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无锡水政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1-02-14 04:32王鸿涌
中国水利 2011年20期
关键词:水事水政监察员

王鸿涌

(江苏省无锡市水利局,214031,无锡)

一、水政监察对无锡水利工作的重要性

水政监察是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近年,江苏省无锡市水政监察工作卓有成效,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1.水政监察是无锡水利发展的保障

无锡市委、市政府提出无锡要创建“国家水利现代化示范市”,为水政监察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无锡水利工作的实践经验证明,要实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重视,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力度,完善制度建设以引导和推动水利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活动以维护水事秩序。

今后5年,无锡水利部门将全面履行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等职能。为此,要着力加大水政监察力度,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和规划管理,逐步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并促进水利良性发展。

2.无锡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无锡的太湖治理工作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太湖治理工作中,无锡水政监察部门与纪检、环保等部门创造性地建立了“六查一提高”水环境联合执法监察制度。严格执行《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上下联动、从点到面、明确责任、层级执法的办法,做到责任到边、执法见底。建立起治太 “大督察”机制,加强阶段性工作的督察、月报和通报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地区交叉检查制度,打破属地检查的关系网和束缚制约,切实维护水行政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实行“飞行检查”制度,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组成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以及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支持水行政执法,实行社会监督,确保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公正。3年来共组织联合执法检查10万次,参加检查人数25万人次,共查处水环境违法案件4 000余件,关停了1 730家严重污染企业,86家违法企业自费登报作出公开道歉和整改承诺。全市先后有8人因治太不力或违法排污受到组织或司法处理。

3.继续加大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

(1)从防洪安全看,必须加强水政监察工作

多年来,无锡投入巨资建设了众多防洪骨干工程,形成了较完备的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多次在遭受重大洪涝灾害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各类极端天气出现的可能性增大,无锡防汛形势不容乐观。违章设障、违法圈圩、非法采砂、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人为因素也对防洪安全造成危害。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工作,运用法律武器和一切影响防洪保安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2)从水资源保障看,必须加强水政监察工作

水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资源安全已成为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新时期得到强化。但目前非法取水、非法排污、非法围湖造田、填河造地、拒绝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是水政监察职责所在。

(3)从立法实施看,必须加强水政监察工作

在无锡,随着河长制的深入实施,各级政府感到不仅需要制度支撑,更需要符合无锡实际要求的法制体系保障。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治水先治河、治河先立法”的思路,无锡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将“河长制”这一行政管理机制清晰地表达出来,在水生态环境法制化管理上迈出了积极探索力求创新的一步。贯彻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落实“立法是基础,执法是保障”的重要举措。

(4)从执法实践看,必须加强水政监察工作

近5年,无锡市共发现各类水事违法行为1 569起,现场处理1 455起,立案查处114起。这些违法案件能得到有效查处,更说明水行政执法在管理涉水事务特别在太湖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做好水政监察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敢于执法

近年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水事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开采水资源和长江河道砂石资源、侵占河道等现象依然较多。因此,必须利用水法规武器和政府赋予的权力,坚决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积聚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要求水政监察人员一是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努力培育严格依法办事的素养和公正执法、坚持正义、刚正不阿的品德,做到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让国家法律取信于人民,在社会中树立人民政府为人民、依法行政的形象。二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水政监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内涵丰富,要胜任此项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是由水利专业技术干部转行过来的,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立法、执法、司法专业训练,有必要对其进行培训,使之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三要讲求策略。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执法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主动与立法、公安、法院和土地管理等部门加强业务协调,这样既可以防止水政监察执法在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陷入被动,也可促进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配合和执行。

2.善于执法

水政监察人员一要具备精湛的表达能力。表达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作的进展状况。水政监察执法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要有准确、清楚、简洁、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主要表现在法律文书的制作、纠纷协调、会议纪要、案件调查报告等方面,语言表达主要表现在意见阐述、总结发言、出庭辩论等方面。二要有审慎的工作态度。水政监察工作直接影响水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水政监察员在水行政管理活动中,务必持有审慎的工作态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立场,坚持谦虚谨慎、客观冷静的态度,力求以理服人。三要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水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常常要借助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对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出庭应诉等工作。水政监察员可从多年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逐步形成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做到分析案情推理严密,法庭辩论说理清楚。四要具备灵活的应变能力。水政监察员在办案过程中及调处水事纠纷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无法预知的突发事件,要求充分运用应变技巧,予以妥善处理。五要具备出色的组织能力。组织能力主要靠实践获得,是水政监察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在实施取水许可时,要有筹划能力、统率能力、配置能力;在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需要有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在调处水事纠纷中,应有斡旋能力。

3.正确执法

一要遵循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文书规范、证据齐全,决不能规避或无视程序的完善。只有程序上的完备,才能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避免因程序不完善而当被告的情况发生。二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法律、行政管理、水利业务等复合性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政策水平。三要实现规范化建设,狠抓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保障、执法形象,把树形象、争先进、锻造一流“水政品牌”作为硬指标来落实,培养一支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职工队伍。

4.联合执法

水政监察机构不能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执法,还需要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来推动水利法制化进程。对外和对内协调工作,本身就是水政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能之一。对外协调主要是同公安局、环保局、海事局等部门的协调,内部协调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协调工作。搞好内外协调有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有利于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是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5.廉洁执法

水政监察工作要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廉洁。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抓好培训教育,促使廉洁执法入脑入心。严格按照“三项承诺”“六条禁令”要求,严禁“吃、拿、卡、要”,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廉洁执法效能,塑造水利部门良好形象。

[1]蔡辉.太湖水政监察文明执法实践[J]. 中国水利,2008(6).

[2]邵自平.构筑有效平台 加大执法力度 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访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徐殿洋[J]. 中国水利,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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