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作为诗歌“唤起的力量”

2011-06-26 10:30
青年文学 2011年14期
关键词:潍坊诗歌

燎 原

王夫刚迄今为止那些重要的诗作,构成了他自己一部隐秘的心灵编年史。在这部编年史的开端,是一个怀着诗歌梦想的乡村少年在结束中学学业后,立图将这样的个人身份证,转换成故乡之外广大世界的诗歌通行证的历程。这期间,怀揣诗篇和诗歌理想的王夫刚辗转于一个又一个与诗或者与文字相关的职业,在对艰辛世态的感受中而向世界致敬。编年史的后半程,则是一个已经获得了这一通行证的人,以对世界内在真相的经见和洞悉,而形成的基本体认:“世界就是这么一回事。”但他并未随后再追加上这么一句:世界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

显然,这是与他曾经敬畏的庞大世界平行的立场。不害怕,也不嚣张。

而只有站在这样的基点上回望一路走过来的历程,他才时而泄露出曾经的隐忍与痛楚:“我有地图不用,我有泪水不流。/我有梦里打下的江山/替暑假守住向北的秘密。”这份“梦里打下的江山”,应该正是他从无名状态中日渐上升的诗篇。这样说话的时候是在2000年,他写于《去潍坊》这首短诗中的诗句。从整首诗的语境来看,那应是他利用暑假期间,骑自行车从家乡的五莲县向北朝着潍坊的一次故地重访,但其中似乎埋伏着一个心思更为深长的隐密地址——潍坊更北的北京。接下来,正如他“创作年表”中的记录,在稍后的2003年,他参加了第19届青春诗会;2005年,获得山东省第二届齐鲁文学奖;2006年,摘取了诗刊社第四届华文青年诗人奖。

五莲和潍坊,是王夫刚诗作中时而出现的两个地址;而由此联结的,是一个方圆几百里,因着丰厚的人文流脉和特殊的原野气象而足可作为标本的中国北方乡村。这是他的出发点,也是他的“地气”。其实早在1989年,王夫刚就写出了他自己的重要诗作《北方的河》:“最后一个动作转瞬即失——/大河之水从地图上流了出来/健康的秋色布满北方/当然,这是一条著名的大河/它气势磅礴,见多识广”。简约的文字和磅礴的语势以一种浑然一体的开阔和硬朗,显示了时年仅20岁的王夫刚强劲的心灵脉冲和文字能力。更重要的,是最后这样的描述:“时光漫长,水越流越少/水的问题不声不响地逼近北方”,“人们活在其中,珍惜粮食而放纵语言/平平淡淡地过了很多年/还将平平淡淡地过很多年/奇迹的出现,不是现在的事情/也不在他们中间”。在这里,他以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感和直觉,说穿了中国乡村的基本处境和命运,也由此确立了他之于乡村抒情的基调。

在当代诗歌中,乡村一直是一个基本场景。这其中首先是专门以“乡土”为题材的广大群体,对于乡村永远“与时俱进”的歌唱;其次是乡村生态的叙事性记写,大致上以具体的事象为材料,体现乡村生活的日常性状和趣味。由此而共同呈现为当代诗歌中“浪漫现实主义”的乡村。与此相并行的,是精神背景形态上符号性的乡村,它作为朴素、安静、古老、美德和田园风光的载体,成为诗人们与现代“欲望城市”对抗的后援。然而,这一切的叙述,却无法解释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被诗歌所赞美的乡村,又何以成为一代代的乡村青少年通过高考之路、打工之路以及其他各种路径争先恐后离开的地方?

