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声淫”之“郑声”考辨

2011-08-15 00:49黄聿龙
关键词:诗三百郑风新乐

黄聿龙

“郑声淫”之“郑声”考辨

黄聿龙

通过考察有关文献,认为诗的音乐有风、雅、颂之分,而一诗可配多乐,人们以所配乐曲归属来论定其所属。“雅乐”是指符合雅、颂标准之乐,为“古乐”,其音中正平和。孔子所谓“郑声淫”之“郑声”,是指“王官失业”以后郑人用来演唱“诗三百”的“新乐”。用“新乐”为《郑风》伴奏,把原本可以用于庙堂的《郑风》变成了俚俗野曲。孔子因此“恶郑声”,要“放郑声”,而使“雅、颂各得其所”。

《诗三百》;孔子;郑声;《郑风》;“古乐”;“新乐”

“郑声”之说起于孔子。《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又《阳货》:“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但“郑声”何指?历来解释不一,主要观点可分为三类:一是认为“郑声”即《郑风》;二是认为“郑声”指《郑风》的音乐;三是认为“郑声”即“新声”。那么,究竟哪种解释更为合理呢?

一、关于“郑声”即《郑风》

据现有文献,此说为许慎最早提出。许慎在《五经异义》中引《鲁论》之说:郑国之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感,故云“郑声淫”。许慎据此进一步指出: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矣,故郑声淫也。

朱熹说的更为具体。《诗集传》云:“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一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就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 ”[1]然此说明显与孔子提出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相矛盾,于是解释说“思无邪”乃是要读诗之人思无邪耳,读《三百篇》,善可为法,恶可为戒,故使人思无邪也[2]。凡《诗》之言,善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可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而已[3]。而其弟子王柏则认为《郑风》的“淫诗”是后人所窜,存之无益,共删黜四十二篇。其在《诗疑》中说:“愚尝疑今日三百五篇者,岂果为圣人之三百五篇乎?秦法严密,《诗》无独全之理。窃以夫子已删去之诗,容有存于里巷浮薄者之口。概雅奥难识,淫俚易传。汉儒病其亡逸,妄取而窜杂,以足三百篇之数,余不能保其无也。”[4]可见,此说越往后发展,越不能自圆其说。许慎所本的《鲁论》说,班固在《白虎通义·礼乐篇》也有类似的叙述,其云:乐尚雅何?雅者,古正也,所以远郑声也。孔子曰“郑声淫”者何?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汲,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诱悦译,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

《汉书·地理志》云:(郑国)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郑诗》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又曰:“溱与洧,方灌灌兮;士与女,方来菅兮。”“恂恂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此其风也。可知在许慎之前,只是说郑俗淫,其声皆淫色之声也,并未说“郑诗淫”。

另外,《左传》中所引的九次八首《郑风》,皆是郑人用来赋诗言志的。虽是断章取义,然亦不至于将其中的“淫诗”用于交接应对的场合。所以,戴震说:“后儒谓变风有里巷狭邪之作,存之可以识其国乱无政。《左氏春秋》郑六卿饯韩宣子于郊所赋诗,固后儒目为淫奔之词者,岂亦播其国乱无政乎?若曰赋诗断章,则亦有当辨。五常之际,本自相通,或朋友、兄弟、夫妇之诗,用之于君臣;或男女之诗,用之于好贤。然不可以邪僻之言,加之君子;鄙亵之事,诵之朝廷、接之宾客。据是断之,《毛诗》言:‘变风止乎礼义’,信矣。”(《戴东原集·书郑风后》)

由上可知,《郑风》非“郑声”。

二、关于“郑声”与《郑风》的音乐

因孔子说过“思无邪”,以“郑声”为《郑风》则与之抵牾。自宋后学者纷纷驳斥“郑声”为《郑风》之说,认为“郑声淫”是对《郑风》的音乐而言的,与郑诗无关。如杨慎《丹铅总录》:“淫者,过也。水过于平曰淫水,雨过于节曰淫雨,声过于乐曰淫声,谓郑作乐之声淫,非谓郑诗皆淫也。”陈启源《毛诗稽古篇》:“夫子言郑声淫耳,何尝言郑诗淫乎?声者,乐也,非诗词也。淫者,过也,非专指男女之欲也。”

