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帮困育人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陕西师范大学立体化帮困模式为例

2011-08-15 00:55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贫困生资助

丁 武

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 陕西 西安 71006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尤其是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进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日益突出。在党和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工作目标的指引下,高等院校相继建立起“奖、助、补、贷、减”为主体的帮困体系,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但是,目前的帮困助学体系还不够完善,矛盾仍然突出。助学政策体系中的技术难题尚未真正破解: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难以操作;各级各类助学金资金有限和名额分配不够合理;助学贷款程序材料繁琐,制度死板等。更重要的是,现行的政策体系存在助困和育人脱节之弊:只注重物质方面的资助,对精神方面的帮困关注比较少,使得资助体系发挥的育人功能极其有限;开展资助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各自为政,很难形成资助教育的合力;过分注重对贫困生的单向关心,较少发挥贫困生的主体作用。

陕西师范大学地处西北,相当部分学生来自西部农村家庭,贫困生人数占学生总数30%以上。近年来,学校一直把准确把握贫困生基本情况,帮助他们成长成才,看做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举措。在长期帮困实践中,学校尝试建立起“立体化”帮困育人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立体化帮困育人模式的内涵

“立体化”帮困育人模式是在科学的育人理论指导下,形成全员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合力,从助贫和助志两个方面,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的、立体的资助方式和自主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帮困工作目标序列化、内容具体化、渠道多元化、队伍全员化、工作科学化.效果明显化,从而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增长知识,锤炼品格。这种模式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立体化”帮困育人模式强调“一主”、“二全”、“三学会”:即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从而获得全面发展。

第二,在方式方法上,实现 “六个转变”:即变封闭式为开放式、变务虚为务实、变单维为多维、变被动为主动、变强迫为自主、变板块为综合。

第三,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三个一”: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科学的帮困育人管理机制;抓准“一个突破口”:即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为突破口;紧扣一条主线:即“科学性”这一育人主线。

第四,在实践过程上,注重“三个三”:“三个结合”,即:课外与课内结合、校内与校外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三个渠道”,即:学科渗透德育、开展班团活动、学校隐性教育;“三个评价”,即:班级工作评价、德育活动全程评价、学校对学生评价。

2 立体化帮困育人模式的实践

2.1 增强帮困育人的针对性

我校通过实施贫困学生“针对性”帮困思路,提高了贫困学生帮困效能。我校将众多的贫困生分为自立自强型、回报型、“等、靠、要”型、过度自尊型等四种类型,对他们实施不同形式的资助教育,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比如,对于自强自立型的学生,积极引导他们充分利用好一切有效时间,在保证自己学业优良的前提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及一些社会工作,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既服务于人,又锻炼自己;对于回报型的学生,教育他们应该把资助化为强大的学习动力,把资助作为鞭策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的激励因素,也把资助转化为真情回馈社会的实际行动,更应该积极接触社会,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于“等、靠、要”型的学生,学校一方面积极争取机会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对他们进行自立自强教育,鼓励他们应该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还教育他们树立艰苦朴素的意识,自立自强,奋发有为;对于过度自尊型的学生,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自己的贫困状况,放松学习生活上的压力,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同时扩大视野,增加见识。实践证明,对贫困学生实施“针对性”帮困措施,对于帮助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最终成才具有很大积极意义。

2.2 实施工作队伍的全员化

在帮困工作体制上,我校实施有分工、有针对的三级管理模式,即上层(学生处)—中层(院部学工组)—基层(年级辅导员、团总支、学生会)。由此,组成三条工作路径:第一条是学生处—学工组—年级辅导员;第二条是学工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第三条是团总支—学生会—各班委会。三条路径都按照效能型育人的整体规划的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长期计划,横向由学生处负责协调。这一方法尤其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效果明显:由学生处总体规划、指导勤工助学岗位开发设置、经费管理与制度建设;学工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人文关怀”为宗旨,使确有困难的学生有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助学岗位,具体负责勤工助学报酬的上报与发放;年级辅导员通过走访、调研,摸清学生情况,推荐贫困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并对参与的同学积极帮助引导;学生会广泛听取学生就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考评,反馈各用人单位意见。

