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泽县畜牧兽医局 段美玉
目前,部分农村地区的兽药市场还不很规范,兽药来源比较复杂,养殖户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用到假药、劣质药、过期药或淘汰药。为了增加养殖户对兽药的维权知识,保护广大养殖者的利益,笔者根据自己从事兽药技术服务工作多年的经验,提醒养殖户在购买兽药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严格把关。
要到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门市购买兽药,尽量不要选择价格特低、包装简陋的药品,购买兽药时,一定要求商家开具票据。
兽药外包装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注明“兽用”或“兽药”字样并附有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也有的印在标签上。标签或者说明书必须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和剧毒药标记,并应写明兽药主要成分及含量、用途、用法、用量、毒副反应、适应症、禁忌、有效期、注意事项和储存条件等,盒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也应进行标明。没有标注的药品,不能随便作为兽药使用。还应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通过农业部GMP标准,是否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的标签说明书应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凡未标明的或经查为未经批准的单位生产的兽药必然是假兽药。
先看产品有无批准文号,然后看批准文号的格式是否正确。兽药产品必须注明批准文号,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也要明确标出。兽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批准文号中的小括号内标示的4位阿拉伯数字为批准文号批准时的年份。若使用的批准文号超过了有效期限,兽药即视为假药。兽药批准文号必须按农业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如果使用文件号或用其他编号代替,冒充兽药生产批准文号,该产品视为无批准文号产品,同样也应视为假药。
看标签上标示的规格与药品的实际规格是否相符,主要看标示装量与实际装量是否相符。
兽药标准应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省级地方标准,如果兽药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的,即为假药。
识“批号”。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一般由生产时间的年月日各两位数加生产批次组成,没有产品批号的兽药应禁止使用。相当一部分兽药同时还规定了有效期或失效期。超过了有效期或已达到失效期的兽药,即为过期兽药,不宜再使用。
拆开兽药外包装后,要注意检查内包装箱(袋)上是否附有说明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企业质检专用章、质检员签章、装箱日期。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是正规厂家的产品,不能使用。
农业部第560号公告的《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禁止使用的兽药都视为假兽药,禁止买卖使用。
检查兽药的内部封装,也能看出兽药是否合格。用塑料袋封装的,应注意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用玻璃瓶封装的,注意检查瓶盖是否密封,有无松动和裂缝,瓶塞有无明显的针孔,有无裂缝或药液释出。用安瓿封装的,注意检查安瓿是否洁净,封头是否圆整,安瓿上喷印的字迹是否清晰、完整。有些药物需要密封避光保存,若使用无色不遮光的回收输液瓶包装,就无法达到保存要求,不能使用。同样的道理,需要避光保存的片剂和预混剂,若使用无色塑料袋包装,容易出现降解等变质现象,也是不合格产品。还应检查盒装针剂有无碎瓶、空瓶,原粉药是否重量不足。
如包装内是否结块,针剂是否异常、变色,原粉药是否明显受潮。
总之,养殖户不论在购买或使用兽药时,都不能贪图便宜,盲目购买或使用,要多参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共同为净化兽药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