许叔重《五经异义》以郑诗解《论语》“郑声淫”,康成驳之曰:“《左传》说烦手淫声,谓之郑声。言烦手踯躅之声,使淫过失。”“凡所谓声、所谓音,非言诗也。然则靡靡之乐、涤滥之音,其始作也,实自郑卫桑间濮上耳。然则郑卫之音非郑卫诗,桑间、濮上之音非桑中诗,其义甚明。”(戴震《戴东原集·书郑风后》)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郑风总论》:“凡事之过节者为淫,生之过中者亦为淫,不必其淫于色也……卫之淫在诗,郑之淫在声也。卫诗之淫在色,郑声之淫不专在色也……过郁而发之易激,斯声好滥而出之易淫……不知郑之淫固在声不在诗也。”

以上几家皆以“淫者,过也”来解说郑声是失节的音乐。那么,再来看一下古代关于诗乐的一些理论。《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礼记·乐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这些说的都是“诗乐一致”。钱钟书在论“诗乐理宜配合”时也说:“夫洋洋雄杰之词不宜咏以靡靡涤滥之音,而度以桑、濮之音者,其诗必情词佚荡,方相得而益彰。不然,合之两伤,如武夫上阵而施粉黛,新妇入厨而披甲胄,物乖枚宜,用违其器。 ”[5]假若在当时《郑风》与“郑声”便是如此搭配,即用“淫”的“郑声”为“无邪”的《郑风》伴奏,则难登大雅之堂,也不符合“诗乐一致”的原则。

三、关于“郑声”即“新乐”

《礼记·乐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魏文侯问於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对曰:“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於是语,於是道古。脩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今君所好者,溺音乎?”文侯曰:“敢问溺音何从出?”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子夏是孔子的得意弟子之一,其对孔子“郑声淫”的解释与批判应该是秉承孔子而来的。这样的话,则可以认为“郑声”应该是当时魏文侯所谓的“新乐”。

关于这种音乐,《韩非子·十过》也有记载:昔者卫灵公将之晋,至淮水之上。夜分而闻鼓新声者而说之。乃召师涓而告之,曰:“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神,子为我听而写之。”师涓明日报曰:“臣得之矣,而未习也,请复一宿习之。”……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之后师旷曰:“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

从韩非子记载的情况看,先秦人常说的“郑卫之音”或“桑间濮上之音”,必然不是当时与《郑风》《卫风》相配的乐曲。卫灵公大致与孔子同时,此时《诗经》及其乐调正广泛应用于周天子及各诸侯国的祭祀、会盟、燕飨活动中。若是与《郑风》《卫风》相配的乐曲,则灵公断不能闻而弗识;而作为乐师的师涓,就更没有理由需要“听而写之”、“请复一宿习之”了。

四、关于孔子正乐

既然“郑声”是指“新乐”,与“古乐”是两码事。那么司马迁为什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于韶、武、雅、颂,礼乐自此可得而述”(《史记·孔子世家》)?而孔子也说过“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汉书·礼乐志》是这么讲的:“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其中,“王官失业”是指周王的乐官“失业”。由于王朝的衰落,礼乐的废弛,乐官自然没了用场。“王官失业”的后果之一,便是“雅、颂相错”,即诗、乐的混乱。因此,孔子所谓“乐正”之“乐”,必定是《诗三百》的音乐。

包慎言在《敏甫文钞》中说:《论语》雅、颂以音言,非以诗言也。乐正而律与之度协,声与律协,郑卫不得而乱之,故曰“得所”。 《诗》有六义: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而其被之于乐,则《雅》中有颂,《颂》中有雅,《风》中亦有雅颂。 诗之《风》、《雅》、《颂》以体别,乐之风、雅、颂以律同,本之性情,稽之数度,协之音律,其中正和平者则俱曰雅、颂焉云尔。杨雄《法言》曰:“或问:‘五十二律也,或雅或郑何也?’曰:‘中正者为雅,多哇者为郑。’‘请问本?’曰:‘黄钟以生之,中正以平之,确乎郑、卫不能入也。’”……《七月》,《邠风》也,而籥章吹以养老息物则曰雅,吹以迎送寒暑则曰颂。一诗而可雅可颂,《邠风》然,知十五国风亦然。

