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弹词职业实践与晚清以来江南的消费文化

2010-06-28 08:31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书场弹词书坛

周 巍

(常熟理工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女弹词亦名女说书、女先生、女先儿、词史等,既可指著书立说的弹词女作家,也可指弹词女艺人①关于女弹词的历史变迁,可参见周巍《明末清初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江南“女弹词”研究》,《史林》2006年第1期,第103-109、114页;阿英《女弹词小史》,见阿英《小说三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本文主要指后者。女弹词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三风十愆记》中曾记“常熟丐户中有草头娘者……精弹词”。清初,弹词为盲女所用,《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凤姐生日,“不但有戏……并说书的女先儿全有”。清道咸以来,苏州、上海等地有了“书寓女弹词”,身兼高级妓女与女艺人的双重身份。清末民初,职业女弹词出现,至20世纪40年代发展到鼎盛。本文围绕两个时段女弹词的职业实践展开,以“消费”为视角,通过与男性听客之间的互动关系,探索不同时期具有江南地方特色的“消费文化”。西莉亚·卢瑞认为,消费文化是物质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代表时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是赋予“消费”这种经济行为文化方面的解释。[1]在两个阶段女弹词的职业实践过程中,时人表现出不同的消费生活方式,从文人“冶游”到向大众娱乐消费的转变。不同的消费生活方式,也反映出时人围绕“性别与技艺”相互关系的消费认知。这种消费认知,主要借助于不同媒介以及不同文本来实现,进而重构、创作、生产与论斥女弹词的形象。女弹词与听客的亲密互动,把普通的生产消费关系重新定义为性别关系,招致政府与行会组织的取缔与规范。

一、晚清以来书寓女弹词、职业女弹词的出现与差异

清乾隆到道光年间,苏州评弹逐渐发展成熟,出现了第一个兴盛时期,流行区域主要在“南不越嘉禾,西不出兰陵,北不逾虞山,东不过松泖”[2]4943的江南地区。这时的苏州评弹主要为男性把持,师承关系主要限于男性之间。“身在江湖,却近衣冠”的评弹艺人,他们在江南各地流转献艺(或称“走码头”)。听客遍布江南社会的各个阶层,赋予了评弹艺术雅俗共赏的艺术特色。清道光以来至新中国建立,女性评弹艺人渐渐进入世人的眼帘,出现了两类女弹词,即妓女弹词与职业女弹词。这两种在时间上有前后相继关系的女弹词,名称虽近,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是评弹发展史上的“外插花”现象,脱胎于上海开埠后的租界环境,对她们来说,弹词仅是副业,是抬高身价、增加财富的工具;而后者是评弹发展的必然结果,出现于民国女性大量走出家庭、走入社会的就业大潮中,弹词是主业,是赖以生存、养家糊口的手段。

太平天国战争,使得苏州评弹的流行地区惨遭破坏,评弹艺人的活动也受到阻碍。而开埠后的上海日益崛起,不少人涌向上海租界,失去安定演出地点的评弹艺人也大量涌入上海。另外,上海开埠后,社会性质也悄然发生了改变,传统价值观念渐渐被近代功利价值观与享乐观所取代,日渐呈现商业社会与消费社会的特性。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追求各种各样的感官刺激,通过“消费”来获取人生的价值。借助租界的环境,评弹艺人加快了评弹艺术的革新发展以适应时人的娱乐消费需求。上海开埠之初,除了妓院,其他消费场所还处于萌芽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弹词为上海高级妓女所用,出现了书寓女弹词。“书寓”本为女弹词的居所,“创自朱素兰”,“同治初年,最为盛行”[3],后渐渐成了她们的代名词。在上海影响下,苏州也出现了“改妓为弹词”[4]118的现象,但是遭到江苏巡抚丁日昌的查禁,转移到了上海。她们与上海本地的书寓女弹词集中于四马路(现福州路)附近的书寓与书场中弹唱,满足了时人的消费需求,进而引领了一种富有时代特色的消费现象。不过到清末民初,江南各地尤其是上海“经济的商业化以及各社会阶层的重组,导致了高级妓女的衰落和更加多样化卖淫形式的出现”[5]22。书寓女弹词逐渐蜕化成了普通妓女,仅保留了“书寓”的称号,弹词已不再是她们的谋生手段。至此,评弹发展史上的“外插花”现象基本结束。

