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委托运营“风险”不能不防

2012-04-01 22:11陈英凤
产权导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联邦政府入市委托

■ 陈英凤

养老金委托运营“风险”不能不防

■ 陈英凤

备受热议的养老金入市问题尘埃落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昨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3月21日《新京报》)

虽然社保基金理事会称,新增资金将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而不是全部投入到股市中,以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但公众对养老金委托运营后的风险仍然心存担忧。在我看来,养老金入市的安全风险不能不防。

近年来,社保基金投资股市的规模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社保基金应不应该入市、以及对股市影响的利弊之争也越来越强烈。不管在任何市场都没稳赚不赔的投资领域,而养老基金是职工的养老钱、保命钱,是百姓的命根子,事关社会稳定、群众的根本保障。2008年,社保基金在股市投资上亏损6.75%,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投资的高风险性。养老金委托运营后,在养老金与股市间并没有建立制度“隔离带”,进入股市的可能性非常大。在目前我国股市规则还不完善的背景下,养老金一旦入市,安全堪忧。如果中国股市未来还是“圈钱市”,养命钱这头“鳄鱼”进入股市会不会变成“壁虎”再走出来?这很难说。如果投资亏损了怎么办?政府能为职工填平这个“窟窿”吗?如果投资有了赢利,那公众又如何分享应得的利润呢?显然,这些是我们必须考虑和直面的问题。

由此,我想到了美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模式。在证券市场高度发达、处处标榜自由与民主的美国,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却十分谨慎、异常保守,其社保基金70年来一直不允许入市,这与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美国《社会保障法案》对联邦社保基金投资的规定是: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其本息均予以担保的“孽息型有价证券”。根据该法律规定,联邦社保基金不仅要由联邦政府统一集中管理,而且收支节余必须投资于联邦政府连本带利“担保”的证券,所获利息也要被存入信托基金。这样,美国政府从法律上杜绝了联邦社保基金被用于购买股票或进行委托投资、房地产开发乃至其他方面的任何投资的可能。事实上,自从美国社保基金成立以来,由基金购买或持有的所有证券都是由联邦政府发行的。

据悉,美国社保基金70年不入市,主要理由有两个:一是美国政府认为社保基金安全性最重要,入市有风险。因此,社保基金不能入市,只能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二是美国大众认为庞大的联邦社保基金入市,有悖于市场的自由竞争与公平,甚至会带来政府对私人经济的操纵与控制,因此,社保基金“入市”是美国民众所不能接受的。由此看来,这两条理由同样适用于中国。美国在社保基金的投资上都如此慎重,更何况养老基金。因此,应当把养老金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委托运营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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