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端临的小说观念*

2012-04-12 03:28邹明军
华中学术 2012年1期
关键词:经籍小说家著录

邹明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论马端临的小说观念*

邹明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在《文献通考·经籍考》图书著录中,马端临在前人书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小说类书目。这种行为是以重视史部的博洽和小说的虚构性思想为指引的。在分类实践中,马端临对史传与小说的分野有较为明确、统一的判断。《经籍考》小说类得以进一步纯粹,也得益于更为完善的分类体系。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著录小说观念

《文献通考》是宋末元初的马端临(1254-1334)编撰的一部“会通古今,该洽载籍”的典章制度巨著,其中《经籍考》著录图书条目计三千九百三十七条,四千余种,所涉时间从先秦直至南宋宁宗嘉定末年。就篇幅而言,《经籍考》长达七十六卷,占《通考》全书的五分之一强。马端临认为治乱兴衰虽然不相因承,而“典章经制,实相因也”,故立志著述,使历代典制“因革之故,粲然可考”,而所设立的“经籍”一考在解题中“采诸家书目所评,并旁搜史传、文集、杂说、诗话。凡议论所及,可以纪其著作之本末,考其流传之真伪,订其文理之纯驳者,则具载焉”,使后世览书者“稍加研穷,即可以洞究旨趣”。故此一考亦有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功用。《经籍考》子部小说家类有二百一十九个条目,著录作品二百二十七部,共计二千三百四十四卷。从这些记录中我们不但可以了解南宋末年小说的藏存情况,也可借此探讨马端临的小说观念。

马氏在《文献通考自序》中概说《经籍考》的编撰时指出,“今所录先以四代史志列其目,其存于近世而可考者”则采诸家评说作为解题,故著录子部“小说家”类图书时,首先引用《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稗官”之说以论小说源流,继而罗列各代史志目录所著录“小说”的篇卷:“《汉志》: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篇。《隋志》:二十五部,合一百五十九卷。《唐志》:三十九家,四十一部,三百八卷(失姓名二家,李恕以下不著录七十八家,三百二十七卷)。《宋三朝志》:一百四十六部,一千一百五十二卷。《宋两朝志》:四十六部,一百一十三卷。《宋四朝志》:四十六部,四百一十二卷。《宋中兴志》:二百三十二家,二百六十部,一千九百五十五卷。”《经籍考》在所录小说卷数方面已明显超越前代史志,而这种在类目前罗列前代书目所录该类作品的部数篇卷,是“马端临的创造,它清楚地反映了某类学术的发展变化。”[1]

《四库全书总目》为《直斋书录解题》作提要时称:“马端临《经籍考》惟据此书及《读书志》成编。”[2]《经籍考》虽然在解题中大量征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以下简称为《晁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下简称为《陈录》)和《崇文总目》,但条目的著录并不囿于此三家书目。《经籍考》集部中著录有《王容季文集》、《王子直文集》、《王深父文集》,马氏在解题时分别引用曾巩为王氏三兄弟文集所作序文,且加按语曰:“侯官三王之文,盖宗师欧公者也。其大家正气,当与曾、苏相上下,故南丰推服其文,而深悲其早世。然晁、陈二家书录,并不收入,《四朝国史·艺文志》仅有《王深父集》,才十卷,则止有曾序所言之半,而子直、容季之文无传焉,亦不能知其卷帙之多少,可惜也。”[3]由马氏按语我们可知,端临未见王氏三兄弟之文集,晁、陈二家亦不载,文集是依据曾《序》著录的。王承略先生经过综合的分析和考察后指出,《经籍考》的著录依据有十一种书目资料,另外还有笔记与文集、藏书或所见书以及史传[4]。

总的说来,《经籍考》和《晁志》、《陈录》三者在小说类中的著录差别不大。如果忽略同书异名和卷数差别因素,其区别之处主要在于:

《郡斋读书志》“小说”类中著录的宋祁《景文笔录》三卷、《缃素杂记》十卷,《经籍考》入“杂家”类;《后山诗话》二卷、司马光《续诗话》一卷、《欧公诗话》一卷、《东坡诗话》二卷、《中山诗话》三卷、《归叟诗话》六卷诸条目,《经籍考》均入总集各门总之“文史”类;《孔氏杂说记》一卷、《衣冠嘉话》、《漫叟见闻录》一卷、《诗眼》一卷诸条,《经籍考》并无,不过《经籍考》“小说家”类收录了其中《孔氏杂说记》作者孔武仲之弟平仲毅甫《孔氏野史》一卷。《直斋书录解题》“小说”类中有《补江总白猿传》一卷,《经籍考》归入“传记”类;《大唐说纂》四卷,《通考》归入“杂史”类;《嘉祐杂志》三卷,《经籍考》无;宋人何晦《广摭言》十五卷,《经籍考》作“《唐摭言》十五卷”[5]。

《经籍考》所录小说不见于晁、陈二书之小说类者有:《续树萱录》、《灯下闲谈》、《忘怀录》、《逆旅集》、《孔氏野史》、《后山谈丛》、《夷坚别志》,其中沈括的《忘怀录》,晁、陈二家归入“农家”类。

比较《经籍考》和《新唐志》所录,则会发现欧阳修所收汉代至唐的小说比《经籍考》著录的同期小说数目要多得多。《新唐志》所录小说中《经籍考》无载者有:邯郸淳《笑林》三卷;裴子野《类林》三卷;张子华《列异传》一卷;贾泉注《郭子》三卷;刘齐《释俗语》八卷;萧蕡《辨林》;刘炫《酒孝经》一卷;庾元威《座右方》三卷;《杂语》五卷;戴祚《甄异传》三卷;袁王寿《古异传》三卷;刘质《近异录》二卷;干宝《搜神记》三十卷;刘之遴《神录》五卷;梁元帝《妍神记》十卷;祖台之《志怪》四卷;孔氏《志怪》四卷;荀氏《灵鬼志》三卷;谢氏《鬼神列传》二卷;刘义庆《幽明录》三十卷;东阳无疑《齐谐记》七卷;王延秀《感应传》八卷;陆果《系应验记》一卷;王琰《冥祥记》一卷;王曼颖《续冥祥记》十一卷;刘泳《因果记》十卷;颜之推《集灵记》十卷;《征应集》二卷;侯君素《旌异记》十五卷;李恕《诫子拾遗》四卷;《开元御集诫子书》一卷;狄仁杰《家范》一卷;《卢公家范》一卷;苏瓌《中枢龟镜》一卷;姚元崇《六诫》一卷;通微子《十物志》一卷;卢光启《初举子》一卷;刘讷言《俳谐集》十五卷;裴紫芝《续卓异记》一卷;李玫《纂异记》一卷;李元《独异志》十卷;沈如筠《异物志》三卷;《古异记》一卷;牛肃《纪闻》十卷;陈鸿《开元升平源》一卷;张荐《灵怪集》二卷;戴少平《还魂记》一卷;赵自勤《定命论》十卷;吕道生《定命论》二卷;温畬《续定命论》一卷;《采茶录》一卷;《卢子史录》;陈劭《通幽记》一卷;李躍《岚斋集》二十五卷;尉迟枢《南楚新闻》三卷;《会昌解颐》四卷;何自然《笑林》三卷;焦璐《穷神秘苑》十卷;郭良辅《武孝经》一卷;封演《续钱谱》一卷等六十余种。而《经籍考》所载唐人小说《隋唐嘉话》、《陆氏集异记》、《稽神异苑》、《平泉草木记》、《周秦纪行》、《河东记》、《史话》、《朝廷卓绝事》、《闻奇录》、《知命录》、《北里志》、《三水小牍》等,《新唐志》则无。《新唐志》是在《旧唐志》的基础之上编成的,其中有六十余种小说不见于《经籍考》,这表明此类惯被视为仅能承载“小道”的书籍在宋代,尤其是连年战争之后亡佚严重。马端临与晁公武、陈振孙三家书目中小说家类图书著录面貌极为相近,则表明《经籍考》虽是私家书目,但能较准确地反映当时图书的流存情况。

小说发展至唐代,出现了篇幅更长、情节更为曲折的传奇小说。《经籍考》中有薛用弱《集异记》、韦瓘《周秦纪行》、袁郊《甘泽谣》、陈翰《异闻集》等唐人传奇小说集,但现在看来唐传奇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单篇作品如《霍小玉传》、《任氏记》、《莺莺传》等却未收录。潘建国先生仔细查阅《旧唐志》、《新唐志》、《宋史·艺文志》、《崇文总目》、《中兴馆阁书目》、《晁志》、《陈录》、高似孙《史略》、尤袤《遂初堂书目》、郑樵《通志·艺文志》、王应麟《玉海·艺文》及《经籍考》等十二种书目,“竟未录一部话本小说”[6]。