职业女弹词出现于民国年间各阶层女性走出家庭、走入社会的浪潮中。在这种浪潮中,知识精英提倡女权,间接刺激越来越多中下层女性追求经济自主与自我实现。另外,上海社会新兴的消费文化环境,也为女性提供了日渐充沛的发展空间[6]。对苏州评弹而言,上海出现的大量的饭店、舞厅、游乐场、茶馆、酒楼等场所,于是出现了饭店附设书场、舞厅附设书场、游乐场书场等。这些附设书场不同于传统茶馆书场,以新式花样招徕顾客为第一要务,职业女弹词队伍的壮大恰逢其时。但要说到职业女弹词在上海乃至江南的繁兴,还要提到广播电台这种新式大众媒介的出现。从1922年上海设立第一个广播电台起,苏州评弹就因其自我表现力与广播电台的特点相适应,第一时间进入广播,后更成为商家借广播进行广告宣传的工具。至20世纪40年代,上海有“几十家私营电台,最多时达到一百多家”[7]303-304。从1932始到新中国建立前,苏州也相继出现了15家广播电台[8],绝大多数是用于商业目的的私营电台。此时消费者部分是女性,商家为贯彻他们的商业理念与消费理念,需要职业女弹词来现身说法。

两类女弹词除了诞生的社会背景、身份存在差异外,她们在数量、演出场所、消费对象的阶层、拼档、师承与职业制度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如下表所示:

书寓女弹词与职业女弹词差异一览表

这些区别导致社会舆论评价以及消费对象娱乐消费方式、消费内容与消费途径的差异。

二、消费方式:从文人“冶游”到大众娱乐消费

上海开埠后,四马路很快成了当时上海市民的文化消费空间。作为四马路常驻居民的高级妓女,书寓女弹词既可以满足文人学士的“冶游”,也可以普通男性市民的“休闲消费”。“书寓”与女书场成为当时上海市民的重要消费场所。而由书寓女弹词而引领的“访女弹词”、“闲步寻书寓”[9]、“层台听书”[10]51等消费现象,也成为了当时四马路消费文化的一个缩影。民国以后,职业女弹词的消费对象从男性为主到“半皆妇女”,遍布社会各个阶层。她们既可以深入富家进行“堂会”演出,还借助书场、广播电台等途径,来满足普通市民的娱乐需要。

晚清的女弹词居于“书寓”内,可以吸引文人学士前来“冶游”,以了却“青楼情结”。这不仅体现了文人学士的生活方式,也体现了他们的生活心态。书寓女弹词谙习弹词之妙,有些能通文翰、具“诗名”,还有人自诩黛玉、香君[11]108,可以提供文人高雅形式的娱乐活动。作为高级妓女,还可以满足文人学士的情欲需要。“访女弹词”、“闲步寻书寓”等奢侈性消费活动,都围绕着女弹词的居所——“书寓”。书寓内部的装饰一般都很精丽、华美[12],门口多标明书寓姓名,以供文人学士选择。入书寓听弹词演唱,收费都很高,普通市民大众一般无力承担,所谓“故高声价教人慕”。另外,上海开埠后社会风气发生了转变,传统的价值观念被享乐主义观念所取代,日常性的大众“休闲消费”活动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一般收入不多的普通市民,也在工余寻找休闲娱乐,如茶楼闲饮、戏院观戏、乘车游观、层台听书等。层台听书中的层台,主要指“女清书场”。同治后期,原附设书场的茶楼破例邀请书寓女弹词公开登台演出。稍后,有些书寓女弹词还向工部局申请在四马路创办女清书场,起初有12家之多,后增至二十几家[13]。法租界也出现过此类书场,但数量远不及英租界[14]。在苏州,这类书场集中在阊门马路[15]。

另外,书场的场东还登载报刊广告,宣传中有意突出姑苏名家的“性别”,上曰“特请XX姑苏名家前来奏艺”云云。由上观之,消费对象对书寓女弹词的消费活动,上承传统文人学士的“冶游”风气,下启普通市民大众的消闲娱乐活动,兼具传统与现代的双重特色,故而在日后的品评中也表现出了双重特色。

