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谢榛的卒年——与崔建利同志再商榷

2011-08-15 00:42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5期
关键词:错误

赵 旭

(沈阳大学 文化传媒学院,辽宁 沈阳 110044)

再谈谢榛的卒年
——与崔建利同志再商榷

赵 旭

(沈阳大学 文化传媒学院,辽宁 沈阳 110044)

有关谢榛生平的资料比较少,关于其卒年的探究尚无定论,对相关史料记载应该持通达态度,不应轻易否定。谢榛卒于1576年初的观点是有依据的;而其年龄超过八十岁的观点还有待商榷,不应视为定论。崔建利同志关于谢榛卒年的商榷文章观点是不够客观的。

谢榛;卒年;八十岁

2010年《聊城大学学报》第5期刊发了崔建利对拙文《潘之恒所言谢榛卒年考辨》[1](以下简称《考辨》)的商榷文章《也谈谢榛卒年—— 兼与赵旭同志商榷》[2](以下简称《商榷》)。因琐事缠身,我于2011年4月才读到此文。对崔建利同志的论争态度,我是欢迎的,因为学术争论是走向真理的重要途径,道理越辩越明。但对其观点,则不敢完全认同。现就谢榛的卒年问题再陈管见,以就正于方家。

一、潘之恒《亘史》的记述不应全盘否定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事实:有关谢榛生平的资料太少,通过对相关史料记载、其友人的诗文及其自己作品的梳理,我们只能粗线条地勾勒出谢榛的生活轨迹,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盲点,如长期致力于编撰《谢榛年谱》的李庆立先生,就因为资料缺乏的原因而尚未完成这项工作。谢榛生卒年的考订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对于其生年,虽然有明确的内证,即《诗家直说》中谢榛自言“予自正德甲戌,年甫十六,学作乐府商调,以写春怨”[3]1211-1212,但考虑到衍文和错字等情况的存在,我们还是要慎重地对待。如这条内证中的时间与年龄的表述与《诗家直说·自序》结尾“万历甲戌仲秋念四日寓汾阳七十九岁山人谢榛茂秦甫识于天宁兰若”的表述之间,还是要“处理好两个‘甲戌’年和‘六’、‘九’的关系”[4]。而卒年问题目前还是无法得出确切结论。所以,我们应该尽可能持通达的态度来面对相关资料,不能只看一点不及其余。

潘之恒《亘史》中存在着错误的记载,这是事实。但崔建利的《商榷》用了一大半篇幅来罗列潘之恒《亘史》存在的错误,认为其“不足为据”,却并未能拿出更多的新证据,这实在没有必要,因为其所列之有关谢榛生平行迹记述中的错误,前辈学人早有详论,拙文《考辨》也同样承认《亘史》存在的问题,肯定“质疑是有所依据的”[1],而不是如《商榷》所言那样不“慎加斟别”。问题的关键在于,《亘史》中客观存在的错误并不能说明它一无是处,不能证明潘之恒的记述完全不可取,不能因为有错误就不能用来作研究的依据。

在许多著述中,往往会有一部分内容是以揣测的态度来记述的,如人际交往中的具体对话、动作、心理活动,记述者因时空关系不可能亲见,只能通过主观判断或传闻来加以记述,这种情况即使在正史中也是常见的;而另一部分内容则是以实录的态度来记述的,如人物身份和事件主体,因为这些是可以通过调查来确认的。就《亘史》而言,赵王与郑若庸的对话场面,以及谢榛到赵王府后的应酬活动可以视为前者;但谢榛在赵府作诗、去世以及赵王赠姬则应该属于后者。这些记述,尤其是以揣测的态度来记述的内容,当然可能存在错误,但也同样可能存在着正确的一面,如认为“潘之恒《亘史》所记谢榛事多有讹误”[5]的李庆立对赵王赠姬之事,就认为“实有之”[3]1377。此外,对于谢榛去世的地点《,亘史》记述的是大名,而王世贞《闻谢茂秦客死魏郡,寄诗挽之》《(州山人四部稿》卷四十二)记述的地点是魏郡,根据《明一统志》卷四“大名府”条(四库全书本)的记载,两者是吻合的。可见,《亘史》的记述是有其正确一面的。

