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视野下的科举之“伤”
——关于《鸳鸯针》和《双剑雪》的一种解读

2012-04-12 03:28
华中学术 2012年1期
关键词:科举制度名士鸳鸯

张 勇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661100)

明清小说视野下的科举之“伤”
——关于《鸳鸯针》和《双剑雪》的一种解读

张 勇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661100)

科举制度体现了国家话语霸权和文化收编与学术自由和人性发展的矛盾。不管有怎样的优点和进步,科举制度总是带伤的制度,科举之伤不仅是自身之伤,而且是学术和人性之伤,《鸳鸯针》和《双剑雪》以小说的方式和视野质疑了科举的公正,以及科举带给人性的迷惘,在批判科举制度的同时也表达了悲悯的情怀和救世之心,这便与鲁迅疗救的文学精神有了相通之处。

科举之伤小说视野疗救

生活在科举时代的读书人,都有一个梦——进士梦。那是读书人的最高理想,实现了进士梦,人就变了个人,生活就变了个样,于是读书人投入其中,成败得失,困其身心,正面价值之外,其负面性也不容忽视。明清小说正以其特有的视野,观照了这种科举负面性的一个方面——科举之“伤”,这是一个有趣的观察。本文试就此略作讨论。

一、所谓科举之“伤”

许慎说:“伤,创也。”[1]《说文解字》“创”的一种写法是“刃”字下面有一横,解为“伤也”,段玉裁注云“凡杀伤必以刃”;又另外一种写法是“创”,段玉裁注曰“从刀仓声也。凡刀伤及创疡字皆作此”[2]。可见伤的本意是被刀刃所损害而造成的身体的完整性的破坏,引申言之,人们把精神、心理、性格方面因各种原因所遭受的损害也称之为伤,再进而言文化、学术、制度等所造成的伤害和所具有的弊端,均可言伤。总而言之,伤是身体、精神、心理、性格、文化、学术、制度等方面的某种损害,因为某方面的损害而破坏了其所属人或物的整体性、健康性、完美性的统一。科举制度作为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拔制度,自有其值得肯定之处,但是也的确是一种有伤的制度,科举制度之伤随之造成的是学术和人性之伤。

说明清科举制度有伤是因为这种制度以国家话语霸权和文化收编的行为方式剥夺了学术自由,戕害了人性健全和取消了个人独立。国家在官僚体系和读书活动之间建立了一种利益关系,国家给参加科举的士人提供仕途机遇,所谓“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是也[3];条件是士人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读书。所谓“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只用陈澔《集说》。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是也[4];所谓科举的文体八股文“磨难天下才人,无如八股一道”是也[5]。要想中进士,必须精通八股文,否则一切免谈。因此,为了通过考试,读书人就可以只学习和揣摩这种八股文章,看八股选本,不需要再读别的什么书,其结果是只会写八股文章而易于成为在思想、文化和学术方面僵化和局限的人。于是,以科举为工具的国家话语霸权和文化收编在国家意识形态、学术自由和人性发展之间制造了严重的矛盾和冲突。读书人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来读书,成绩的优劣将决定他们的政治权力、经济地位和社会名誉。国家通过话语霸权的运用,强制推行其认可的文化指令,排除与此不相一致的文化异端,这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统一和独裁,以此停息学术竞争、讨论和争议,收编一切学术。相应的,则是学术自由的被剥夺,学术独立性、学术个性、学术创造力由此而窒息,国家意识形态和学术自由之间出现的是紧张和敌对的状态,这样的一种矛盾和冲突最终以前者对后者的绝对压制,后者独立自我的丧失而成为一个朝代文化学术的常态;而个人生存和学术生态的困境则使明清的读书人面临痛苦的选择,要在国家体制下生存得好一点就必须放弃学术自由和个人独立,放弃学术自由和个人独立则意味着变成一个利禄之徒。国家文化和学术的专制与独裁加大了读书人生活选择的苦痛和人性拷问的伤情,绝大多数人只能无可奈何地屈从于国家的文化学术招安,响应皇帝和政府的收编而换取现实利益,其结果是国民文化奴性的酿造和形成,从而深深地伤了学术和人性,五四时期鲁迅等人所批判的国民劣根性与此不能说没有历史的渊源。

总之,明清科举与学术和人性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科举之“伤”,科举本身带了伤,科举之伤伤了读书人,也就成了读书人之伤。国家以科举为读书人开了一条仕进之途,仕进之途就是利禄之途,学术和人性在利禄的考验中不能不伤痕累累,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科举之“伤”。生活在其中的人对此“伤”的体会之深,是没有生活在科举时代的人所难以想象的。明清小说关于科举之伤的描写即是明清读书人对此沉痛之伤深刻体验的痛苦诉说,《鸳鸯针》和《双剑雪》就是这样的小说[6]。

二、《鸳鸯针》笔下的科举之“伤”:公正何以可能?

