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现象之理性审视

2011-03-31 10:51文丰安
关键词:犯罪心理大学生

文丰安

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现象之理性审视

文丰安

互联网的出现,对大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提出了新挑战。对于大学生的特殊的心理,要对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心理进行系统分析,积极探索当前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方法。

大学生;网络犯罪;网络法制;心理;教育

网络犯罪是指特殊环境下的一种新型犯罪的行为,其分类、特点和概念,以及其所构成的要件和定罪等方面的内容都要积极进行研究和系统的分析,我们只有在正确地认识和掌握了网络犯罪及其本质内涵,之后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与之有关的有效策略来惩治网络犯罪的行为,并加快在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障碍来加以解决。当前,网络犯罪的概念方面的研究方法、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很多种。如真实界定、理论性界定等研究方法;一些日本的学者认为,当前网络犯罪指的是与网络方面的相关的——引动反社会的行为;而德国SIEBER学者则认为,当前网络犯罪指的是那些与电子资料方面有关的所有的犯罪行为;中国台湾地区此方面的专家蔡美智教授则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在当前指的是利用网络作为犯罪的场所或者利用网络来作为犯罪的客体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网络方面的犯罪我们指的是作为行为的人利用有关互联网的系统来实施的所有危害互联网的系统(主要指各种有关数据)的安全、并严重地危害了社会的所有的犯罪行为。

一、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现状

我国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发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侵犯的客体范围以政治、金融和商业等领域为主,犯罪表现形式复杂多样;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利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建设以及和平安定的社会生活秩序,给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带来了严重障碍。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关于网络方面的大学生犯罪更是屡见不鲜,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对全国的大学生网络犯罪尚没有一个完整的统计,但各地区相关部门根据网络犯罪的现状,已开始关注、重视大学生网络犯罪。今年4月,针对互联网上日渐泛滥的暴力、色情等状况,某地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在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联合采取了一场大规模的行业整肃,该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及法院审理的案件共有21起,其中80%以上的嫌犯均系大学毕业生或高校在读生。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大学生网络犯罪的严重性,并且,大学生网络犯罪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如借用网络实施新的传统犯罪、网络入侵、网络智能化犯罪等,都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心理分析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成因并不是单一的,其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主客观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社会的竞争压力亦在上升,来自于就业、学业、情感、家庭、工作的压力都在时刻围绕着他们。他们的特殊心理对于我们分析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原因和提出解决途径,无疑起着巨大的帮助。

(一)享乐愿望强烈。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一些大学生家庭条件往往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势需要。一旦经济吃紧,向家里伸手难以满足时,便产生盗窃以及其他犯罪动机。调查显示,女生从事卖淫和盗窃占到了女生犯罪的70%,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满足享乐。

(二)好奇探秘心理。所谓的好奇探秘心理,在当前是不少大学生在网络犯罪方面常见的原因之一。那些由于有猎奇心理而非法地侵入了他人的计算机的信息系统,并试图去发现该系统中的一些漏洞并找出原因,以后公开了他们发现的漏洞并通过各种途径与他人进行分享。他们侵入了他人的计算机的信息系统,一般并没有实施一些破坏行为。其主要就是对社会的人们有着——引动逆反心理,他们总是想用自己的行为来引起社会对他们的注视。

(三)抱不平心理。精神分析方面的理论认为:具有一些攻击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能的欲望,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这方面的攻击的主要表现出来的可能就是犯罪。当计算机已经成为大学生在网络进行游走的防身的面具,而目前针对网络行为的立法又相对地薄弱和具有滞后时,网络和计算机便成为大学生用来发泄他们攻击本能的工具。这一理论从大学生网络犯罪的行为表现上得到了证实。有部分大学生在网络中以“网络侠客”自居,他们不满某种错误的做法,出于维护正义而攻击一些网站以示抗议。这一部分大学生,他们乐意整夜整夜地测试系统,他们会在网络聊天室内充当正义的力量,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他们仅以此为乐趣,不为特定的利益驱动。他们往往在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时,拿起他们的武器进行强有力的反击,这些都是典型的侠客行为。可以说,这些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是有正义感的,他们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和能力来表示抗议,虽然这种方式不可取,但却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四)利益心理。当前随着网络方面的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电子商务遍及了个人消费、财务、金融等多个领域。面由于网络成本的低廉、时空限制的被超越,巨大的利润和经营方式,大量地吸引了大学生们的视线,那些受金钱的驱动而使其罪恶心理在迅速地外显。一些大学生为了贪财图利而侵入网络,多发生在与财务、金融有关的计算机的信息系统之中,他们利用网络来实施经济犯罪、金融诈骗、窃取和挪用资金等;有些大学生侵犯知识产权窃取计算机信息资源、商业机密、国家秘密等,通常与经济利益相关。