“小说”一词初见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此处的“小说”与《荀子·正名》中“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衰矣”中的“小家珍说”相似,是那些与自己所主张的处身治国之道不同或相违的言说。“小说”之成为一家,著于竹帛,始于《汉志》,与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九家并列。《汉志》曰:“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锋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又说:“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7]诸子中除小说家之外的九家,面对混乱时局,都提出自己的治世主张,与其他学派辩难,而九家之术如与六艺融通,则可以“通万方”,达天听。《汉志》把“小说家”排除在“可观者”范围之外,是因为此时的“小说家”之言论,已不具“干县令”的功能,它是“源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的“刍荛狂夫之议”,只有些民间议政的成分了,故“异端”之说变而为“浅妄”之说。《汉志》“小说家”类主要收录两种作品,一是传说或假托前代历史人物的作品,如《鬻子说》、《青史子》、《师旷》、《务成子》、《宋子》、《天乙》、《黄帝说》;二是方士之说,如《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臣寿周纪》、《虞初周说》。另外,《汉志》“小说家”类还著录有“《百家》百三十九卷”,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百家》者,刘向《说苑》叙录云,‘《说苑杂事》……其事类众多……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说苑》今存,所记皆古人行事之迹,足为法戒者,执是以推《百家》,则殆为故事之无当于治道者矣。”[8]《周考》、《周说》、《周纪》等不入《六艺略》之“春秋”类,待诏方士之说不入《方技略》之“神仙”类,“小说家”类的作品共同之点在于:“浅薄不中义理”、驳杂无征传闻,无怪乎现在有些学人坚持“古典目录学‘小说家’具有‘垃圾桶’的性质”的观点[9]。

随着书籍的增多,史志的图书分类也呈现由六分法向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调整的趋势,“春秋”类膨胀为史部,兵书、数术、方技并入子部。采用四分法的《隋志》在“小说家”类中除了继续收录记载遐方异物的书籍外,又增添了生活中的言谈语对、笑话、图器方面的图书。但著录小说的总数并没有明显地增加。其史部有“杂史”一类,中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又“杂传”中有《神仙传》、《汉武内传》、《洞仙传》、《宣验记》、《冥祥记》、《述异记》、《搜神记》、《搜神后记》、《幽明录》、《冤魂志》等,这些作品在现在看来都是典型的志怪小说。《旧唐志》子部小说家类与《隋志》此类著录情况大致相似,对小说的认识仍然没有摆脱《汉书·艺文志》以来的传统观念。目录中的“小说家”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言小说之著录位置,大约始于宋代。在《新唐志》中,“欧阳修不仅首次将魏晋时期的《搜神记》、《志怪》、《幽明录》、《齐谐记》等志怪小说从《隋志》和《旧唐志》的史部杂传类移录入子部小说家类,而且首次将唐人创作的《补江总白猿传》、《纂异记》、《博异志》、《纪闻》、《甘泽谣》、《通幽记》、《传奇》等传奇作品著录于正史艺文志并纳入子部小说家类,这不仅扩大了小说的范围,而且强化了小说长于虚构的艺术特点,对后来的小说创作无疑具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小说文体的发展成熟”[10]。

欧阳修坚持史部图书的真实性,将志怪小说从史部杂传类移录至子部小说家类。作为典章制度史的大家,马端临分类图书在坚持史书的博、通的同时,对小说的虚构性也有所觉悟。

《文献通考》在类序伪霸之史的时候引郑樵之语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后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置于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后。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马氏又附按语于其后:

夹漈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所谓“见名不见书,看前不看后”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尝考之,经录犹无此患,而莫谬乱于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又有《隋志》以为故事,《唐志》以为传记,《宋志》以为杂史者。若一一考订,改而正之,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且所录诸书,盖有前史仅存其名,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是以姑仍其旧。而于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则不详加考订,但以类相从,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11]

