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中小企业融资中政府角色定位分析

2012-08-13 01:43刘新芝
当代经济 2012年22期
关键词:高风险金融机构贷款

张 维 刘新芝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

涉农中小企业是指集合农业生产要素从事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年营业收入在2万万元以下的经济组织,涉农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涉农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紧张的困扰,其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影响到了就业、民生,直至社会稳定,如何破解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本文采用博弈理论对涉农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供需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在高风险情况下,运用博弈理论对资金的供给主体(政府、金融机构)和需求主体(涉农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并得出结论:解决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需要政府扶持。

一、资金供需主体双方博弈的前提

1、局中人

本研究的局中人为资金的供给方(金融机构、政府)和需求方(涉农中小企业)。每个局中人都代表着某种共同的利益参加博弈。涉农中小企业参加博弈的目的是确定自己的最佳策略选择,使在风险发生时损失最小,使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最大;金融机构是理性的“经济人”,其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是非利益主体,其参与博弈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利益需要,其目标是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参与的方式主要是提供资金和政策法规支持,并实施监督。

2、策略集合

本研究的局中人都有各自的策略组合。

(1)金融机构的策略集合:{放贷,不放贷},金融机构根据对放贷风险的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放贷和不放贷。由于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具有分散化、规模小、周期长、监控难、风险大等特点(温铁军,2001),决定了对其放贷的风险大、成本高,如果没有政府的激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会因无利可图而放弃放贷。

(2)涉农中小企业的策略集合:{贷款,不贷款},涉农中小企业的选择受金融机构贷款成本、贷款门槛等放贷态度的影响,从而出现企业足额贷款和非足额贷款的结果。

(3)政府的策略集合:{政策支持,政策不支持},政府要想支持涉农中小企业融资,就必须放弃部分资金使用权对放贷的金融机构或涉农中小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或同时对两者进行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态度会影响金融机构是否放贷的策略选择。因此,双方会产生博弈,所以在这里把资金的供给方金融机构和政府分别作为局中人来对待,并且他们还有着不同的策略集合。

3、博弈次序

博弈次序分别为涉农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涉农中小企业是资金的筹集者;金融机构是在政府政策指导下经营贷款业务的,是介于政府和涉农中小企业之间的组织;政府是政策的提供者,其对金融机构放贷行为可以选择支持或不支持。本文要分析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和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行为。

二、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高风险放贷条件下供需主体博弈分析

在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资金的需求者(涉农中小企业),一个是资金的提供者(主要为金融机构)。此时两主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信用关系,也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委托人——金融机构,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而作为代理人——涉农中小企业处于信息优势地位。

由于大多数涉农中小企业规模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企业无信用评级或信用等级较低,当其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增高。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越大,此时的放贷条件为高风险放贷条件。高风险放贷条件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贷款风险,会设置较高的贷款门槛,使得涉农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贷款条件,导致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较低。

1、(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

高风险放贷条件下,金融机构足额放贷,涉农中小企业足额贷款,那么风险发生后,涉农中小企业没能力还款,获得X个单位白白使用金融资金的潜在收益;金融机构因不能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发生K个单位的损失。

2、(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那么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足额贷款的行为不会发生,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3、(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金融机构愿意放贷,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4、(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也不放贷,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行为博弈分析见表1。

表1 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行为博弈分析

上述分析得知,高风险条件下,从涉农中小企业角度考虑,若金融机构愿意放贷,涉农企业就有收益发生,若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那么涉农中小企业收益为0。高风险条件下,从金融机构角度考虑,若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肯定不会有损失,若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其必有损失发生,最好的策略是不放贷。

从局中人各自效用最大化来看,该博弈的最终结果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这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的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意愿强,金融机构放贷意愿弱,呈现出高风险水平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需求大于供给,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额度较低。但对金融机构来说,若放贷,则会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若不放贷,影响涉农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提高,进而会因为社会效益不能最大化而使政府无作为。

因此,金融机构的行为不仅受涉农中小企业的影响,还受政府行为的影响,于是就有了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

三、高风险放贷条件下由政府参与的博弈分析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较高放贷风险,使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困难重重,在利己动因驱使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往往会成为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对自身效用最大化追求的结果。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这个帕累托最优的结果却难以作为纳什均衡出现,从全社会来看,这无疑是低效率的。政府可以通过对涉农中小企业或金融机构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或者同时对两者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使(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作为纳什均衡出现。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政府直接补贴金融机构

