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最高标准思想略论

2012-08-15 00:55王道志
关键词:根本利益领导集体江泽民

王道志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陕西西安710068)

我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关注党的最高标准问题。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党的四代领导集体逐渐形成、发展、丰富和完善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初步形成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

确定什么样的最高标准从最根本上说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我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成立之日起就紧紧地把自己的命运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申明:中国共产党的党名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它开宗明义地表明了我们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从理论与实践以及主客体关系来说,尽管党的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出发点正确还不能完全保证党的实践活动的正确性,必须由实践和实践的客体来检验。在我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很多“好心办坏事”的实例,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这样,以什么样的最高标准来衡量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是我党自成立起就高度关注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党自成立起就旗帜鲜明地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我党严格地按照这一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检验自己工作的成败得失。革命战争年代,党随时都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险,我们党能够战胜强敌、取得胜利,靠的是广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一起出生入死,共度时难,真正建立了鱼水、血肉般的亲密关系。这种经过血与火洗礼建立起来的党群关系,为我党建立新中国奠定了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刘少奇也指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即是真理的最高标准,即是我们党员一切行动的最高标准。每个党员对人民负责,即是对党负责,对人民不负责,即是对党不负责。”

我党不仅在理论上形成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而且在实践中,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来检验和修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各项实践活动。从1957年开始,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越来越严重,导致一系列重大失误,使党群关系受损,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党发现了这一倾向后,主动承认错误,从上到下作了自我批评,使人民群众能够继续相信党、支持党、拥护党。

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发展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全面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如何进一步改善在“文革”中受损的党群关系,把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成为当时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最高标准思想,提出了“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2]的重要论断。有的学者如湖北大学的郭大俊、黄瑞把邓小平的根本标准等同于最高标准,认为“邓小平历来把人民群众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他考虑问题、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人民群众”[2]。

当代最鲜明的特征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翻天覆的变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是高度拥护这项政策的。邓小平充满信心地说:“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3](P29)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3](P371)。在邓小平的最高标准里,赞成和高兴是一种在拥护之上更高层次的标准。拥护和高兴标准应该是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最深处的感情。只有按照这样的最高标准去检验我们的工作得失成败,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才能真正地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这种最高标准指引下,党制定了一系列代表人民群众的路线方针政策,给人民带来了实惠,人民群众对党信心大增,使党群关系发展到了新的阶段,成为建国以后党群关系最好的时期之一[4]。当前人们从心底里怀念、感谢邓小平就是源于他推行的改革开放真正地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福祉。

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丰富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

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形势风云突变,我们党面临着如何执政特别是长期执政的考验。同时国内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也面临着一些不可回避的诸如腐败和“既得利益集团”[5](P109)的问题。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就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巩固新时期党群关系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丰富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江泽民说:“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5](P506)

2001年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的“七一”讲话中提出:“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党内一些干部是容易产生所谓既得利益的思想倾向的,希望全党同志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自觉地同这种错误的思想倾向进行斗争。”[5](P107)不可否认,在一个政党成为执政党,尤其是成为唯一执政党后,党内出现既得利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这个问题上,江泽民提出:“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6]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不是代表少数人或单纯为本阶级谋利益的集团,而必须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凌驾于人民之上。

江泽民在最高标准里的“最广大人民”概念也比以往有了新的突破。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的领导集体,从客观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概念的内涵,他认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所有工作都落实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这样就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性价值的评价标准。江泽民说:“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地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5](P107)

这样,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党的利益进行了明确限定,表明了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性,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的范畴,就扩大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党的最高标准有了新的突破,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发展。

四、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完善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党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历史课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执好政、如何长期执政问题进行了长期思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完善了党的最高标准思想。胡锦涛在2011年庆祝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7]

党群关系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世界上所有政党都必须高度关注的内容。评判一个政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尺度去检验、衡量,但最直接、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胡锦涛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突出地显现出我党在执政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那就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执政目标。

胡锦涛在201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提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历史和现实一再地证明,一个执政党如果不重视自身建设,脱离群众,必然会危害到党的生死存亡。从这个角度说,是不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巩固执政地位,能否长期执政的问题。现阶段党群关系出现问题,不是因为我们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出了问题,也不是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出了问题,而是在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上没有处理好[8]。所以,检验我们党执政的成败只能是看我党的执政是否真正地为人民解忧排难。

一定意义上讲,我党先锋队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抽象的,最重要的是要把这些总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本一点就是落实到我党具体执政实践中去。因为我党是执政党,人民群众正是从我党具体的执政活动中看出我党的宗旨性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普通民众判定党是否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党,就是看党是否真的把他们放在心上,是否真心地为他们的利益在努力奋斗。因此,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我们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不仅通俗易懂、易于评判,也会让民众因历史朴素情感而增加对我们党的信赖。对此,我们不仅要不断强化党的宗旨意识,更要在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这一检验标准[9]。

五、结语

通过对四代领导人的最高标准思想比较,可以看出,党的四代领导集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提出的最高标准思想与我党面临的时代主题相适应,与我们的指导思想相对应,既具有历史继承性,又具有时代创新性,其中最根本的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这一点始终没有改变过。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我党的最高标准,表明我党无愧于无产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称号,也表明了我党只有坚持并发展党的最高标准才能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永葆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

[1]马捷莎.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价值评价标准[J].理论学刊,2005,(12).

[2]郭大俊,黄瑞.邓小平的人民群众主体观[J].社会主义研究,2008,(5).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郑志飚.党的执政规律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5]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6]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1-07-02.

[7]胡锦涛.人民日报重要言论汇编(单行本)[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

[8]郑志飚.党的执政规律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9]南京海关写作组.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根据[J].红旗文稿,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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