《鸳鸯针》中的丁全(字协公)是一个读书不用心,作文不用力,而专门用经营工夫买功名的人。经过钻天觅缝的摸索,依靠孔方兄的威力,这个不学无术的人轻松容易地就混进了生员的队伍,进了学。到了他要考举人的时候,他父亲的一个年侄莫推官被选作了考官(丁全的父亲累官至工部侍郎,积累有广泛的官场人脉,给丁全搞腐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于是丁协公用三千两银子为交换,和莫推官约定只要取了他为举人,莫推官就可以得到这三千两银子。但是莫推官担心的是丁全的水平太差,考卷不好看的话操作起来也比较麻烦,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一个绰号叫白日鬼的秀才周德出来了,这是来帮助丁协公解决难题的,这也是一个混子式的秀才,全不在读书上用功,专在利禄上摸爬滚打,和丁协公两个人可谓臭味相投,是难得的一对活宝。丁协公请了白日鬼来商量如何作弊,白日鬼推荐了他的一个表兄陈又新,这个人是府学里的老秀才,每科的身份是誊录生,考生试卷的誊录都由他负责,从中也赚了大把的银子。丁协公要买举人,缺了此人断然不成,有了陈又新,整个作弊的环节就完成了谋划和衔接。丁协公和陈又新讲定的价钱是四百两银子,陈又新的办法是把别的考生的好文章冒抄成丁协公的,莫推官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丁协公取为举人,一个内外勾结、沆瀣一气的作弊网络就这样形成了。陈又新在考场内做了手脚,在誊录过程中把徐鹏子的考卷一共七篇文章全部换在了丁协公的名下,丁协公顺理成章地做了个第三名举人,信心十足可以中举的徐鹏子结果却是榜上无名[7]。这场科场弊案产生了两个结果,一个是不该中举的丁全成了举人,另外一个是该中举的徐鹏子落榜了。在一个本该公正的考试中,由于权力和金钱的作用,公正被践踏了,于是一个得到了不该得到的,一个失去了本该得到的,故事在那一刻产生了一种荒谬感。不仅如此,故事的进一步发展把这种荒谬感叠加成了悲剧感,因为徐鹏子后来在读前五名举人的硃卷的时候,发现第三名丁全的硃卷和他的七篇墨卷完全一样,但是却查不到自己的落卷。当他碰到周德而把自己的怀疑告诉这个白日鬼,并且说要去告状讨回公道时,却不想招来了一场更大的灾祸。听了白日鬼的报告,丁协公、莫推官、白日鬼设计了一个阴谋,把徐鹏子家的丫环春樱骗拐到丁全家藏起来,反过来又嫁祸于徐鹏子谋杀丫环,唆使春樱的父亲去告状。徐鹏子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杀人,莫推官向学道打了黑报告,革除了徐鹏子的秀才功名,打了三十大板,关进了重监,限徐鹏子三个月找回春樱。徐鹏子哪里去找春樱?只得在监狱里被关了三年,等莫推官升官离开了本地,才逃脱了这场牢狱之灾,但是已卖了自家的房子,沦落为一个食不果腹的塾师,不得已跟随本卫一个进京的指挥做幕宾,中途却又遇上火灾,烧了粮船,徐鹏子又流落在山东临清的一个庙里卖文为生,妻子王氏千里寻夫也几乎失身于匪人。徐鹏子几经辗转成为进士,夫妻二人历经磨难,得以团圆。丁协公则靠着一贯的做派,一路高歌,摇身成为簇新的进士,优哉游哉地去福建做他的县官去了。

