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企业需提升劳务工管理水平

2012-01-26 08:39
中国石化 2012年5期
关键词:劳务工劳务岗位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中国石化销售企业使用劳务工的数量越来越大,劳务工已成为销售一线的主力,对劳务工的管理事关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加强和完善劳务工管理,仍然是销售企业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课题。

劳务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销售企业在劳务派遣行为、日常管理、同工同酬、劳务工培训教育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许多企业在劳务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劳务派遣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机构上随意性强,对派遣机构的资质、能力没有认真考察。还有部分企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对“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没有细化,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划分不明晰。这些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劳务工的部分权利未落实。劳务工大多工作在加油站、油库等一线岗位,因定员偏紧,使部分企业劳务工的休息和带薪年假待遇落实不理想。部分企业劳务工参加工会的权利未落实,大部分企业没有将劳务工纳入工会统一管理。

同工同酬未彻底实现。在大多数企业,许多劳务工所在的岗位并非“替代性、辅助性”岗位,有的劳务工甚至工作在重要岗位。而劳务工与正式工相比,在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其他福利上并未完全统一,而且劳务工的晋升通道有限,这让劳务工对企业缺乏归属感。

劳务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销售企业劳务工队伍普遍存在学历低、年龄偏大的状况,结构不合理。对劳务工培训存在投入偏少、师资培养不够、基层员工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劳务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提升管理水平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应积极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完善劳务工用工机制,提高劳务工待遇,加强劳务人员队伍建设,让劳务工真正成为销售企业一线职工队伍的主力军。

认真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要把好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关,选择资质合法、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劳务派遣单位。规范劳务派遣合同管理,明确连带责任的具体条款,规避法律风险。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对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评价体系,对不认真履行劳务派遣协议、管理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予以更换。

积极创造条件让劳务工充分享受权利。积极创造条件,让劳务工享受到带薪休假的权利,将劳务工纳入企业工会的统一管理,让他们享受到工会会员应有的权利。

建立公开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劳务工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细化技能操作队伍的岗位序列,利用层级和薪酬手段巧搭阶梯,完善劳务工晋升办法,如每年可按照劳务类引进人员累计数的一定比例对优秀的劳务工给予岗位晋升。建立健全管理骨干、技术骨干、技能骨干三支队伍,拓宽劳务工成长通道。制定吸纳劳务工转为正式工的制度,明确标准,畅通渠道,将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工有计划地转为正式工,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上进心,提高企业凝聚力。

调整劳务工薪酬分配机制。按照总部“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高收入”的要求,逐步从工资增长机制、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完善分配体制上着手,根据当地社会劳动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物价上涨水平、GDP增长水平等,重新调整劳务工薪酬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工薪酬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劳务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增强员工的自豪感,提高企业凝聚力。

提高劳务工队伍素质。严把招录关,优化劳务工文化、年龄结构。将劳务工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并与正式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岗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劳务工的全方位培训力度,提高劳务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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