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个体经营户发展研究

2012-08-15 00:47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个体户合肥市发展

裴 斌

(合肥市委党校,安徽 合肥 230031)

合肥市个体经营户发展研究

裴 斌

(合肥市委党校,安徽 合肥 230031)

本文根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以新阶段新形势新环境下正确认识个体户经营的新意义、面临的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为切入点,通过对我市个体经营户的发展历程、行业与区位分布、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与文化知识结构、管理与服务实践等实证性分析,阐述个体经营户发展对于合肥市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重要影响和贡献、其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成因,以及其对于社会环境、管理与服务的新诉求,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个体经营户 发展 问题 对策

随着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本文根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合肥市个体经营户的发展作一分析。

一、合肥市个体经营户发展现状

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76948(不包括从事农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个体从业人员426234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60.83%和71.58%,按城市人口的同步增长看,2004年全市每万人中个体经营户数和个体从业人员数分别为 244.23户和558.20人,2008年全市每万人中个体经营户数和个体从业人员数分别为365.54户和875.69人 ,比2004年分别增长49.67%和56.88%。

1.行业分布。2008年末,全市拥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76948户,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66931户,增长60.83%。从产业结构看,个体经济九成以上集中在第三产业。从行业看,合肥市个体户分布在国民经济12个行业门类中,但分布集中,主要分布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传统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五成五个体户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其中:工业为11897户,占个体户总数的6.7%、第三产业为162274户、占个体户总数的91.7%。户数最多的是批发和零售业,有98390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总数的55.6%;下来依次是住宿和餐饮业20718户,占11.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8272户,占10.3%;交通运输业17784户,占10.1%;工业11897户,占6.7%;以上五大行业合计户数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94.4%。经营行业集中意味着竞争激烈,个体户须采取各种措施占领市场,争夺市场份额,求得生存。

2.从业人员分布。按行业分,合肥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为37.05万人,占全部个体经营户总人数的86.93%。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依次是:批发和零售业20.87万人,占个体经营户总人数的48.97%;住宿和餐饮业6.56万人,占15.3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55万人,占10.68%;制造业3.55万人,占8.3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19万人,占7.48%。以上五大行业合计从业人员占全部个体户从业人员总人数的90.87%。

按地区分布,从业人员数依次排列是肥西县66901人,占15.70%、庐阳区60269人,占14.14%、包河区56940人,占13.36%、肥东县52332人,占12.28%、新站区49970人,占11.72%、瑶海区48312人,占11.33%、蜀山区40825人,占9.58%、长丰县 36946人,占8.67%、经开区10760人,占2.52%、高新区2979人,占0.70%。

3.地域分布。全市个体经营户城区和三县的比重分别为60.3%和39.7%,个体经济的发展与地理位置、区域经济、人流与物流等因素不可分,这些优势比较明显的地方,往往都是个体户比较集中的地方。按比重大小依次排列为:肥西县26869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总户数的15.2%;肥东县24760户,占14.0%;包河区24090户,占13.6%;;庐阳区23505户,占13.3%;新站区19794户,占11.2%;长丰县 18640户,占10.5%,瑶海区17185户,占9.7%;蜀山区15800户,占8.9%。经开区5040户,占2.9%;高新区1265户,占0.7%;

2004年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6个县区是:肥西县、肥东县、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长丰县,2008年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6个县区是:肥西县、肥东县、包河区、庐阳区、新站区、长丰县。四年来,新站区、包河区个体经营户户数增幅较大。

二、合肥市个体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其趋势

1.全市个体经济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特殊,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几年是我市个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全市个体经营户110017户,其中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为47375户,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全市个体经营户为176948户,其中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为86732户,数据相比,08年比04年分别增长60.83%和83.08%,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2.17%和16.65%,均超过两位数,并高于全国平均增长。2008年末,全国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873.7万户,增加686.9万户,增长31.4%。

2008年末,全市个体户从业人员共有42.62万人,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了17.8万人,增长了71.58%。2008年全市每万人中个体经营户数和个体从业人员数分别为365.54户和875.69人 ,比2004年分别增长49.67%和56.88%。2004年和2008年全市每万人注册个体经营户数分别为106.46户和178.19户 ,增长67.38%。个体经济的稳步发展为社会人员提供了就业、创业的机会,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拓宽了就业渠道,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市场繁荣。近几年来,合肥市城乡贸易的发展,满足了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由于个体经济的存在,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已经成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涉及行业广泛,发展领域不断拓宽,第三产业占个体经济的绝对主体,与全国情况一致。未来发展趋势变化不大,但第二产业应有较大发展空间。

