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建构性中的“审美”范畴与中国当代“文学”形象

2012-04-13 08:48
华中学术 2012年2期
关键词:理论界文学理论当代文学

万 娜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意识形态建构性中的“审美”范畴与中国当代“文学”形象

万 娜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在以“审美”范畴为标志,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视阈内塑造一个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建构过程的“文学”形象的理论实践中,显示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较为独特的形态表征。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学”形象可以分别从塑造能动的文学主体形象、塑造整合型的审美心理机制以及塑造具有现代性的“文学”形象等三个层面来看。从参与意识形态建构的角度去看待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史上各种“审美”范畴所塑造的“文学”形象,或许能够脱离“审美/政治”二元对立的窠臼,重新看待这段理论进程。

意识形态 建构性 审美 “文学” 中国形态

在中国当代文学观念的演变过程中,20世纪八九十年代颇具转折意味。在这一阶段,文学的审美性层面受到理论界的普遍关注,审美性是文学的核心属性这一观念在此期间逐渐得到认可,并在后续的文学理论发展中起到一定的导向性作用,以审美反映论、审美情感论、审美意识形态论以及形式主义文论为代表,形成了被后来的研究者称为“审美论”或“审美主义倾向”的文学理论发展态势[1]。文学理论界对这种发展态势持有不同意见,在文学审美性的重新发现究竟是文学理论重获相对独立发展空间的机会,还是再次落入“审美/政治”二元对立思维窠臼的另一种表现方式这个问题上,研究者们对其中的关键范畴“审美”采取了不同的阐释角度,因而莫衷一是。

对于理解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审美”范畴而言,其思想资源很大一部分来自西方古典美学和现代文论思想,或者说是以西方近现代的“审美”范畴为依据,构建了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对于文学审美性的内涵空间及其理论功能的想象。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代中西方尽管在思想资源层面的“审美”范畴有重叠的部分,然而在关于“审美”与其他文学理论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这个层面上却不尽相同,比如在以“审美”范畴为标志,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视阈内塑造一个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建构过程的“文学”形象的理论实践中,就显示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较为独特的形态表征。所谓“文学”形象,大体指的是在中国当代文学观念的变迁过程中,理论共同体持续思考文学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应处的相对位置,并在文学理论的陈述中将思考的成果展现出来,为这种相对位置提供一个前后较为连贯的理论概括。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学”形象可以分别从塑造能动的文学主体形象、塑造整合型的审美心理机制以及塑造具有现代性的“文学”形象等三个层面来看。

一、“审美”范畴塑造能动的文学主体形象

20世纪80年代关于文学观念的探讨首先关注的就是文学摆脱政治工具论束缚后的去向问题,这集中体现在理论界围绕反映论文学观的辩论和主体性文学观的特别提出。实际上,这两种文学观虽然在具体的理论框架上有别,但分享着一个为当时的文学理论界所共有的理论预设,即在新的文学理论建构中突出文学主体的能动性层面,使文学由从属的“工具”身份一跃而还原其主动创造的积极形象。

从文学理论学科发展建设的角度来看,有关文学中的主客体身份的界定及其功能的勘定是当时理论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借由确立主体尤其是文学创作主体的能动性,以矫正此前文学观念过于倾向客体决定论思维模式的做法,实则关系到文学理论能否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张自身相对独立的学术空间这一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这缘于唯有在理论主体的能动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文学主体的能动性这一理论问题才有可能获得较为充分的阐释。因此,在塑造能动的文学主体形象的大目标之下,“审美”范畴首先涉及的应是文学理论主体的能动性。这个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探讨“人情”、“人性”、“共同美”以及“文学是人学”等话题的方式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文学与“人”的关系是处于中国当代文学观念转折时期的理论界一开始就最为关切的话题。“人”本身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可以作为“非人”的对立面涵盖以往文学理论内外很多被忽视乃至漠视的层面。正因为如此,尽管“文学是人学”命题的回归在20世纪80年代初受到文学理论界的热议[2],但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总结的那样:“有的同志赞成‘文学是人学’的说法,其实这也很空泛,缺乏文艺的质的规定性。”[3]这一命题在当时成为研究者暂时用以指代正在寻找中的文学理论新的突破口的笼统称谓,这种还未及辨明的方向就文学本质界说而言,缺乏具体严密的逻辑论证,就文学理论学科建设而言则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背对“非人”的文学理论,向尽可能丰富多样的文学理论体系敞开,从而使文学理论主体有机会处于更广大的理论参照系下,获得更为自由的学术思考空间。后来的“审美”范畴进入文学观念的核心层面并衍生出各种审美文论的现象正与此有关,“审美”与“人”的文学理论的碰撞产生的第一个火花落在对文学主体能动性的反复确认上。

