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编修基本情况

2010-03-06 09:08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指导处
黑龙江史志 2010年4期
关键词:修志志书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指导处

《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编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指导处

《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的编修工作于2003年全省第五次工作会议后全面启动。在此之前,省志办就已经着手第二轮《黑龙江省志》的编修准备工作。并于1998年10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黑龙江省续志工作规划》。2002年5月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第二届三级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但由于机构改革和首轮志书的扫尾工作,真正动手编写的只有《电力志》、《公路志》、《军事志》等国家部委抓的几部。从2003年5月省志编修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全体省志编修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质量与进度并举,进度服从质量,多出精品佳志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和与时俱进,力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进度。截止到2009年12月底,《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共109部分志,正式评议12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12%;已完成初稿41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37.6%;完成80%的有22.5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20.6%;完成50%以上有13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12%;完成30%有17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15.5%;没有启动的11.5部,占全部编纂任务的10.6%。

一、主要情况和做法

(一)以确保志书质量为第一要务,制订规定、行文通则,调整《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总体设计和规划

首先,2003年初,省志办出台了《第二轮<黑龙江省志>编纂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黑龙江省志·人物志〉入志人物标准》等一系列文件。对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基本任务、编纂原则、断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大事记、人物志的编写,提出具体要求;对志书的文体、体裁、记述范围、保密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确定了“一纳入,五到位”制度。其次,反复研讨论证,做好《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总体设计。民国时期方志学家李泰棻曾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类标题则为首要”,可见志书的总体设计是志书成败的关键。我们经过认真探索,反复研讨,将原计划的20部分志77个独立篇的设计方案调整为109部分志。依照科学发展的观点,总体设计结合改革开放后我省省情和时代特点,保证了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具体做法是:(1)保留常设的基础性部分。如农业、工业、财税金融、经济综合管理、党派团体、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人物等基础类分志。(2)新增志书、分解大志,重点突出时代发展要求。如把信息产业单独设分志,以此体现20年来黑龙江省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鉴于方志事业在建设边疆文化大省中所占的地位,为体现方志事业的重要性,第二轮《黑龙江省志》增设了《方志志》;首轮《黑龙江省志·交通志》(含公路篇、航运篇、民航篇)篇幅、内容过重过多,针对我省交通行业在改革开放后发展变化巨大设一部分志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调整时将公路、航运、民航等独立篇都单独设分志来充分反映黑龙江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3)总体设计坚持了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黑龙江省志》的总体设计既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同时也考虑到任务的落实,做到了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的有机结合。(4)总体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创新是地方志工作改革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这一原则。破除“生不入志、盖棺定论”的旧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生可入志”的新观念。人物入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但生可入志。在世人物可采取以事系人的方法记载,或设人物简介、人物表等方式记载,以点睛之笔书写我省广大劳动人民在改革开放20年中的贡献。

第二轮《黑龙江省志》原规划20部77篇。2003年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后,我们经过反复论证,进行多次调整,最后确定为109部分志。断限也由原来的1986~2000年调整为1986~2005年。各分志的文字量也由原来的20~50万字,调整为30~60万字,个别志书可以突破80万字。《黑龙江省志》(1986~2005年)的承编单位由省(中)直156个单位共同完成,牵头单位为99家。全部省志完成时间大约在2012年底。

(二)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志书质量保驾护航

一是签订《责任状》。2003年,全省第五次工作会议之后,借鉴首轮修志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是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修志任务的实践经验,省志办代表主管省长与各承编单位分别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二是“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是保证续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在2003年续志工作启动之后,省志办就把落实“一纳入,五到位”作为落实续志工作的重点来抓,遇到难点问题省志办领导亲自跑各个厅局,针对问题逐一解决,为续志工作保驾护航。三是成立总编室。主管地方志工作的副省长任总编辑,省志办领导任副总编辑,省志办相关处长任责任副总编,并进行了任务分工。几年来,总编室适时召开总编例会,解决各种问题,如省志总体设计的调整、断限的调整、各分志字数的调整、第二轮《黑龙江省志》评审验收程序的确定等等。通过总编例会讨论,逐一落实。四是建立责任副总编和责任编辑负责制。朱佳木同志曾强调:“地方志工作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学问,因为其中有大量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省志办选取9名处长担任责任副总编,每个责任副总编配备1名年轻业务骨干为责任编辑,配合责任副总编工作。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工作,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这一点是最具成效性的措施。五是坚持督查制度。每年年初,省志办针对各阶段续志工作,在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续志工作、编写质量、编写进度、落实地方志《条例》等多方面对各承编单位的续志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从而达到促进续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实践检验这是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有效手段。六是建立续志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省直指导处从2003年开始每年对全省省(中)直各承编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形成编写进度调查表,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省志各承编单位。七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省志编修工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省志办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对《条例》进行宣传以期达到依法修志的目的,并对省志各承编单位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省直指导处对转发《条例》后各承编单位的行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摸底调查,并在每年的督查工作中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三)抓人员培训、试写稿评议,为提高志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首先,抓人员培训。修志人员的素质决定志书的质量,只有一流的人才,才能修出高质量的志书。要提高第二轮《黑龙江省志》的质量,就必须全面培养和提高编辑人员的素质。从20O3年至今,省直系统共举办大规模的主编培训班、编辑人员培训班及骨干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达千余人次。培训内容从方志学基本理论讲起,再到如何编写,从资料工作、体例、篇目设计、写法的掌握、观点的把握、文风要求等进行讲解。并适时举办主编培训班,从主编的素质、主编的职责、主编的任务,到主编如何进行一支笔总纂等进行讲解和讨论,教学相长。除此以外,各责任副总编所负责的单位进行小规模的培训达6O余次。小规模的培训主要是资料的搜集、整理、鉴别,篇目设计及怎样编写为主要内容。有些小规模的培训班,在老师讲课的基础上,还进行现场答疑,达到班小好组织、现场解疑难的效果。其次,大力抓试写稿评议,少走弯路。在志书初步编写阶段,如何进行竖写,写出志稿是否符合志书体例,是否反应了事物的全貌和发展规律,是否突出了特点等等,是大多数编写者拿不准而困惑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拿出相对成型的部分章节,召开试写稿评议会,请有经验的史志工作者及业务专家进行重点发言,找出问题,指明方向。这类评议会规模可大可小,有条件的还可以考虑一些修志界新手和年轻人参加,给他们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从2004年开始,省志各承编单位与省志办共联合召开试写稿评议会达30余次。这类评议会着重解决了志稿编写中体例的把握、如何竖写,怎样反映全貌、反映规律、反映特点等问题,避免了走弯路,起到了以评带训、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这种方式培训编写人员约700余人次。