个体经营户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除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以外,还涉及到房地产、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同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合肥市个体经济继续稳步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较为明显,但总的产业分布没有明显变化,与全国情况一致。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4674户,占全市个体经营户总数的8.29%;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62274户,占全市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1.71%。分布在第三产业的个体从业人员为37.05万人,占全部个体经营户总人数的86.93%。

由于社会分工细化的延伸,在制造业中,许多大企业不愿生产和不能生产的零配件就分散至小型企业及家庭工厂生产,个体经济就成为大规模经营必不可少的补充,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我市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济将有更大发展空间。

3.新兴行业增速明显超过传统行业 ,将对传统消费和传统商业业态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全市个体经营户数2008年比2004年增长60.83%,年均增速为12.17%,其中房地产、住宿业、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业个体经营户数增长较快,为增速居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比2004年增长 2800.00%、159.15%、150.93%、122.36%、100.11%,年平均增速分别为56%、31.83%、30.19%、24.47%、20.02%。房地产业、建筑装修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以及计算机互联网服务等值得关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和运用,进入信息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也成为掌握了先进技术和工具的个体工商户的首选。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将随着合肥城市规模的扩大有较快增长。房地产、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将更加活跃,发展潜力巨大。

4.全市个体经营户区域分布较为均衡,与区域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基本一致。全市个体经营户在区域分布上,除高新区和经开区外,三县四区及新站区所占比重与区域人口分布成正相关,与区域地理位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及其区域人流与物流等状况大致吻合。

5.个体经营户户均就业人数变化不大,未来个体经营从业人员人数及其素质将会有较大提高。除建筑业2008年户均就业人数为7.27人较2004年的4.13人有明显扩大外,其它行业户均就业人数均变化不大。2008年全市个体经营户户均就业人数2.41人,较2004年2.26人虽有所扩大,总体上讲,个体经营规模小、行业进出灵活的特点没有改变。但随着大学生和复员转业军人等初创业人员的加入,以及市场机会和竞争环境的变化,未来个体经营从业人员人数及其素质将会有较大提高。

三、合肥市个体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市场影响力弱。

绝大多数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为了求生存,其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大部分是“家店”。从合肥市2008年经济普查数据看,平均每户从业人员只有2.41人,和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平均每户1.26人比,人员增加变化不大。

个体经济的家族式管理弊端突出,管理人才难以由外部引进,经营水平普遍不高。个体经营户的文化水平偏低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对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领会不透,思想不够开拓,发展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地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急功近利,无序竞争,缺少大投入、创大业的眼光和魄力,只顾眼前利益盲目发展,缺乏长远计划和安排。普遍处于同质性重复性的简单再生产循环,导致个体经济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合肥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起步晚、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以及服务品质难以保证,个体经营的集群效应和品牌几乎没有,再加上合肥市在中东部省会城市中位于长三角、中原以及武汉都市经济圈之间,一时难以形成具有全国性影响力、辐射力的生产经营规模。

2.个体经济仍以传统行业为主,个体工业及新兴行业发展缓慢。2008年末合肥市的个体户中,传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共137380户,占总数的77.64%,工业、房地产业以及涉及科技、信息、外向型经济的新兴行业较少,商务服务业1830户,占总数的1%,个体工业11897户,占总数的6.7%,房地产业145户,占总数的0.08%,合肥市个体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趋势不明显。

3.城市建设和规划以及市容管理挤占小店小铺小摊点生存空间,个体经营户发展困难。近年来,合肥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商业发展规划更多重视大型超市和商贸中心,商业铺面租金贵、费用高,加上市容管理文明创建,摊点管理严,许多经营小店小铺小摊点的个体经营户或拆迁、或歇业,先后退出了个体经济舞台。露水集市和夜市的繁荣已较为鲜见。

4.个体经济资金不足依然是发展瓶颈。个体经济资金来源单一,主要还是靠自筹资金,融资渠道少,获得银行信贷难,民间借贷利息高。发展资金不足,设施设备更新慢,生产经营环境改善难,难以大规模进行生产经营,难以开辟更大的市场以及实施多元化经营,总体发展后劲乏力。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