2.3 突出养成教育的内化性

养成教育是帮困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使道德转化为学生内在品质和对社会风貌发生作用的重要环节,是间接的、侧面的、渗透式的教育,他的教育内容强调主体选择,追求的是一种长效的教育效果。我校的帮困养成教育侧重于日常行为的严格训练,起始于知,落实于行,做到知行统一。在育人工作中,狠抓养成教育,力求使学生内化为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突出新生入学教育、贷款诚信教育、考试动员教育等关键环节,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诚信观念。还积极提倡全体教师在学科教学活动中实施育人,明确要求学科教师要合理挖掘学科内容的德育因素,恰当地寻找德育与智育的结合点,精选教学方法,优化德育过程,使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能在日常的学习中受到教育。通过创建优良学风、考风、班风,引导建立和谐的师生、同学关系,营造一种良好的道德氛围,将德育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的方方面面,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而达到教育的目的。还注意建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来加强隐性教育的育人功能。

2.4 注重过程评价的导向性

评价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目的。我校帮困工作中运用的过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找到学生的生长点。这种评价为每一个学生充分展现自己的长处提供了机会。在实施过程中,我校突出学生评价机制的激励性,着重研究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建立较完善的学生奖励制度和评价制度。在考虑评价的标准时坚持以学生个体为主,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把握相应层次的标准。在评价的方式上,我校改变了完全由老师来操纵评价的弊病,坚持既有教师评价,更有学生的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以此让同学们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而教师的评价也是帮助学生正确评价自己。我校还将贫困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中,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逐步将勤工助学开拓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平台。把奖励机制引入学生勤工助学体系之中,将学生勤工助学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从而使学生增强责任感和积极性。学校制定出明细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制度,并在每个学期末表彰一批“勤工俭学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以鼓励进步、激励落后。

2.5 实现帮困形式的多样性

我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帮困育人活动,使贫困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帮困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从而内化为自己的品质。根据贫困学生实际,组织勤工助学、校外实践、奖罚明确、教育系列四大系列活动,并注重活动开展的思想性与渗透性,让贫困学生全员参与活动,积极投入活动。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多的现状,学校千方百计开辟更多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还尽量推荐贫困学生到学校各职能部门从事勤工助学,解决了大多数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又对学生勤工助学加强引导,积极促进学生勤工助学由劳力型、服务型向智力型、管理型转化,提升勤工助学的含金量,使之与学生素质教育有机结合。面对多数贫困生缺少经济来源,在学习、生活中由于基础差,学习成绩不理想,有一定的悲观情绪,部分同学还有自卑心理。辅导员积极为贫困学生寻找勤工助学岗位,先从生活上解决部分贫困学生吃饭难的问题,使学生能够安心读书。但是仍有少数贫困学生还是难以解决正常的生活费用问题,生活艰苦,有时会流露出一些过激的言辞。辅导员在各班积极了解、掌握贫困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信息。

2.6 拓宽勤工助学的阵地性

勤工助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培养创新意识和提高创新能力的舞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课堂,对于大学生全面发展,锻炼能力,展现自我才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科研型岗位的勤工助学,对于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还为大学生自我教育提供了机会,有助于他们养成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尊重他人等良好风尚。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我校对贫困大学生因势引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自尊、自强、自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同时有意识地增加信用教育、公德教育及回报感恩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早期接触用人单位,早期接触社会,让同学亲身体验社会竞争,就业压力,意识到自身不足;针对一些学生的自卑心理,举办一系列心理健康讲座,提供了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们克服心理障碍;关心学生的生活,关注他们的身心成长,为他们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成才环境;拓宽领域,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劳务型与智力型相结合,在一般劳务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和特长,以及年级差异,充分利用知识、智能的优势,多开拓智力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将学生勤工助学与教师科研工作相结合,选送了近百名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既利于教师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又利于学生巩固专业知识。实践充分证实,组织学生从事科研型岗位的勤工助学对于培养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创造能力、技能和知识,培养学生刻苦、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

2.7 发挥优秀学生的带动性

在帮困育人工作中,我校还注重发挥优秀受助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他们的先进事迹和良好表现感染和带动更多的贫困学生,从而形成良好的风气,有助于整体帮困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校某学院2009级学生熊某,来自云南省的一个贫困山区,家境贫寒。但这位学生意志坚强,自强自立,主动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在工作中该学生积极主动,热情负责,一丝不苟;学习上认真踏实,成绩优秀,她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该同学曾连续多次获专业奖学金,又获得其他多项荣誉称号。我们号召全体贫困学生都应向该同学学习,用自己的辛勤努力改变生活的现状,从而在全体贫困学生中间形成了争取先进、奋发进取的良好风尚。

