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如何面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

2009-07-28 05:55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2期
关键词:清单计价施工合同建筑工程

张 洁

摘要: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施工阶段由设计向现实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施工企业保质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并获得最大利润的前提。

关键词:建筑工程;清单计价;施工合同

中图分类号:TV7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03-0067-02

建设部于2003年2月17日以国家标准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7月1日起施行。工程量清单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企业实力和竞争机制情况,考虑各种因素,自主填报综合单价。因此,施工单位应深入学习《规范》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改革。

一、工程量计价的概念、特点及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与国际惯例所采取的科学合理的招标投标方式之一,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跨出实质性的一步。建立新的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循价值规律,建立起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利于社会全面监督、有利于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平竞争、合理确定工程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知识进行了解。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上,根据工程量全国统一清单计价规范与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依据《实施细则》、投标须知、设计规范、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变更增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业主对各承包单位的报价进行评估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有利于评标、定标、评定合理价格,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4)清单报价订立的是单价合同,公平合理地分摊了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6)投标单位不用在投标前对同一工程图纸计算工程量,节约了时间,同时可降低投标单位成本。

工程量清单计价随着工程的不断开发,招标人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对清单项的单价是否合理进行扣分,采取以下方式:

(1)设置清单项的最高限价,防止投标人对一些清单项报价过高,开标前公布最高限价的清单项,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按基准价结算,评标时筛选出价格过高的清单项,制定基准价并把这些项与基准价进行记录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在实际结算时,如果某清单项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则超出部分按照评标时清单项的基准价进行结算,而不是投标人的报价。

(3)调整工程量清单,例如招标人把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上浮一定系数,即工程量偏高。如果投标人没有审核工程量清单就无法觉察招标人的策略,投标时就会按单方平米造价控制投标总价。由于工程量偏高,投标人必然要降低此单价来满足总价的要求。但结算时,工程量以实结算,这样可以降低工程造价。

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从制度上彻底否定了以定额作为法定计价依据的管理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质与量的结合,体现企业自主性。质量、造价、工期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投标企业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落实到清单项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从本质上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价模式,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促进企业建立自己的定额库。中标后,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定额库,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调整、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经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但是,否定定额的法定性并不是否定现行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都是工程造价的依据。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之一,目前在我国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应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尤其是消耗定额,它是工程造价改革的平台。就目前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建立企业定额的条件,消耗量定额仍是企业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总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加接近市场确定价格,较之定额计价是一种历史进步。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参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由通行的预算价格招标改进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由招标人确定,由投标人对给定的工作量做出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误差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实行工程量清单对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竞争价格。作为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应积极参与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在建筑工程领域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从最早的提倡到试行,如今国内部分地区和领域已进入了推行阶段。新疆自治区将逐步推行此方式,并从程序上、操作方法上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了规范,从而使工程计价步入了新的轨道。作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抓紧时间学习此计价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它、熟悉它、掌握它,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

2.施工企业投标阶段价格的确定。清单报价与企业的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部门都有很大关系。因此,企业的各个部门均应积极地参与进来,以保证企业最终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包括人、材、机消耗量的确定;人、材、机市场价格的确定以及其他费用的确定。投标企业根据企业定额或自身的消耗量水平自主报价。

3.重视施工合同,实施造价控制是重点。工程中标以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全面充分考虑可能发生地分歧和费用索赔问题,对每项合同条款要理解透彻,避免以后在结算时因对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和不应有的赔偿;对于不计费的标准、文件及日期等,具体情况也要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应执行哪种计费的标准、文件及日期等,内容要明确,不夹带模棱两可的条款,以免给结算工作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规范》,就必须对施工合同加以重视。因为施工合同对于工程造价的约定,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因工程量变更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的或者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这些都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可能由于工程量的变更发生索赔和反索赔等情况。

参考文献

[1]张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企业定额的探讨[J].山西建筑,2007,(33).

[2]刘孔玲.工程量清单招标现状分析[J].山西建筑,2008,(12).

作者简介:张洁(1979- ),女,河南尉氏人,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助工,研究方向:工程造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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