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和社会组织合作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动因研究

2012-10-26 06:42朱树好
运动 2012年6期
关键词:体育场地运动队动因

朱树好

(浙江省宁波市宋诏桥中学,浙江 宁波 315192)

高校和社会组织合作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动因研究

朱树好

(浙江省宁波市宋诏桥中学,浙江 宁波 315192)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归纳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内外部视角分析了高校和社会组织合作共育竞技体育人才的合作动因及这些动因的排名情况,以期为进行合作培养人才的高校、社会组织、中小学校提供理论参考。

高校;竞技体育;校社共育;动因

内外部动因是推动高校和社会组织合作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直接动力。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影响了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社会组织(体育系统和非体育系统)也在不断尝试通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以弥补自身发展中存在的不足。高校与社会组织合作共育竞技体育人才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促使它们形成合作的动因需求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1 高校与社会组织合作育人才的动因分析

1.1 外部动因

1.1.1国家政策要求国家对高校竞技体育运动发展的目标定位有两个:(1)通过高校竞技体育运动带动“阳光体育工程”的开展,它在高校竞技体育发展评估体系中约占到60%;(2)通过高校竞技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出人才,能够建立一支真正由大学生组成的代表我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体育队伍,该目标定位对高校竞技体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国家考虑到人才发展特殊性,提倡高校同社会组织合作以实现多方优势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

1.1.2 高校间竞争压力高校竞技体育发展面临的竞争压力是促使高校主动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育人关系的重要外部动力因素。我国具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资格的高校数量将从234所增加到近400所,而高校高水平运动项目总数要却基本控制在1200个左右,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要求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体系内容更加完善,要求更加严格,增加了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压力,促使高校通过借助社会力量提高自身办竞技体育的实力。

1.2 内部动因

发放高校与社会组织合作育人内部动因(高校部分)调查问卷40份,回收36份。调查得出,高校积极与社会组织合作共育高校竞技体育人才主要的内部动因有6个,排名情况请见表1。

1.2.1获得资金支持我国高校竞技体育训练经费主要依赖高校拨款,高校经费则主要来自国家教育部门的财政拨款。国家对不同层次高校的拨款金额不同,并且高校对不同竞技体育项目的拨款金额也不一样。根据国家教育部体卫艺司规定的大学生运动员年人均4000 ~ 5000元标准,我国多数高校达不到这一标准[1]。经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发展的重要因素,它影响到优秀生源的招生和优秀教练员的引进,运动队参加比赛的次数以及训练场地、专业器材设施的配置等。研究发现,很多高校已经认识到依靠高校拨款,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是造成训练经费短缺问题的主要原因,解决经费短缺问题的主要方法是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寻求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优势资源共享。因此,寻求获得资金支持是推动高校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主要内部动因之一。

1.2.2获得更多参赛机会目前,我国高校除篮球比赛和足球比赛采取了比赛次数较多、较完善的联赛制外,其他运动项目,如田径主要是参加4年一届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每年的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和各省、市的大学生运动会等,参加比赛的类型和次数都很少,时间跨度长,不利于高校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众所周知,比赛和训练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训练是为了更好地比赛,比赛可以更好地促进训练,事实证明,只有多参加较高水平的比赛才能全面地运用和检验训练成果,提高训练的针对性。也只有通过比赛取得的好成绩才能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反映高校竞技体育的实力,发现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造成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队比赛次数少的重要原因是我国赛事资源的垄断及参赛资格的限制。虽然我国从2003年起将参加大学生运动会的选拔、组队和派出等各项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移交”给教育部主管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负责。但是,目前体育部门仍然掌握国内重大赛事的举办权、国际赛事的参与权和运动员参赛资格的选拔权等优势资源,高校运动员以学生身份参加某些比赛受限制。因此,高校不得不通过与体育局、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参赛机会。

表1 高校内部动因排名

表2 社会组织内部动因排名

1.2.3 扩大高校知名度国际、国内一流的大学在体育上都有自己的特色,如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的赛艇、浙江大学的男子篮球等。优秀的竞技体育成绩也能够提高高校的知名度,如华侨大学的男子篮球队,多次取得CUBA冠军,扩大了华侨大学的知名度。很多高校希望通过与体育局、体育协会等拥有丰富体育资源的社会组织合作,提高高校竞技体育成绩,扩大高校的知名度。

1.2.4扩大就业渠道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专业特点及文化知识储备不足造成他们无法从事跨专业的工作,就业渠道单一。就业面窄是制约我国高校开展竞技体育运动的不利因素。因此,很多高校希望通过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扩大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就业渠道。