又云:《大戴礼记·投壶》云:“凡雅二十六篇,《鹿鸣》《貍首》《鹊巢》《采蘩》《采蘋》《白驹》《伐檀》《驺虞》八篇可歌。”《鹊巢》《采蘩》《采蘋》《伐檀》《驺虞》,此五篇皆《风》也,而名之雅者,其音雅也。《投壶》又云:“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 ”《商》,《颂》也;《齐》,《风》也;而皆曰雅。由是言之,雅、颂者,通名也。汉《杜夔传》雅乐四曲,有《鹿鸣》《伐檀》《驺虞》《文王》。 《墨子》谓《驺虞》为文王之乐,与《武》《勺》并称,则《风》诗之在乐,可名雅而又可名颂矣[6]607。

由此可知,一诗可配多乐,以所配乐归属来论定其所属。明确了这一点,再来考论孔子说的“恶郑声之乱雅乐”,就可明白:“雅乐”是指符合雅、颂标准之乐,其音中正平和,也即是子夏口中的“古乐”。它是周王室用来教化臣民用的,是配合《诗三百》用的音乐。《论语正义》引阮元说:“雅者,正也,所以正天下也。周室西都,为政治之所自出,故以其音为正,而称雅焉。至平王东迁,政教微弱,不能复雅,故降而称风。风雅以音言。 ”[7]《乐记·乐记》中说:“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郑声”与“雅乐”对举,则“郑声”应是指今郑人用来配合《诗三百》的乐调,也就是“新乐”。子夏说的“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大概是因为王泽既竭,礼崩乐坏,这些国家在受各地习俗影响后相竞形成了“新乐”,这些特征是各自在其音乐上的表现。可能因为“郑声”好滥淫志、极尽声色,最具代表性,故夫子举“郑声”以括其他。

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说:“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自非圣人,孰能御之?”清人芮长恤《匏瓜录》中说:“《左传》萧鱼之会,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钟磐、女乐。襄公十五年,以赂请尉氏、师氏之余盗于宋,而师茷、师慧与焉。慧过宋朝,而讥其无人,且曰:‘若犹有人焉,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矇?’由此观之,当时列国必尚郑声,故郑以此行赂于晋、宋,人情之所喜如彼,政治风俗可知矣。夫子所以恶其淫而放之也。”[6]1088

可能正是因为:一方面,这些“新乐”太受人喜爱了,越来越流行;另一方面,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王官失业,“古乐”几绝,于是便有人用“新乐”来给《诗三百》配乐歌唱。这样一来,《诗三百》就变了味道。本来《郑风》大半篇章就涉男女,配上“郑声”就更是极尽声色之欲,好滥淫志。许多人都对“郑声”提出了批评,如《荀子·乐论》说“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吕氏春秋·本生》说“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

“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礼记·乐记》)所以,孔子“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复邦家者”,都是因为这些东西似是而非,以假乱真,任其发展,将害民乱政。周人以礼乐立教,认为“生民之道,乐为大焉”;“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者,通伦理者也”;“知乐,则几于礼矣”(《礼记·乐记》)。孔子也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把“乐”当作是为政、理民、成德的工具。用“郑声”来为《郑风》伴奏,把原本可以用于庙堂的《郑风》,变成了俚俗野曲;把原来的以道制欲、乐而不乱的音乐,变成以欲忘道、溺而无节的音乐;把原本用于教化的诗,变成了极尽声色的淫词。使人以为《郑风》原本如此,以此推之《诗三百》则其他亦然。所以,孔子才“恶郑声”,要“放郑声”,要“正乐”、让“雅、颂各得其所”。

[1]朱熹.诗集传[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66.

[2]黎靖德.朱子语类[M].中华书局,1986:539.

[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2008:53.

[4]王柏.诗疑[M].朴社出版,1935:27.

[5]钱钟书.管锥篇:第一册[M].中华书局,1979:60.

[6]程树德.论语集释[M].中华书局,2006.

[7]刘宝楠.论语正义[M].中华书局,2007:345.

I206

A

1673-1999(2011)19-0100-03

黄聿龙(1984-),男,福建古田人,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6)文学院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先唐古典文献。

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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