,尽管党的实践已经由夺权转向掌权,但阶级斗争仍是党的意识形态的主题,以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动辄追问“姓社姓资”已成为一种思维常态。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功绩,就是在这种思维定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使党的理论体系真正开始了转型。邓小平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点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使学习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一切符合人类文明共同规律的成果,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和“三个有利于”标准,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支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完成了党的指导思想从“重阶级斗争”到“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点的转变,提供了跳出传统零和思维的更加开放的理论视野。

再来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由革命党理论向执政党理论的转型,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代表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同时,还要代表更广泛的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这是其意识形态整合性的突出表现,也是执政党是否具有执政自觉的重要标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我国社会阶层构成的深刻变化面前,掌握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如果仍然只强调自己的阶级基础而不扩大群众基础,就不可能有效地整合广泛的社会资源来实现执政目标,就可能丧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执政意识的新觉醒。首先是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论述。江泽民同志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而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主要应看其是否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以往习惯于从阶级属性来判断党的先进性是根本不同的。其次是对党的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即“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1]。这一概括所强调的,正是党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政意识。第三是党章中关于“两个先锋队”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种对党的性质的新表述,无疑突显了执政党的地位和使命,即: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理论转型进程中的真正意义,正在于其自觉实现了理论视角的根本转变,突出了执政党理论思维的整合性。

进入新世纪,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执政党意识形态的整合性较之以往更加突出、更加自觉,并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突出了利益整合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从结构和战略的层面化解转型期的高风险,特别是把在前一阶段发展中利益相对受损群体的民生问题放到了利益整合的中心地位。二是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和利益的共享。如果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时强调的是多元利益群体的“一个都不能少”(整合性的第一层含义),那么,进入全面建小康阶段,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全社会的和谐,造就新的协调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整合性的第二层含义)。三是更加注重在利益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全社会都接受和认可的核心价值。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次明确地将其作为自己执政的基本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事实证明,这一价值理念的提出,不但在当下中国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空前广泛的群众基础,也使执政党在国际社会的政治合法性得到增强。可以说,在从极化的零和思维转向共生的整合思维的过程中,邓小平理论打开了传统思维的缺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了执政观念并使整合意识趋于自觉,而科学发展观则在实践的推动下使这种自觉的整合具有越来越科学、越来越注重向实践层面转化的特点。

上述可见,新时期执政党的理论建设较之以往具有明显的建设性和整合性特征,在其基本点上已经完成了由革命党理论向执政党理论的历史转型。这种转型,对于新世纪肩负民族振兴重任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思维方式的优化

毫无疑问,上述理论体系的转型是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实现的。然而,如果没有能够突破传统理论束缚的新的思维方式,理论的创新决不可能成功。传统理论对人们思想的束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和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包括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说过:“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2]63正是在搞清楚这两个问题的过程中,分层次的立体思维方式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首先来看分层次的立体思维方式对于清醒地认识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所起的作用。

众所周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不拘泥于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论断,这是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一贯原则。[3]165但究竟什么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却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完全搞清楚的问题。这种情况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板块结构”式的传统理解方式及其所依据的平面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由于这种思维方式关注的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包括哪些原理、要点,而不太关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很容易使人们以为这些内容同等重要,或者干脆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强调其中的某些原理,这显然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马克思主义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从认识论中找到区分“基本原理”与“非基本原理”的“法宝”。认识论告诉我们,由于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着由现象到本质的不同层次,人们对它的把握也只能是一个由浅入深、逐步递进的动态过程。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就总体而言不可能是平面的,马克思主义也不例外。列宁说过:“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4]正是这种不同于平面思维的分层次立体思维方式,为我们科学区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提供了合理依据。所谓基本原理是相对于非基本原理而言的,它是指对事物“更深刻的本质”的认识,因此,其理论抽象程度相对较高,受具体历史条件的制约也较为间接,从而起作用的时空范围也相对较大,即对实践具有较长时期的、普遍的指导作用。而所谓非基本原理,是指对事物“不甚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或具体论断,它的理论抽象程度相对较低,受具体历史条件的制约较为直接,因而其影响的时空范围也相对较小。这就是我们之所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不拘泥于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论断”的根本原因。当然,这种区分是就总体而言的,如果细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实际上并非只有两个层次。如:包含着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方法的实践观(广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革命”(如阶级斗争)和“建设”(如发展生产力、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具体道路、方式等等。在这里,较高层次的理论与较低层次的理论之间,其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是很明显的。正是这种理论层次的差别,决定了基本原理与非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不同的地位,也决定了二者在实践进程中不同的地位。一但特定的历史条件发生变化,指导作用发生弱化的首先是相对非基本的理论,而且,论述越具体,其历史局限性也越明显。

长期以来,囿于一种平面的思维方式,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涵缺乏准确的把握,因此,在党的理论建设过程中,一旦面临的实践主题或时空条件发生变化,坚持什么、不坚持什么似乎就成了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创立的过程中,正确地运用了分层次分析的立体思维方式,因而能够科学地解决“既要坚持,又要发展”这一执政党理论建设的核心问题。

