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2011-08-15 00:44江苏朱铭
职业技术 2011年8期
关键词:主导作用对象教学活动

江苏 朱铭

充分认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江苏 朱铭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不可分割。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以教师主导作用为条件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以学生主体地位为归宿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条件和根本保证。因此,必要充分认识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与学的关系。

学生;教师;主体;主导

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一问题是近代和现代教育史上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与学的关系。

一、学生是教学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

1.可教性是学生作为教育对象的身心基础

简单地说,教育乃是社会通过各种途径把自然的人培养为社会的人的活动。这一活动的对象是人,是人的身心。进一步说,是尚未完成社会化的年轻一代的身心。教学就其作为实施教育的基本途径这一点而言,其对象无疑是受教育者。

人的身心之所以构成了教育这一人类实践的对象世界,首先是由人的身心的本质所决定的。人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大脑日益发达,从而使人在生理上具备了可塑的机制。人脑有多达100亿~150亿个神经元,靠其突触相互连结而成无数条通路。这些通路构成了人类后天学习结果的无限多样性的生理基础,并使人的行为具有可塑性和发展的多样性。正因为如此,人才能在社会生活或教育活动中获得发展,身心机能不断提高,成为万物之灵。可见,可教性是人的根本特征之一,是人的一种“先天的性格”,而教学则是施教的基本途径。可以说,参与或被纳入教学过程体系中的学生,首先是作为教育的对象而存在和活动的。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地位或身份首先是教学的对象,这也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的首要角色。

2.能动性是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首要特征

作为教学对象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接受教育影响时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实施的并不是简单的加工改造,而是引导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学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也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并以自己的知识经验体系和兴趣动机为基础来获取知识,使之转化为自己的认知结构,构成自己个性的基本部分。无论是知识准备、认知能力还是态度和动机,学生的学习都不是从零开始的,并且在教学过程中会逐步地意识到自己在教学中所处的地位和社会为之预定的某些教育目标,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参与和推动教学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学生既是教学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

由于学生是以积极主动的学习参与并推动教学活动的,学生的主动学习便构成了与教师的教平行,并且相互依存的另一活动体系。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不可分割,二者相互作用并在这种相互作用中使学生接受教育的影响,从而向教学目标步步逼近。没有教师的教,便不存在有别于人类其他活动的教学活动;而没有学生的学,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充其量只是形式的、表面的,与实现教学目标毫无联系。虽然在学校里也存在学生的自学活动,但实质上,这些学习活动仍然通过教学目标的导向、教师要求的约束和教学大纲、教科书的规定而受制约于教师的教之下。因此,尽管我们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但教育对象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学习仍然受制约于教师的教。

二、教师是教育者,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

1.教师的职业特征决定了他在教学过程中的导向和组织作用

教师起主导作用是由教学的本质决定的。教学区别于其他认识或学习活动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学生的认识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教师受过专门的教育和训练,他们了解教学的目的、掌握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因此教师起主导作用就具有客观的必然性。教师最根本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这是社会赋予教师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教师的社会角色是“知识的源泉”、“伦理的化身”、“社会价值的代表”,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要求教师按照社会的要求,以及反映社会需要的教育目标来设计、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指导帮助学生通过积极主动的学习掌握知识。技能,发展各种能力,并形成一定的思想观点、价值准则和个性品质。事实也证明,成功的教学活动也必须由教师来设计、组织和实施。教师的这一职责和职业特征是参与教学活动的其他任何因素所不能代替的。

2.教师的素养使之有可能在教学中发挥导向和组织作用

教师作为教育者,一般都受过专门的训练,对学生发展和教学原理有一定的认识,并且绝大多数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在思想、知识、能力等各方面都要高于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这就使他们能够胜任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帮助,并能科学而合理地设计、组织和实施最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活动和环境,引导学生自觉地接受社会要求或教育要求,并努力达到这些要求。如果说教师的职责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中“应干什么”,那么,教师的素养就表示教师在教学中“能干什么”。一般而言,受过专门训练并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教师,是能够凭籍自己的学识、能力和教学艺术引导教学的方向并因此而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的。

3.教师导向组织作用的具体表现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在起导向组织作用呢?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要活动,可以认为,大多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实在起导向组织作用,这具体表现在:第一,教师根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原理设计、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第二,教师通过向学生提出反映社会要求的种种教学目标,并使之接受这些要求而把学生的学习有效地纳入一定的方向和轨道之中,从而推动教学活动的发展;第三,教师通过直接或间接地为学生提供帮助而提高学习的效率,从而使学生的学习一步步向教学目标迈进。

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动性具有内在联系,两者是互相促进的。教师的主导作用越是充分发挥,就越能保证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越是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越能体现教师主导作用。在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上,或者片面强调教师的绝对权威,或者主张学生中心主义,这两种片面性都使教师不能正确指导教学过程和正确引导学生;并使学生陷于消极被动或盲目活动,也不能沿着正确的途径顺利成长。

(编辑 吕智飞)

(作者单位: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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