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 今日破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2011-01-25 02:26白鹭鸶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1年5期
关键词:卫生部理事会国务院

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京正式挂牌成立,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缺乏专业技术机构这一空白。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评估中心将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支持工作,在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评估中心同时承担着事业单位法人制改革试点的任务,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

陈竺部长发表讲话

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了仪式并发表讲话。出席仪式的领导同志还有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等。

成立仪式由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

在讲话中,陈竺指出,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迈出的又一重大步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监管、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坚强有力的措施。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面,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这些工作在科学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清理标准、公众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批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陈竺说:“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评估中心要按照中央编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边工作、边组建,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核心技术支撑的作用。”

简朴而隆重的成立仪式

陈竺特别强调,评估中心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为提供独立的、权威的、经得起考验的评估结果奠定坚实基础;要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分析等监测相关技术工作;要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建议;要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要做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注重评估中心内部科学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提高协调配合能力,建立与各理事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良好工作关系,努力探索完善理事会决策监督下的新型工作模式;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有助于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待遇政策;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十二五”规划契机,争取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

三是勇于进取,大胆创新。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当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参谋、助手,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取百家之长为己所用,不断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向记者介绍说,评估中心按理事会模式运作,理事会是评估中心的决策监督机构,评估中心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事务均由理事会决定,“国家层面上,理事会模式运行的事业单位仅此一家”。

卫生部是评估中心的理事长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理事单位。理事会成员还有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首届理事会由19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16名。卫生部同时作为评估中心的举办单位和举办单位,负责评估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

评估中心根据职责要求设置业务技术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其中业务技术部门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残壁实验室、数据/信息分析等单元,同时设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等。根据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并于2010年1月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发生以下情形时需进行风险评估:在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时;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经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要求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按规定提出《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卫生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完成相应评估工作后,评估中心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风险评估分析结果,经其确认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再由卫生部依法统一向社会发布。

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等领导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评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以及评估中心筹建工作组的同志均在场共同见证了这精彩的一幕。

揭牌瞬间

据悉,筹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计划始于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夕,历时三年,今日终于揭牌成立。尽管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成立,预示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从被动的危机应对走向风险监管预警。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正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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