5.个体经济在社会发展规划中没位置,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个体经营户的社会组织化程度低。

普查结果显示:200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76948(不包括从事农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个体从业人员426234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60.83%和71.58%,但有营业执照的仅86732户,注册登记率多年来一直低于50%,我市个体经营户目前基本上还处于自然发展状态。

近年来中央及省市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更多地关注了民营企业,虽然涉及个体经济的专项政策措施也不少,但其往往配套性不强,力度不够。措施上虚的多,实的少;软的多,硬的少;查处整治的多,支持帮助的少;宣传的多,落实的少。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服务职能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对发展个体经营户的重视、支持和关心还远远不够。针对个体经济的行业引导、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信息咨询、法律服务、产品检验等社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一般只是搞调查或收取费用的时候到个体户那里去,平时较少关心,更谈不上指导帮扶。

四、对合肥市个体经营户发展的几点建议

1.从思想认识上,充分肯定个体经营户与私营企业发展的同等重要性。

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联,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社会进步及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为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城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更好地发挥个体经济的作用,整个社会应积极营造个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全面发展。

2.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激励扶持,监管到位,做实个体经济大文章。

在行业布局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个体户协会应充分发挥优势,及时掌握并发布市场信息,加强对入行者的引导,使他们尽量做到理性投资,回避风险,减少损失,进而减少人员“失业——再就业——再失业”恶性循环现象的发生。引导个体户由重复经营向特色经营发展,鼓励个体户逐步扩大规模,培育产业集群,总体提升竞争力。

在产品质量上,引导个体户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经营信誉好的品牌产品。重视个体工业的发展,改变其落后粗放的简单加工及手工操作方式,使其向精细加工和深加工发展,提倡和鼓励创办附加值高的产业。支持发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信息、信用评价、管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健康向上的个体娱乐业。加快信息咨询、科技文化、人文教育等产业的发展,弥补合肥市的弱势产业。

在空间布局上,因势利导,科学规划,顺势而为,加强对流动个体经营的引导和组织,注重保护并发展一批特色街市,同时由政府出资在城乡居民社区、民巷小街商贩流动服务点、农贸产品临时交易区修建避雨遮阳简易摊点设施,供个体经营、流动商贩免费使用。正确处理好城镇发展与市场繁荣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事实上,繁荣的露水集市和夜市恰恰是城镇市场最活跃的元素,更是包容性商业文化的重要标志。

在政策上,向个体经营户倾斜。譬如为扶持下岗、失地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弱势群体创业就业,在国家现行税收体制框架内,对这部分经营者实施减免小本小额个体经营地方税的优惠扶持政策。

在管理上,可采纳有关人士建言和参照外地一些做法,对小本小额个体工商经营户全面实行“备案登记权益保护服务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对个体工商经营只需实行危害监管,即只对可能危害社会、危害健康、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经营活动的依法监管与执法检查,其他部门与工作一律转“管”字当头思想为“全心全意服务”理念。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小本小额个体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免费发证制度。发证持证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护个体经营权益与全面享受国家对个体工商提供多项无偿服务。同时积极推行依法治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保护个体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个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完善针对个体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发挥服务职能,关心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最好确立一个综合机构具体负责,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创业指导,科技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以及资金扶持,切实解决个体经营户资金周转、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建立完善政策、法律、融资、创业、技术、培训、质量、市场和信息等服务平台。劳动、人事部门要在人才推荐,关系转移、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为个体经营户人才招用和流动服务。

4.把农业领域的“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移植到城镇工业、商贸等领域,通过个体经营户与企业的市场分工协作,提高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化程度,增强个体经营户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引导、鼓励和支持个体经营户加强与相关企业的经济联合与协作,形成产业链和关联产业群,引导个体经济通过联合、改造,扩宽经济市场发展空间,增大经济市场占有份额,推动个体经济快速发展。其实,很多的中小型私企,大多都是从个体经营开始起步,靠勤奋辛苦打拼,逐步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开始公司化运行的。通过提高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化程度,促进个体经营者整体素质的提升,提高社会的认同度和美誉度,构建和谐发展模式。

2012-04-23

裴斌,合肥市委党校培训服务中心主任。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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