(四)开展“质量年”活动,树立“争精品,创佳志”,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的观念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志书价值的大小,志书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必须把坚持质量放第一位。2003年全省续志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通过调研、抽查志稿、督查发现,省志存在重进度轻质量的苗头。为改变这一现状,提高志书质量,树立“争精品,创佳志”,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的观念。2006年初,省志办提出开展“质量年”活动,并下发了开展“质量年”活动方案。11月,省志办召开“质量年”研讨会。研讨会共征集到论文50多篇。在会上,省志办张守春以《掌握理论武器 搞好志稿评议》、省军区韩德民以《对提高志书质量的几点认识》、省农垦总局齐长伐以《如何增强续修志书的可读性》、省妇联姜束霞以《谈把好“四关”提高志书质量的几点体会》、省卫生厅孙显荣以《浅谈影响志书质量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为题作了重点发言。

二、存在的问题

(一)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不平衡,差距较大

到目前为止,有《电力志》、《物价志》、《统计志》、《土地志》、《地矿志》、《审计志》、《工会志》、《新闻出版志》、《信息产业志》、《司法行政志》、《民族志》、《畜牧志》等12部分志进行了评议,占全部编纂任务的11%。但也有部分分志目前仍然处于没有启动或者停摆状态,占全部编纂任务的近15%,如《省委志》、《省政府志》、《黄金工业志》、《人口志(统计部分)》;处于停摆状态的有《铁路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体育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志》。

(二)盲目争进度,忽视质量

部分单位为尽早完成续志任务,志书编写进度抓的很快,但在志书质量方面却没有重视起来,完成的志稿质量不高,存在推倒重新返工现象。主要表现为资料缺失严重或资料简单堆积、断线严重、编纂加工粗糙,在志书体例、篇目结构设计、志书规范性、语言文风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与省志办提出的“出精品、创佳志”的要求具有较大差距。

(三)修志单位经费、人员难以保证

由于历史原因,只有个别单位目前还有独立的史志办,如省军区、省农垦总局。我省省直各单位史志办绝大多数都已撤并,修志经费也未能列入财政预算,没有专项经费,修志经费困难,只能在单位其他经费中调剂使用。由于承编单位没有专职修志人员,各承编单位只能各显神通解决修志人员问题,条件好单位部分抽调在岗人员辅助返聘一些离退休的老同志进行修志工作,如省畜牧局、省统计局;或者把修志任务落实到下属科研院所,如省物价局、省民委等。稍好的单位返聘多位老同志进行编修,挂靠在办公室进行管理,这类是目前我省续志工作采取较多的类型,情况较为普遍。但是也存在资料收集困难、办公条件较差、工资待遇较低、返聘的老同志因为身体健康等原因中断续志工作的问题。差一点的单位则返聘一位或几位老同志或者采取承包制完成续志任务,由于人员和资金没有保障,返聘人员工资待遇较差,有的甚至调查资料所需要的旅差费、电话费都难以保证,存在续志工作进度缓慢,志稿质量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

第二轮修志工作马上进行到2010年,按照2003年续志工作启动之初的设想,已经步入到总纂出版的关键攻坚的阶段,续志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要本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围绕加快编写进度、提高编写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两个确保”,推进质量进度协调发展。一是确保志书编纂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把政治关、体例关、资料关和文字关的同时,努力做到图文并茂,使初审稿力争达到质量合格。二是确保省志编纂总体进度。通过专项督察,深入了解影响编纂进度的突出问题,具体分析原因,找出问题逐一解决,确保第二轮续志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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