上面引文中郑、马二人都谈到了编书分类的难题。马端临还谈到,史部中故事、杂史、传记和子部的小说等的区分度很不明显。对前代书目的分类,马端临尽量保持其旧观,于各家分类有分歧的图书,则用互著之法加以著录。然而马氏对史传与小说的分野,应当有了较为明晰的看法。

《经籍考》传记类序中引《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所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小说”,马氏又下按语:“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12]《经籍考》中《汉武内传》、《汉武故事》、《飞燕外传》、《杨贵妃外传》、《绿珠传》、《补江总白猿传》和《牛羊日历》等入传记类,着眼点大概就在于传主均是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与众多历史事件有牵扯,实为一代之事,故得入史部。而那些“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的传记,实与小说无异。“记唐史逸事”的《因话录》,“咸载唐世故事”的《剧谈录》,“前纪典故,末及杂事,颇为可观”的《封氏见闻记》,柳珵采其家集所记累朝典章因革、时政得失而成的“小说之尤者”的《家学要录》,这些作品内容虽与历史有关,但由于肤浅不实,不堪大用,就被录于小说类了。《经籍考》传记类有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引晁氏言此书“记国朝杂事,迄绍兴之初。序言早以其父之故,亲接前辈,得前言往行为多,类之成书”,引陈氏曰:“又有《后录》三十卷,其子博所作,不专记事,在子录小说类。”[13]《闻见录》在史部,而不专记事的《闻见后录》却在小说类。《燕丹子》同样讲述历史人物的故事,但却是典型的小说。马氏在此书的解题中依次引《中兴艺文志》、周氏《涉笔》和晁氏语[14],但以《涉笔》所论为主:“燕丹、荆轲事既卓佹,传记所载,亦甚崛奇。今观《燕丹子》三篇,与《史记》所载皆相合,似是《史记》事本也。然乌头白,马生角,机桥不发,《史记》则以怪诞削之;进金掷蛙,脍千里马肝,截美人手,《史记》则以过当削之;听琴姬,得隐语,《史记》则以徵所闻削之。司马迁不独文字雄深,至于识见高明,超出战国以后。其书芟削百家诬谬,亦岂可胜计哉!今世祇谓太史公好奇,亦未必然也。”[15]撇开《涉笔》关于《燕丹子》和《史记》先后关系的说法,单看对史迁史才大加赞赏的语句,则知马氏认为,史书不得有诬谬之处,而小说可有“怪诞”“过当”之处。

马端临编撰《文献通考》时博采当时臣僚之奏疏、近代诸儒之评论以及名流之燕谈、稗官之纪录,其原因在于这些材料能定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马氏于史讲求征信。而小说类作品的解题中,则多有“虚妄”之类的评语[16]。《云仙散录》中引陈氏语“皆子虚乌有也”,引洪迈语“俗间传浅妄之书,如《云仙散录》、《老杜故事》之类,皆绝可矣”;《冷斋夜话》引晁氏曰“皆依托也”,引陈氏曰“言多妄诞”。值得注意的是《后山谈丛》这部小说,《陈录》入别集类,马氏引《容斋随笔》曰:“后山陈无己著《谈丛》,高简有笔力,然所载国朝事,失于不考究,多爽其实。……盖前辈不藏国史,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疑若可信,故误入纪述。”[17]将此书入小说类,当与其内容多不实有关。

《博异志》“志怪之书也”,《集异记》“集隋唐间谈诡之事”,《稽神异苑》“传记鬼神变化及草本禽兽妖怪谲诡事”,《宣室志》“纂辑仙鬼灵异事”,《洽闻记》“记古今神异诡谲事”,《甘泽谣》“载谲异事九章”,《河东记》“亦记谲怪事”,《酉阳杂俎》“所记固多谲怪,其标目亦奇诡”,《传奇》“所记皆神仙诡谲事”,《稽神录》“记怪神之事”,《洞微志》“记唐以来诡谲事”,《云斋广录》“记一时奇丽杂事,鄙陋无稽之言为多”,《投辖录》“所记奇闻异事,客所乐听,不待投辖而留也”[18]。志怪小说“诡谲”、“奇诡”、“谲怪”、“奇丽”等想落天外的虚构特征,对于马端临来说,应当是很清楚的。