到了民国时期,评弹的演出场所不再限于传统茶馆书场,游艺场、饭店、旅馆、电台等多元化演出市场的出现,既为职业女弹词提供了演出场所,也为广大市民听众提供了娱乐之地。职业女弹词的听客涵盖社会的各个阶层,有职员、小开、学生、报人等。这些听客多为男性,与职业女弹词之间的亲密互动,如女弹词家徐小琴在常熟演出,有一个税捐处的职员天天听书,并拿出大学学历证书吸引女弹词家的注意[16]。女弹词周蝶影,在上海各处书场奏艺,“印刷所帮”都会“竭力捧场”[17]。

普通市民大众不仅消费了女弹词的技艺,更消费她们的长相与性别。民国时期,报刊尤其是休闲小报的兴盛,使女弹词摇身变成了“大众明星”。听客的大众娱乐消费借助报刊这一载体演化出了“捧角”活动。捧角方式多种多样,或成立票房,或帮助女弹词出特刊、出版开篇集,或通过报刊、电台等大众媒介进行选举活动。新式大众媒介的出现,使江南各地居民几乎可以同时了解同一个女弹词的资讯,所以江南各地对职业女弹词的消费方式趋同了。如朱雪琴的捧场者组织了“琴社”,今朝到东,明天到西,朱氏所到场子里都可见到他们的身影;[18]而徐雪月则到处受人欢迎,“各埠名流文人投赠之诗词对联,不计其数”[19];捧谢小天者在《社会日报》上为谢“印一特刊”,并加印“铜图七八幅,封面更加印三色板”[20];捧汪梅韵者,为其出版《香雪留痕集》[21]。在1949年苏沪两地书坛皇后选举中,各女弹词票房纷纷成立助选委员会,如苏州新闻界为张丽君组织“丽社助选委员会”[22]。当然,女弹词在职业实践中,也会主动与听客建立密切关系,徐雪月演出结束后会主动向听客索要题字,以资纪念[23];还有一些女弹词,喜欢把拍摄的照片分赠给听客。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都会经报刊渲染为“桃色新闻”,变成江南广大读者想象女弹词的市民文化空间。

总之,在书场中,听众因是面对面欣赏评弹艺术,可以与女弹词发生双向互动,满足了听觉、视觉等全方位感官体验。广播电台的出现后,听众听书虽然不再限于地域、时间,但只能满足听觉的需要,而随着报刊登载职业女弹词信息量的增加,普通市民大众也无需面对面听书,就可以分享职业女弹词的各类资讯,消费她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这类消费活动,很大程度上是充满“想象”的,是大众都市想象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过,在女弹词职业实践过程中,听客因阶层差异,消费方式也反映出不同的品味特色。因此,晚清以来,时人采取了不同的品评标准,其中都包含着丰富的话题内容及其社会文化含义。

三、色艺相竞:时人消费过程中的认知

书寓女弹词与职业女弹词,作为娱乐明星,都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她们依据消费者的需求,赋予评弹艺术新的表演形式和内涵,却遭到社会舆论的非议、品评与建构。这些品评多围绕“色与艺”的相互关系展开,晚清的传统文人较多侧重对书寓女弹词“传统道德观念”的考量;民国时期的普通男性听客的听书经验与想象,以及大众媒介的叙述与再现,则体现了对职业女弹词技艺的性别化品评。

晚清书寓女弹词的“先生”称号,常被谴责为不符合传统性别规范,僭越了男女之间的性别藩篱,导致了阶层秩序的混乱。“岂知繁世俗之称呼无关出入,挂通人之齿颊,宜辨是非,但当改生为儿,数典在《红楼梦》里,何必将男名女,贻笑于黄浦滩边,庶几说客,三千不必破缠头之钞,书郎二女亦可免姓角之嘲矣”。[24]书寓女弹词的弹唱内容,弹唱中的谈吐、举止也不符合传统社会理想女性的举止规范。她们虽称女说书,但所说之书仅“袭书家之号”,并“未工说部之文”,且多说“夫人小姊,描摹闺阁之情欲”,如《玉蜻蜓》、《果报录》等。这些书目均与传统儒家道德观念不符,被冠之以“淫”,引来政府的取缔。