从年龄上看,潘之恒与谢榛生活的时代有重合;从辈分上看,潘之恒属于谢榛的晚辈后生。从现存资料上看,潘之恒没有编造谢榛经历的理由。《四库全书总目》评价潘之恒著述“大抵以多为胜,而考证之学与著述之体则非所讲也”[6]660,“体例杂糅,编次错乱”[6]1170。这是就其著述水平而言的,潘之恒著述水平不见得高,其记述中的错误也是客观存在的,但毕竟还是事有所本,其内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对其记述,应该充分利用其合理部分,而不应该全盘否定。

二、谢榛卒于1576年初的观点是有依据的

《考辨》认为潘之恒所言谢榛卒于“乙亥冬月”的说法是可信的。如前所述,潘之恒的记述中存在一些错误,但造成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时空关系,有些内容只能通过主观判断或传闻来记述。而其记述态度则未必是不认真的。就“乙亥冬月”而言,前面有“学博昆陵吴伯高赋诗挽之”的记述,后面又有“明年,余友顾孝敷以省舅王别驾,经宿其寺,僧为言贾姬每夜操琵琶一曲,必痛哭而绝,即先生所撰《竹枝词》云”的记述,在举出两个人证后又明确指出写这段文字的原因和时间:“因孝敷语,次为之立传。实万历壬子春也。”[3]1376潘之恒用了“实”字,语气是非常肯定的。

此外,“乙亥冬月”也能够与徐中行诗《哭于鳞墓甫三载,谢茂秦死于赵,而诸子生计甚微,乃出橐中装遗之》(《徐天目先生集》卷五)中所载时间相吻合。徐中行另有诗《万历改元,中行诣济南祭于鳞墓,学宪袁鲁望出饯于郊,大计,鲁望被论留中而鲁望竟挂冠还里,逾月,计闻闽中,哭之六首》(《徐天目先生集》卷五),徐中行祭李攀龙墓时值万历改元,即1573年初。与前诗相印证,“哭于鳞墓甫三载”之“甫三载”,是刚刚三年,是三年之后,不是第三年。可见,谢榛是在1573年徐中行“哭于鳞墓”的三年后,即1576年“死于赵”的。

这里需要重申《考辨》的观点,即谢榛卒于1576年初,决不是《商榷》所言“对潘之恒《亘史》关于谢榛卒于1575年之说予以肯定”[2]。恰恰相反,《考辨》是反对“1575年”的说法的。而且,“1575年之说”并非潘之恒提出的,他只是提出谢榛卒于“乙亥冬月”,是后人根据这一说法推出“1575年”的结论。而李庆立更是明确认定“乙亥之冬月,即万历三年十一月”[7]。《考辨》则认为其忽视了农历与公历的转换关系,因为谢榛卒于万历三年乙亥冬月也可以是1576年初。《商榷》一文无视这些,没有正确摆出《考辨》谢榛卒于1576年初的观点,而说拙文“对潘之恒《亘史》关于谢榛卒于1575年之说予以肯定”,“在谢榛卒年问题上复归传统”[2],还说主张谢榛卒于1575年的“毕桂发等主编的《历代诗话评释》与赵文主张基本相同”[2],同时也没有对《考辨》提出的证据予以正面驳斥。对于徐中行的诗作,并没有深入分析,只是含混地说“徐中行诗所记述的时间仅是外证,而且当时交通闭塞,信息不畅,传闻与事实相左是常有的事”[2]。并且举出“李先芳去世晚于王世贞,而王世贞竟写有《祭李伯承尚宝文》”的例子来证明此乃“传闻不实所致”[2]。这看似有理,实则不然。“传闻不实”的事情在资讯不发达的古代的确是存在的,但是徐中行的记载却不太可能是错的,因为从其诗作题目上看,他资助谢榛诸子的事是客观存在的,除非徐中行是故意撒谎,否则其诗题所表明的谢榛已死的事是难以否定的。《商榷》一文在没有明确列出《考辨》观点的情况下就加以指责,很容易给读者造成错觉,似乎拙文是赞成1575年说的,同时对论据也没有提出直接有力的反驳,反而认为“仅是外证”就不能说明问题,这样的态度是不够客观的。