这篇作弊故事的荒谬感和悲剧感让科举的创伤深深灼痛了人们的感情和心理。这样的科举之伤表现在徐鹏子身上是毁灭了他所拥有的一切,并且把他的人生拖入了一连串的灾难之中。这个不幸的人本想借助科举飞黄腾达,追求美好的生活,结果却陷入莫名其妙的连环恐怖之中,所愿与所得的相反使科举制度的负面价值在人的不幸和苦难中凸显出来。尽管故事最终是以徐鹏子东山再起,饶恕一切对他犯罪的人为结束,尽管作品最后的色彩充满了宽容和仁慈,但是故事的前半部分关于徐鹏子磨难的描写已经足以构成作者对于科举之伤的深度透视——这个利禄之途既充满了诱惑也布满了灾难。科举制度到底是一个好东西,还是一个坏东西?《鸳鸯针》以徐鹏子的不公正遭遇提出了隐隐的疑问。

这部作品对科举之伤的描写还表现在丁协公身上,相比于徐鹏子,这似乎是难以理解的,丁协公是伤人的人,他怎么会也是一个受害者呢?我们循着小说的描写往下看,在南京,出现了一个来打秋风的假举人,当丁协公被当作那个假的金举人被公差拿到御史衙门的时候,他听见是拿“假举人”问罪,就以为是自己的事败露了,他的心虚吓慌了他自己。叙述者这时候站出来评论:“却说丁协公这场屈辱,都是他轻狂样状招惹出来,所以大人君子真正有学问的,断不如是。这些差人带着一路来人问他,只说是假举人骗人的,那里还细说姓金姓丁?这丁协公一心只疑着徐鹏子身上去,亦不暇辨我是真是假,”[8]这时我们看到了一种怜悯,那种心中有鬼的人的自我惊吓,那种不成其为君子和有学问的人的可怜一下子烛照出这个人物的悲剧色彩——《论语·宪问》中孔子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朱熹注说:“君子循天理,故日进乎高明;小人循人欲,故日究乎污下”[9],一个遵循的是天理,一个追寻的是人欲,结果自然云泥两重天,上达的君子和下达的小人是两种完全相反的人生境界,他们也拥有完全不同的精神内涵,上达还是下达正是成其为一个人还是不成其为一个人的关键起点,人和非人的差别在于内在品质的充盈或亏欠,而不在于拥有外物的多少。《庄子》也说:“券内者,行乎无名;券外者,志乎期费。行乎无名,唯庸有光;志乎期费者,唯贾人也,人见其跂,犹之魁然。与物穷者,物入焉;与物且者,其身之不能容,焉能容人!不能容人者无亲,无亲者尽人”[10],把心志投射在外物上面,孜孜于外在功名利禄的追求,其结果只是损耗神智,使自己变成一个商人而已,这样的人既丧失了自我,也破坏了自我与他人关系的和谐,使自己和他人形同陌路。不管是儒家,还是道家,在区分人的规定性和非人的规定性这一点上,他们的标准都是一致的,在朱熹看来是人欲,在庄子看来是“富贵显严名利”,这都是悖逆人心志的外物,所以儒家说要灭人欲,道家说要“徹志之勃(悖),解心之谬,去德之累,达道之塞”[11],才能由非人变回本人。遗憾的是,丁协公选择走的是一条非人的道路,所以,当他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科举名利的时候,他已经迷失了他的人性和自我,在追逐科举利禄的道路上走得愈远,离他人性的本来就愈远。他在一系列变本加厉的作弊中中了进士,身为朝廷命官又为官不仁,攀附权贵严世蕃而又惹祸上身,被萧掌科控诉而又落在仇家徐鹏子手上,最终在徐鹏子的宽恕中被感化。于是,我们终于明白,小说对丁协公一切作弊所带来的表面风光的渲染其实只是一种哀怜,作者用前后文的照应要告诉读者的恰恰是对一个在科举利禄的诱惑中堕落和迷失自我者的怜悯。就这样,丁协公本身也成了一个受害人,科举可以获见的名利诱惑使他成了一个丧失主体自我的人,这也是一种伤,一个迷失了本性和灼伤了自我的人的荒谬性和悲剧性也因此被彰显出来了,比起这样的受伤,他那种在作弊过程中所遭受的羞辱和报复一类的小伤就算不了什么了。丁协公作为一个害人的人也成了受害者,根源在于科举的利禄诱惑陷溺了他的心性,使其堕落而不自知,迷失而不自悟,比起徐鹏子所受的伤,这是一种更隐蔽和更内在的伤。小说因为揭示了这种内伤的荒谬性和悲剧性而具有了更深刻的批判力度。

所以,徐鹏子和丁协公都是科举制度的受害者,他们在不同的方向上体现了科举之伤的荒谬性和悲剧性。小说相反相成的叙述构建了一个精巧的结构,这一巧妙的叙述结构昭示了作者对科举能否真正做到公正持有一种怀疑和批判,也探究了为己之学与科举的矛盾性,作品对科举制度的体察因而达到了一种令人刮目相看的深刻性。

三、《双剑雪》笔下的科举之“伤”:人性何去何从?