民国以后,社会舆论主要通过大众媒介如报刊对职业女弹词进行评述,有的反映报人本身的喜好,有的是揣摩读者心理进行再加工与改造,但都包含着众多涉及女弹词与男性听客、艺人、文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话题内容。首先社会新闻经常报道某某女弹词家被诱拐,被桃色事件缠身[25],与男性听客之间发生纠纷[26],被男性艺人、听客吃豆腐[27],拜男性场东为寄爷以寻求保护[28]。在这些社会新闻中,女弹词几乎都是事件的被动者,满足着读者的“窥视欲”。

当时大、小报,主要把焦点放在女弹词的私生活上,事无巨细详细登载,报刊俨然成了“起居注”,内容包括每日所穿服饰[29]、个人喜好[30]等。也有女弹词再成名后,被报刊翻起了旧帐,语多讽刺、揄扬[31]。还有些报刊对女弹词作过相当数量的专题报道,如《南词摘艳录》、《朱唇软语录》[32]、《书坛见闻录》[33]等。这些报刊上登载的女弹词生活,对于曾与女弹词有过互动的读者,是真实的,对于其他读者来说,却是想象的。

在上述社会舆论的影响下,时人在消费过程中对她们的品评,也多多少少体现了新旧性别观念的交杂。对书寓女弹词的品评,首重品次、才次。品高是妓女弹词能在演艺过程较矜持,符合儒家传统妇女的角色期待。如小桂珠“善画兰”、“重文人、轻巨贾”,且能“守身如玉”。吴素卿“从不入书场献技”,对客有“从一而终”[34]之意。所以,晚清时期的书仙花榜、书仙红楼榜、词史金钗榜[35]等,完全是时人按照“色艺”标准进行休闲消费活动的集中体现。这类花榜涉及的妓女弹词少则二十几人,多则五六十人,以“书艺”为招幌,按照各式花朵的特征物化妓女弹词,确定品次高低,进而满足时人对于妓女弹词的认知与想象。对于职业女弹词,时人则围绕“色艺”通过报刊等大众媒介进行品评,进而完成消费过程的认知。职业女弹词家身上的“色”与“艺”,好像是一个矛盾共同体。有些女弹词长相不好,可以靠书艺来弥补,如徐雪月部分报人叹其“卖相不好”,并给她起了绰号“小老太婆”;不过有的听客,正因其以“艺”为号召倍加欣赏[36],“小老太婆”的称号反而成了她书台上成熟、练达的最好证明。有些女弹词家如张丽君虽然其色“尚可派司”,但“说表平庸”[37],听客对此多有微词。

虽然民国时期江南各地在上海影响下,捧角活动表现出一致性,但对同一个女弹词书艺的品评总会有所差别。如范雪君,上海报人认为她“有改良弹词之意”[38],苏州报人却讥讽其典型的“海派”作风[39]。1949年苏沪两地的书坛皇后选举,吸引江南各地大批报人品评,“色与艺”依然是选举活动的主要评判标准。不过各地的评判标准又有所差别,苏州似更重视“技艺”的考量,上海则较重视“色”的纬度,结果两地评出了不同的书坛“皇后”①参见周巍《1949年苏沪两地书坛“皇后选举”事件》,《东吴文化遗产》第1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04-216页。。

四、“风化论”:政府、行会组织的规范

随着书寓女弹词转变为职业女弹词,时人虽围绕“色与艺”展开,不过她们与男性娱乐消费者之间的生产消费关系被重新定义成男女性别关系。晚清时期,一些商铺学徒寻访书寓女弹词,往往流连忘返,耽误正常工作。还有些听客,尤以四马路为甚,有意点唱《十八摸》等淫词艳曲,引来政府查禁淫词之举动[40]。因此,晚清与民国政府均以维护风化为由,重塑这种异化的“性别关系”,从源头上对女弹词进行强制性取缔。在苏州,江苏巡抚丁日昌“一张告示贴姑苏,女档的书场顷刻无”[41]101。1876年,上海道冯焌光下令取缔妓女到茶楼演出,书寓女弹词只能转移到租界内。法国领事也商之道宪,查禁女书场与书寓[42]。