审美反映论文学观是在为反映论文学观辩护的过程中逐步展开逻辑推导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究其实质则是以哲学层面的“存在/意识”二元划分为蓝本,将其借用到文学理论领域所做的较为一般的演绎。在20世纪80年代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理论新方向下,这种文学观面临着一方面如何凸显“人”,另一方面如何在保证不改动反映论理论体系大框架的前提下对局部进行修补,并以此推动文学观念新进展的重大抉择。在围绕反映论文学观展开的讨论中,观点大致分作两派:一派是反映论的支持者和改良者,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中的“反映”不同于被庸俗化理解的机械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和深刻的反映,“一切想推倒反映论的原理来重建我们的文学理论的企图,都是不正确的,都未必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而且也不会有多少结果的”[4]。另一派是反映论的反对者,提出文学反映论是“庸俗文艺学”和“机械论”,正受到广泛的质疑和放弃,这派意见倾向于以突出主体能动性的方式来强调文学的人性维度。在两派观点的论争过程中,反映论的支持者和改良者引入“审美”范畴以强化和丰富文学主体的能动性层面,形成审美反映论的文学观。而反映论的反对者则直接将主体性,尤其是精神层面的主体自由,作为新的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形成主体性文学观。

现在看来,这两种文学观在理论建构上都多少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先天缺陷,但在引入“审美”范畴改造旧有文学观念的意义上,两者又各有建树。“审美”范畴的引入,不是一个简单的前缀修饰语,而是重新界定了中国当代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并使文学呈现出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建构的面貌。相对于用“存在/意识”的二元结构说明“文学”是一种意识的哲学身份,“审美”与“反映”的结合细化处理了文学的情感特质,即文学从意识这个角度来讲是一种审美情感主导的意识。这种处理延伸了反映论文学观的理论生命,同时也以特定的角度呼应了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对“人”的关注。而主体性文艺观则将文学引向另一种哲学体系,即在“人”的概念的基础上“揭示人的系统结构所特有的创造性活动的功能”,它的最高指向是自由。具体到文学活动中,它被称作“文学主体”。文学被界定为有效克服主客体对立并能展现丰富感性的自由的活动。与反映论文学观中的“审美”范畴的内涵相比,“审美”范畴在这里与“感性”、“自由”结合在一起,塑造出更为理想化的文学中的“人”的形象。

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整个文化思想语境中,“审美”范畴对文学观念在主体能动性层面的强调,使文学以及文学理论与意识形态之间生长出了一块过渡地带:文学的主体和文学理论的主体不是完全被动的,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并积极参与到新的意识形态体系的建构过程中,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引导后者的责任。这一被塑造出来的积极的“文学”形象符合当时中国文学对自身定位的需要,同时也根深蒂固地影响到了后来的各种文学观念的发展。

