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濮阳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2012-08-15 00:47郭丽娜濮阳县水利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1期
关键词:濮阳县水费安全工程

□郭丽娜 □郭 俊 □冯 瑞(濮阳县水利局)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概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濮阳县委、县政府特别关心,把该项工作列为对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濮阳县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认真研究,通过各种途径解决了168个行政村的群众饮水问题。“十一五”期间,濮阳县共解决了17.4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工程总投资7862.9万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5处,其中千吨万人工程7处,总供水能力21700t/d,供水人口17.49万人,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任务的100.6%。解决后的村庄的经济实力、村民的精神状态、健康状况、村容村貌等都有明显改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当地农村奔小康的步伐,被群众称颂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总体运行情况是好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有一些不足。国家以巨额资金投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通过健全合理的建后运行管理来保障其长期可持续使用。其中产权明晰、管理责任落实,是工程良好运行和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濮阳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措施

2.1 积极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业化管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濮县政[2011]5号文件发布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健全了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职责。成立了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濮阳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统一管理。各乡镇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供水工程的管理。明确了各级管理站内部管理职责及分工,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制定了《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站管理暂行规定》、《用水户协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水质监测制度》、《安全运行制度》、《供水设备检修制度》等一系列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总体指导工程的运行管理。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一系列激励机制,加强水费计收,满足工程维护管理和更新建设的需要。

2.2 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机构

自2005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水质检测工作一直是委托濮阳县卫生局防疫站定期为源水、出站水及管网水进行水质指标监测和检验。2011年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计划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中心建成后由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定期为源水、出站水及管网水进行水质指标监测和检验。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切实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2.3 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是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濮县政[2011]5号文件中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的筹措渠道:一是县财政每年列支一部分资金,作为维修基金;二是农村饮水安全水费中的维修费和折旧费。制定了《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了维修基金的筹措,维修基金的标准核定和收取,维修基金的管理及使用等。

2.4 完善手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采取适合的管理模式

根据《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了清产核资,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管理主体,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工程管理因地制宜地采取租赁、承包等多种管理形式。县级管理机构对工程管理情况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濮阳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主要形式为:在饮水工程完工并验收后,一部分采取承包、拍卖等形式把工程的管理权转让给个人;二是交给村集体管理。三是移交村级用水户协会,由村级用水户协会选派人对工程进行经营管理,向用水户收取水费。

对于千万人大型集中供水站,均为承包经营,将供水站的经营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双方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濮阳县饮水工程建立健全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资料、设计文件、图表、验收文件、工程决算、水质监测记录、施工日志等,资料真实完整,由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派专人管理。

2.5 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监督检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濮阳县水利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措施,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农民用水协会是基层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重要监督组织,农村民用水协会组织的健全和规范,对管理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搞好群众监督,管理中发挥群众及用水户的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管理的意识,是搞好工程管理的重要保证。濮阳县水利局不定期的参与县电视台、县电台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群众问题、意见。加强宣传,监督反映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6 确定合理的供水价格

以保证工程良性运营为目的,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科学核定供水价格。濮阳县水利局会同有关单位、集中供水站、涉及村村委代表、用水户代表进行水价座谈会,在充分听取涉及村村委代表、用水户代表、用水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水费价格确定农户和企业标准分别为:1.5元/m3,按月按表收取。供水站要定期及时公布用水量水费收取情况,严禁借收取水费进行“搭车”收费,确保水费计收公开、透明、合理性。

3.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运行成本高、亏损严重

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网长,涉及面广,因用水量不大,致使单位成本过高,使农村供水站有一半处于严重亏损的局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村居民用水量小,存在大马拉小车;二是大型供水工程管网长,管道损坏率高,因路程远维修不及时,造成水损大;三是大型供水工程管网线路长,需二次加压电耗大,直接增加供水成本;四是农村用户分散,路程遥远,加大了水费征收难度,增加了水费收缴费用;五是在运行中,跑、冒、滴、漏现象存在,水利用率偏低。另外还有市场运行机制、水价形成机制、管理监管等许多深层的问题要进一步探索。

3.2 在水费收交方面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运行成本1.5元/m3,其中:电费0.68元,电费支出占供水成本的45%。

4.建议

4.1 建议国家出台政策,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中的电费问题,在一定的情况下下调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中的电费,以缓解电费带来的负担,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转。

4.2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扶持、服务和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以后,我们要“饮水思源”,尤其思“远”,要谋划长远的管理机制。在政策上,政府部门应加大扶持,建议对照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出台一套完善的《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更新改造中引导供水站走向良性循环,发挥长期的效益。

4.3 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濮阳县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大部分贯彻执行较好,但也有优惠政策没有真正的实施。农村饮水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以降低农村水厂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还惠于民。

4.4 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及配备人员职责范围,使得工程管理机构规范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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