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别墅群:伤害了谁的利益?

2009-07-31 07:50
中国经济信息 2009年12期
关键词:农委通州区别墅

一 口

100多栋别墅也具相当规模,这些别墅从去年底就开工建设,难道有关部门一开始就没有察觉到任何蛛丝马迹?为何在别墅建设之初甚至之前没有态度决绝地及时出手制止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反而等到“生米做成熟饭”——别墅建成,才事后发威,大动干戈?

5月31日,一辆巨型铲车把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枣林庄村一名叫“逸仙种植园”的违规农家别墅群彻底铲倒。100余栋耕地上盖起来的小院在铲车的巨爪下,纷纷倒地,成为今年以来通州区政府强拆的第二个大型农家大棚别墅。而在此之前,北京市一万余栋同类型的农业生态别墅也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540平方米19.8万一栋

几年前,北京市提出兴建现代都市农业的构想,于是一些地方开始打造集游览、休闲、高产于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生态园。一栋栋房屋在农地上拔地而起,然后再被开发商以对外出租的形式租赁给当地村民以外的人,通常一租就是几十年,这样的房子就称之为“农业生态别墅”。

据初步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超标的“农业生态别墅”1万余栋,遍布北京9大郊区县,涉及占用耕地1万余亩。

“540平方米的阳光大棚,院内有阳光庭院,有小桥流水、假山,还能种植蔬菜、草莓等,每栋19.8万,租期30年……”这是2006年“东华养生庄园”最初的销售广告。

现年58岁、家住亚运村的张振正是因为这则广告而走上漫漫购房路。如今城里的房子动则上百万元,根本买不起,这套阳光房很适合他的家庭情况。

2006年底,在顺义、昌平等地看过多个生态房项目后,张振认为通州姚辛庄的生态庄园最划算,用他的话说,19.8万在城里还不够买一个20平方米的房子,而在这竟能拥有500多平方米的空间,“太值了”。

由于生态环境诱人,价格比城里低很多,也未见政府部门阻止建设,张振抱着侥幸心理把攒了大半辈子的50多万元钱投到了农村,一口气买了两套生态房。

但是,张振买下的通州姚辛庄“东华养生庄园”还没建成就被强拆了。可是,在北京其他郊区生态园已存在很久了。

在顺义与昌平交界处,北京最早建成的生态房——“田园风光小区”就坐落于此。由于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这里一度成为生态房购买者参考和现场体验的最佳去处。

站在小区外,看见的是一排排罩着透明塑料硬膜的大棚,跟普通的生态大棚没有任何区别。但走进去发现,大棚里面根本没有蔬菜和瓜果,取而代之的全是钢筋水泥浇铸的农家别墅。

农委否认审批 索赔无门

“东华养生庄园”房子被推倒后的第三天,上百名“东华养生庄园”的业主开始自发组织起来讨说法。

他们表示,这个项目有通州区农委的立项批文,是张家湾镇和通州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默许,才使得项目持之以恒地建设,“如果违法,为什么不早拆,非要等到快竣工时才动手?”

通州区农委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通州农委从来就没有审批过该项目,更不会同意这一项目的开发建设。

面对通州区农委的强硬表态,张振等人非常无奈。一方面,法律保障不了耕地上建起的生态房,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很可能无效;另一方面,开发商经历多次整改后也无力偿还业主房款。

在索赔无门的情况下,业主间开始商讨自救对策。有一名李姓购房者说,房子已经被强拆,房款也打了水漂,现今只剩下从开发商手里租下的为期30年或50年的耕地,“无论如何这块地必须保住,用来种菜也行”。

然而,这种想法也只能是自我安慰。

据通州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耕地上建设的生态房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所以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承租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再者,谁破坏的耕地由谁复耕。

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东华养生庄园”内的耕地已经被平整并铺上水泥路,大部分被强拆的房子均留有地基和大面积的墙根、砖头,只剩下少许真正的耕地可用来种菜。中国社科院农村问题专家表示,复耕的代价比重建还要大。

生态别墅给政府出了一道思考题

就在外界对生态园仍然存在争议的时候,今年4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封杀令,要求各区县政府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对于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刑责。“应该说,‘农业生态别墅的出现有规避法律和政策的嫌疑。它将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造成诸多不稳定因素。”对“农业生态别墅”现象始终关注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崔亮如是说。

“农业生态别墅”的出现有规避法律和政策之嫌。“我国对耕地实行的是严格保护,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而‘农业生态别墅一般在规划图纸上,标明的是配套用房,有的甚至是大棚,没有标明是用来居住的。”崔亮解释说,“农业生态别墅”在实际中大多按照住宅标准建设,有的甚至就是在耕地上建上几间简易房,再由承租人拆除,根据自己的爱好重新建设,实为变相的房地产开发。崔亮认为,这种“农业生态别墅”的本质就是在耕地上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容易造成耕地流失,破坏耕地质量。

“农业生态别墅”同样也给政府监管出了一道难题。据崔亮介绍,“农业生态别墅”不属于城市规划,对于“农业生态别墅”群里出现的私搭乱建现象,城管等执法部门无法管理,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开发商或是村委会,由于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起来困难重重;“农业生态别墅”的出现还会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对于本来就力量比较薄弱的农村派出所而言,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从法理的角度看,100多栋别墅违规占用耕地,政府有关部门强拆别墅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从情理角度看,100多栋农家大棚别墅的投资应该不是小数,建设这些别墅也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有关部门动用铲车把别墅夷为废墟,尽管强拆的损失和后果都由开发商和业主承担,政府不进行补偿,但这种毁灭式的拆除无疑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何有关部门在别墅建设之初甚至之前没有态度决绝地及时出手制止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反而等到“生米做成熟饭”——别墅建成,才事后发威,大动干戈?

土地没有错,却总是被人修修补补。如今,更是打上了条条框框的地基,水泥地面遍布其中。如果有关门认为强拆是最终的结果,那么执法的目的并未实现,被破坏的耕地便成了另一种“无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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