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后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及对策

2011-04-12 07:41刘洁
关键词:村干部干部农民

刘洁

(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系,甘肃 兰州730070)

税改后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及对策

刘洁

(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系,甘肃 兰州730070)

随着2005年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展开,引发了一场涉及到全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调整的深刻社会变革,同时,这一变革也引发了基层干群关系的悄然变化,与以往的干群关系相比,表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从此角度出发,分析了税费改革后影响农村农村干群关系的主要因素及其表现,并据此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干群关系的对策。

税费改革;干群关系;原因;对策

税费改革以后,我国农村似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长期以来剑拔弩张的农村干群关系有所融合,计划生育、税费征收这两件过去曾经最令干部头痛、群众心痛的事情似乎也不再是突出问题了。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原因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农村社会还存在着影响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新农村的建设水平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文力求对目前农村干群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剖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寻求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多重原因,并对改善农村干群关系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一、税改后农村干群关系的表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党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使得我国农村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文化的发展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级政府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干群关系相应地表现为融洽和合作。自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三农”问题凸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贫富差距拉大,农民由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初收益者变成了弱势群体,基层干群关系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局部地区甚至有激化的趋势。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对农村经济政治体制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尤其是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基层干群关系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税费改革斩断了伸向农民的 “千佛手”,使农民的税费负担得以真正缓解,从而缓和了干群关系;[1](二)干群之间互动增多,互信增强,群众对干部的态度变好,干部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为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干群关系明显得到改善;(三)通过税改制度,制止了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干部也从收粮收款的困扰中解脱出来,成为与农民站在一起的各种种养技术的切磋关系。但农村干群关系紧张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主要体现在群众对干部不太信任,对干部的工作有不满情绪,有时还产生抵触行为甚至发生攻击或伤害干部人身的激烈冲突行为,因不满乡村干部的所作所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农民有时越级上访。因此,如何化解干群之间新产生的各种矛盾,仍然是摆在各级党委,尤其是乡村两级领导班子面前的重要课题,同时也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二、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的矛盾分析

引发紧张问题的原因是错综复杂、多方面的,既有外部方面的原因,又有内部引发的原因,既有现实原因,又有历史原因,“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诸多矛盾长期发展和各种现实问题相互作用的结果”[2]。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自身的问题

尽管引发干群关系紧张的因素很多,但问题的关键还在干部自身。

(1)少数乡干部、村干部对业务的学习不够,尤其是对党和政府的涉农政策的学习不够,掌握的不多,对于群众思想上的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这样群众对干部的不满情绪就越多,有时甚至升级为攻击和伤害干部的极端行为。

(2)干部工作作风粗暴,独断专行,民主意识不强。一些乡干部、村干部在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甚至不愿和群众沟通,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有些甚至借机公报私仇,进一步激化了干群矛盾。

(3)有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仗势殴打群众,欺压百姓。个别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议事不民主,个人说了算,给班子内部不团结留下隐患等。这些为政不廉、办事不公的作风是引起群众不相信干部,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4)税费改革后,干部的主要工作重心开始向服务职能转变,在农村尤其表现为农民对农业技术方面知识的迫切需求。但目前的基层干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满足群众这方面的需求,造成群众对干部信任度的下降。

(二)乡镇党委、政府方面原因

(1)一些乡镇党委对村干部布置工作、交任务多,谈心教育、教方法少,加之有的乡镇领导对村干部宠着、护着,认为有点小毛病算不了啥,渐渐地就使这些村干部趾高气扬、作风霸道、甚至胡作非为,群众对这样的村干部意见非常大。

(2)在下村工作和处理一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不愿到群众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有的怕得罪村干部,在一些问题上无原则地迁就。对村干部所做的无原则的错事,不能公正地提出批评意见。更有甚者,少数乡镇干部甚至与村干部狼狈为奸,结成共同利益体,这样,不仅使上级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信任度下降,也使自己的权威和对村干部的调控力下降,致使一些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导致一些村干群关系进一步恶化。