二、“审美”范畴塑造具有整合功能的审美中介形象

随着审美反映论文学观在论述主体心理层面着力的加重,同时也是理论凸显自身特点的需要,审美心理机制方面的研究也就愈发受到关注。审美心理要素的比重在整个“审美反映”的过程中被放大,并有逐渐以心理学意义上的“审美”覆盖反映论中的“存在/意识”二元结构的趋势。为了对“审美”要素的涵盖功能加以指称,研究者在文学理论中引进了一个心理学中的术语——格式塔质。

对于将格式塔心理学的知识引入文学研究领域,研究者主要着眼于在美学传统中有“观其整体,而不是仅仅用分析和综合之类方法”的特点,认为将这种知识运用到美学、艺术理论、哲学等学科中将有重大意义[5]。文学的“格式塔质”被用来指称“文学内部的诸因素的整体结构关系中”的“整体质、系统质”[6],它是文学的本质,它“既非再现性,也非表现性;既非情感性,也非社会性;既不是教育,也不是游戏;既不是价值,也不是符号……而是审美。审美或者说审美体验是文学结构的整体性关系生成的新质”。对比前面的审美反映论文学观,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审美反映”中的“审美”由一个主要归属于情感领域的、对创作主体心理活动过程的表述,转向对文学本体层面属性的概括。“审美”一词,至此获得了凌驾于认识、反映、创造、语言、价值等要素之上的地位,并且其内涵有囊括以上这些要素的潜在可能性:“审美作为文学的格式塔质,虽不是文学结构中的一个单独的元素,却比单独的元素重要得多,正是它把一切非审美的元素整合在一起,使文学成为了文学。”换句话说,整合文学各要素的“审美”绝非某种单列的文学特质,而是一种消弭了文学的核心要素与非核心要素之间应有的层级差异的化合质。可以说,这种由审美反映论文学观演变而来的文艺心理学,在事实上已将“反映”内涵消融在“审美”之中,对“审美”的含义进行了一场无边的扩散。这种内涵的“审美”范畴是一种具有强大整合功能的审美心理机制,它参与的不是静态的文学观念的制作,而是文学从一般到特殊的中介运转。其中介功能体现在可以认识到的机制构成要素,诸如主流文学评价标准、主体的文学修养、特定的时代背景等,但不可把捉的是这种中介机制的运转方式,即审美如何整合诸多要素并“使文学成为了文学”。尽管存在着一些还有待深入阐释的关键环节,审美中介的提出却为文学提供了一个可以囊括在“审美”范畴名下的整合形象,这对于从当时名目繁多的文学观念的争论中抽身而出,转而将文学的审美性推向文学观念的外缘,将文学定义为具有审美特质的意识形态无疑提供了理论支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审美中介为当代文学观念继续获得意识形态层面的定位,同时也是继续处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视阈之内留有余地。

与从审美心理机制的角度整合文学特质不同,20世纪的80年代还有一种从美学角度论述审美形式中介的观点对文学审美性的思考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即“有意味的形式”。这本是源自西方“后印象派”绘画理论的术语,但在中国当代美学观念的改造下,它由较为单纯的情感表现论跳转到深广的社会历史层面,将美看作“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7]。在这里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积淀”一词所涵盖的历史深度,它使得对审美形式的认识始终穿透着历史理性的深邃眼光,审美形式被看做社会历史内容向审美意味转化的中介,换句话说,是在相对较为平面的审美形式中达成历史深度与审美意味的整合。这种整合功能影响到文学理论对审美形式的认识,即在对审美形式的关注中始终保有对社会历史深度的积极参与态度。这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理论界开始对文学作品语言形式技巧做专门研究中可以看出,文学的“形式”不能脱离与人的生命生活相关的“内容”单独获得意义:“从外部的现象世界到内部的精神世界,人类的全部生命内容都是艺术的对象,但是,每一门具体的艺术样式在进行同一目的的活动时,都以具体的形式侧重生命的某一个方面。”[8]而在文学“技巧”中,则蕴含着被“普遍认可而成为沟通交流的基础”的“内在的规范与秩序”[9]。这样的理论表述意在打破“形式/内容”的二分,提升审美形式的重要性,从中已隐约透露出形式主义文论的前奏,但在研究思路上仍旧沿用了“有意味的形式”的结构模式,将形式赖以立足的根基归结为普遍性的生命内容和集体规约,并没有赋予审美形式完全自足的地位。可以说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在引入“有意味的形式”这一术语时,不仅改变了它原本所属的理论语境,将其从具体的艺术创作论转变为不彻底的形式本体论,而且着意放大审美形式的中介功能,将其作为审美意味与社会历史内涵之间的转换机制,起到整合历史与当下、集体与个人、理性与感性的作用。