《双剑雪》第一卷的主角叫卜亨,字文倩,乃是一个世家子弟。他的祖父中过进士,官至布政使,家中书香气息浓厚,书舍、花园、藏书多不胜数。靠着丰厚的家道,他轻松打通了县、府、道的关节,十三四岁就进学做了个少年秀才。因为不是凭着真才实学考取的秀才,做了秀才的卜亨自然也不会好好读书:“自从进学后,打马吊、摸骨牌、串戏、踢毬无不精妙。若论起读书,本经也不知是那一经,那本四书,自从蒙师点句读后,不知可曾温习第二遍。你说他藏书多,那一本曾开折来?你说他园内有花卉,何曾整整在书房里坐了一日?”[12]不学无术的卜亨却依靠夤缘际会的水磨工夫在读书界混得风生水起,居然博得了一个名士的名头,弄了个名震天下,混进了南北二监,几乎成为南京乡试的解元,稍受挫成副榜第一,在北京依然吃香喝辣,风光无限,终于在傅御史的考察中败露而仓皇逃离京城,身败名裂[13]。

卜亨也作弊,他进学和在国子监读书期间的行为就是作弊,但是比起《鸳鸯针》里的丁协公,卜亨主要的特点却是装做名士。骗取了名士的名头,混迹在名士队伍里,利用名士的头衔又去骗取钱财和科举名利,在这条利禄之路上卜亨乐此不疲,骗名骗财,得名得财,同时也就愈来愈沦落,愈来愈失去人之为人的纯真本性和自由意志。庄子所谓“其成也,毁也”,正是卜亨人生的写照。成玄英注云:“于此为成,于彼为毁。如散毛成毡,伐木为舍等也。”[14]在这里成功了,在那里就毁灭了,在诈骗名利方面得手了,在成己成德方面就失手了,庄子富于辩证法精神的成败之论恰正适用于卜亨人生道路的价值悖论,此成彼毁,外成内毁。卜亨的假名士之路呈现了科举制度影响下一个深受世俗名利诱惑的人误入歧途之后人格错位和精神分裂的内在过程,这个执迷外物和迷失自我的人在学术、文章、人性方面的毁灭历程又一次揭示了明清社会的科举之伤。

卜亨拥有良好的读书条件,他家道殷富,藏书丰富,有精致的书房,美丽的花园;他自己有四个特长:字好、口才好、胆子大、记性好。拥有如此良好的主客观条件的卜亨倘用力读书,潜心学问,用功于心性的成德成己,不怕不成一个真正的名士,不怕不造就自我的完满、人格的完成、精神的超迈。可惜!所有优良的条件都只在他冒充名士的行为中发挥了不良的作用,良好的条件做了错误的使用,卜亨走了一条相反的道路,良好的条件也就成为人性恶性发展的不良助力;犯了方向性错误以后,条件愈好,起的作用愈坏。小说对此问题的观察颇具辩证法深度。

卜亨的假名士之路开始于某一天的偶然心动:“却说卜亨挂了秀才名色,难道偏不与这读书的人鬼混不成?一日思量道:‘我这外边体面,却也不差。只是那文社里头,不曾着些水磨工夫,未免为同学耻笑。闻到本县有个翼社,算宇内有名的。其中最有名的是宋连玉。这人与我是年家,为人忠厚志诚,我拼得两把酒席,弄得那些酸子,随我脚跟儿转,岂不快活?难道单让他们做名士不成?’把头点一点道:‘有理有理。’”[15]卜亨懂得秀才不是名士,秀才的名头就不够响亮,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他必须参加翼社,他参加翼社并不是出于对翼社成员文章和人品的尊敬,而是要给自己添光彩,此外则是要去耍弄那些名士,以此获得戏弄名士的快乐。可见卜亨的一念之心就是一种名利心,一种玩弄心,就是一种邪心,一种变态的心理。他要借重翼社和宋连玉等名士,但是又从心底里蔑视翼社和名士;他用一种玩弄和戏仿的态度去加入翼社,去和宋连玉等名士打交道,这就注定了他和翼社与名士关系的对立性。他给翼社和名士圈带来了骚动、迷惑、混乱,也走上了自己的毁灭之路。