在《新唐志》、《晁志》的基础上,马端临《经籍考》对小说家类图书作了进一步的清理,使其收录范围变得更小。在《新唐志》中,狄仁杰《家范》、吴均《两同书》、《逸史》、封演《续钱谱》都被归入小说类,而在《经籍考》中,司马光《家范》入儒家类,罗隐《两同书》入杂家类,《蒋魏公逸史》入故事类。马端临将记载历代货币的形制和变革的《钱谱》、《货泉录》和《续钱谱》改隶故事类,充分显示了作为典章制度史家的判断。陆羽《茶经》载产茶之地、造作器具、古今故事,张又新《煎茶水记》品评二十种用于煎茶之水的优劣,欧阳修以二书入小说类,马端临则将关于茶、酒二物的产地、工艺和相关故事的图书全部收归农家类。《十洲记》、《洞冥记》等,欧阳修入道家类,马氏入小说类。又,《造化权舆》、《刊误》、《炙毂子杂录注解》、《苏鹗演义》等书,《新唐志》录在小说家类,《经籍考》则入杂家类;《朝野佥载》、《封氏闻见记》,欧阳修入杂传类,马端临入小说类。“小说”概念外延的缩小,使得马端临的小说观念与现代小说观念更加接近。而《经籍考》小说类的进一步纯粹,主要得益于马端临博采前代书目之所长,形成更为完备合理的分类体系。

对于有些仍保留在小说类的图书,马端临也有自己的看法。戏谑笑话之书,如邯郸淳《笑林》,《隋志》、《新唐志》均入小说类,《经籍考》因之。《杂纂》解题引李焘语曰:“用诸酒杯流行之际,可谓善谑。其言虽不雅训,然所诃诮,多中俗病,闻者或足以为戒,不但为笑也。”[19]小说《茅亭客话》,马氏引晁氏曰:“虽异端而合道旨、属惩劝者皆录之。”[20]即使是调笑戏笔,马端临也较重视惩劝讽谏的治世功用,这和他立志撰著《文献通考》的目的是一致的。

总的说来,马端临仍深受《汉志》以来的传统小说观念的影响和时代的局限,所以《经籍考》小说类体现为志怪、笔记和历史故事混杂的广义的小说观念。但在史家博洽、征实的史学眼光之下,小说虚构、浅俗和琐碎的特征就更加清晰了。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二十五史《艺文志》著录小说资料集解”(11AZD062)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徐有富:《目录学与学术史》,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49页。

[2]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730页。

[3]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894页。

[4] 王承略:《试论〈文献通考·经籍考〉的著录依据和著录方法》,山东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古籍整理研究论丛》(第二辑),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99页。

[5] 《经籍考》著录有唐王定保《摭言》十五卷。宋人称王氏之作或言《摭言》,或言《唐摭言》。《宋史》有何晦《摭言》十五卷,又《广摭言》十五卷。《通考》校记疑“唐”为“广”之讹。

[6] 潘建国:《古代小说书目简论》,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2页。

[7] 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64-165页。

[8]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5页。

[9] 邵毅平、周峨:《论古典目录学的“小说”概念的非文体性质——兼论古今两种“小说”概念的本质区别》,《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第13页。

[10] 王齐洲:《论欧阳修的小说观念》,《齐鲁学刊》1998年第2期,第24页。

[11]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568页。

[12]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567页。

[13]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582页。

[14] 现存《晁志》不录此书,马氏所引晁氏解题亦仅言“不题撰人”。

[15]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719页。

[16] 《经籍考》的解题多来自晁、陈二家书目,然而马氏引二家解题时,并非一成不变地照搬,或有增删改易,或直接用按语加以说明。比如《经籍考》卷二“刘长民《易解》十五卷”条引陈氏解题时,去掉陈振孙对别出于条目所记十五卷之外的《略例图》三卷的作者真伪问题提出自己的疑问的按语,认定刘长民有《略例图》三卷,表明了自己的判断。又如《经籍考》经部“何晏《论语注》十卷”条,马氏引《晁志》言齐《论语》有《问王》、《知道》两篇,为张禹所删,继而下一按语表示置疑:“《齐论》多于《鲁论》二篇,曰《问王》、《知道》。史称为张禹所删,以此遂无传。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删之。……此所以不传,非禹所能删也。”因此,《经籍考》的解题虽引自他书,但对所引材料马端临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17]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735页。

[18]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720-2738页。

[19]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723页。

[20]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2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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