以上两种将“审美”范畴解读为文学艺术中介机制的文学观念,均在“审美”范畴中注入了较为庞杂的内涵要素,使之成为一个几乎涵盖了文学艺术各个维度特质的功能性术语,“审美”范畴自身的具体内涵反而成为了一个被悬置的话题。这个范畴被想象出来的强大的整合功能在没有条件被证伪的情况下,起到了简化文学观念内部纷争的作用,这便于集结在审美中介机制名下的“文学”,不断吸纳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理论视野中的新的观念要素,以更为包容开放的姿态立于意识形态建构的潮头。这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历史变革的一种独特方式。

三、“审美”范畴参与塑造具有现代性的“文学”形象

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一路走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与西方现代文学观念、哲学美学思想碰撞的语境中,“文学”对如何处理自身与现代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抱有越来越大的兴趣。西方现代美学提出“审美现代性”一说用来概括不同于现代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文化反思传统,这使得一向作为现代文明标志的西方社会发展模式暴露出了自身的局限。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理论界对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的逐步解读,也向国内研究者昭示了一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内可能允许的东方社会现代化模式。与这种特殊的社会现代化模式相呼应,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应当建构符合自身社会发展特殊诉求的意识形态结构,具体到文学理论,则落实为提供一个与意识形态的建构性相吻合的“文学”形象。

在中国文学理论思想朝向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中,文学艺术被认为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是其中比较关键的转折点,王国维对“美的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的主张,被很多研究者视为中国现代文论的开端。此后,“审美”范畴一直与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转型联系在一起,参与到在文学艺术的自律性与他律性之间寻求平衡点的过程中。这一过程延伸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尽管当时的理论界在给文学的意识形态定位上注入了康德式的“审美”理解,借由“审美”范畴为文学提供相对独立性的理论保障,但正如上文所述,就“审美”范畴塑造积极能动的主体形象引导新的意识形态建构,以及塑造包容的审美中介形象参与到意识形态变革过程中来看,“审美”范畴对社会意识形态变革的参与程度始终是中国文学理论界难以完全割舍的关注对象。西方理论界在回顾和反思自身的文化发展现状时,用古典美学和现代美学中的“审美”范畴为线索贯串起审美现代性一脉,以此与社会现代化进程构成制约和批判关系。与之相比,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学审美性并不是简单地挪用照搬西方的审美现代性,而是尽可能地与社会现代化进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变革进程保持同调。有研究者推测“从理论上说,中国文化传统中以交感为特征的审美模式、以韵为内核的艺术表达机制,有可能改造深陷在肉体化感知模式中的现代西方文化的价值导向”[10],这也是从比较中西方审美模式差异的角度提出了中西方审美现代性存在不同发展路径的可能性。