3 实施立体化帮困育人模式的体会

3.1 冲破“免费午餐”式模式束缚,使助困工作真正以权利与义务对等为原则

我国现行的以“奖助补贷减”为主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一个特点就在于接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享受了相应的权利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二者之间未能实现对等,这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造成了部分贫困大学生不良的心理定势和预期,对国家和社会资助的索取欲望日趋膨胀,义务感却逐渐减弱。一些家庭贫困学生,不愿意选择学费较低,奖学金较高或减免学费的专业或学校就读,而是选择了收费较高的热门专业和学校,另有一些家庭贫困学生一面极力向学校申请各种资助或补助,一面在生活上大手大脚,不懂勤俭节约,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更不愿意参加一些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的公益活动或志愿工作。因此,在贫困大学生群体日益增大,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光讲受助的权利不讲应尽的义务是不行的,而是应该在制定各项资助工作政策时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将履行义务作为享受权利的前提。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学生作为资助主体的地位,增强贫困大学生对资助的接纳程度和信任度。给所有大学生提供相应的享受权力的机会,对所有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尽力避免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要科学地界定享受资助的权利主体所应承担义务的量化标准,增强大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比如我校规定要想申请国家或社会资助的大学生,除身体残疾外,必需为社区提供不少于三十小时的志愿服务,才有条件拿到“申请资格”。

3.2 冲破单一部门管理模式束缚,使助困工作形成多部门交叉合力

我国现有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是一种由学生资助部门单一管理的资助模式,缺乏其他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所以难以真正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作为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需要高校各部门、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形成支持和参与贫困生资助的强大合力,这既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在。高等学校的党办、校办、财务、教务、后勤等党政部门以及各学院都有参与资助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即形成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其他部门配合的整体。广大教职员工也应积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学生创造条件。为资助贫困作出自己的贡献。社会其他力量也应关注和支持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教育部门应合理分担经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用于资助的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组织人事部门应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社会其他力量也应建立爱心回馈机制,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增加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资金投入。

3.3 冲破只重经济资助模式束缚,使助困工作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现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普遍存在着在资助过程中只重视物质上的帮助,却忽略了精神上的关怀的弊端。诚然,高校贫困生最现实最直接的困难就是难以支付在校学习产生的各项费用,但是贫困生的问题并非单纯的经济解困问题,解决他们由经济贫困引发的心里和思想等精神层面的问题,也应该成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政府、学校等资助主体往往忽视了贫困生因为经济上的压力而导致心理上的重负,由此产生对环境、学业、人际关系的不适应,并产生焦虑、抑郁、紧张、孤僻、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但是现实激烈的就业竞争,有要求人才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硬的个人能力,积极的心态和主人翁的意识。每一个用人单位都不会因其是贫困生而降低对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的选拔标准。因此。高校贫困生资助方式所遵循的宗旨如果还仅仅只是以“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话,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和贫困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要求。首先,要注重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深入到贫困生中去,了解贫困生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从而克服自卑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其次,要深入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应倡导和建立一种求真求善、平等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认真研究高校贫困生的心理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由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个别面询和心理训练等方式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指导贫困生掌握自我调适的方法,提高自我应对困难的能力,塑造健康人格。最后,要加强贫困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指导要掌握大学生就业思想的动向,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大学生能客观地认识自己。确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加强与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联系,掌握人才需求信息,把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提供给贫困大学生。高校从大学生切身利益出发,在对大学生贫困群体进行就业导向教育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各地就业服务部门和机构合作,建立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实习基地,还要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积极引导有创业热情的毕业生组成团队,尝试创业。

3.4 冲破救济型模式束缚,使助困工作努力走向发展型资助模式

各项资助政策能否达到既定的目的,发挥应有的效力,不是政策决策者一厢情愿的事,也不是执行者能够完全决定的,它还与广大受助学生有着直接的关系。对贫困生的资助如果仅停留在解决贫困生学习条件差,生活费用少等低层次的问题上,就只能处于动态贫困意义上的“养懒”式助贫,始终难以脱离治“标”层次。要做到治“本”,就需要对贫困生进行相对持续的资助,将发展因素纳入资助就是应该和必需的。扎扎实实培育并实现贫困生的内生性发展上,这是从救济型资助转向发展型资助的关键所在。发展型的资助模式,要求高等学校和资助工作者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规律,以更加贴近大学生实际需求的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同时努力提高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实践技能,更好地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发展型资助模式是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必然要求和高级阶段,是对救济型资助的扬弃和升华。这种资助模式要求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和人文关怀,能够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要实施资助。能够更加有效地吸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参与,将努力改变自身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变成一种自我意识和内在诉求。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自主参与资助决策、实施和评估的过程中,主动揭示自身的问题,提出自身的需要,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个人的聪明才智和潜能得到充分展现;同时,在资助过程中完善自我,加强自身修养,激发主观能动性,从劳动、从付出、从自己的创造中获得成就感、幸福感,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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