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学中学生音乐兴趣的培养

2009-09-30 05:25
新课程·上旬 2009年22期
关键词:音乐课音乐课堂

余 兰

《音体美报》曾报道:100%的学生喜欢音乐,而80%的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这一沉重的调查数据不能不令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感到震惊与汗颜。改革和完善音乐教育已势在必然,迫在眉睫。

中学阶段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以及对音乐的感受和表现,而不是培养专业音乐人才。知识和技能只是感受和表现音乐的一种手段,它不是教育的终极目标。对于本就不堪重负的学生来说,把整节课都用传授掌握音乐知识、技能这种完全背离基础音乐教育目的,传授卓显繁复枯燥,周而复始的技能操作,无疑是扼杀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音乐产生兴趣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原动力,是创设学习情感的基础元素,同时也是学生在音乐方面获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因素。面对100%的学生喜欢音乐,而80%的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的现状,就必须打破以往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

要转变教学形式,首先要解决我们教师自身的观念问题,变“教书匠”为“设计师”,课堂的总导演,学生的合作伙伴。其实,学生才可谓是音乐课上的台前主角。在教学当中教师应是个组织者,引导人,而不是一个好坏对错的评判人。陈旧的音乐课堂就要合理地敞开,尝试创新,大胆进行改革。我们不仅仅要“敢”创新,还要“会”创新。并不是谈到创新就把以前的基础教育全部推翻。创新的音乐课不能被错误地理解为“玩”一样的课。

既然要创新,首先要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融洽、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心理状态是复杂多变的,既有上进心、自信心,也有自尊心、羞耻心,还有自卑感、疑惧感,这些不同阶段的心理状态暗示着他们的学习行为。如何让学习的心理状态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形成,教师要营造民主、自由争论的外部学习环境,以促使学习过程向积极方面转化。

首先,我们可以从课堂场地开始寻求改变。教室里可以没有讲台、桌子、椅子,教师可以走到学生中去,与学生围坐在一起,来到孩子们当中一起唱唱,跳跳。讲授知识时与学生用商量的语气,共同讨论,征求他们的意见。师生既是朋友又如合作伙伴,允许他们有自己的观点,鼓励他们标新立异。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上课形式的变化,其实,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为学生创设高度自由的想象与创造的环境,这才所谓是创新变化的实质。

其次,学习过程当中以往盲从教师的传统观念可以逐步更新,以求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现在我们习惯于把学生当作“一群羊”,驱赶着他们在一条狭长巷道里“一直向前走,不要朝两边看”,这样的学生怎么去谈上有创新精神呢?要建立起批判合理的激励机制,让学生的学习态度由“被动接受”型转为“主动探究”型。长此以往,学生的求异思维将会逐渐养成,创新的意识亦将由此而生。积极主动地营造一种更加灵活,鼓励大胆创新的学习氛围,让学生的参与意识逐步提高,无疑对教师的要求也更跃上一个更高的平台。

克服单纯讲解灌输符号概念的教学状态,声音先于符号,呈现给孩子们尽量是一个音乐的整体,让其自发地体验音乐,让其自身找到音乐诸要素间的关系,孤立毫无联系地理解音乐要素是极不可取的,不可以枯燥地定义诠释。相信我们的努力会打开一个未知的,我们成年人不能想象的通道。

被誉为音乐的骨的节奏,我们在训练此过程当中不可以强迫孩子们接受对他们天性缺乏任何意义的节奏模式,而是启发他们发自自由拍打他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一些节奏,将节奏编成歌谣、故事的形式,化枯燥为趣味。在快乐般不知不觉的情境当中接受了学习的各知识点。音乐是门听觉艺术,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大多通过音响来获取。因此在教学中,我们需要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具有欣赏价值的音响信息,多给他们听的机会。

此外,教师自身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以及自身音乐体验的积累都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本前提。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丰富的教学方法则是上好音乐课的重要保证。身为教师应该使自己首先具备创新意识,再寻破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途径。

教学中,我们既要依据大纲和教材,同时也要根据当今社会不断更新的教学理念进行备课。充分挖掘教材内容,尽可能缩小教材在时间、空间、内容等方面与学生之间所产生的距离。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音乐知识的同时,还能有横向的延伸和发展,以拓宽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新世纪召唤全新的音乐教育。我们是新世纪教改潮中的年轻人,也是在教改中一批摸着石头过河的人。让我们面对“陈旧”的音乐课堂大胆地说“不”,也希望我们的学生在收获成功的喜悦中对我们的新课堂说“是”。

作者单位:弋阳县方志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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