背离家乡的道路,也正是王夫刚的道路。他的当事人和知情者的身份,必然使他成为个中真相的可靠言说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上,王夫刚的诗歌凸现为一种带有痛楚感的复杂存在。这种复杂性来自他两种视角上的乡村,一种是人文地理的乡村,一种是物质现实的乡村。前者之于王夫刚是一种血脉性的元素,养育并丰沛了他诗歌情怀的元素。在早期相当长的时段内,它是被王夫刚反复体认的一个诗歌主题:“去年八月,我沿着五莲的民谣散步/在民谣的故乡指点山水”;“抚摸草垛,赞颂草垛/我的唇边闪烁着施与者的平静与祥和/阳光上升到农事渐息的高度/草垛,你将献出静物的美德”。但富有意味的是,这种诗意氤氲的心灵充盈感非但没有成为他据守乡村的理由,反而为他指示出在外部广阔世界飞翔的方向。这似乎有点矛盾,但并不存在逻辑上的悖论,道理很简单:唤醒一个少年人诗歌情怀的乡村,绝不成全一个成年人的诗歌梦想。它以必须面对生计而务实的严峻约定,把他最终复制为他的父老乡亲。因此,这样的飞翔也就成了对于命运的抗拒。但这却是一个弱者的抗拒,“开门见山,深深爱你的人向你乞求——/别挡着外面的阳光和空气”(《开门见山》);“1986年的夏天,我出门在外/经常失眠。碎石厂的机器/日夜轰鸣,碾碎了最初的雄心/和最早的诗篇”(《初中毕业生》)——这是王夫刚在更为漫长时段中的心灵图像,这种锥心的无助感和以至于乞求的语态,以一种痉挛的心象曲线,横亘为诗歌在当下深入命运的痛楚,以及痛楚的力量。

接下来,王夫刚终而在城市获得了立足之地。这个广大的城市人先天性的存在位置,对于王夫刚来说,却是以整个青春时代茫然而疼痛的打拼实现的命运转换。这也就意味着,在抵达了与他人相同的存在基准线时,他的心中已经淤满沧桑,并留下了胎记式的乡村标识,以致连他自己都疑惑不解:“究竟哪个环节出了差错,造成了我今天的尴尬:在城里我像一个乡下人,在乡下我居然被视为城里人。”虽然如此,但从总体上说,他已以自己“梦里打下的江山”,与城市逐渐地相互接纳与认同——“在最近的几年,我对济南的爱/渐渐超过了三百公里以外/那片多山的土地”。而这个时候,他对于乡村的态度却变得意味深长:“我十几岁时就已觉察到/一个人把命运寄托于村庄并不意味着/他对村庄有更多的敬意。/而走出去的人做到了这一点”(《最近几年》)。这样说话的时候,王夫刚可能并不是试图回答一个背离乡村的人,他的乡村抒情资格将何以成立,而是来自对他所热爱的流亡诗人米沃什——这个美国籍的波兰人,在相关现象上的联想。米沃什在侨居异国的漫长写作生涯中,不但没有中止、甚而是不断强化着他与故乡维尔诺的关系。但故乡并不是他寄托乡愁的纯美幻象,而是拉开距离后承载更多意绪的场景,同时更是他面对西方生活的思考参照,他写作的想象力的源头和“唤起的力量”。

就这一现象而言,王夫刚似乎是米沃什的缩小版。在他2000年之后的写作中,诗歌的题材类型呈现出温和放量的庞杂趋势:以他新的生活场景为核心,并辐射至一些包括国际性的特殊新闻事件,当然,更包括乡村小镇的民间新闻事件,村镇在时代变迁中不伦不类的委曲:“砖瓦厂的烟囱恶霸一样占据着/乡村的天空;挂满废车胎的电线杆上/教人致富的广告,读者寥寥”(《去潍坊》)。而在这所有作品的背后,则是乡村“唤起的力量”的顽强存在——他选择某一事件的诗歌介入冲动,所依据的道义准则,非说不可的情感立场。

但在更多的日常状态的诗歌中,他的声音在波澜不惊中透露着些许的谨慎。如同他在诗歌技艺上所呈示的状态:强烈的宣泄欲望转换为谨慎的更富意味的语言实现;单一的主题指向延伸为对事物内部多种层次的探触与呈示,以富于耐心的细部作业,建构他所渴望的诗歌文本的丰富与精确。这似乎体现了他对诗歌这样一种新的理解:诗歌绝不仅仅只是抒情借用的工具,更是建立在复杂构成性上富于魅力的艺术。一个合格诗人的标志之一,就是能够体现这种魅力。

这种理解在王夫刚诗歌中技艺性的呈示,便是他语言的开阔姿态:自嘲、反讽、适度的调侃,以及波澜不惊中富于机锋的雄辩,但这种开阔,却恰恰来自那种隐匿的、基调性的谨慎,是这种谨慎在约束与挤压中平衡出来的自由。

他的波澜不惊适合面对生活;而他的谨慎,则刚好适合表达对于乡村和诗歌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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