先看“坚持什么”——强化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和更为基本的理论内容,着重在更高的理论层面上坚持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曾明确表示,我们要坚持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而不是个别的论断,他特别强调要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江泽民也指出:“要注意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他们那个年代、针对当时的形势和斗争需要所提出来的具体论断、具体行动纲领区分开来。”[3]126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理论层次的区分,应该不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的,而是针对着新时期实践发展的需要,强调要突破以往所熟悉的传统思维,在更高更根本的理论层次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当年我们党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由于能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找到相对具体而丰富的直接论述(如阶级斗争理论),因此对我们来说,提升指导思想理论层次的客观要求并不迫切。然而,这种情况对于新时期的执政党来说显然已经不可能了。不但当今执政党面临的时代课题在马克思主义原有的理论体系中找不到具体论述,而且以往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阶级斗争等理论,也已不适应新的实践主题的需要。这就决定了新时期执政党在“坚持什么”的问题上,必须超越以往所熟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理论层次,摒弃习惯于到经典著作中寻找明确答案的传统思维方式,自觉地把目光转向抽象程度更高、适用范围更广从而更为根本的理论层次,如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等。

再看“发展什么”——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受特定历史条件制约的、相对次基本或非基本的理论内容,着力在对当下实践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理论层次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所谓“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理论层次”,也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历史课题的理论探索。这一探索过程的显著特点,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和终极价值目标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在现阶段中国国情下的社会主义建设具体道路和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大胆创新。正是在这一层面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现了对传统社会主义的真正超越,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这种对适合国情和时代特征的具体建设道路和手段的探索,大大拓展了现实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有些人缺乏层次分析的眼光,仍然用平面的思维方式来观察、认识问题。当他们看到某些传统的观点在眼下的实践中被淡化或更新时,就不知所措起来,或者认为这种淡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本身已经过时,或者认为这种更新意味着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弃。然而用层次分析的立体思维方式来看,这两种极端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可以说,正因为我们提升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理论层次,马克思主义才更具有普遍性和现实意义;也正因为我们在相对非基本的理论层次上进行了大胆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越走越宽广。

其次来看分层次分析的思维方式对于清醒地认识什么叫社会主义所起的作用。

以往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两个明显的局限:一是“物质化”倾向,即仅从物质的层面理解社会主义,如:“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土豆烧牛肉”等;二是“体制化”倾向,即仅从体制特征上照搬经典作家的论述,把社会主义理解成内涵单一的“体制社会主义”,以至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实行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作为坚持社会主义的标准。上述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其思想方法而言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事物的某一非基本层面的内容凝固化并夸大为整体内涵。这种具有形而上学特征的思维方式,往往把不同层面的问题(如本质与特征、原则与手段、目标与途径等)混为一谈,不利于我们对事物本质的准确把握。比如,我们往往习惯于把本来属于社会主义建设手段的某些内容(如公有制、计划经济等)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本身,以至于坚持社会主义无形中就变成了坚持社会主义的某种手段或某种模式;而一旦要调整某种手段、改变某种模式,便往往被认为是否定了社会主义本身。这是改革开放遇到的最大思想障碍。如果这种人们习以为常的思维方式不能突破,改革开放就会因为无法跨越“坚持还是放弃社会主义”这道认识上的鸿沟而归于失败。

引导中国共产党人跨越这道思想鸿沟的,也是分层次的立体思维方式。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以其特有的政治智慧和理论勇气,明确地把“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为两个不同层次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指出,我们以往的经验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个问题,而改革开放首先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2]116这是一个认识上的突破。它表明,执政党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上开始跳出以往平面而僵化的思维方式,找到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在这个基础上,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373这段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论述,其最有价值之处,与其说是文本内容,不如说是思想方法,即从不同层次上立体地把握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实现这一本质规定的具体手段区别开来。正是这一超越以往的思想方法,使中国共产党人得以跳出动辄追问“姓社姓资”的思维陷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旗帜鲜明地在本质的层次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而在现实的层次上大胆探索适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建设手段,使之更加多样,也更富有成效。

实践是发展的,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不可能停留在某个固定的层次上,必然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动态过程。在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近十年之后,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的重要观点。[5]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和目标。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可以说,以上论述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层次上是同一的,即都是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来把握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和谐”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最根本的就是因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必然追求社会和谐。毫无疑问,新世纪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探索和思考,是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深化。而能够为这种深化提供符合认识规律的科学说明的,正是分层次的立体思维方式。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但即使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也并非只有单一层次,而是如列宁所言,是一个不断“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多层次递进的无限过程。在这个由浅入深的动态过程中,理论抽象程度越高,对事物本质的把握就越深刻。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其内容相对于以往的认识(如把计划经济等具体手段等同于社会主义)而言,抽象程度无疑有了很大提高;然而,“人的全面发展”相对于邓小平的概括,则又是更深层次的理论抽象,其概括范围更全面(邓小平的论述主要涉及的是社会的经济生活),对历史过程的抽象程度更高,也就更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本质规定的著名论点,即“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由于这一著名论点是对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历史过程更深层本质的反映,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命题和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内容。可以说,新世纪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在认识上的深化,“深”就深在其超越了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特定层次,把认识进一步提升到了更根本、更一般,从而也更接近科学社会主义深层内涵的水平。这种认识本身,也就因其更少历史局限而具有更长远的普遍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1.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4]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08.

[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94.

责任编辑:王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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