一念之邪心开启的名士之路并不轻松,卜亨对名士的装扮充满了表演性,在掩盖和装饰中充满了挑战、辛劳、焦虑、痛苦、屈辱。他第一个诈骗成功的名士是宋连玉。他通过营造家庭的浓郁文学气氛来感染宋连玉,让宋连玉在内心中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开始把卜亨看作是一个有才华和肯读书的人;他又通过精彩而富于欺骗性的表演让宋连玉以为他即兴创作了一首咏牡丹诗,其实不过是把他表兄陆羽仪的诗作当作自己的作品抄给宋连玉而已,他的书法和记忆力这个时候起了关键的作用。宋连玉不仅开始把卜亨看作一个名士,而且向翼社隆重推荐,在遭到黄绣虎和其他成员的质疑以后还不断为卜亨辩护。然而假的毕竟是假的,卜亨第一次入会时就连黄绣虎出的题目都看不懂[16],他避免当场出丑和露馅的办法就是在关键的时候让他的仆人书鹿来解围,谎称南京年家孙老爷和本县李爷紧急召见而得以脱身,以后他还不断用同样的招数来应付这样的困境。卜亨以请翼社众人到他府里赏花吃酒而收买了大部分人,那些曾经迷惑了宋连玉的藏书和文房四宝又一次为卜亨博得了文士名声。但是轮到卜亨出题目的时候,他出的“吾不忍其觳觫”使宋连玉一惊,卜亨只因为不认识“觳觫”二字就以为是一个难的题目,却因为错了句读和题目的可笑引起了宋连玉的怀疑。宋接着用绿牡丹的诗题测试了一下,知道卜亨果然是不通的了,他抄袭别人的文章,暗求宋连玉代作绿牡丹诗,叙述者也忍不住站出来评论说:“你看他赴一遭社,当一遭社,费了多少精神,转了多少周折,留着这些工夫,收敛来读书,未尝不好。即不然,即守拙藏讷,亦免致后日败露之耻。他却不肯安分,这岂不是作伪?心劳日拙了。”[17]卜亨的假名士做得很辛苦,他绞尽脑汁逃避当场作文作诗,却又要享受假名士的虚荣,患得患失之间,东成西就之际,人格的分裂和精神的煎熬把他撕裂成了非人。在宗师的岁考(或科考)中得了最低一等(六等)的卜亨终于现了一次原形,面对众人的安慰,他为了不被看出马脚,反而虚张声势起来,声称只是立意上出了问题,足见他的心理素质已经修炼得宠辱不惊了。直到拿到他的考卷,看了督学的批语(“何物白丁,滥叨黉序,姑置劣等,以作不肖之教”)以及他那只有三句的应考文章,众人才笑了起。卜亨在翼社和山东的名士生涯终于结束了。

但是,卜亨又把名士做到了南京和北京,而且,变本加厉。在南京,他依附权贵、搞学术腐败(抄袭别人诗文,刻印以为己作),雇佣宋连玉替他读书作文、诈病让宋连玉代他应考、位列副榜第一名、大耍名士气、横起学霸风、欺骗和剥削宋连玉、名利双收。在北京,依然凭着名士的头衔招摇撞骗,终于在傅御史的怀疑和考察中狼狈现形。卜亨被关在书房里,傅御史丢下三个题目让他做,然后去应皇帝的召见了。卜亨想逃跑,房门却上了锁,只得叹息“这遭着手了”;看三个题目(“贺首揆周玉翁寿文一通”、“应诏条陈时事奏疏一通”、“咏西山八景题王司礼锦屏”),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卜亨跟小童耍横,没用;装病支走小童去找药,赶紧寻找逃跑的办法,只有西北角一个狗洞可以出去。无奈之下,为了不现不能作文之形的卜亨却现了卑琐之行,钻了狗洞,沾染着一身的污秽逃出了傅府,仓皇逃离了京城。傅御史回府不见了卜亨,详知备细以后,又从卜亨的文集中查出了自己中进士时的文章,派人拿卜亨的房东吕某来询问了来历,就上了一疏,请求严惩卜亨,圣旨批复,捉拿卜亨究治,以端正儒林风气。