(五)嫉妒、报复心理。心理失衡是指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或遭受挫折时产生的一种心理不平衡状况和情绪上的不良反应,是一种认识失调,是一种痛苦的情绪体验。它不仅影响大学生正常的学习与生活,而且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与成才。社会剧变和大学生面临的各种冲突和矛盾是大学生失衡心理产生的客观存在因素,同学间普遍存在各种攀比心理,他们对社会的不良现象既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很多大学生不能用正常的心态去面对,很容易表现为情绪上的不满和心理上的失衡,从而导致价值观的错位。

(六)心理障碍和心理变态。大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情感世界极其丰富而又强烈,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的冲突很容易产生矛盾,如果不加以及时疏导和解决,就会影响其正常身心发展。冷漠心理已经成为新时期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心理特点之一,其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对国家、社会的命运漠不关心,对自己的命运漠然处之、对人际交往抗拒回避。有一些大学生由于长期生活在竞争激烈的大学校园里,同时又缺乏身心自我调节能力,因而诱发了心理障碍和心理变态。而这些心理上的疾病往往被高校教育者甚至被大学生自己所忽视,致使心理障碍得不到及时排除,心理压力得不到及时释放。因心理变态而导致犯罪的事件在大学校园里时有发生。还有极少数大学生进行网络犯罪是出于政治上的目的而进行的。

三、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对策研究

如何通过高校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自主、自觉的远离网络犯罪,是一个非常紧迫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罗斯将社会控制手段分为两类:一类像舆论、宗教等伦理控制手段;另一类是法律、信仰、教育等政治手段。本文的对策研究可以概括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纪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它产生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集体生活的共同活动之中。大学生群体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制定集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公约、协定或行为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纪律的约束力。这种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制定的规范具有较强的自治性,应当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倡导。

大学生应当遵循的网络行为纪律主要有:遵守上网场所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共场所的文明规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安静有序的上网环境;听从网络管理人员的规劝和管理;服从国家关于网络法律法规的规范制约,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游戏秩序。

(二)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和加强网络的刑事与行政立法,对网络不法行为进行科学界定。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要规范与秩序化,必须加强网络立法。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运作,加强对局域网、校园网的管理”。

当前大学生网络主体需要了解的我国网络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加大网络管理的立法力度,是加强网络法治教育的法律保障。网络上出现的种种违法行为需要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加快网络立法是维护整个社会利益的当务之急。

(三)进行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道德伦理规范对策是从道德的角度来思考约束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主要是通过网络行为主体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等力量来实现的。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关于网络伦理的声明指出了六种网络不道德行为的类型:(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连的系统;(2)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3)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4)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5)在公共场合作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6)伪造电子邮件信息。我国应该根据原有的道德体系尽快制定网络行为的道德规范,倡导诚信、合理、文明、高尚的网络行为风气。

(四)积极加强当代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养成。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养成,是一个意识内化的过程,是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本质要求。这里“内化”是指大学生行为主体,通过长期的思想塑造、行为修炼、道德自律将外在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从而在网络活动中,将这种内化的自觉意识外化为自觉行为。如果网络行为主体的意识不坚,恒心不够,缺乏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就很难养成自觉的规范意识、网络法治意识。另外,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要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身优势,加强网络教育“五个一”工程,即一个阵地(思想政治工作阵地)、一支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一系列制度(规范管理等制度)、一种氛围(诚信上网氛围)、一套机制(教育、监督、保障等机制)的建设,为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外部保证。

当代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成员可塑性非常强,受环境影响非常大,有时因一念之差就可误入歧途。而近年来持续增长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不断翻新的犯罪类型,已经成为摆在社会、高校以及部分家庭面前的一个不容小视的问题。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大学生犯罪是在其犯罪心理支配下进行的,而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涉及大学生家庭、高校、社会以及大学生自身。因此,进行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矫正和防范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原则,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大学生自身着手,积极采取措施,同时需要多方面密切配合,唯有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

G641

A

1001-6201(2011)05-0225-03

2011-02-20

2009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课题(09SKI21)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何宏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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