三、谢榛年龄超过八十岁的观点有待商榷

持谢榛年龄超过八十岁的观点,影响较大的有两家,一是“在现当代几成定论”[7]的生于1495年,卒于1575年的说法,一是由李庆立提出的生于1499年,“最早应卒于1579年”[7]的说法。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声音,如陈志明认为“潘之恒略晚于谢榛,所据卒年为‘乙亥’,即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当系实录,应是可靠的”,谢榛“生年为1499年,即弘治十二年,享年七十七岁”[8]。陈国球也认为谢榛“年七十七卒”[9]。此外,毕桂发等主编的《精选历代诗话评释》也赞同此说。

认为谢榛年龄超过八十岁者所持的证据就是谢榛《老怀咏》中“梁园相士果如神,道我狂吟超八旬”一句,并将之称为“主要内证”[10]。但这个所谓的内证,不仅孤证不立,而且其表述也不是很明确。这里要感谢崔建利同志,他指出我在引用谢榛《老怀咏》“梁园相士果如神”一句时,将“果”写作“真”了。这是我的一处笔误(崔建利同志《商榷》中也有多处此类错误,如将此诗题目写为《老怀吟》,将谢榛卒年写为1599年。但因一个字引起了误会,还是不应该的)。即便如此,笔者还是认为“梁园相士果如神”并不能证明谢榛年龄超过了八十岁。《老怀咏》,顾名思义是老年情怀之感叹。在谢榛晚年,他的身体还很强健,如其诗中所言“杖藜随处任吾身,烟霞长醉旗亭春”,还能够四方奔走,传播诗学主张。其好友孔天胤在自署写于“戊辰”即1568年的《寿四溟行年七十》中说谢榛“今年七十身逾健”,甚至在76岁时谢榛还手订了自己的诗集,从其自序中可窥其雄心:“予梓《诗说》若干篇,譬诸筑基起楼,势必高大,所思不无益也。”[3]1327这样一个有着旺盛精力和远大志向的老人,在接近八十岁的时候,想到此前相士对自己年龄的预测,对自己活过八十岁满怀信心,说出“梁园相士果如神”,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即使是内证也不是不可以否定的,如李庆立就否定了谢榛《冬日雪登郁孤台》一诗,“辨其诗风,疑为赝品,或仿效之作”。虽然“似写亲历实感”[3]前言7,但并不能确证谢榛到过江南。

总而言之,由于材料的缺乏,谢榛的生卒年问题还有深入研究之必要。对其生年,在没有更确切的材料之前,还是应该以谢榛自道的“正德甲戌,年甫十六”为准;而对其卒年,由于缺乏明确的记载,我们更应该以开放的胸怀和视角来面对。唯其如此,我们才可能把学术研究深入下去。不知崔建利同志以为然否。

[1] 赵旭.潘之恒所言谢榛卒年考辨[J].沈阳大学学报,2010(1):73-75.

[2] 崔建利.也谈谢榛卒年:兼与赵旭同志商榷[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99-103.

[3] 谢榛.谢榛全集校笺[M].李庆立,校笺.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

[4] 赵旭.谢榛生卒年新考[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73-76.

[5] 李庆立.谢榛生卒年考[M]∥李庆立.谢榛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93:5.

[7] 李庆立.谢榛生卒年代考辨[J].文学遗产,1996(6):102-103.

[8] 陈志明.谢榛生平及其《四溟诗话》述评[M]∥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室.中国古典文学论丛.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310.

[9] 陈国球.明代复古派唐诗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5.

[10] 李庆立.谢榛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前言8.

Discussion on Xie Zhen’s Death Date again

ZHAO Xu
(College of Cultural and Media,Shenyang University,Shenyang 110044,China)

The information about Xie Zhen’s life is few,and the investigation concerning his death date is inconclusive.Researchers should adopt accessiblemanner on relevant historical records and should not deny rashly.There isevidence that Xie Zhen died in early 1576;and the viewpoint that Xie Zhen’sagewasover 80 yearsold should not be regarded as the last word.The argument of Cui Jianli isn’t objective.

Xie Zhen;death date;80 yearsold

I 210.7

A

1008-9225(2011)05-00108-03

2011-05-11

赵 旭(1975-),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大学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王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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