卜亨靠着冒充名士混迹名士圈、文学界和科场,得到了不少的名利,但是毕竟是假货,所以总要时时面临检验,表演可以帮助他渡过大部分的难关,但是在真正的考验面前就黔驴技穷了。一次是宗师的岁考(或科考),另一次是傅御史的家考,两次验明正身的考试中卜亨都原形毕露,前一次的出丑没有使他警醒,相反却使他滑入了更深的堕落和无耻之中,于是后一次的现形就给他了更大的耻辱。假的真不了,作伪的代价是堕落,堕落的归宿是毁灭。卜亨的毁灭之路正是科举制度给人性带来的沉痛之伤的一个表现,反映的正是科举制度的本体之伤。小说通过卜亨追名逐利的名士之路向毁灭之路的转化的描写,形象化地展示了科举制度的内在矛盾——标榜明经取士,为国求贤的科举制度究竟选拔出了什么样的人?无德无才、不学无术之辈在科场的飞黄腾达究竟是科举的荣耀,还是耻辱?读书不是为了培育人性么?以读书优劣为选拔标准的科举不应该有助于人性的培育么?为什么科举相反成了毁灭人性的根源所在呢?人性与科举是一个悖论吗?

四、科举之“伤”的文学视野:伤病和疗救

明清科举制度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各个阶段的各个环节在制度设计上似乎都无懈可击,从制度上说是没有作弊的可能的,可是实际上作弊却是不可避免的。制度既然是人制定的,既然是由人来执行的,那就一定会有漏洞,作弊实际上是存在的,是可以操作的,作弊是科举制度驱之不去的“内伤”。作弊的存在必然伤害科举的公正,有人通过作弊获利,就有人在作弊中受损。丁协公是得利者,徐鹏子就成了受害人,所以《鸳鸯针》是对科举制度的所谓公正性的怀疑,而公正的破坏在产生受害人的同时也必然使作弊的人成为受害人,因为作弊毁灭了一个人的成德成己,正如丁协公毁人而自毁一样。换言之,在质疑科举的公正性这个正主题之外,《鸳鸯针》还有一个副主题——批判科举制度对人性的毁灭。《双剑雪》则把《鸳鸯针》的副主题发展成了正主题,卜亨也使用作弊的手段谋取科举利益,但是作弊在卜亨的故事中只是一个手段而已,而不是叙事的重心所在,故事的重点是卜亨的毁灭之路,整篇小说以一个人物的一生为线索,把一个利禄之徒从追名逐利走向身败名裂的自毁道路的全过程描绘得栩栩如生,以此构成作品叙事的震撼——科举对人性的伤害和毁灭以及科举的利禄诱惑所造成的人性迷惘在一个人的毁灭之路中得到了触目惊心的呈现!一个人物的故事构成整篇小说的叙事脉络,一个主角的命运历程形成对科举制度的批判,这在明清描写科举制度的小说中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这篇小说最大的文学特点和成就。

公正是否可能?人性何去何从?小说不能给出答案,但是却以荒谬和悲剧的故事形象化地描绘了身陷科举牢笼之中的人们所遭受的磨难、痛苦、伤害、毁灭,读书人的堕落岂非与科举制度本身的问题因果相依?小说以它特有的方式和视野提供了观察和思考的样本。科举制度与公正和人性之间的矛盾所形成的科举之伤在小说作者来说是刻骨铭心的,他用文学的形式表达了对科举制度的伤痛体验、怀疑、批判,以及疗救的悲悯情怀。正如独醒道人的《鸳鸯针序》所说的“世人黑海狂澜,滔天障日,总泛滥名利二关。智者盗名盗利,患者死名死利。甚有盗之而死,甚有盗之而生,甚有盗之出生入死,甚有盗之转死回生”,这样的一种伤病已经病入膏肓,“是扁鹊之望而却走者也”。但是独醒道人为了尚存的救世之心,不惜把这种伤病“和盘托出”,然后施以针砭,“痛下顶门毒棒。此针非彼针,其救度一也。使世知千针万针,针针相投,一针两针,针针见血”,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治好这世人和世道的伤病——“斯世有瘳乎?”[18]所谓“独醒道人”,岂不正是对这伤病累累的世道人心冷眼观察、清醒认识、沉痛批判者的自我标榜吗?此后涉及批判科举制度的小说不绝如缕,如《照世杯》、《醒世姻缘传》、《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与《鸳鸯针》一起构成了小说批判科举制度的宏大文学视野,而《鸳鸯针》的前瞻性、人物故事的完整性、主题的震撼性、叙事的整体性在诸小说中均鹤立鸡群,而作者的悲悯心和疗救伤病的救世心与数百年后的鲁迅异曲同工,其惊人的相似性更容易让读者联想到中国小说古今发展中内在的延续性和关联性。

