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滩涂治理与保护分区初探

2012-08-14 08:52珉,杨
浙江水利科技 2012年6期
关键词:舟山市滩涂分区

胡 珉,杨 超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02)

舟山市是由群岛组成的城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缺乏已经成为制约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舟山群岛为国家级海洋开发新区,新区功能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根据舟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未来舟山市用地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缓解全市用地需求的矛盾,对促进舟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 舟山滩涂资源概况

舟山市海域地处典型的强潮河口钱塘江口杭州湾的外缘,潮流对舟山海域的泥沙运动和含沙量格局起着重要作用。舟山市所形成的滩涂资源具有独特的海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滩涂质地软弱;与近海岸界线分明;具有较强的发展性;滩涂资源面广、量大、规模性差;滩涂资源种类多样,开发用途广泛。

根据2005年调查资料,舟山市岛屿岸线总长度为2 444 km,共有5 m等深线以上的面积622.93 km2,其中0 m深度以上的滩涂面积199.06 km2。1951—2005年舟山市共围垦滩涂356处,围涂总面积达132.8 km2。

2 舟山滩涂围垦的重要性

根据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舟山港总体规划报告》、《舟山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 等相关专业规划的用地需求分析,到2020年舟山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7.8 km2;临港产业发展所需土地121.1 km2;港口建设用地面积25.16 km2;村镇建设用地22.5 km2。以上几方面合计,到2020年舟山的建设用地达216.6 km2。同时,为渔业、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020年舟山的海水养殖面积应达到3.11万hm2,计311.33 km2。

根据有关规划,舟山市按每公顷新围垦海涂补偿0.6 hm2生产用地的要求进行补偿分析,合计2020年要求围垦补偿面积达21.56万hm2,计2 156.67 km2。

面对现实和发展要求,为缓解土地的需求矛盾,舟山市应利用可围垦开发海涂的便利条件,科学合理加大滩涂围垦促淤力度,补偿所占用的生产用地,保持耕地的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 造地分区

3.1 分区的意义

3.1.1 科学围垦的需要

舟山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增加了对土地的需求量,加剧了用地矛盾,迫切需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以缓解土地需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可持续发展纲要》[1]、《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实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运用市场机制拓展资源优化配置的空间,不断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滩涂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属于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3],因此合理科学的造地分区在开发与保护滩涂方面尤为重要。

3.1.2 协调旅游发展的需要

舟山的滩涂围垦,是一项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土地供给的基础性事业,重点围绕对舟山经济社会和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项目展开,满足海洋经济发展对区域空间拓宽的需求。但同时舟山市也是旅游大市,《舟山市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4]中提出,舟山群岛应成为整体生态环境优良、景色优美的海上花园:空气清新、植被繁茂、旅游区环境容量适宜;各种产业在用地、景观、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布局合理,彼此协调;各主要旅游区、旅游岛屿的自然景观和整体环境氛围统一、和谐。旅游规划也对保持旅游区的原生性、减少视觉的负面影响、维持景观和谐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确定围垦工程合理的规模,研究围垦项目的分区和布局,协调好围垦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极为重要。

3.1.3 保护自然生态的需要

滩涂围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土地和空间资源,但在一定时期内,滩涂生态系统的资源供给是有限度的,人类对滩涂资源的需求不能超过滩涂生态系统的承载量,否则滩涂环境将不堪重负而逐步退化。同时,不合理地围垦造地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6]:①滩涂湿地减少,生物栖息地减少;②改变潮流流态,影响港口航道;③原有排涝路径延长,增大排涝压力;④环境污染,生态失衡。

因此滩涂围垦必须防止出现前述的负面影响,走“既能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生存”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滩涂开发的规划阶段应遵循生态学的思路,考虑生态化的布局,科学合理地造地分区,致力于以生态工程为主体的滩涂开发工程,协调好围垦与生态的关系[7]。

3.1.4 保护通航畅通的需要

舟山港域宽阔,具有得天独厚的深水港和深水航道的资源优势。根据调查,全市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线段50段,总长246.7 km,其中水深大于15 m的岸线长198.3 km,水深大于20 m的岸线长107.9 km,是我国中部沿海建设大型深水港的理想港址。

不合理的围垦造地会改变局部海域的潮流、泥沙、海床冲淤等,对航道的水深及水动力条件也会产生不利影响[8]。因此,合理分区造地,充分考虑围垦对港口航道区的影响,是保障通航畅通的需要。

3.2 分区依据与原则

通过对滩涂资源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的分析评价和科学论证,界定滩涂资源开发的主导功能和适宜围垦造地区域范围,可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必要的依据。

3.2.1 滩涂资源评价

3.2.1.1 评价范围

日常所称的滩涂,一般仅指潮滩。潮滩 (潮间带)是指大潮低潮时露出水面,大潮高潮时被海水淹没的区域,理论上指理论深度基准面(海涂0 m线)以上海水能淹没区域[9]。理论深度基准面即理论上可能达到的最低潮面,通常以当地验潮站概率为95%的低潮位确定。舟山区域内代表性的理论深度基准面 (海涂0 m线)与国家黄海基准面的关系见表1。