(3)在村主要干部选拔等问题上把关不严。如在用人方面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习惯于将一些以为有魄力,但思想道德素质不太好的 “强人”(实际上是当地的土霸王)选进村领导班子,以为这样才能更好地压制村里的一些 “刁民”,使工作顺利开展。但这类人往往在群众中缺乏感召力,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因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得罪了群众,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虽然群众慑于其权威,敢怒不敢言,但一旦群众的承受力超过一定限度,加之有各种外界因素的引诱,群众的不满情绪就会突然爆发。

(三)群众方面的原因

(1)经过2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使农民的集体意识淡薄、利己主义的思想增强,客观上给农村干群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

(2)“我国贫困山区的群众由于长期受封闭环境的影响,思想意识比较落后,对党的政策和干部产生了认识偏差,思想上淡化干部的作用,行动上不支持干部的工作,抵制计划生育和应交的税费,使一些不良现象有所抬头,影响了干群关系。”[3]

(3)“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是影响干群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是履行义务的意识不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淡薄,法律意识不强,文化水平低,不善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新观念,因理性缺乏和对现代文明的无知,极易出现过激行为”。[4]

(4)只要权利不要义务。部分村民在争取自己的权利或利益的时候,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也是造成基层工作难做、一些社会矛盾难以调处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些农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小农意识浓厚。其民主和参与意识与自身素质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反差,一些农民平时对村务不关心,而一旦涉及自身利益,便要和村干部一争高低,上访告状,不达目的不罢休,”[4]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一些农民只顾眼前利益,看不到长远利益,只关注自我,不关心集体,对乡村干部持一种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不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推广的一些好经验、好项目不拥护、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唱反调,处处给乡村干部的工作设置人为障碍,也导致了乡村干群关系不断恶化。

(四)体制方面的原因

(1)压力型体制

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基层干部所面对的是一种 “压力型体制”,在 “压力型体制”下,部分乡镇干部不顾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的负担承受能力,不考虑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片面追求GDP增长,大搞 “面子工程”、 “形象工程”、“路边花”等劳民伤财项目,给乡镇留下沉重的财政负担,这种情形在税改之后仍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目前普遍推行的经济增长、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与信访 “三个一票否决制”就是一例。给各级政府很大的压力,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另一方面,这些考核又具有刚性:今年的经济指标已超额完成,那明年也不能低于今年这个水平,计划生育和信访等各项考核指标也都是这样。[5]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关于农村发展的各种量化指标,最终都压在乡镇干部的头上。一个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与之挂钩,这在无形中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于是,他们为了完成任务而 “不择手段”。例如,乱摊派、办事不公道、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等,是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体制方面的原因。

(2)部分农村政策与农村实际不符

上级一些现行政策、法规不配套,或者不能因地制宜,存在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因素,与农村现实状况以及农民群众的觉悟有一定的差距,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不满或误解往往会倾泄在政策的执行者身上,从而导致乡村干部在工作中与农民群众产生直接矛盾。不少部门为了强化部门工作,出台了一些不符合基层实际并彼此脱节或矛盾的政策性文件,使得乡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过程成为了干群关系不断恶化的过程。相当多的乡村干部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执行政策时采取了变通的办法,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法制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指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的有些同志、基层干部、村级干部不加强对党的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以致基本政策模糊、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低、存在执人情法、执关系法的现象,有的甚至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贪赃枉法。对于这种现象,要从法制上切实保障基层干部的依法办事,实现基层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化解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对策

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我国农村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是发展中的问题,是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在改革和实践中解决。

(一)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现时期的干群关系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工作作风,而是利益性的矛盾。说到底主要是物质利益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越是贫穷的地方,干部的工作越难搞,干群的关系也就越紧张。通过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一方面可以把农民的个人利益放在集体的框架内,造就个人的集体荣誉感。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的收入可以支出一些经费,避免财政上的冲突。再者,我们的农民普遍有一种怀旧的心理因素,让他们从心理上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推动农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

(二)解决机构臃肿问题、压缩人员

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和教育将会出现因缺乏经费而无法运转的问题,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彻底减轻农民负担,就必须对乡镇机构进行改革,精简内设机构,归并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压减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坚决清退编外和临时招聘人员。要精简村组干部人数,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村民组长尽量由村干部兼任。而目前我国机构过于臃肿,人员繁多,一方面造成财政支出的增加,另一方面造成人员过多,人浮于事。

