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军:我国将颁布数字版权保护CDRM标准

2010-04-04 21:48杨兆清
电视技术 2010年4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高清广电

记者 杨兆清

据清华大学研究员、数字太和董事长王兴军教授在本届CCBN上透露,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标准工作组提交的5个标准提案,经过3年多的讨论评估,已经通过广电规划院的测试和认证,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由广电总局颁布实施。

王兴军在本届CCBN做了《三网融合下的广电增值业务和内容保护》的演讲,他表示,三网融合下,广电运营商具备内容和带宽的优势,以应对电信运营商的竞争。但也面临着开发增值业务和进行数字内容保护的挑战。而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标准将为运营商开发增值业务和数字内容保护保架护航。

王兴军认为,广电开展整转至今,高清与互动已经成为广电风向标。目前广电网络开展的业务包括基本业务、单向增强业务和交互业务,其中高清直播、高清推送、高清VOD与下载业务是广电网络与电信网络进行差异化竞争的杀手型应用。目前运营商的增值应用热点业务包括点播、推送、内容下载及互动视频。

在网络视频方面,P2P视频借助丰富的内容和低廉的成本已经成为互联网主流的视频应用。但P2P网络视频的图像质量及速度过低,非法内容泛滥,而且节目来源不稳定,对普通用户来说操作过于复杂。因此,P2P网络视频正由共享模式转向正版分发模式,而美国的Hulu网站是正版分发模式的典型代表。借助有效的视频内容版权保护技术,美国Hulu网站通过分发正版视频内容在2008年实现当年收入1亿美元,盈利1 200万美元。

王兴军教授预计,开发家庭正版高清下载市场将为内容提供商和广电运营商带来200亿元以上的新兴市场。而这一庞大新兴市场的技术保证,于是面向数字家庭、高清和增值应用的内容保护——DRM——应运而生。

那么,在广电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的CA系统不是也能提供全程的内容保护方案吗?为何还需要开发DRM系统?据王教授介绍,CA标准是20世纪90年代初由DVB组织颁布的半开放体系结构,提供面向前端到机顶盒等终端的TS广播传输保护。但CA并不支持双向传输系统和基于存储的系统,也就是说目前流行的 VOD、Push VOD、时移电视、PVR、网络下载应用等都不支持。而私有的双向CA由于封闭,不利于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同时,部署CA的成本。因此,能对视频内容提供整个生命周期保护的DRM是最合适的选择。

早在2004年,清华大学就与CCTV共同发起了中国数字版权论坛,2005年成立了标准工作组。并于2006年形成了5个标准提案,包括数字太和的2个提案,针对数字电视网络应用和家庭网络设备连接的内容保护的标准核心技术。2009年通过了广电规划院的测试、分析和认证。

在本届CCBN上,数字太和公司展出了符合中国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标准的新产品UDRM。据介绍,UDRM支持认证、授权、加密和撤销协议和功能;支持单向、双向和存储应用;支持家庭网络设备的互联互通的保护;支持机顶盒、数字电视一体机、PC、HMC和手机等终端;安全性强而且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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