关键问题是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审美现代性,其表现形态为何?是以对“审美”的追求为准绳的文学“自律”,还是以文化载体自居的“大文学”?我国文学理论在近三十年的进程中较为偏向“自律”一侧,其标志是“审美论”的凸显。但正如前文所述,对以“审美”为中心的文学自律观的凸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对现代性的坚持,而是透露出走向其反面的“审美主义”话语霸权的危机。而20世纪80年代的“纯文学”思潮从文学实践的角度印证了这种话语霸权的实存,在美学/哲学、文学理论、现代文学经典等三个领域的“‘纯文学’观念,尽管知识表述的具体构成有其差异性,但事实上却共享着相似或一致的认知框架。其意识形态性并非呈现为知识表述的具体内涵,而表现在这些认知框架和历史结构所呈现的权力关系”,“‘纯文学’的强大历史效应并不在于它如何表述自身,而是在于它替代自己所批判的对象而成为新的政治理想的化身”[11]。由此可以看到,文学理论从谋求“自律”到落入“新的政治理想的化身”的角色之间,在美学和历史之间,平衡点的把握具有相当难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近三十年的文学理论“自律”进程存在一定程度上对“审美”概念的依赖,但仍有不少理论工作者对此保持警惕,努力在“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上求得平衡。从文学反映论的讨论,到“纯文学”思潮的讨论,到文艺学学科“越界与扩容”的讨论,历次讨论中理论界都有坚持和重申历史批评观点的声音,以纠正文学理论过于向主体性、形式层面和泛文化层面滑落的航向。可以说,我国近三十年来的文学理论发展就是在历史与美学的两极之间摸索道路的,这是文学理论知识积累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性表征,也是我国文学理论知识积累所具有的波动异常剧烈的特殊性所在。

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学”应当被塑造成什么样的形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理论界对中国当代文艺特质的认识及其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判断。在现阶段的理论回顾与反思过程中,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反本质主义思想比较盛行的今天,不久前的中国文学理论界在一定范围内再次围绕文学本质问题展开论争,这场发端于2000年前后,盛起于2005—2006年的文学本质论争,焦点在于用“审美意识形态”界定文学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合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逻辑。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或是审美意识形式,持不同意见的研究者在学术层面着重辩论的是文学在社会结构中更为精确的定位,共同点在于这些论证都强调自己观点演绎的理论背景才是设定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视野中的。由此看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研究者们依旧期待着“文学”能够从实实在在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结构中获得自身存在的现世价值,而不仅仅是用不断变幻内涵的“审美”范畴去概括文学所能发挥的社会功能。因而,经由意识形态或意识形式定位的“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所呈现的形象,其现代性的特质须以“审美”范畴与社会结构相互制约的方式得以表达,且维系于中国当代社会结构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也将使这种“文学”形象的表达显示出建构中的中国形态。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078】“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杜卫:《走出审美城:新时期文学审美论的批判性解读》,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年;陈吉猛:《新时期文学理论的审美主义倾向略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2] 钱谷融的文章《论“文学是人学”》(《文艺月报》1957年第5期)最初发表的时候,与巴人的《论人情》(《新港》1957年第1期)、王淑明的《论人情与人性》(《新港》1957年第7期)一起受到学术界内外的广泛批判,被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的大毒草”,上海文艺出版社还专门将批判文章结集成册《〈论“文学是人学”〉批判集(第一集)》为名出版发行,这意味着在“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中有着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文学观念所无法接受和容纳的部分。而《论“文学是人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单行本的形式在1981年发行这一行为则显得颇有意味且影响深远。

[3] 周来祥:《审美情感与艺术本质》,《文史哲》1981年第3期。

[4] 王元骧:《反映论原理与文学本质问题》,《文艺理论与批评》1988年第1期。

[5] 金克木:《谈格式塔心理学》,《读书》1986年第1期。

[6] 童庆炳:《文学的结构图式和“格式塔质”》,《北京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

[7] 李泽厚:《美的历程》,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25页。

[8] 孟悦、季红真:《叙事方法——形式化了的小说审美特性》,《上海文学》1985年第10期。

[9] 南帆:《小说技巧十年:1976—1986年中、短篇小说的一个侧面》,《文艺理论研究》1986年第3期。

[10] 王杰:《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文艺研究》2006年第8期。

[11] 贺桂梅:《“纯文学”的知识谱系与意识形态——“文学性”问题在1980年代的发生》,《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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