(三)提高干部的个人素质是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的关键

“目前,广大农村干部的主体是好的,但也有许多基层干部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自身要求等方面与履行职责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与群众的要求相差太远。”[6]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农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讲究领导艺术,切实从强迫命令式工作方式向指导、服务式的工作方式转变,切忌简单粗暴,要以德取信,平等待人。另一方面是要建立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联系制,解决无人管、无人负责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解决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效率问题;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制度,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

(四)设立干群关系紧张的缓冲机构——安全阀制度

社会安全阀制度或体制是社会的一种机制,它通过潜在的社会冲突来维持一个群体的正常运转。 “安全阀可以使猛烈的蒸汽不断推泄出去,或有敌意的参与者退出来而不至于使群体解体,也不至于破坏整个结构,社会安全阀可以运用潜在的冲突维持社会结构。冲突调节着关系系统,发挥了维护群体的功能。冲突 ‘清洁了空气’,它通过允许行为的自由表达,而防止了被堵塞的敌意倾向的积累”。[7]这样一个安全阀 “可以充当发泄敌意的出口”,及时排泄积累的敌对情绪。现代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与矛盾,通过对社会冲突理论的认识,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待我国当前所出现的矛盾:一是适度的社会冲突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二是适度的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稳定。科塞认为,社会冲突有可能使矛盾激化,但也有可能使矛盾得到缓解。在冲突过程中,人们之间的敌对情绪得到宣泄,反面的观点得以表达出来,这使敌对情绪者得到心理上的安慰,不至于使冲突上升到无法化解或尖锐的程度。这就是科塞所说的 “安全阀”机制,它使人们的不满情绪得到宣泄,缓解社会矛盾,使业已形成的社会关系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我们可以以安全阀制度为启示,建立相应的某种排泄机制,如信访制度,把老百姓长期的一些情绪和不满发泄出去,这样,既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干群之间的紧张局面,又有利于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之,“干群关系是我国所有社会阶层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8]而 “转型期农村干群关系的发展具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9]对于化解这一时期农村干群关系的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既要靠外部环境 (如政策法律的完善)的改善,又要靠各级领导重视干群关系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靠密切干群关系、弱化管理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从 “伸手要”向 “动手帮”转化,从 “家本位”向 “民本位”转化,减少不必要的形式主义和公款消费,从根本上建立服务型政府。[10]壮大乡村经济实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疑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1]申端锋.首届中国县乡干部论坛: “武汉共识” [EB/OL]. (2009-11-13) [2010-11-8].http://www.zgxcfx.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9636.

[2]张秀珍.对社会学视角下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J].东岳论丛,2007,28(5):90.

[3]涂静,王伊欢,简小鹰.我国农村干群关系的相关研究综述 [J].现代农业科学,2009,16(4):234.

[4]赵莉.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探析 [J].山东社会科学,2002(5):138.

[5]高俊.农村基层干群关系嬗变制度性成因探微 [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1):12-13.

[6]张秀珍.对社会学视角下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J].东岳论丛,2007,28(5):91.

[7]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 [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7:335.

[8]龚维斌.我国当前干群关系的现状、特点与原因 [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4):7.

[9]张富良.转型期农村干群矛盾的历史分期研究 [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06(3):9.

[10]刘涛.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的新博弈 [EB/OL]. (2007-1-28) [2010-10-10].http://www.snzg.cn/article/2007/0128/article_4354.html.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Tension Between Cadres and Masses in Rural Areas after Tax Reform

LIU Jie
(DepartmentofSocialStatistics,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LianzhouGansu730070,China)

A profound change involving the adjustment of the interest distribution of the entire social members came along with Chinese rural tax reform in full swing in 2005.At the same time,the reform led to the chang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asic-level cadres and masses which displayed a lot of new features compared with that of the previous.From this point of view,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relationship and the representations after the reform,and proposes accordingly some measures to ameliorate the tension between cadres and masses in rural areas.

Tax Reform;Relationship between cadres and the mass;Reason;Countermeasure

C91

A

1671-816X(2011)01-0030-05

(编辑:佘小宁)

2010-09-26

刘洁 (1975-),男 (汉),甘肃通渭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政治社会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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