民国年间,男性听客与女弹词亲密互动。有些听客专注女弹词的美貌,意图非礼,最后双方到了诉诸法律的境地[43]。有些听客经常为难女弹词,最后甚至大打出手[44]。还有一些吃豆腐听客,专为吃女弹词的“天鹅肉”[45]而来。而当女弹词家醉疑仙到常熟演出,吸引了无数听众,公安局长认为有伤风化,勒令停唱并且限三日内离开常熟辖地[46]22。而在书坛皇后选举活动中,普通听客积极组织助选团,并意图通过书场场东、报刊记者为女弹词举行“加冕”典礼。但苏沪两地社会局因时局不稳,取消加冕仪式。不仅如此,政府还对职业女弹词的职业实践进行政策性规范,以预防演出过程中的失范行为。由于当时有些男性艺人为控制职业女弹词,“不惜以卑劣手段出之”,或“玷污了女弟子的清白”,或“逼令抽烟”。[47]所以政府承认女弹词存在的合法性,对“男女合档”等表演方式加以规范,明令“不分性别,男女不得拼档弹唱”[48]。但因当时女权运动此起彼伏,且此类情况也属少数,“男女合档”禁而不绝,还成为日后评弹最主要的表演方式。另外,评弹界的传统行会组织光裕社,自晚清伊始就禁止同业传授女徒,禁止男女合档,否则一律逐出光裕社[49]42。这些行规与政府的“风化论”异曲同工,同样强调纲常礼教。

光裕社的行规自制定之日起,即被社员奉为金科玉律,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宣告结束。民国年间,面对大量出现的职业女弹词,光裕社社员多抱以鄙夷的眼光,如出码头遇到女弹词,则裹足不前,如所入书场已有女弹词弹唱,则需停场三日,大加扫除,名谓“净场”[50]。有些书场,慑于光裕社的影响,索性把女弹词拒于门外,男女档与女双档都在排除之列[51]。不过政府、传统行会组织光裕社的“风化论”存在着夸大之嫌。随着民国之后女性解放思潮影响渐深,大量女性走出家门,走入社会,一些被光裕社驱逐的男性艺人,联合女弹词拼双档演出,遭到光裕社的严厉抵制,双方最终诉诸法律。但是到了20世纪40年代初,职业女弹词群体发展壮大,光裕社的影响力渐衰,男女合档成时代必然。社员即使出现拼女档,也不再驱逐出社,而改为道义上的“公议制裁”[52]68。最后索性承认了男女拼档。

总的来说,女弹词的职业实践过程与听客的消费过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传统行会对“消费”环节较难控制,“维护风化”也主要针对生产环节,所以才会采取诸如“取缔”与“规范”的“风化”策略。

五、结 语

晚清以来,女弹词经历了身份的转变,在其职业实践的过程中,两个时期的男性听客表现出了不同的消费活动。卢瑞认为“消费者通过其生活方式,给消费过程带来一种意识风格或感觉。”所以晚清时期的“闲步寻书寓”体现了一种消闲,而民国时期的“捧角”等,则反映了“大众化”消费的特性。两者的差异,从事消费活动的听客社会地位、身份、角色也发生了变迁。另外,消费文化还“着眼于为市场而进行的生产的变化和消费的变化之间的双向关系”[1]76、113,所以听客的消费活动又反过来影响女弹词的职业实践。听客的消费活动主要围绕“色与艺”的相互关系对女弹词进行品评和想象,而在江南各地对于“色与艺”又有不同的偏好。作为一个女性群体,与男性听客的消费关系,自然而然被定义为性别关系。在此消费文化中,女弹词较多扮演着“客体”角色,这不仅是消费文化的结果,也是促成消费文化发展的一个因素;除男性听客外,政府、行会组织也多扮演“主体”角色,对女弹词引起的评弹界的“危机”以及消费过程中的“失范”,进行了必要的规训。不过从取缔到规范的转变,也预示着时代背景的变迁和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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