1.2.5 优秀教练员共享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多数由体育教师兼任,这些教练员既有普通课程的教学要求又有专业队的训练任务,他们大多数直接毕业于高等体育院校(系),缺乏长期的专业的技战术训练、比赛经验,普遍存在理论研究能力强于实践技能的情况。随着现代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对教练员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构成的综合职业能力结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无法从时间和能力上保证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要求。很多高校试图通过与体育局、体工队、体育协会和其他学校等拥有丰富专业教练员人才的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优秀教练资源共享。

1.2.6 扩大招生渠道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生源主要来自传统项目高中、普通高中、少体校学生、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退役队员。由于高校竞技体育水平不高和参赛范围的局限以及专业队已经形成了的相对固定的生源网络和招生渠道,高校(尤其是非知名重点高校)很难招收到优秀生源,优秀生源“供不应求”。生源质量对于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很多高校开始尝试与体育局、体育协会、中小学校等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扩大高校优秀生源的招生渠道。

2 社会组织与高校合作育人的动因分析

2.1 外部动因

2.1.1 社会发展需要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各社会系统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合作帮助,实现彼此优势资源的共享,以弥补自身发展存在的不足。社会发展要求人的全面发展,运动员不仅要在竞技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也要在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社会生活实践等方面全面发展。

2.1.2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体育是综合性的社会事业,它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群策群力,才能使我国由“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

2.2 内部动因

高校与社会组织合作育人内部动因(社会组织部分)调查问卷40份,回收35份。调查得出,社会组织与高校合作共育高校竞技体育人才主要的内部动因有5个,排名情况请见表2。

2.2.1 促进运动员全面发展“三级训练网”的运动员选拔和培养体制造成运动员脱离文化知识学习,造成运动员科学文化素质不高,运动成绩到达一定程度停滞不前,运动员退役后就业困难等问题,社会对此现象非常重视。高校具有教育资源方面的优势,因此,省市体育局、体育协会寻求与高校合作办高水平运动队,有利于运动员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运动竞技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发展,对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以及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2利用高校人才、科研资源,提高训练水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同样表现于竞技体育训练。目前,竞技体育发展非常迅速,竞技体育成绩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科技水平的比拼。体育局、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科研方面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才,而高校拥有丰富的多学科科研人才和仪器设备资源,能够从运动员选材到运动项目的科学训练、预防伤病以及伤后的恢复等方面提供系统的科研服务。社会组织希望和高校合作利用其在人才资源、科研水平方面的优势,建立科研合作服务平台,提高竞技体育训练水平。

2.2.3 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社会组织与高校建立合作育人关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途径主要有:(1)与国内某些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直接利用高校的知名度提高自身的知名度;(2)与某些竞技体育项目成绩好的高校合作培养出知名的竞技体育人才,提高自身的知名度。

2.2.4 培养后备体育人才,提高运动成绩竞技体育人才的一个特殊社会组织——中小学校,主要是指具有传统优势体育项目的中小学校。调查发现,中小学校选择和高校合作共育体育人才,主要有两方面的动因考虑:(1)通过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合作得到高校在竞技体育技战术、科研、比赛渠道等方面的帮助支持,能够弥补自身发展条件的不足,提高本校某些运动项目竞技水平;(2)与高校建立人才后备培养输送渠道,提高本校在招生、人才输送等方面的优势。

2.2.5 共享高校场馆资源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我国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符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547178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02902个,在我国现有的850080个体育场地中,体育系统有18481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2%;教育系统有55804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65.6%[2]。数据显示,学校系统具有较丰富的场馆资源,多数高校拥有标准的体育场馆设施。社会组织希望通过与高校合作利用高校的体育场馆资源也是其积极寻求与高校合作的重要动因之一。

3 结 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和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上产生了各自的合作动因,表现为外部的要求动因和内部的需求动因,而这些内外部动因促使了高校和社会组织合作以实现彼此优势资源共享。因此,高校和社会组织在进行合作共育竞技体育人才之前要充分了解彼此的合作动因,做到优势资源互补,充分满足各自的需要,这样就能较好的保证彼此合作的成功和愉快。

[ 1 ] 顾城.制约高校竞技运动水平提高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5(6):112-113.

[ 2 ]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N].中国青年报,2005,2(20).

G807.4

A

1674-151X(2012)03-006-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2.03.003

投稿日期:2011-12-27

朱树好(1982 ~),中教二级,硕士。研究方向:体育管理、体育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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