(1)(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从财政收入中划出一部分专用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涉农中小企业放贷,政府部门把补贴直接划给金融机构,其利益就损失Y个单位;如果金融机构在政府的支持下放贷,当风险发生时,其损失部分就可从政府对金融机构放贷补贴中得到弥补,此时金融机构利益为(Y-k)个单位,与无政府支持条件下的放贷相比,相当于获得Y个单位收益。因此,政府实行政策支持时,金融机构放贷的意愿变强,支持力度越大,其放贷意愿越强。

(2)(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放贷,但金融机构不放贷,那么由于金融机构不放贷,政府的支持资金无法到位,双方都不会有损失,但也无收益。

(3)(政策不支持,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不予财政补贴支持金融机构,就无利益损失;若金融机构继续放贷,只能自己亏损k个单位利益。

(4)(政策不支持,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不支持金融机构放贷,金融机构也不经营对涉农中小企业放贷业务,双方都不会有得益和损失。

政府对金融机构补贴下的行为博弈分析见表2。

表2 政府对金融机构补贴下的双方行为博弈分析

上述分析得知,高风险条件下,从金融机构角度考虑,只有在政府支持下放贷才会有收益。所以,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与否,支持力度大小都会影响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愿意贷款,但若政府不予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必不愿放贷,结果就会影响涉农中小企业正常发展,乃至引起整个社会发展速度缓慢或停滞。因此,在高风险状态下,政府实施政策扶持是涉农中小企业成功融资和整个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即高风险条件下的最优策略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政府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放贷)。

2、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博弈分析——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相当于低风险条件下博弈)

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的措施主要为:一是建立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组建由金融、财务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等级档案数据库,提高其信用透明度。涉农中小企业为了获得政府支持,必须达到政府政策扶持所要求的条件,从而促使其规范经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信用评级。此时,与无政府扶持时的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相比,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所缓解,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下降,从而促使其降低贷款门槛,放宽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限制。变相来看,此时的博弈分析由高风险条件下的博弈分析转化为低风险条件下的博弈分析。

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的简略博弈分析如下:低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收益为X2,不贷款的收益为-X2;金融机构放贷的收益为Z,不放贷的收益为0。那么,在(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下,达到纳什均衡。低风险条件下,只要涉农中小企业愿意贷款,金融机构放贷获得收益的概率较大。在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条件下,仅通过金融机构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博弈行为即可达到纳什均衡。

3、政府同时扶持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

政府同时对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此时政府的负担加大,但金融机构放贷意愿相比政府单方面扶持更强烈。从金融机构角度看,一方面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扶持中获得收益,同时从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扶持中,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放贷风险,所有这些都会促使其降低对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限制,加大放贷力度。此时,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得到较大程度缓解,博弈分析最优策略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政府政策支持)。

四、涉农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决定其需要政府扶持

1、原材料的获取

小麦、大豆、蔬菜等农作物及畜禽、家畜等养殖活物是涉农中小企业的重要生产资料,是涉农中小企业生产的基础。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较强,农作物生产周期长、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影响大、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涉农中小企业必须在农产品收获季节,集中大量资金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和储存,且当出现农业自然灾害天气,造成农作物减产时,常常使得涉农中小企业要付出较高的价格才能获得原材料。

2、产品的储存及销售

首先,涉农中小企业产品由于大部分是一些食用品,保质期一般较短,特别是经营瓜果蔬菜的涉农中小企业,产品保质期更短。其次,涉农中小企业产品储存成本较高。涉农中小企业产品一般不宜在自然条件下储存,如水产、蔬菜等需要冷冻或冷藏进行储存,储存成本较高。有时涉农中小企业为了在保质期前及时将产品销售出去,而不得不选择降价处理,从而丧失一部分潜在利益。

涉农中小企业经营特点表明,涉农中小企业相比制造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其经营难度更大。由于,涉农中小企业的产品大多是关系到民生的产品,国家的“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福利水平的政策,决定其必须支持涉农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政策扶持成为必然。

五、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综上所述,涉农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的供需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出于企业发展需要,贷款意愿强,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放贷意愿弱,所以该类贷款业务的需求大于供给,需要政府财政支持以增加供给,满足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扶持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一是建立涉农企业专项资金,对有发展前景的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针对涉农中小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为涉农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撑。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发挥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针对面向涉农中小企业放贷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同时建立金融机构新增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年度新增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1]白华:涉农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11(4).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第一版)[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谭中明、徐勇谋: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与主体博弈分析及风险防范策略[J].保险研究,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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