表1 代表点理论深度基准面表

舟山市理论基准面以上的潮间带面积共有1.85万hm2,计185.4 km2。各县 (区)滩涂资源及高涂面积情况见表2。

表2 各县 (区)滩涂资源及高涂面积情况表hm2

3.2.1.2 评价成果

受地理环境、潮流及风浪等因素的影响,舟山所形成的滩涂具有独特的海岛性资源特征。从滩涂资源的底质及扩展潜力分析,舟山市滩涂属第四系陆、海相松散沉积层,滩涂的泥沙来源主要依靠以长江为主的三江 (长江、钱塘江、甬江)水流所挟带的泥沙,滩涂的扩展主要受上述“三江”入海径流量及其含泥量、岛屿附近潮流和岸线特征等控制。总体来看,泥沙来量丰富,扩展性较强。诸岛中西南部岛屿大于东北部岛屿,各岛中西南向快、东北向慢。并且,一般潮流流速较小的港湾或凹型海湾泥沙淤积明显。因此,通过工程措施人为改变潮流流态以构成内湾型海湾,一般均能起到较好的促淤效果,人工促淤的潜力很大。

舟山市的滩涂资源资源丰富,分布广;潮滩单块面积较小、长宽比较大,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岛屿宜大规模围垦的自然资源有限,现存的有较好条件的宜围垦开发地段都经人工促淤。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潮流流态能起到较好的促淤效果,有利于进行规模围垦,以提高滩涂整体价值。

3.2.2 分区原则

在滩涂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与海洋功能区划、水利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规划围垦造地区域。围垦造地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3.2.2.1 以人为本原则

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和“港航强省”的建设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保障土地安全、粮食安全,以人为本,为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2.2.2 综合利用原则

正确处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实现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好环境影响分析,正确处理围垦与防洪排涝、航运、养殖、旅游开发等之间的关系,以发挥最佳综合效益。

3.2.2.3 与区域经济同步原则

滩涂围垦与港口产业带、海岛旅游、城市发展空间等规划紧密结合,以适应发展地方效益农业、城市化建设、大宗物资战略储备及集散等第三产业基地的需要,与地方经济同步可持续发展。

3.2.2.4 协调性原则

滩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利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3.2.2.5 可持续原则

滩涂围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围垦与促淤相结合,按照建设生态浙江的要求进行科学围垦,生态型开发利用。

3.3 推荐分区

舟山市已被列入国家级海洋开发新区,合理科学地围垦造地对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根据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滩涂总体规划》、《舟山市滩涂总体规划》等规划和舟山市行政区划、岛屿分布、滩涂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要求,按照突出防洪安全、环境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原则,统筹考虑海洋功能区划、城市规划、航道港口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最佳为目标,宜围则围、宜保则保、围保结合,将舟山市滩涂资源划分为的禁围区 (保护区)、限围区 (控制开发区)、可围区(开发利用区)等,以满足规划时期内滩涂合理开发及治理的需求,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可围区指的是可进行常规围垦的区域;限围区指的是比较重要又比较敏感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禁围区指的是原则上不允许围垦的区域。

图1 舟山造地分区格局图

按上述依据与原则,舟山市嵊泗西部、洋山区块、衢山西部和金塘区块基本没有生态、旅游敏感区块,可将其划分为可围区;岱山西部的长涂岛、秀山岛,舟山本岛西部的册子岛、大鹏岛,六横西部的桃花岛、登步岛和虾峙岛均分布有一些休闲类旅游景点,将这些区块划分为限围区,予以控制性的开发;此外,嵊泗东部的绿华岛一带、岱山东部的东沙一带、普陀山岛、朱家尖岛东部等区块是舟山市 “海天佛国”的旅游核心内容,必须严格控制周边区域的围垦,因此将这些区块划分为禁围区。按此分区,基本确定了舟山市 “西可围东不可围”的基本格局 (见图1)。

4 结 语

舟山市围垦造地,是发挥区位优势,缓解用地紧张矛盾的有效途径,可为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提供条件;使舟山海洋产业体系,在“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合作和深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本文通过对舟山市滩涂资源特性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分析,提出舟山市围垦造地划分可围区、限围区、禁围区,能在有序围垦、缓解全市用地需求矛盾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海岛旅游资源,对滩涂围垦促进舟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初步探索,供有关方面参考。

[1]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Z].[EB/OL]http://www.zhejiang.gov.cn/gb/zjnew/node3/node24/node648/node651/node658/node679/userobject9ai14979.html,2012-03-07.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海洋经济强省规划建设纲[Z].[EB/OL]http://www.zhejiang.gov.cn/gb/node2/node50/node52/node68/node118/node1615/userobject11ai8234.html,2012-03-07.

[3]孙志林,干钢,黄兰芳,等.滩涂围垦项目后评价的初步研究[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9):34-38.

[4]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R].舟山:舟山市人民政府,2007.

[5]袁兴中.围垦对长江口南岸底栖动物群落结构及多样性的影响[J].生态学报,2001,21(10):1642-1647.

[6]冯利华,鲍毅新.滩涂围垦的负面影响与可持续发展策略[J].海洋科学,2004,28(4):76-77.

[7]陈秀良,王志平.“生态围垦”在浙江省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意义 [J].海洋学研究,2006,24(增刊):6-11.

[8]李志永,史英标.太平岛围垦工程对航道、码头影响研究[J].水运工程,2010(2):143-146.

[9]赵晓亮.潮滩水陆边界计算方法研究[J].测绘工程,2011,20(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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