注释:

[1] (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67页。

[2]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6月,第183页。

[3] (清)张廷玉等:《明史·选举二》,《明史》卷七十,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695—1696页。

[4] (清)张廷玉等:《明史·选举二》,《明史》卷七十,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694页。

[5] 伍涵芬:《读书乐趣》卷六,康熙刊本,转引自蒋寅:《科举阴影中的明清文学生态》,《文学遗产》2004年第1期,第20页。

[6] 《鸳鸯针》一卷、《一枕奇》二卷、《双剑雪》二卷,三书实为一书,原书名为《鸳鸯针》。《一枕奇》乃书肆把原书第一、二卷析出单行,《双剑雪》乃把原书第三、四卷析出单行,此乃学界共识。参见下列材料:孙楷第著:《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卷三,“明清小说部甲”之“《鸳鸯针四卷》(附《一枕奇》二卷,《双剑雪》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12月,第114页。袁世硕撰:《鸳鸯针·前言》,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前言》第1—2页。王汝梅撰:《〈鸳鸯针〉及其作者初探》,《鸳鸯针》,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11月,第224—225页。李昭恂撰:《点校后记》,《鸳鸯针》,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11月,第233—234页。

[7] 华阳散人编辑:《鸳鸯针》,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

[8] 华阳散人编辑:《鸳鸯针》,第二回,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第55—56页。

[9] (宋)朱熹:《论语章句集注·宪问第十四》,《四书五经》上册,上海书店,1985年11月,第62页。

[10] (清)郭庆藩:《庄子集释》第四册,卷八上,《庚桑楚第二十三》,中华书局,1961年7月,第795页。

[11] (清)郭庆藩:《庄子集释》第四册,卷八上,《庚桑楚第二十三》,中华书局,1961年7月,第810页。

[12] 《双剑雪》,第一回,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第22页。

[13] 《双剑雪》,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

[14] (清)王先谦:《庄子集解》卷一,《齐物论第二》,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16页。

[15] 《双剑雪》,第一回,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第27—28页。

[16] 题目是四书题两道,一是“故至诚无息(全章)”,二是“孟子曰尽其心者(全章)”;诗题一道,“赋得云破月来花弄影(七言近体)”。《双剑雪》,第一回,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第43页。

[17] 《双剑雪》,第二回,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第67页。

[18] 华阳散人编辑:《鸳鸯针》,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8月,《鸳鸯针序》第2—6页。

“科举与中国古代文学”

【主持人语】行卷,是唐代科举考试制度下形成的一种社会风气。举子通过“以文为贽”的方式,向上层人士投赠文卷,借由他们的揄扬、称誉来获取名声,最终帮助自己在科场获取功名。此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北宋中叶,因着“糊名”、“誊录”、“锁院”等措施的实施而逐渐消失。在现有的研究中,学界对于唐代行卷探讨较多,考察也细致,但是对于宋初的行卷风气,则尚欠深入。林岩、杨亿力《五代宋初行卷风气考论》一文,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搜罗材料更为丰富,考察更加细致,尤其对于行卷对象、礼仪、行卷的形制与数量方面,做了较为细致的论述,相信有助于对五代宋初风气的认识。

自隋唐科举考试成为国家制度以来,在各种文类中,即不乏对于科举考试的反省、批判、嘲讽和揶揄,至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张勇《明清小说视野下的科举之“伤”》一文,通过对《鸳鸯针》和《双剑雪》这两部不太为人熟知的小说进行细致的文本解读,从文学视野展现了明清文人对于科举考试公正性的质疑,及其对于人性的扭曲。这两部小说也因聚焦于科举之“伤”而凸显了文本价值。

本期刊发的两篇文章,一侧重社会风气的描摹,一侧重文本的解读。前者放宽视野,后者聚集焦点,虽然角度不同,方法不同,但都映射了科举与文学千丝万缕的联系。(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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